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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寒知秋·全文-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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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就是哑巴。不是装的。 
“李诵你……”抓着纸笔朝他的方向扔去,他飞身而起,跳到了假山上。 
“你,你给我下来……”我站在假山前,目测着假山的高度,如果我爬上去不小心摔下来会不会搞个筋断骨头折。但是看着李诵站在假山顶上不停的做鬼脸朝我挑衅的模样,我便将衣摆塞到了腰带上,开始朝假山上爬。 
“你别得意,等我抓到你,你就死定了。”我吭哧吭哧的终于爬到了假山顶上,正要伸手抓他,谁知脚下一滑,便要从上面滚落下来。 
“李诵—”我惊慌的大叫,只见他一个鹞子翻身,来到我的跟前,托住我的腰,双脚微微使力,我便和他一起平安的落到了地面上。 
然后我便看到他对我做了个口型:“笨蛋……”好啊,你个李诵,当了哑巴了还挡不住你骂我。 
于是我伸出手来,朝他脑袋上敲去,却被他一把抓住。 
他的表情突然变得很认真,我被他吓了一跳。 
只见他用口型对我说了三个字:“我—爱—你。”我一下子呆掉了。 
他的脸在我的面前放大,湿热的嘴唇盖上了我的。我愣愣的看着他,大概他被我盯得有些不自然,便皱着眉头用一只手盖上了我的眼睛。我突然回过神来,发现这居然是他第二次偷亲我了。我下意识的咬了下来。 
“哎哟——”李诵放开了我,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我皱起了眉头,总觉的有哪个地方不对。 
我好象听到了哎哟一声,这里只有两个人,我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会发出那么没有水准的惨叫声。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 
我面色不善的转头看向了李诵:“我刚才听你叫了‘哎哟’一声!” 
只见李诵捂住嘴巴,把头摇的象拨浪鼓一样。 
“你的意思是我听错了?” 
这会他又把头点的象磕头虫。 
“可是我什么病都可能有,就是没有幻听。也就是说你根本就能说话。” 
又是把头摇得象拨浪鼓。 
“你从开始就骗了我!” 
拨浪鼓摇的更厉害了。 
“你原来一直都在欺骗我,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我这就走,找冷青云去,他永远都不可能会骗我的。”我转身就要离开,却被他一把拉住。 
“别走。”他终于开口说话了。我忍不住的哭了出来。几日来的惊吓,担心,歉疚和委屈统统的哭了出来。 
“我不是故意骗你的。”他双手环抱住我,拍着我的后背,待我哭声渐停之后,才无辜的看着我。我哼了一声,把头转到一边。 
“刚开始我是真的说不出话来,后来,夜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个偏方。我吃了几日,便慢慢的见好了。可是,我说不出话的时候,你总是对我那么好,那么迁就,我怕好了之后,你就又变回原来对我不冷不热的样子,所以一直都不敢跟你说啊!”他嘟着嘴,状似委屈,听他的话也不无道理。我心中对他的怜爱升起,说道:“我什么时候对你不冷不热啦!对你这种人啊,就不能太温柔了,每天都气的我手痒痒。” 
“嘿嘿,只要你别走,手痒了可以打我出气啊!”李诵抓住我的一只手,在他的脸上轻轻的打着。我坏心一笑,在手覆上他面颊的时候,突然拇指和食指用力夹住他脸蛋上的一块肉。 
“哇呀,你拧的好疼。”李诵用手在脸上猛搓。 
“活该,这是报应你一个月来欺骗我的罪行。还有,告诉我,冷青云到底上哪里去了。” 
李诵神色忽然黯淡下来,说道:“原来你还是一直记挂着他。” 
我心中一软,在他脸颊上波了一下。惹来他无边的笑厣如花。 
“说是记挂,也算是记挂吧!毕竟曾经和他有过那么一翻共同的经历。如今他走了,我连送行都没有。” 
“他带着儿子去云游四海了,他说等到他们累了的时候,会在一个地方安住下来,到时会托人给我们带口信的。” 
“可是他为什么会走?”说来挺伤心的,我一直以为他对我是有感情的,可是现在我却不那么确定了。 
“为什么?哈哈,当然是看到我为你所做的一切比他多的多,他自惭形秽,才会夹着尾巴逃走的。”自大是李诵特有的魅力,过去看着挺讨厌,可是现在却发现竟然可爱起来。 
“你说的不对,其实他是最懂我的。他只是不想让我为难罢了。” 
“在我们中间选择,你会为难吗?” 
