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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寒知秋·全文-第10章

小说: 寒知秋·全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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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一手托着那个孩子的后脑勺,也顾不上自己的泳姿是蛙式自由式还是狗刨,反正就这么一路挣扎的游回了岸边。 
这时,我已经近乎失去意识,只知道有人七手八脚的把我们两个从水里拉了上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后知后觉的脸,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尤其是看到离我最近的是冷青云那呆愣的表情时,我更加气愤,可是张了半天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最后我勉强抬起一个指头,指着他的脸道:“你们可来的真是时候啊!” 
说完,便有些抵挡不住席卷而来的疲惫感,可我明白,我不能就这么放任自己睡过去,因为我有着他们所不知道的秘密,而这个秘密现在一旦我睡过去就会大白于天下,那我恐怕连好不容易找到的西席的工作都会丢失,因为在这个年代,特别是在经历了武则天皇后把持了朝政五十多年的今天,有才能的女子便被视为不贤德之流,被那些封建卫道士们极力的打压。我绝对不能被人发现自己是个女人。至于那孩子的生死就让别人去操心吧。 
于是我抓着冷青云的胳膊道:“扶我回车上换衣服。” 
冷青云点点头,把我的胳膊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我正要站起身,谁知双脚踩了个空。他竟然将我一把抱起,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马车。 
我知道那些灾民现在分到了应得的食物和衣服,已经可以腾出闲工夫来看热闹。于是我伸手揪住冷青云的衣襟道:“子逸兄,你到底在做什么?我还能走。” 
冷青云半晌没有回答我,我挣扎着准备下来,他却突然皱着眉头看向我道:“愚兄一直以为你极力的想把自己变成冷漠又自私的人,可是……,唉,真的不能明白你……” 
所答非所问,我使劲闭了闭眼睛,没有力气再和他争辩。松开了抓着他衣襟的手,我看到他衣襟上被我揪起的褶皱,于是又用手拍了几下重新将他的衣襟压平。 
接着我十分缓慢的说了一句话:“I—— 服了—— you!”便闭上眼睛任由他将随便将我抱到哪里去吧。全当自己真的是昏过去好了。 
当我换好了衣服,又在马车里狠狠的睡了一大觉之后,就发现我们的马车已经回到了驿馆。 
刚回到自己的房间没有多大一会,冷青云便端着热气腾腾的姜汤过来找我。的6602294be9 
“飞叶,把这碗姜汤喝了,你那些湿衣服呢?” 
我一手接过姜汤,一手指了指椅子上那堆破麻布一样的东西。 
“那些扔掉,路上我们再买吧!” 
“不必,我还是很喜欢这身衣服的,等我歇过来了洗洗烘干就行了。” 
“那让大哥拿走帮你洗洗吧!你还是休息一下的好!” 
“噗——”嘴里的姜汤被我一下子喷了出来。幸亏我及时转过了头,不然冷青云非要来个姜汤浴。 
我受宠若惊的连连摆手:“不必不必,小弟的衣服哪敢劳烦宰相大人亲自动手啊!”我实在不能想象一朝的重臣站在井边用力搓洗衣服的情形。 
“唉——自家兄弟,何必拘泥于此理。”冷青云说着便从椅子上将那些布料一一捡起。 
“这个——是什么?”冷青云手中提着一条长长的白布问我道。 
“噗——”我又喷出一口姜汤,那个,那个是我掩饰自己的胸部的裹胸啊! 
“那个——,呃,是腰带,对,小弟的腰带,呵呵!”我灵机一动道。 
“什么腰带啊?怎会这么长?” 
“小弟怕多长赘肉,所以喜欢多缠两圈。” 
“子逸兄还是让小弟自己洗吧!” 
我正要一股脑的将冷青云手中的衣物全部扫进自己怀里,恰好又有一个中年妇人等在了门口。 
“宰相大人,奴家是这里的仆妇,大人还有什么需要的请吩咐。” 
“没有。”冷青云准备遣走她。 
我急忙问道:“大娘可以帮我洗洗衣服吗?”我突然想起21世纪的宾馆通常有帮客人洗衣烘干的服务。让这仆妇帮我洗也好过交给冷青云,那一堆衣料里面还我贴身的衣物啊。 
“当然,公子有什么要洗的?” 
