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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旧制度与大革命-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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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意大利,贝内代托·克罗齐的著作也证实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影响。    
  我们在《论美国的民主》(见《托克维尔全集》,迈耶编订,第一卷,第二册,393页)附录的参考书目中已经指出,德国思想家威廉·狄尔泰发现了托克维尔对于当代的重要性(《人文科学中历史世界的构造》,载《狄尔泰全集》,第8卷,柏林,1927年,104及随后几页)。关于《旧制度与大革命》,他这样写道:“在另一部著作中,托克维尔第一次深入到18世纪法国与大革命的整个政治秩序中。这种政治科学也允许政治应用。他沿用亚里士多德学说的论点,表现得尤其丰富,特别是认为各国良好的宪法应该建立在权利与义务的正当比例上。否定这种平衡便会把权利变成特权,其结果国家就会瓦解。上述分析对实践的重要应用是意识到过分中央集权的危险与个人自由和地方政府的好处。这样,他从历史本身得出内容丰富的概括,得出对过去现实的新分析,对过去现实的新分析可以产生对目前现实的更深刻的理解。”在对大革命前法国历史的重要研究中,德国历史学家阿德尔贝特·瓦尔总是自觉地以他誉为“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历史学家”的托克维尔为榜样。(见瓦尔:《法国大革命以前史。一个尝试》,两卷本,蒂宾根,1905年,以及同作者所著:《法国大革命以前史研究》,蒂宾根,1901年。)    
  在英国,里夫、格雷格、康沃尔·刘易斯和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等人吸收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思想,正是通过他们,这部著作的独创性才得以向下一代人显示出来。戴西在其著作《宪法研究导论》(第一版,1885年;我们引证根据第八版,伦敦,1915年)的一个重要段落中,为了阐明他关于行政法的重要论点,把《论美国的民主》与《旧制度与大革命》结合在一起。他引用《论美国的民主》:“在法兰西共和八年,出现一部宪法,其中第75条如下:‘政府官员,部长除外,因职责有关的行为,只有根据行政法院的决定才能被起诉;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在普通法庭前举行。’共和八年宪法通过了,但这一条没通过,留在宪法后边,根据公民的合法要求,每天都有人反对它。我常常试图使美国人或英国人懂得这第75条的含义,事情总是非常难办到。他们首先看到的是在法国,行政法院乃是一置于王国中央的大法庭;这里实行一种专制制度,预先把所有申诉人都移交到这个大法庭面前。    
  “但是当我力图使他们明白行政法院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司法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其成员隶属于国王,乃至国王在命令他的称为省长的仆人干一桩恶事之后,能够命令他的另一个称为国务顾问的仆人阻止人们惩治前者;当我向他们说明受君主的命令所损害的公民被迫向君主本人请求准许得到公正的处理时,他们根本不相信这样的荒谬行为,还指责我说谎无知。旧君主制常有这样的事,高等法院向犯罪的政府官员发出逮捕令。有时王权强行干预,撤销诉讼。专制这时已明目张胆,人们只得屈从暴力,表示服从。因为我们在公正的幌子下,以法律的名义放任和认可唯有暴力强加给他们的一切。”(见《托克维尔全集》,迈耶编订,第一卷,第一册,105及随后几页;亦见我们附录的参考书目,第一卷,第二册,392及随后几页。)这段引文之后,戴西继续写道:“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的这一经典段落发表于1835年;作者30岁,却已获得他的朋友譬之于孟德斯鸠的荣誉。当他在生命末年发表《旧制度与大革命》这部最有力量最为成熟的著作时,他对行政法的评价当然没变。”戴西重新引用托克维尔:“确实,我们已将司法权逐出行政领域,旧制度将它留在这个领域是非常不妥当的;但是与此同时,正如人们所见,政府不断介入司法的天然领域,而我们听之任之:其实权力的混乱在这两个方面同样危险,甚至后者更危险;因为法庭干预政府只对案件有害,而政府干预法庭则使人们堕落,使他们变得兼有革命性和奴性。”(《旧制度与大革命》,本版本。)戴西又加了如下评论:这些“话出自一位具有非凡天才的人,他精通法国历史,而且对当代法国也无所不知。他多年担任议员,至少任过一次部长职务。他了解本国的公共生活,就像麦考莱了解英国的公共生活一样。也许托克维尔的语言有些夸张,部分地可由他的品质和思想倾向加以解释;这导致他夸大促使他刻苦钻研现代民主薄弱与旧君主制罪恶之间的亲缘关系。”(戴西:前引书,351及随后几页。)    
  戴西在牛津大学的杰出同事、专攻英国行政司法史的伟大历史学家保罗·维诺格拉多夫勋爵把《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方法与成果传给了他的所有学生。经济史研究在英国刚刚起步。托克维尔的著作对这门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间接但重要的影响。研究英国法律史的历史家E.W.梅特兰的经典著作带有托克维尔研究成果的深刻印记,对此我们不会感到吃惊。(参见P.维诺格拉多夫:《历史法理学纲要》,牛津,1920年,第一卷,152及随后几页;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伦敦,1926年,法译本,1951年;E.W.梅特兰:《直到爱德华一世时代的英国法律史》〔与E.波洛克合著〕,牛津,1895年,同作者所著:《英国宪法史》,剑桥,1908年。)    