“当然不会,我一定会选他,谁会选你这个孙悟空托世的疯子。” 
“真的吗?”李诵一脸失望。 
“假的。”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那自哀自怜的俊脸。“孙悟空有的时候,比帅哥唐僧更可爱啊!” 
“我才是帅哥,就算是孙悟空也是个帅到极点的孙悟空。” 
“你是帅哥?你是衰哥还差不多……” 
“……” 
 附加 
    
  
关于这篇文;有很多地方其实偶都想展开来写;不过因为想控制一下字数;而放弃了。不过偶想再加些番外来交代一下。大家如果有哪些情节想知道想回味的;可以发贴告诉偶。偶一定尽量满足大家的要求  男男版 
 第一章 
    
  
谁能告诉我,这是哪儿?看着前方的参天古木,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毕竟事情来的太突然,一秒钟前我还在历史博物馆中出神的望着一幅画像,怎么下一秒钟便跑到这么多老古董跟前?环顾四周,红墙绿瓦,流檐飞刹,身着古装的男女老少在大街上来往穿梭。俨然是唐代文化的翻版。不由得在心中嘀咕:政府不会又拨款扩建了盛唐历史博物馆吧? 
虽然我刚刚考入X大古文系,可是在这之前对古典文化的喜爱搅的我心中一阵阵的激动,简直是历史重现啊,太逼真了,可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穿着现代装,其他人呢?我的同学呢?我又迷路了吗? 
“小弟弟,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不想被别人看出自己是个路痴,我咬咬牙,拦住一个扎冲天炮的小娃,小孩比较好唬,我实在是不想看到旁人对我露出看白痴的目光。 
“我也不知道耶!你不如去问那边的爷爷吧!” 
“这——,还是算了吧!”我别的毛病没有,就是最爱面子。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万万不能丢。 
“你不认识他对不对?没关系,我认识那位爷爷啦,他是我娘的四表婶的舅舅的堂弟,我都叫他爷爷了,我们很亲的啦!要不然我帮你去问他?”小童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喂——爷爷,这个姐姐我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唔”嘴巴被我不客气的捂上。 
“嘘——拜托你小声点。”我足足有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不敢抬头,四周一道道异样的眼神射在我的头顶和脊背上。 
“咳咳!长安。” 
“什么?”我愣了愣。突然想起了曾经在小说中看过的被作家演绎了十万八千遍的情节——时光倒流,我自嘲了一下,都多大岁数了,居然还有这种幻想力,还是再听一遍吧? 
“您说这是哪里啊?老伯?” 
“这里是长安,天子脚下啊!姑娘不是中原人吧?” 
“姑娘?”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知道自己长的没有施瓦辛格那么强壮,可也不能随便就被人改了性别啊?不过找着回家的路才是最重要的,我也没工夫在同一个陌生人讨论我的性别问题。 
“长安?好奇怪的叫法。难道这里是长安街?”我皱起了眉头。 
“什么长安街,这里是大唐的国都啊!” 
“什么?!大、大唐?!”我感觉好象有人拿棍子敲了我脑袋一下。“今天不是愚人街吧?” 
“姑娘?姑娘?”老翁用手在我眼前晃了又晃,只可惜我目光呆滞,“唉——多好的姑娘啊!竟是个傻子。” 
老翁踱步而去,我慢半拍的回转过神来,喃喃道:“你是在开玩笑的吧?老伯!” 
