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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064穿入聊斋 作者:南朝陈(起点vip2012.10.28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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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正严明,说来简单,但天下间真正能做到的人能有几个?

第二十三章:生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这一首荡气回肠的《正气歌》,陈剑臣记忆犹新,其意本是抒发出一种坚贞不屈的情操气节,却想不到穿越时空之后,竟然真有“正气”存在,而且有大功用。

    陈剑臣拿过辟邪笔,仔细端详,看完之后又轻轻敲击笔杆子,听到一阵清越的回响,不像是普通的铁木材料;再拿近些,看笔头的毫毛,好一番研究,终于给他看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色!

    那一簇圆润饱满的笔头之上,边缘地带,赫然有两根毫毛为白色,不沾丝毫的墨汁,莹莹发亮,竟犹如两根明晃晃的刺针,洁白无瑕,有晶莹之质。

    ——其实整支辟邪笔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畅的,笔杆不用说,而那笔头不知用什么动物的毫毛制造而成,深得“尖、齐、圆、健”四德。当真称得上是“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笔头上,乍然出现了两根玉质通透的毫毛,平添出一丝亮色,更是让整支笔一下子生动起来,恍若具备了神韵!

    陈剑臣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刚穿越那会,他研究辟邪笔不下几十次,翻来覆去地看,但都没有发现有白色的毫毛;换句话说,毫毛变白,应该属于后来的事情。

    有所发现,他更是兴趣浓生地把玩着,爱不释手。心里期盼耍着耍着,又能耍出一些名堂来。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陈剑臣弄完了大半个时辰,笔依然是笔,他依然是他。

    哎……

    时机未到。

    他放下笔,正看到婴宁端端正正地立在一边,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似的,便道:“婴宁,你不用怕,我不会害你的。”

    就见到婴宁伏地磕拜,眼泪竟如泉涌而出,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

    陈剑臣微笑着扶起它。

    婴宁稍作迟疑,忽而取过纸笔,写道:“婴宁斗胆请公子出手,替小狐做主。”

    陈剑臣一愣,但很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你是要我去对付那狼妖?”

    “正是,如果公子帮婴宁报得大仇,婴宁从此以后,一定衔环结草相报。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小白狐的态度非常坚决。

    陈剑臣呵呵一笑:“婴宁,其实就算你不开口,我也不会放过狼妖的。此妖行径凶恶,横行乡里,我岂能坐视不理?”

    笔下有正气,便等同于有了法力,他的腰杆子一下子就直了很多。况且,按照他的猜测,辟邪笔的秘密定然是要在实战中才能激发出来,所谓实战,亦即是降妖除魔,发挥正气的作用。否则不管写多少字,都是废纸。

    眼下的狼妖,就是一个最好的实验对象。

    婴宁闻言大喜,再三拜谢。

    当下两者开始密议,不用多久就制定了一个“引狼入室,瓮中捉鳖”的可行计划。

    该计划最大的特点是,不用陈剑臣和婴宁亲身陷于险地——如此做法,当然是陈剑臣心中对辟邪笔功用了解不够的缘故。

    商议完毕,各自安歇。

    躺在床上,陈剑臣犹自兴奋不已,双手枕头,好一会才入睡。

    这一天夜里,他恍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遨游五岳四海,尔后直上云霄,俯览天下大地,见山河壮秀,民生兴旺,不觉精神抖擞,提起辟邪笔来赋词一首——

    在梦中,他傲立苍穹,以青天为桌,白云为纸,下笔之时,灵感泉涌,那辟邪笔头竟大射光明,光彩炫目,绽放成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来……

    “妙笔同生花,我却非李白。”

    第二天,陈剑臣悠然醒来,不由自嘲一笑。

    洗漱完毕,用过早点,他立刻回书房开工。而婴宁早识趣地躲到了高高的书架顶上,隔得远远的,探头顾盼。

    但见陈剑臣铺开张张白纸,提起辟邪笔在上面写字,他写的,就是《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他全副身心几乎都投入了进去,心随笔走,墨由意生,一气呵成,到最后的结句“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恰恰好,一首《正气歌》分别写在了十张白纸之上。

    “快哉!”

    写完之后,陈剑臣击桌而叹,见十张白纸上字体飞扬,墨汁淋漓,字字皆有神采,实在是他练字以来最为满意的作品。再看自己,浑身竟然出了一片汗,把内衫都濡湿了,就像刚练完一场截拳道一般。

    写字,大不易,实费神又费力!

    再一回头张望,书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缩成了一团,身子在微微颤抖着,头部深深地埋了下去,不敢抬高半分。

    原来婴宁刚开始观看时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可越看越心惊,越看越胆颤,每当想弄清楚那些诗句的意思,可稍一投入,脑袋就疼痛欲裂,浑如针扎,心知不对路,赶紧埋头起来,不敢继续看下去。

    婴宁的表现,让陈剑臣信心大增。

    “公子,这首诗叫什么?”

    等陈剑臣折叠好所有的字,装好,婴宁才敢下来。

    “《正气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婴宁不再多问,心想以《正气歌》来承载正气,实在名副其实。

    陈剑臣出了书房,刚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里?”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现在外面有狼,危险,你还是别出去了。我早上听说,邻村的那个泼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开膛吃了心肝,真是吓死人了;据说张里正已经进江州城报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该由地方猎户捕杀,些微小事,不用动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爷就是想要钱,要车马辛苦费。”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为?