  我们已经提到同样受到托克维尔影响的阿克顿勋爵。(见我们附录的参考书目,第一卷,第二册,391页。)阿克顿在其《法国大革命讲稿》(伦敦,1910年)中的大革命专题著作附录里写道:“将近19世纪中叶,当西贝尔著作的头几卷开始问世时,更加深入的研究由于托克维尔而在法国开始展开。他第一个证实,即使不是发现,法国革命不仅仅是决裂、颠覆、突如其来,而且部分上是折磨旧君主制的各种倾向的发展……在所有作家中,他是最令人满意也最严重地感到不足的。”(前引书,356及随后几页。)    
  在美国,《旧制度与大革命》只受最新一代人欣赏。年轻民族相当晚才发现历史科学。政治社会学中应用历史研究方法,像托克维尔著作中所显示的,乃是文明成熟的结果。正如黑格尔所说,密涅瓦的猫头鹰在暮色中开始飞翔。美国杰出历史家罗伯特·厄尔甘在其著作《从文艺复兴到滑铁卢的欧洲》(纽约,1939年)上附加了一个参考书目,让我们用从中取出的一段话来结束这个《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影响概观:“《旧制度与大革命》提出了革命原因的最深刻的分析。”    
  J.-P.迈耶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前言    
   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1789年,法国人以任何人民所从未尝试的最大努力,将自己的命运断为两截,把过去与将来用一道鸿沟隔开。为此,他们百般警惕,唯恐把过去的东西带进他们的新天地:他们为自己制订了种种限制,要把自己塑造得与父辈迥异;他们不遗余力地要使自己面目一新。    
  我始终认为,在这项独特的事业中,他们的成就远较外人所想象的和他们自己最初所想象的要小。我深信,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感情、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这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大革命;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尽管他们并不情愿这样做;因此,若要充分理解大革命及其功绩,必须暂时忘记我们今天看到的法国,而去考察那逝去的、坟墓中的法国。    
  我在这里试图做的便是如此;但为达到此目的,我所付出的努力比我想象的要艰苦得多。    
  有关君主制最初几个世纪、中世纪、文艺复兴的历史,大量的著作已作了深入的研究;我们不仅了解当时发生的各种事件,而且了解这些不同时期的法律、习惯、政府精神与民族精神。但至今尚未有人下功夫同样地、仔细地研究18世纪。    
  我们自以为十分了解18世纪的法国,因为我们清楚地看到它表面上那耀眼的光彩,因为我们掌握着当时最卓越人物的历史细节,因为机智或雄辩的批评家们已使我们熟悉了18世纪显赫的大作家们的著作。但是,对于处理事务的方式、各种制度的真实实施、各阶级相互的确切地位、被人漠视的阶级的境况与感情,直至舆论风尚,我们只有一些模糊的,而且常常是错误的认识。    
  我试图深入到旧制度的心脏。在年代上它离我们十分接近,只是大革命把它同我们分隔开了。    
  为达此目的,我不仅重读了18世纪的名著,而且研究了许多不大知名而且不值得知名的著作,这些著作并非精雕之作,却更好地反映真实的时代精神。我仔细阅读所有的公共文告;大革命前夕,法国人在这些公共文告中表达了自己的见解与好恶。省三级会议以及后来的省议会的会议记录在这方面为我提供了大量启示。我特别研究了1789年三个等级起草的陈情书。这些陈情书的手稿长达数卷,它们是法国旧社会的遗嘱,是它的愿望的最高体现,是它的最终意志的真实反映。这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文献。而我觉得它还不够。    
  在行政机构强大的国家里,思想、愿望、痛苦、利益与激情,通常迟早会暴露在政府的面前。遍览政府档案不仅使人对其统治手段有一精确概念,而且能一眼看到整个国家的状况。今天,如果把充斥内政部和各省案卷中的密件全部给一个外国人看,他很快就会了解我们,甚于我们自己。读者将会看到,在18世纪,政府权力已经十分集中,极其强大,惊人地活跃,它不停地赞助、阻止或批准某项事业。它许诺很多,给予也很多。它以各种方式施加影响,不仅主持大政方针,而且干涉家家户户,以及每一个人的私生活。此外,它从不张扬,因而人们不怕在它眼前披露自己最隐秘的缺陷。我花了很长时间在巴黎和几个省研究政府留下的档案。    
  果真如我所料,我在那里发现了活生生的旧制度,它的思想,它的激情,它的偏见,它的实践。每个人都自由地用自己的语言讲话,暴露他们最隐秘的想法。我因此获得了当代人所没有的关于旧社会的许多概念;因为我看到了他们从未见到的资料。    
  随着这项研究的进展,我惊异地在昔日的法国处处看到许多今日法国突出的特点。从中我发现许多原以为源于大革命的感情,许多我一直认为只可能来自大革命的思想,和只产生于大革命的习惯;我时时碰到深植于这片古老土壤中的当今社会的根系。越接近1789年,我越清晰地看见产生大革命的那种精神是如何形成、诞生和壮大的。这场革命的整个面貌逐渐展现在我眼前。它已经预示出它的性格,它的特点;这就是它本身。在这里,我不仅发现了革命在其最初努力中所作所为的原因,而且也许更有甚者,发现了它将长期建树的目标的先兆;因为大革命有两个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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