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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修行资料汇编(真实)-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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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际之轮回大海中。与之同时,亲友、父母等不定之景象也会相应出现。《业辨别经》中就记载了这么一则公案:

    “一时,圣者目犍连前往芒嘎达城化缘乞食,至一施主家中时,恰逢主人与其妻俱在家中。妻子怀中抱一婴儿,夫妇二人正啖食鱼肉,且不断将鱼骨掷向院中一黑狗。主人见到前来化缘之目犍连即开口说道:‘圣者,此处已无可供养之物,请另寻他家。’ 目犍连听罢即欲掉头回返。恰在此时,适逢一童子智者站立门前,彼见状不觉深感稀有。童子遂感叹道:‘希奇真希奇!目犍连尊者乃佛陀诸大弟子中神通第一者,彼可将嘎沃、尼嘎龙王轻易调伏,其左手拇指即能撼动天人之尊胜宫殿,帝释天见之亦感罕见难睹。于一刹那间,尊者即可转绕整个三千大千世界,奈何如今竟连一钵食都无法觅得?真乃希奇又希奇!’

    目犍连尊者为令诸人皆对轮回生起厌离之意,于是便对童子智者言道:‘童子,此无甚可大惊小怪之处。’童子诘问道:‘若此不为稀有,世上更有稀有之事否?’尊者随即正色告之曰:‘两人所吃之鱼肉实乃主人父亲之转世。彼在世之时,屋后有一鱼塘,此人即日日从中钓鱼而食,结果死后即转生为鱼。无知儿子与其妻,数数捕鱼为食,终致老父再再转生为鱼。再观此母狗,本是主人之母,因生前过分悭贪,不欲布施,亦不严守戒律,每日只知为家族种姓、财富而精心看护自家钱财,并终在贪恋家财之心态中死去。以此因缘,彼死后即转生为狗,狗死后又屡屡投生为犬。因其唯恐外人入家中盗财,故每日晚间皆于屋外转绕。至于妻子怀中之婴儿,则是与主人之妻有过**之烟花浪子投胎再来。主人平日即风闻妻子与外面男人有染,一日假装外出,晚上又突然返回,归家后果见其妻正与那烟花浪子共榻而眠。主人不觉心头火起,旋即将此人杀死。因此人对主人之妻颇有贪恋之意,彼即转生主人之家,成为其家之子。 是故童子应知,子吃父肉,并将鱼骨掷于母亲面前;以嗔恨心杀害之人,现正被自己抱在怀中。眼观此等景象,理应对轮回过患生起强烈厌离心,若仍一意希求轮回,则此方为真正稀有之事!’为令未来众生皆于轮回生厌,尊者彼时又宣说偈言道:‘食父之身肉,并弃置母前,育妻之奸夫,贪愚所遮故。’”

    又舍卫城有一贫者,在他死后,一牦牛背上忽然生出一个大疮,此贫者因过分贪执家与家财,结果死后竟转生为疮中的一只苍蝇。苍蝇被乌鸦吞掉后再次投生为苍蝇,一日中即如是七次投生为蝇。

    另在噶玛雅那城中,有一阿罗汉比丘一日端坐在一户人家门前,此家对面恰有一条道路延伸向远方。不大工夫,就见一人牵着一头不断叫唤的牲口远远地向比丘这个方向行进过来。比丘见状便高声感叹道:“呜呼!奇哉!何以至此?”旁边人听到后便满心疑惑地询问他:“尊者,为何一见此牲口您就感叹‘呜呼!奇哉!何以至此?’?”阿罗汉比丘闻言回答道:“我不愿对那些没有信心者详说此中道理,有信心者面前我才肯宣说这其中的因缘。”言罢即对众有缘者宣说道:“这头名为帕维的牲口前生曾是一名享有荣华富贵的商人,他发心造了一尊圣尊像,并年年对之广行供养。在供施过程中,商人杀害了众多牲畜以行血肉供,当其即将离开人世之际,商人又把这一供施及杀生的任务交给了儿子:‘儿啊,若你慈爱老父的话,就当把以牲畜供养圣尊的惯例延续下去,使其永不中断。即便我死了,也要继续供养,万不可将之轻易废弃。’儿子答应了父亲的请求,从此以后即按照父亲留下的传统亦步亦趋地认真供养圣尊。商人死后,因其以愚痴心广造杀业,故立即就转生为牲口,且多生都投胎在畜生道,并屡屡遭杀,至今已是第六次投生为畜生了,今天又被人牵了过来。”比丘此时对这头牲口生起了无比的大悲心,满怀浓郁之悲情,他对帕维说道:“圣尊像是你造的,供施之传统也由你所立,牲口亦同样是被你杀害,既然这一切都由你自己自行选择,那么现在为何还要发出这种无意义的叫唤呢?”