唐朝!真的回到了唐朝。当我再也顾不得面子问题,问了第一百零一个人同样的问题之后,终于承认自己刚才的想象力还真见鬼的准确。 
我有尖叫的冲动,我不停的用双手绞着自己的头发,不过即使这样也无法发泄我心中怒愤的十分之一。如果真有老天爷这号人物的话,那我此时此刻只有一个愿望——把他打到连他亲爹都认不出来。为什么偏偏是我?尽管我曾经明确的表示自己非常喜欢研究历史,但也并不代表非要这么尽职尽责的实地考察吧?以前我总是对着某些文物叨念:如果能到当时看一看该有多好。现在回想真该狠狠的送自己一个大嘴巴。可如果老天真这么管用的话,那我整天想见天上的老爸老妈,怎么就没见老天爷怜悯过我? 
突来的巨变使我精力尽失,四肢都有些瘫软了。我佝偻着背,一屁股坐在街边。抬头对着天,欲哭无泪道:“老天爷,这回你玩笑开大了。” 
二十四小时之后,据我估计应该是24小时。在我坐在人家门口发呆,看着自己的影子从左边转到右边再消失,经过漆黑漫长的一夜,又看到影子出现之后,我站了起来,开始活动自己发麻的双腿,回头的同时看到从后面门缝里露出的两只惶恐的眼睛。敢情自己的痴傻举动将人吓的不敢开门了? 
人大概都有这种劣根性,看到比自己更不幸的人,心理就立刻可以得到平衡。我今日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是此等俗人中的一个。我都如此落魄了,居然还有人会害怕我?想至此,顿时心情好了一大半,到哪里不都一样吗?反正自己孑然一身,无父无母。况且我十岁之前一直就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随欲而安的本领还是比那些养尊处优的小姐少爷们好上许多。天生的独立,再加上后天的磨练,我自认为就象野草一样,即使一把火把我烧了,来年还是会发出新芽的。有句话叫什么“打不死的蟑螂”,虽然谁敢说我是蟑螂,我肯定跟谁急。不过我相信,蟑螂的生命力比起我来还真是要差上那么一咪咪的。 
凭着我对唐朝文化的了解,应该可以在这里安然无恙的生活一阵子,直到我找到回家的方法,对,回家,虽然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但是凡事不都是有两面的吗?有生必有死,有来肯定必有去。虽说是个孤儿,但我还是想回到21世纪,修道院里不是还有位慈爱的爱拉修女算是我的亲人吗?我使劲用双手搓了搓脸,努力使自己乐观起来。 
定下了神,我便开始检查自己身上所有在这个年代还用的着的东西,首先是这身行头得立即换掉,看到路人露出怜悯的眼光,八成将我身上凉快的短袖体恤,和热裤看成是乞丐的衣不蔽体。其次,得找到可以换钱的东西,翻开背包:一只小手电筒,用的着,一把小瑞士军刀,用的着,剩下的餐巾纸,零食什么的自己收着吧!唯一可以卖钱的,就只有它,无名指上闪闪发光的东西,可是爱拉修女说过,这是我老爸老妈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如今我不得不考虑把它卖掉,估摸着天上的老爸老妈也不希望他们唯一的儿子被这么活活的饿死在异代他乡。算了,等我日后赚到钱再赎回来好了。咬咬牙,我将戒指从手指上退下来。 
顺了顺垂到胸前的发带,一身白衫的我一边整理衣服一边跨出衣铺。果真是有钱万事足,多亏了那只戒指,让我换得五十两银子,有银在手,心情马上就不一样喽!想不到这小小的身外物,关键时刻竟成了救命草。掌柜奸猾的很;给我的价钱充其量只有十分之一,可是人生地不熟,我落魄至此,纵是吃点亏,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不知道现在的自己算不算的上玉树临风,175公分的身高在这个年代应该不算太矮吧?可是我刚才竟然看到了几双色咪咪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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