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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注会-梦想成真-全真模拟试题-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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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本题行使撤销权的时限是1998年4月20日到12月20日。参见教材P163。    
    6.ACD    
    【解析】依据规定,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是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一个情形,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的,是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情形。参见教材P191    
    7.ACD    
    【解析】依据规定,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经理发生变动,需要提交临时报告,本题B选项只有20%的董事发生变动,所以不需要提交临时报告的参见教材P212    
    8.BC    
    【解析】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对于境外上市外资股来讲,税后净利润要达到6000万美元以上。参见教材P176。    
    9.AC    
    【解析】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参见教材P152。    
    10.ABC    
    【解析】依据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参见教材P244    
    11.ABCD    
    【解析】依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参见教材P245。    
    12.ABD    
    【解析】依据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参见教材P277。    
    13.AC    
    【解析】偿还外债本金、向境外贷款属于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参见教材P302。    
    14.BD    
    【解析】依据《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不能办理现金支付。    
    15.BC    
    【解析】参见教材P366。    
    16.ABCD    
    【解析】依据规定,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的情形有:(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持有的票据;(2)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3)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4)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5)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6)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参见教材P367。    
    17.AC    
    【解析】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中优先权表现在两个方面:(1)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相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参见教材P429。    
    18.ABCD    
    【解析】依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参见教材P453。    
    三、判断题    
    1.×    
    【解析】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虽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见教材P8。    
    2.√    
    【解析】参见教材P79。    
    3.×    
    【解析】应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参见教材P104。    
    4.×    
    【解析】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参见教材P125。    
    5.×    
    【解析】依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参见教材P160。    
    6.√    
    【解析】参见教材P160。    
    7.×    
    【解析】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5%。参见教材P179。    
    8.√    
    【解析】参见教材P194。    
    9.×    
    【解析】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参见教材P177。    
    10.×    
    【解析】应由次债务人负担。参见教材P242。    
    11.×    
    【解析】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12.×    
    【解析】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可以继续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或者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参见教材P202。    
    13.√    
    【解析】参见教材P229。    
    14.√    
    【解析】依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参见教材P240。    
    15.×    
    【解析】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参见教材P239。    
    16.×    
    【解析】依据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参见教材P295。    
    17.√    
    【解析】参见教材P312。    
    18.×    
    【解析】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的申请,不予核准。参见教材P432。    
    四、综合题    
    1.【答案】    
    (1)①银行拒绝支付支票款项行为合法。因为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天。B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超过了10天的最长期限的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另外,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外记载日期,另行记载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故甲公司关于“3月25日付款”的记载无效。    
    ②甲公司观点错误。出纳的出票行为无效并不影响票据的有效性,只要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齐全,则票据有效,另外该票据时由财务科科长签章,故签章行为也有效。甲公司应属于主债务人,承担票据责任。    
    ③A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观点错误。因为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齐全,形式要件完整,保证行为有效。被保证人的债务因实质原因而无效的,保证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④乙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观点正确。因为支票的持票人未按规定提示付款的,丧失了对出票人(甲公司)以外所有前手的追索权,故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理由成立;同时,保证人A也可以以该理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①银行拒绝支付本票款项行为合法。因为表明“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属于票据的绝对应记载事项,该票据出票时,不符合规定,故票据本身无效,所以银行拒绝付款理由成立。    
    ②乙公司的出质行为无效,原因有两方面,第一,票据本身无效;第二,出质时缺少“签章”这一绝对记载事项,只表明“出质”字样,无签章的,出质行为无效。    
    (3)①银行承兑汇票有效,法律规定,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只注明“汇票”字样的,绝对记载事项符合规范。    
    ②D、E二人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票据的保证只有记录在票据或粘单上方为有效,单独签订保证合同的,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只承担《担保法》的一般保证责任。    
    ③丁公司的票据背书转让行为无效。因为丁公司在背书转让前的提示承兑属于不单纯承兑,不单纯承兑汇票表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被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否则该背书转让行为无效,丁公司应自取得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向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    
    ④丙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不成立,票据的变造,不影响票据的有效性。    
    乙公司拒绝承兑票据责任的理由不成立。被背书人根据授权补记,且补记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背书要求的,于背书的记录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该项背书有效。    
    2.【答案】    
    (1)①董事会召开的时间不符合规定。董事会的每次会议应于召开前10天通知全体董事。乙公司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召开的时间之间,相隔不足10天。    
    ②制订的公司关于2004年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由于公司截止2004年累计已提法定盈余公积尚未到达注册资本的50%,因此,该公司应先按净利润的10%、5%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6万元,法定公益金38万元;之后的利润方能分配给股东。    
    ③制订重组后第一次增发新股方案不符合规定。因为乙公司资产重组后最近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只有5。37%(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计算),达不到6%的最低条件要求。    
    ④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签名错误。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列席会议的监事无须签名。    
    (2)乙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次董事会的下列决议发表独立意见:    
    ①关于聘任王某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决定其年报酬额为9万元的决议内容。    
    ②关于通过乙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全年购入8200万元原材料的交易合同,以及乙公司向南方公司借出款项660万元的合同。因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3)①乙公司2004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不正确。应当在2005年前6个月内召开。    
    ②关于同意E独立董事辞职的决议即日起生效的内容错误。根据《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申请,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1/3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该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    
    ③股东大会关于2005年增发新股的决议,以及用1600万元的价格整体购买丙公司的决议不符合规定。虽然该决定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但是未达到关于“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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