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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畚晁⒏院龋徊剑愿榔腿耍岩咽崭詈玫穆笏耄永χ谐槌隼矗粼诘厣希温返檬叭。ú蔚枚�16),使她不需要有亏欠之心或犯偷窃之罪。虽然波阿斯不是路得至近的亲属,没有责任付代价赎回她前夫的田地,并娶她为妻,他却主动、热心地成全这事。波阿斯对路得的爱是超越律法的爱。
结语
惟有一个身心灵成熟的个人才可能过一个单身而充实的生活,并在婚后营建强健的婚姻与家庭关系。在当前这个人日趋晚婚的时代,教会能扮演极具关键性的角色来造就单身的弟兄姊妹。而波阿斯在与神同行、自我超越、正直品格、体恤他人和爱的行动等方面,诚然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特别是单身的基督徒的表率。
问题研讨
在夫妻恳谈与小组分享中,你可自由挑选任何题目来分享。每一题分享的时间不要太长。等大家都分享过了以后,再按着时间的许可,继续第二轮、第三轮的分享……
一、培养高度的同理心(empathy)
根据积极倾听的原则,自由分享下列与波阿斯的经历相关的问题:
(一)一次严重缺钱的经验
(二)一次非常饥饿或口渴的经验
(三)一段童年最有趣的记忆
(四)一次生命危险的经验
(五)一次胜过试探的经验
(六)一次非常意外的巧合
(七)一个生命中的重大转折点
(八)一次为了坚持属灵原则而付出代价的经验
二、与神亲密的关系与正直的品格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十五7)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们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8)
(一)在我的生命历程中,什么时候开始感受到神温馨的爱?这如何影响我的灵命历程。在这过程当中,帮助我灵命成长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二)目前我如何经历到与神的亲近?在什么景况下,我觉得与神比较疏远?
(三)在《路得记》中,波阿斯等人藉着对神各种不同的称呼来表明他们对神的感受。在圣经中对三一真神的各种称呼当中,哪一个称呼最能表达我的主观感受?我过去的人生经历如何影响我选择这个称呼?
(四)基督信仰如何影响我对生命意义的看法以及我每日生活的实践——例如:工作、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姻亲关系、教会团契生活等?
(五)过去几年来,在信仰的成长与实践上,我觉得自己比较有学习、有长进的是哪些方面?不是很满意、仍然在挣扎的是哪些方面?
(六)我对配偶比较欣赏何敬佩的特点是什么?
(七)在可见的将来,就读经、祷告、见证、奉献、事奉、宣教等方面,我希望看见自己、夫妻和家人如何成长?
三、超越原生家庭的影响
(一)在内心深处,我对父母最欣赏的是什么?最不能接受的是什么?我在哪些方面像父母亲,在哪些方面和他们不同?
(二)在童年时期,我的家人如何表达下列的情绪?
1.气愤(anger)
2.忧伤(sadness)
3.恐惧(fear)
4.亲情(affection)
5.彼此关心(interestinoneother)
(三)在我童年时,家人如何处理下列的情绪问题,如父母彼此殴打、父母之一得了抑郁症,或情感受伤害(emotionallywouded)?这对我的婚姻关系以及其他亲密的人际关系(朋友、父母、手足和儿女等)有何影响?
(四)我个人对表达项目(二)中诸情绪的立场如何?有哪一项是我特别难向配偶启齿的?为何我会有此看法?
(五)在我成长的过程当中,下列诸因素对我的个性和人际关系有何影响?为什么?
1.性别
2.排行
3.父母的职业
4.重大经历
5.父母教养子女的方式
6.基督信仰
已婚者
(六)参考第一题的答复,思想我的配偶和他的父母有何异同之处,这如何影响到我们的夫妻关系?
(七)我和配偶之间在表达情感上有何差异?为什么?这对我们的婚姻有何意义?
(八)波阿斯的自我接纳,以及他对路得的关爱,对我今后的婚姻关系有何启发?
四、付诸行动的爱
大致来说,一般人表达或领受爱的方式有五种:(一)爱的话语(wordsofaffirmation);(二)爱的时光(qualitytime);(三)爱的服侍(actofservice);(四)爱的礼物(receivinggifts);(五)爱的触摸(physicaltouch),但其重要性对每一个人都有所不同。我们一方面要明白自己的偏好,一方面要考量对方的喜好来表达自己的爱。
(一)我的父母对彼此所使用的爱的语言是什么?这如何影响我对爱的表达方式与期待?