    陈剑臣心一凛,却更加坚定了诛杀狼妖的决心,道:“我只是在村边走走,不碍事的,现在大白天的,谅那狼也不敢出没。”

    说着,不等母亲唠叨,出门而去。

第二十四章:破神

    (后台死活进不去,差点更不上了……感谢各位打赏的朋友,你们的力挺让南朝更有信心了!谢谢大家!)

    狼吃人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开来,家家户户都觉得人心惶惶,纷纷选择呆在家里,不再外出。反正隆冬岁月,不用耕种劳作,不出门也无所谓;而要出去做小买卖的俱停了摊子,其中以郑大屠为代表,他那天被黑狼瞪了一眼,那畜生冰冷凶狠的眼神犹在眼前晃悠,每每想及,都不禁感到好一阵心惊肉跳。

    “我敢打赌,那畜生成妖了!”

    但凡遇到人,郑大屠都会这么说。不过别人基本都一笑而过,觉得他肯定是被吓傻了。

    倒是张老三等一干猎户出身的人很是活跃,他们带着猎犬,拿着弓箭武器等,三两成伍,四散开来,展开了追捕黑狼的行动。

    ——狼皮乃是市场抢手货,一张完整优良的狼皮更是价值不菲,甚至可以卖到一锭银元宝的高价。

    有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今虽然没有额外的奖赏,但黑狼本身的价值已足以让诸多猎户心动垂涎。他们本就以狩猎为生,岂会有怕了猛兽的道理?

    只是说也奇怪,猎户们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在方圆数里的地方全部搜索个遍,居然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端是令人纳闷,便纷纷怪起落个不停的大雪来,把黑狼活动的痕迹全部覆盖住了,大大增加了追捕的难度。

    今日的雪,依然在下着,只是小了许多。

    景阳村中的空地上已经积了近半尺的雪,踏上去,吱吱响。

    陈剑臣踏雪而行,来到村后面的土地庙中。

    因为十五刚过,小小的土地庙里面,香案上摆满了贡品,香火很是鼎盛的模样。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陈剑臣忽地想起这么一句诗来,再看看那尊不过二尺高的庙像,却是个白胡子笑容慈祥的老人模样,头戴寿帽,手中还把持着一根龙头拐杖。

    这尊土地公像身隐隐有些残旧,坐落在景阳村不知多少年了,不知享受了多少年的香火。

    陈剑臣扫了一眼,没有迟疑,把怀里的纸张全部拿出来,又拿出早准备好的一包浆糊。把写着《正气歌》诗句的纸张背面逐一涂抹上了,然后端端正正地粘贴在土地庙的三面墙壁之上。

    庙里贴诗书,显得非常突兀,一般人根本不会这么干的。不过村民拜祭土地公公,只逢初一十五,平时基本没有人来庙里,因此接下来几天内都不怕有人见到。在时间上,无疑是充足的。

    十张笔墨,全部贴完,恰好形成一个环形,把正中的土地公公神像圈围住。

    陈剑臣拍拍手,迈腿离开,继续开展下一步计划的准备。

    蓬!

    身后猛然传来一声奇怪的脆响,就像是一枚巨大的鸡蛋被人捏破了般。

    刚刚跨出庙门口的陈剑臣急速回头张望,不禁目瞪口呆,在他的目光中,那尊土地公神像的整个头部竟然凭空爆炸开来,炸得四分五裂,碎片噼里啪啦地掉到了地上。

    这尊土地公神像,居然就这么被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返身抢步进去,环视四周,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最后他视线落在周围的那十张字墨之上——

    难道,又是正气的缘故?

    正气竟然对着一尊泥塑尊神像发生了作用?

    想到这个可能性,陈剑臣又惊又喜,赶紧从腰间拔出笔盒,打开,拿出里面的辟邪笔,认真一看,笔头上质变蜕白的毫毛果然由两根,激增到了六根。

    一根根,晶莹有光,混杂在笔头上,甚是显眼。

    百邪不侵,鬼神辟易……鬼神辟易,莫非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又有新发现,陈剑臣喜不自禁,赶紧又把十张笔墨撕掉下来——因为沾了浆糊的缘故,撕下来的时候纸张都有些揉皱了,形同报废。

    然而陈剑臣一点都不心疼,字没了可以再写,新发现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疾步奔回村中,路上已经在考虑改变原定计划的想法了。

    此时村中忽而变得热闹了起来,有人奔走相告,说是书杨村的王大财主听到了恶狼为祸乡里的消息后,特地悬赏银元宝五锭,奖励扑杀黑狼的人。

    这个悬赏,可以说是非常高的了。

    王大财主一向作风吝啬孤寒,骤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实在令人刮目相看。但不管如何,赏钱出了,而且是一大笔数目,这一下真正变成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但本乡上的猎户踊跃出动,就连外乡的,甚至江州城里面的壮士都闻风而动,赶了过来。

    听了这个消息,陈剑臣只是微一皱眉,不置一词——狼妖已通灵,有智慧,哪里会是那么好对付的?等闲的猎户,所谓的壮士在其面前,很可能连狼妖的影子都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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