    正如这位比丘所言,我们大家都应对轮回彻底生起厌离心。但西方有些学者却片面依靠濒死体验得到的材料轻下断言道:“死亡是一件快乐的事,无需恐惧。”他们即以如是之论调安慰绝大多数面对死亡往往一筹莫展的现代人。不过这种观点根本就未触及到死亡的真实内涵与奥义,而且就普遍状况来说,死亡体验因人而异,有些人经历的是一种快乐的死亡,而有些人的死亡过程则痛苦不堪,笼统地说死亡是一件快乐的事其实没有任何理由与实义。《中观四百论》中早就说过:“汝于三有中,非能随愿往,随他转无畏,岂成有慧者。”;“由于诸人类,多持不善品,以是诸异生,多堕于恶趣。地上恶异熟,唯见为烦恼,圣者观三有,等同备宰处。”此处所宣说的道理实际上与上举事例不谋而合,对此我们理应了知。

    以上已将心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的道理宣说完毕。

    下面阐述第(二)部分的内容:身体的形成。

    人们常常都有这一疑惑,即身体到底是如何产生的,现在即对此问题稍加宣说。

    众生的身体大约有四种形成方式:卵、湿、胎、化,人与旁生均需依赖这四种方式才能得以诞生。《涅槃经》云:“凡夫众生有四种生处,卵、湿、胎、化是也。此四生处人亦具足,如比丘香萨拉、比丘俄巴西巴拉等人就乃卵生;施主呢嘎拉之母亲、施主呢嘎德之母亲、施主潘夏乐之母亲等人,各个均育有五百儿子,此五百子皆从蛋中破壳而出。诸位母亲先各自产下一蛋,不久,众儿子即纷纷从蛋中孵化而出。由此可见,人中亦有卵生者。所谓湿生,恰如佛陀所言:‘我行菩萨道时,曾转生为顶生国王、手生国王。而今世上亦有芒果树女人、嘎西达树女人,故谓人中亦不乏湿生者。’”而《俱舍论》中也曾说过:“于彼卵生等,众生有四生,人及旁生同。”

    说到化生,除了古代文献中留存有相关记载外,今天我们已很少听闻到此种生育方式了。至于卵生,除去上举事例外,还有如下公案可供大家研习、探讨。

    久远之前,有一些商人途经大海中时,船只不幸毁坏。其后,幸存者便与长颈鹤发生不净行。不久,长老扎、长老涅瓦扎便从卵中孕育而生,类似的事例还有许多。

    再看现代人中的卵生例证:沃慧慈博士等十人为研究原始部落的生活形态,曾特意前往印度尼西亚颇罗岛(音译)的森林中进行调查,在那里,他们就遇到了很多卵生人。当地的女人们在生育期间都会坐在形体很大的白色“人蛋”上,用自己的体温去孵化、保护这些未来的生命体。经询问后得知,这些女人在怀孕后六个月即会产下蛋体,然后就开始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孵化,最后蛋壳破裂,孩子们就从中一个个钻了出来,整个生产的全过程就是这样。

    现代人可能会认为卵生人十分稀有罕见,其实,在诞生于两千多年前的佛教经典中,对此种现象的认知就已达到了令人咋舌称叹的地步,稍有佛教常识的人都对之耳熟能详,并早已成老生常谈。