(二)在爱的表达方面,配偶做过哪些事或说过哪些话使我觉得被爱?配偶做过哪些事或未做哪些事使我非常生气?我曾刻意地或下意识地透过哪些途径对配偶表达我的爱?据此,我推测我的两个主要的爱之语言是什么?(未婚弟兄姊妹可透过一般家庭、交友或团契生活的经历来推断。)
(三)相似的,我做过哪些事或说过哪些话明显地使配偶觉得被爱?我做过哪些事或未做哪些事使配偶非常生气?配偶透过哪些途径表达他对我的爱?据此,我推测配偶的两个主要爱之语言是什么?(未婚弟兄姊妹可略过本题)
(四)透过小组分享的心得,学习像波阿斯一样去了解、感同身受小组每一位弟兄姊妹的心境,然后写下给每一个组员的安慰、祝福或鼓励的话语及其原因。
(五)透过小组分享的心得,试着送给每一位小组组员一份象征性的礼物,以表达对他们的认识、接纳与肯定。
九。婚姻与家庭篇/林国亮 第88课 离婚与再婚
离婚的现象
放眼全世界华人集中之地区,欧、美社会中离婚率居高不下,最近的离婚率上升转趋迟缓,不是因为形势好转,而是同居人口的大量增加,既没有结婚,也就谈不上离婚了。在美国,有一本关于婚前协谈最主要的教科书,再版时改名为《婚前与再婚协谈》,而最多人使用的婚前预备(PREPARE)和促进夫妇沟通、了解与学习(FacilitatingOpenCouplemunicationUnderstandandStudy·FOCCUS)婚前测验都增加了评估同居与再婚的题目,别无他因,大势之所趋也。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等两岸三地的离婚率虽比不上欧、美,却不断地急速上升。台湾的离婚率高居全亚洲之冠,政府为了力挽狂澜,在二〇〇三年通过家庭教育法,积极鼓励未婚男女在婚前接受四小时的婚前教育。而中国大陆过去二十余年来的离婚率每年大约以10%的速度增长,二〇〇三年全国约有一百三十三万对夫妻离婚,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很快就会攀升到每年两百万对。
离婚的原因与结果
近代社会中离婚率高涨的原因,从大环境来看,包括社会世俗化造成婚姻观的改变,经济压力大、离婚法宽松、妇女因就业而经济独立、对婚姻期望高,以及离婚现象的恶性循环等。然而仔细从个别的夫妻关系来看,离婚的原因显然比以前更加复杂,如:个性极端不合、日常生活中长久而严重的冲突、分担家务与养育子女的分配不均、姻亲问题、外遇淫乱、身心虐待殴打、精神失常、心理疾病,耽溺于酗酒、赌博、吸毒或色情等,都屡见不鲜。
从事婚姻与家庭咨商的专家,以往对离婚持着比较宽容的态度,认为它不失是一个选择。但九十年代以来,他们对离婚的态度已有渐趋保守的倾向;一般认为家庭生活中充满了太多的暴力与冲突对家庭的每一分子都不好,而离婚对子女的影响比从前估计的影响还要深远。然而美国近年来的研究资料显示,离婚者自杀、得精神症状、酗酒的可能性大约是未离婚者的二至三倍,平均生病率增高近三分之一,寿命则减少四年。不但如此,其影响更深及下一代。单亲或再婚家庭的子女比在健全核心家庭中长大的孩子,会经历到下列各种现象的可能也都在两倍左右;未能顺利完成高中毕业、未来也会离婚、女儿未满二十岁就成为妈妈和儿子坐监等。而孩子迟早出现心理或行为问题的可能更高达二至三倍之间。
基督徒对离婚与再婚的价值观
婚姻学者预测在二十一世纪的已开发国家中,一辈子只结一次婚的人可能会成为少数。换句话说,离婚与再婚的现象是一个极难逆转的趋势。既是如此,一般专家学者就致力于婚前教育、强化婚姻关系、减轻离婚所造成的伤害,以及促进再婚的成功。基督教会处在如此的大环境中,教会的成员难免会反应出此种社会现象。有的在信主前就已经结过婚,有的则是在信主之后才离婚,而这两类人在教会中都有逐渐增多的趋势。笃信圣经且愿意尊主为大的基督徒,往往需要面对一些更根本的问题,诸如「基督徒能不能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离婚?离了婚以后能不能再结婚?若要再婚,其婚礼该如何举行?再婚的人在教会中能参与哪些服侍?」等。
一般学者认为圣经中与离婚∕再婚相关的主要经文包括《创始记》第二章二十四节;《申命记》第二十四章一至四节;《玛拉基书》第二章六至十六节;《马太福音》第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十九章三至十二节;《马可福音》第十章二至十二节;《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十八节;《罗马书》第七章一至六节和《哥林多前书》第七章十至十五节、二十七至二十八节等。严谨的圣经学者对相关经文的诠释主要有四种不同的看法;一、不可离婚,也不可再婚;二、可以离婚但不可再婚;三、因为淫乱和离弃的缘故,可以离婚与再婚;四、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离婚和再婚。华人基督徒多半很单纯地以主耶稣所提的「淫乱」对保罗所提「离弃」二者作为可以离婚与再婚的根据。只是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原因往往不是那么单纯,而多数的教会也缺乏明确的原则,因而在处理相关的问题时,产生了许多的困扰与伤害。在后续的发展中,主张「可以离婚但不可再婚」主要代表人物威廉·赫思(WilliamA·Heth),本着「两恶取其轻」的原则,改变立场,接受在配偶持续淫乱、虐待以及乱伦等情况下可以离婚与再婚。
从九十年代以来,福音派的主要圣经注释书(包括WordBiblicalmentary和NIVApplicationmentary中马太、马可、路加三本福音书和《哥林多前书》对圣经中离婚与再婚经文的诠释,至少有以下八个值得注意的发展:
一、根据《申命记》第二十四章一至四节,认定至少从摩西的时代起,离婚与再婚已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摩西在律法中有此定规的目的有三:(一)避免让「不合宜的事」(《《新译本》》译为「丑事」)污染婚姻关系的神圣;(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