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网络杂集电子书 > 作品评论 >

第16章

作品评论-第16章

小说: 作品评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大班在舞厅,与几个在洋机关做事的浮滑少年,敷衍调情,说着低级趣味的笑话。
   
  正当小蔡两只手不规矩的时候,金大班霍然跳起身来,推开他笑道:“别跟我闹,你们的老相好来了,没的教她们笑我‘老牛吃嫩草’。”
 
  她回想到当年替月如怀了孕,她母亲狠心在面里暗下一把药,把胎儿打了下来。
   
  一辈子,只有那一次,她真的萌了短见:吞金、上吊、吃老鼠药、跳苏州河——偏他娘的,总也死不去。
 
  金大班的口头咒语“偏他娘的”与“娘个冬采”,很有喜剧味,令人觉得好笑极了。同时亦显示金大班出言之鄙俗不雅。她的言语之“粗”,与她的性格之“俗”相伴,到处都表现着。就以她骂朱风的几句话为例:
   
  你倒大方!人家把你睡大了肚子,拍拍屁股溜了,你连他鸟毛也没抓住半根!
  既没有那种捉男人的屄本事,裤腰带就该扎紧些呀。
  怕痛?怕痛为什么不滚回你苗栗家里当小姐去?要来这种地方让人家搂腰摸屁股?
  怕痛?到街上去卖家伙的日子都有你的份呢!
 
  金大班不但性格粗俗,言语粗俗,她的动作也粗俗不堪。譬如她和洋机关做事的浮滑少年调笑对答时,“一屁股便坐到了小蔡两只大腿中间,使劲磨了两下”,后来又暗伸下手去,“在小蔡大腿上狠命一捏,捏得小蔡尖叫了起来”。又譬如,当萧红美赌气不肯去陪周董事长时,金大班“乜斜了眼睛瞅着萧红美,一把两只手便抓到了萧红美的奶子上,吓得萧红美鸡猫子鬼叫乱躲起来”。之后,她倚在舞池边一根柱子上,“一面用牙签剔着牙齿”,一面望着萧红美妖妖娆娆走向周富瑞。她私下赞赏萧红美的“心黑手辣”,想着“那个姓周的,在她身上少说些也贴了十把二十万了,还不知道连她的骚舐着了没有?”
  然而,如我已提到,金大班这种照理应该使人觉得厌恶难耐的粗俗,在她喜剧性的人生观笼罩下,以及作者喜剧性的语言语调影响下,变得有趣可笑,而不令人憎厌。
  颜元叔先生在《白先勇的语言》一文中,论到《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他认为这篇小说在语言的使用上,可以说完全成功。但他接着说:
   
  惟一的一段败笔,便是接近篇尾时,金大班回忆初得月如的童贞。从“当晚她便把他带回家里去,当她发觉他还是一个童男子的时候”,直到“她又禁不住默默的哭泣起来了”,完全不像金大班的气概。太软,太浪漫!“可是那晚当月如睡熟了以后,她爬了起来,跪在床边,借着月亮,痴痴的看着床上那个赤裸的男人”。虽说这是回忆,而当年的金兆丽可能不如现在的金兆丽之硬且辣;但是,回忆的行为发生在现在,怎么一点没有被“硬且辣”所沾染呢?
 