    再来谈谈湿生。无等大师释迦牟尼佛住世期间,湿生的例子就经常可闻。《涅槃经》中曾提到过的芒果树女之公案,在《毗奈耶经》中是如是被描述的:“一时,广严城中勒匝波芒钦之花园里一株芒果树忽而生出芭蕉树根,此事为守园人亲见。不久此树即花开满株,守园人深觉稀有,旋即将之告知主人。勒匝波芒钦急唤相士探问究竟,相士曰:‘七日过后,芭蕉树即会裂开,一女人定从中产出。’ 勒匝波芒钦遂派守园人精心看护此树,并逐日等待时日。第七日,花开树裂,内里果然有一相貌端庄之女人。勒匝波芒钦将其交与妻子,并名之曰‘护芒果’。”这位护芒果长大后作了**,有一次偶遇波斯匿王,随后便产下一名为无畏童子之儿子。这位无畏童子不是别人,正是耆婆医师的护养者,同时也是耆婆医师的兄长。不过湿生之人如今已很少听闻,倒是旁生中有多得无法计数的大批湿生旁生。

    下面讲胎生所成之躯体。人们通常所说的胎生,其具体形成经过可大略描述为:在父亲的精子与母亲的卵子于母胎中混合之时,中阴身之心识即进入这团液体之中。刚一入胎,中阴身即刻便昏厥过去,借助于父精母卵,新生命的躯体遂逐渐在母胎中孕育而成。佛教将胎儿生命躯体的成长过程大致划分为这几个阶段——最初的身躯称之为凝酪,在外面一层薄膜的包裹下,内里则十分湿润;身躯再往下发育即成为膜疱,此时的躯体就像酸奶一样,并未发育成真正结实有力的肌肉;第三阶段的肉身被称之为血肉,此时,身肉已具有了肉性;第四阶段的身体则叫做坚肉,顾名思义,也即此阶段的身肉已比较坚硬,如果按压其上,就会感觉到这种富有弹性的硬度;第五阶段的躯体被叫做支节,在这一阶段中,手、脚等基本骨架、关节、部位都开始初具雏形;接下来,整个身躯便渐趋完整、壮大,此种日益完满、成熟的胎儿成长过程,伴随着新生儿的降临人间才划上圆满的休止符。关于胎儿的生长、发育之详细经过,《阿难入胎经》及相关密宗续部典籍中均有广说。

    而有关胎儿在母胎中的具体成熟时间及住胎之时日长短,却不可一概而论。上文在讲述众生住胎的情景时曾大概提到过佛教对此问题的看法,下面再举世间社会出现的事例以为佐证。

    布嘎日亚(音译)地方一个名为蒂梅特勒的女人,怀孕三十六天以后即产下一成熟婴儿。而在英国,赫德克女士怀孕十三个月后方生下一名孩童。另在汉地的河北安国县,有一老妇整整将肚中的胎儿孕育了三十年,而后才将之顺利生产了出来。从历史记载来看,亦有住胎四十年然后才行生产的公案。

    总体来看,我们的人身恰如上面所讲述的那样,是通过父精母卵以及前来住胎之神识和合而成的。至于一个新生命的具体身形与身色,则与精卵等存在一定的关联。如果人之精卵与非人之精卵发生碰撞、邂逅乃至混合,则可诞生出既不是人类又非非人类的众生。假若人及旁生之精卵互相混杂,非人非旁生之众生就有可能出现于人世间。《毗奈耶经》中就这么记载道:“一时,众多信众纷纷前往舍卫国,并以各自所拥有之财富广行上供下施,多有众生因之而得以圆满所愿。个别非人眼见此等人财富丰饶,遂对之生起欢喜心,贪爱之心亦随即增上。彼时,舍卫国中一些女人之丈夫因故外出,非人见状乃化为外出之众丈夫形象,并与诸女人行不净行。其后,此类女人以同等因等因缘各自产下众多儿女,其手、脚、眼、身皆具足丑相。有孩童身呈黑色,双目赤红;有者则头大身小;有些头显黄色;亦有人发丝皆为绿色。诸位母亲见之不由万分恐惧,彼等立即将之弃于屋外或旷野森林中。非人旋即以自身所具能量护养众弃儿,弃儿中渐有稍具人形者。奈何诸儿女长大成人后身形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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