“ 不多,就这几件!”我把冷青云手中的衣物统统拿给了她。那条长长的白布居然又好死不死的从她的手中垂了下来。 
“这东西,好长,是裹脚布吗?”那仆妇一脸奇怪的问道。 
“呃——”冷青云清了清嗓子,我和那妇人都看向他,不知他又有何高论。 
“这个东西,我知道。刚才贤弟已经告诉我了,是腰带!” 
我呵呵的傻笑,将胳膊搭在冷青云的肩上,对着那仆妇连连点头:“是,是,我大哥说的没错,是腰带,就是长了点,下次一定会注意剪短一点,省得大娘洗的麻烦。呵呵!” 
“瞧两位大人说的,能为两位大人效劳,是奴家的荣幸啊。”仆妇捧着我的衣物离去。 
我便请冷青云在椅子上坐下,自己也捧着姜汤碗坐下来继续喝着。 
“对了,大哥,那个被我救上来的小孩现在情况如何啊?”我突然想起差点把我变成水鬼的那位小兄弟。希望他尚在人间。 
“我已经叫随行的大夫替他诊治,喝了点水,受了点惊吓,都没有什么大碍,就是不知为何胸口上会有一只大脚印,青青紫紫的。恐怕还要过些日子才能消除淤血痕迹。不过那孩子的祖母倒是对你千恩万谢,还准备明日领着孩子登门叩头道谢。” 
“是……吗?我看就不必了吧?”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心虚的问道:“那……大夫可有……说什么?” 
“那大夫说,看脚印的痕迹和受伤的程度,应该是江湖上失传多年的奇功——天残脚,可是踢这一脚的人大概由于内力和修炼火候太差,因此只造成了皮外伤。” 
我还黄飞鸿的佛山无影脚咧!随便踢那么一脚就是天残脚了,要是我们国家队的柔道手那一脚还不被那蒙古大夫看成少林寺的大力金刚腿啊! 
“哼!庸医。”我不屑的嗤鼻道。 
“飞叶你也不用生气,我后来也查看了那孩子的伤处,的确只是一般的打击所造成的伤痕,于是便命人将那大夫打了二十军棍。” 
二十军棍?那蒙古大夫的屁股岂不是开了花? 
“大哥倒是赏罚分明啊!” 
“赏罚分明吗?”冷青云站起身来,走到了窗边。“这些在平民百姓中实行很是简单,可是在朝廷上实行,却是难上加难啊。”看着他那修长的身躯被窗外照进来的夕阳染成了金色,虽然是那样的炫目,华丽,而耀眼,可是却有种说不出的孤独和苍凉之感。霎时间,我竟然替他在这贤良无几,奸佞遍地的朝野之中独揽大局,力敌万难的气魄而感到那么一点点的心疼。 
我走到他的身后,将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垂首道:“子逸兄,才称得上是真英雄!” 
他转过身,脸上已换上笑颜,不见凄凉之色:“知我者,贤弟也。不过,知飞叶者,也非愚兄莫属啊。” 
“此话怎讲?” 