  我很高兴颜先生提到这一点,因为这实在是一个非常值得推敲的问题。不错,乍看起来,颜先生提到的这一大段金大班对初得月如童贞的回忆,在语言与语调上,好像与全文非常不调和。但至于这是不是作者的败笔,就值得进一步研究。我觉得,这一段的这种写法,除了语言语调,还牵涉到许多别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主题。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必须先谈一谈这篇小说的“严肃面”。
  我已在上文提到,这篇小说的轻松面,分量重于严肃面,而我这篇论文的讨论重心,也在于《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之喜剧成分。但我们绝对不能就此忽略了确然存在于这篇小说里的认真严肃的一面。这认真的一面,呈现出《台北人》的一贯主题,亦反映作者本人对人生的一些看法。
  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一文中,我曾谈到,在《台北人》世界里,对过去的爱情或“灵”的记忆,是对肉性现实的一种赎救,金大班年轻时候在上海,与一个名叫月如的年青男子有过一段短暂完美的爱情。主要就是对于这段真情的记忆,使得她在惟利是图、现实粗俗的环境里,还能保留某种内在气质,偶然迸发出高贵的人性光辉。我们注意到,金大班在这最后一夜的两次“心软”,都起源于对这段爱情的回忆。朱凤的遭遇,使她联想起自己当年替月如怀了孕时的种种傻念头;于是忿怒转变为同情,她慷慨卸下钻戒给了朱风。第二次的“心软”,就是小说最后一景:一个坐在舞厅里旁观的羞涩年轻男人,使她联想起多年前把童贞给了她的月如。于是她心里涌起一股柔情,日常的粗俗气息突然消失,她开始温柔地教起他舞步来。
  我们若把《台北人》这本书,当一个整体来研究,就会发现,所有作者给予同情的角色,不论是拒绝接受现实的悲剧人物,或像金大班这种能够接受现实的非悲剧人物,心里都珍藏着一份对“过去”的记忆。这份记忆的内容性质,随人而大异,有的与国家历史攸关,有的只涉及个人私情。然而却有一个共同点:即这份记忆,是坚固的,完整的,不被时间冲淡的。当无情的岁月逐渐腐蚀他们的肉身,他们却牢牢卫护着这份记忆的完整,不肯让它受到时光的污损。《台北人》里许多角色,每天就这样拥抱着“过去”度日,顾不得现实,不接受现实。金大班却不同,她并不时常回顾,差不多时间她都在现实中混着,和现实妥协得很好。然而,在她偶然回顾时,这份记忆却还是完整的,未受时间侵蚀的。
  《台北人》里有些角色,所珍惜的记忆,可能囊括多年。但金大班珍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记忆,却只是一夜——她得到月如童贞的那夜。当然,她和月如,并不是一夜缱绻之后就分离;在月如被他那“大官老子”派来的几个卫士从“他们徐家汇那间小窝巢里绑走”之前,他们可能已经同居几周或几月了。然而固定存在于金兆丽心底深处的永恒记忆,却只是那个晚上的月如,和她自己当时的感动与感激。这就是为什么当金大班想到别的时候的月如,她虽然也会心软,但她整个的思想意识,语调不变;她还保持一贯的喜剧式之观事态度,与轻松的自嘲(譬如“偏他娘的,总也死不去”)。但在颜元叔认为“败笔”的篇尾那段,因为勾起的记忆是那个晚上的月如,她的“硬且辣”就完全消失。她的粗俗也消失。她的喜剧人生观也消失。她的自嘲能力也消失。间隔她与这份记忆的二十年也消失。留下在舞池里,和一个陌生年轻男子跳舞的金大班,突然之间,是一个青春已逝,肉体已遭时间侵蚀,但心灵变回二十年前那样敏感那样脆弱的女人。
  所以,这段结尾表面上语调之不协和,在我们考虑到作者赋予此篇小说——与《台北人》整体——的主旨命意时,就变得十分合适,十分妥当。如果不是这种写法,金大班就不是作者要表现的金大班了。作者显然认为,像金大班这么一个从现实的污泥中打滚出来的人,女踝不是靠着这一完美无缺、不被时间冲淡的记忆来“赎救”,就不可能保留住她那份人性,与做人的尊严。(这“救赎”主题,我们甚至可从小说里含有高度喜剧性质的情节段落获得隐约暗示。作者藉用金大班观点,对“大佛婆”吴喜奎的描写,语调内容都十分诙谐有趣,可是话题亦触及罪与罚的严重课题。而金大班,早年“下海”当舞女,就好比“下”人人生苦“海”;今日离开风月场,就好比离开孽海,获得解脱。这些都可解释为作者对“救赎”主题的一点暗示。)
  然而这篇小说的结尾也含蓄着悲怆的反讽。因为,金大班这一瞬间的感受,到底只是幻觉,片刻就会消逝。眼前这个眉清目秀,腼腆羞涩的青年,到底不过是月如的幻影;而二十个年头已经过去,她年华已逝,逐渐衰老,那里真还是个心灵敏感的年轻女人?
  当然,这一片刻过去后,金兆丽会继续在现实中过活。昂着头过活。对人生的种种不如意事,她会照样啐那么一口,骂声“娘个冬采”,然后接受它,适应它,反转过来享用它。第二天,当然,她会照样打趣自己,打趣别人,高高兴兴当“老板娘”去。

《梁父吟》影射含义的两种解释
 
  在《梁父吟》里,白先勇又一次采用全能观点的第三人称客观叙述法,也再一次藉用人物的对白托出小说情节之大部分。然而这篇小说最引人注意的特点,是中国文学典故的采纳与运用,以及这些典故赋予这篇小说的特殊影射含义。
  情节动作(action)发生在一个深冬午后的短短数小时内。地点是台北近郊天母的翁寓,小说一开始,我们看到七旬上下的翁朴园(朴公),由五十岁左右的雷委员陪同,从王孟养的公祭典礼回到自己家里。朴公和王孟养同是参加辛亥革命的元老;雷委员则是王盂养的学生与多年的幕僚。朴公邀雷委员入屋内 ,到书房用茶,闲话时谈起辛亥年间的旧事,以及自己和王盂养过去的一段渊源。接着朴公对当天的公祭说了几句意见,他对王盂养的儿子王家骥之疏离中国人情礼俗,特别表示遗憾。雷委员陪朴公下棋,见他困乏打盹,便坚持告辞。朴公送到门口,再三嘱咐雷委员多费点心,帮忙照料他老师的后事。雷委员离去后,朴公在院子里耽搁一会儿,回忆起半个世纪以前辛亥年问的一些快事,最后才扶着他小孙子的肩膀,祖孙二人入内共进晚餐。
  这篇小说里面出现的角色,一共四人:七旬上下的朴公,五十左右的雷委员,六十开外的侍从赖副官,和一个年方八九 ,暂时离开留居美国的父母而回台和祖父同居的小男孩效先。然而,除了这四个人,《梁父吟》里还有一个十分重要但没出面(也不可能出面)的角色,即去世了的王孟养。而这篇小说里引人注意的中国文学典故之运用,和王孟养这个人物,有绝对不可分离的关系。
  无可置疑地,白先勇取用《三国演义》里面的部分故事,揉入小说情节里,同时以蜀汉的英雄豪杰来影射此篇小说的人物。但有一点十分耐人寻味,即王孟养这个没出面的角色 ,一方面是张飞,一方面又是诸葛亮,而从这一个相异的起点出发《梁父吟》这篇小说可以导致两种相当不同的解释。不仅小说含义不同,连小说气氛甚至小说主角都不同。更令人拍案惊奇的,是这两种看似不能互相契合的含义,最终又奇迹似地回归一处,融汇成一体。现在就让我们分析讨论这篇小说的两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以张飞影射王盂养 
  朴公邀雷委员到书房喝茶谈话,说起他和仲默、孟养三人当初结识的一段渊源。他们是四川武备学堂的先后同学,本来互不认识,但都参加倒满运动,武昌革命时碰巧归成一组,才相识。就在起义之前几小时。
   
  大家几杯烧酒一下肚,高谈国家兴亡,都禁不住万分慷慨起来,你老师最是激昂,我还记得,他喝得一脸血红,把马刀往桌上一拍,拉起我和仲默两个人,便效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在院子里敌血为盟,对天起誓:“不杀满奴,誓不生还。”约定日后大家有福共享,有难同当。那时倒真是都抱了必死之心的,三个人连姓名生辰都留下了。算起来,我是老大,仲默居二,你老师年纪最小,是老么。他那时才不过是二十岁——
 
  《三国演义》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