“最起码,我知道,那孩子胸口上的伤,是贤弟——你踢的。” 
“哐啷”一声,我手中的姜汤碗坠地,摔的七零八落。 
 第六章 
    
  
我和冷青云就这样在黄河中下游一带巡察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汛期已经过去,天气也慢慢转凉,这里没有温度计可以测试每天的温度,因此,我穿衣服总是拿捏不好厚度,有时候自己冻的鼻涕不断,手脚冰凉,竟也不知道加上一件厚些的衣服,冷青云为此总是笑我:大事精明,小事糊涂。 
因为灾情的缓和让冷青云的心渐渐的放松了下来。我们决定近几日内便起程返回长安。回想起来时路上的艰辛,我在冷青云的建议下,决定还是让自己一路昏睡直到抵达京都。 
我谢绝了张大海自告奋勇帮我抓药的请求,自己拿着冷青云给我的药方子,到驿馆附近的药堂去抓药。等到我抓好了药回去的路上,竟然发现自己三拐两拐的又走错了路。这种小地方的路不象京城那样好认,因为但凡大都城的路一般都是十分规则的南北走向或是东西走向,很少有斜着的,只要大的方向不错,一般还不太容易迷路。 
可是这里的胡同里弄有的甚至一个方向居然就有两条不同的路口分别通向不同的地方。于是我只能走几步问一问,巴望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驿馆。 
又到了一个岔口,我不知道该怎么走了,放眼四周,只有路旁的墙角处靠着一个男人,面朝里,不知道在做什么,于是我走了过去问道:“这位兄台,你是否能告知在下去驿馆的路该怎么走?”可是他似乎没有听到,于是我过去拍了拍他,谁知道我的手刚碰到他,他竟然朝我的方向倒了过来,并伸出他的手抓向我的胳膊,我吓的急忙向后撤,只听“刺啦——”一声,我的衣袖竟然被他硬生生的撕了下来,接着,他“扑通”一声整个人倒在了我的脚边,我这才看清楚,他的腹部一片殷红,两只手也是鲜血淋漓,我那被他死死抓在手中的一片一袖也被染的血迹斑斑,红色的血渍被白色的布料衬托辉映,竟然透出一种叫人胆战心惊而又诡异的美丽。 
我的心剧烈的跳着,心底不断窜出拔腿逃之夭夭的念头,可我的腿却怎么也挪不动,我真的被吓的瘫软了吗?低头一看,原来我还没有不经事到这种地步,我的双腿之所以挪不动,是因为此人的双手如铁钳一般锁着我的脚踝,他朦胧的双眸带着一丝希冀,双唇似乎因剧烈的疼痛而微微发抖,可是我依然能够听得到那里面所发出的声音:“救……我,救……” 
“那……好,兄台在……这里等着,在下去叫……大夫。”这是快死的人吗?怎么双手还这么有力?我的脚脖子都快被他拧断了。 
“救……我……”他似乎已经听不懂我的话了,双手仍旧固执的放在我的脚踝上,任凭我的双脚怎么抖,怎么甩,还是逃不脱他的钳制。 
“呃——,看样子,兄台是不打算放开在下的双脚了。”我蹲了下来,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睛居然渐渐没有了焦距,完了,完了,他要是抓着我的脚就这么死了,那我可就百口难辩了,光是看他手中带血的衣袖那就是最有力的证据,绝对可以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于是我伸出了双手,抱着他的脑袋使劲晃了两下:“喂,喂,兄台请醒一醒。千万不要昏过去,你昏过去了,在下可就扛不动你了。” 
我这么一晃,还真的把他给晃得稍微清醒了一些,于是,我对着他的耳朵说道:“我扶你起来,你也尽量用点力气,附近就是药馆了。” 
他居然从嘴里蹦出来两个字:“谢……谢!” 
我当时差点没有感动的掉下眼泪来,不是为了谢谢俩字,而是他还知道说谢谢那就代表他离死还有段距离。希望这俩字不是他的最后遗言吧? 
于是我把他的胳膊抬起来,放到我的肩膀上,发现他虽然很高,但是却有些瘦弱,我还勉强可以负担他的重量。 
这个简单的动作大概扯动了他的伤口,他微微的呻吟了一声。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忍耐能力,这种伤口要是放到我的身上,或许我早就嚎叫的惊天动地,更有可能的便是直接早早的昏了过去,要死要疼要流血随它的“大便”了,全都不关我的事,让别人操心去吧! 
幸好拐回去药馆的路我已经一来一回的走了两趟,不然让我这么扛着他再迷几次路,我就不用送他去药馆了,直接叫人把他送义庄,把我送衙门省事,罪名就是贻误救治时机,害人枉送性命。 
他也坚持着用自己的双腿跟着我的脚步走着,我被他压的两腿直想打架,可我知道怎么也不能在这种时候跌倒了,人命关天啊。他那粗重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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