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哲学宗教电子书 > 基督教伦理学 (马特生) >

第19章

基督教伦理学 (马特生)-第19章

小说: 基督教伦理学 (马特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有些天国的解释,以为单拿个人对于上帝的关系,便足以充分的发挥上帝拯救世人的计划。殊不知个人与社会是分不开的,因为基督徒住在一个时刻影响他生活各方面的环境中这种人类一体的事实,教会原来就承认,原罪教理便是承认这个事实的一个例子。个人得救与天国进展自然是必要的,而且是绝对少不了的。如果个人不得救,天国便无法进行,但我们总不可忘了,基督教的面酵是要在整个人类社会的面团之中。我们用主祷文祷告,愿上帝的旨意得以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如果我们对于天国的理想得以实现在社会的期望,不感觉兴趣,不如删去这句祷文。好像它的王一样,上帝的国是超越的,但也是蕴藏于人类历史中。这两方面的思想,并不互相排斥,都是真理。
    然则到底什么是上帝的国呢?异邦使徒保罗为我们作过一次天国的定义。他说:「上帝的国不是(不在乎)吃喝(仪式主义或禁欲主义),乃是(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音乐。」也有人把天国解为「上帝圣洁的旨意行使在人心中,在人当中的领域。」上帝的
国是上帝在人心中,在人生活中掌权之谓。上帝的国不是一种能以地域范围的政治单位。所谓王国就是以王的旨意为法律的领域。上帝的国就是上帝的旨意得以畅行的境地。基督徒祷告说:「愿你的国降临。」此一祷求在下一祷求中得了解释和补充,即「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在上帝统治之处,即上帝的国所在之处。
    只有一个方法能清楚的看出来到底耶稣所讲天国是何意义,即研究新约中所有讲论天国的章节。如果这样做,我们便不难看出耶稣从三个方面来讲天国。有时他把它作为既成事实用,有时把它讲为正在完成中的进程,有时把它讲为将来要成的事。这三方面并不互相排斥。这些都是同一天国的不同方面。
    耶稣把天国看作目前潜伏于人类之中的实力。法利赛人问耶稣说,上帝的国何时来到?他回答他们说,上帝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或说在那里。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心里。」又可解释为:「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当中。」这两个译法是可任人选择的(照中文圣经路十七:21,此语译为「……在你们心里」,而底下又加小字:「心里或作中间」──译者)。如果我们采用第二个译法,意义仍无改变,因为我们所要说明的,乃是天国是现在已成的事实。这种把天国看作目前既成事实的观念,又在耶稣所说的下面一句话中显明。他说:「但如果我是靠着上帝的灵赶鬼,那么上帝的国就临到你们了。」他也说过:「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路德解释主祷文的第二祷告说:「上帝的国原是要降临的,不需要我们祷告。」上帝的国就在这里,因为上帝就在他所创造的万有中施行统治。天国并不要等到人去造成。天国是一个目前存在的事实。上帝或用慈怜、或用审判统治万人,没有一个人能逃脱他的这种统治。如果我们不让上帝用慈怜统治,他的国就要在向罪施行审判的形式中降临。天国是在降临,且是为我们所承受,为我们所有。天国是现在的事实,因为有上帝,上帝在掌管万有。
    耶稣所讲的天国,也是尚在发展的进程之中。只看芥莱种和面酵的比喻,便很显然的指明了这方面的意义。那在暗中生长的种子的比喻,也说明同一观念。基督徒有在世作光作盐的使命,也包含同一思想。天国的目的乃要使人类社会的全团发酵,意思就是要战胜一切凡与上帝旨意相反的,又要变化这个世界,使成为上帝的圣灵大显权能的所在。
    这种天国概念包含有进步的信念,至少要相信有进步的可能。这种信仰并非以任何进化论的自然律为根据,乃是建立在上帝在人类历史中工作的一事实上。不到近代,这种进步的观念,除了在祆教(zoroastrianism)和希伯来人的基督教以外,无处存在。希腊人主张历史循环说,此说在施棚隔勒(Oswald Spengler)所著之「西方文化之衰落」(Oecline of the West)一书中,又死灰复燃。抱进步的观念来看历史过程,这是基督教特有的思想。希伯来人的先知和耶稣均在历史过程中看见了上帝。上帝在历史中推行天国的目的,使抵于成。凡与耶稣和众先知抱同一观点的,必得随历史前进。就希腊人看来,人类历史是无目标的。基督教的正统神学常在努力研究,个人最后得救与历史过程最后完成,二者如何发生观系。我们必得承认,天国是藉着历史的前进运动而进步的,不然,耶稣和众先知都错了,在他们追求以天国的原则实用到社会制度之努力中,他们简直是无的放矢。假如他们想望成功的却总不得成功,那么他们便难于为我们所尊重。除非历史与天国,以及天国与历史,相互攸关,否则耶稣与众先知所有的工作活动要失落很多意义。基督徒并不抱庸浅的乐观态度,因为他对人类罪恶有深刻的认识。现今的世界已够恶化了,基督徒对之有充分的了解,然而他依然相信这是上帝创造的世界,且又为它所管理。创造与救赎的教理是连成一气的。在我们看来,历史的过程是要达到某种目的地。基督徒也不是个悲观论者,因为他相信上帝是永生的,相信上帝的权能必能征服恶的势力。基督徒相信进步之可能性。
    相信有进步一回事,是难于作充分证明的。进步的标志不甚明显,无从衡量计算。虽然,道德的品质还是能以欣赏的,也能以作成优劣的评判。我把历史回忆起来,我相信进步是有的,我相信人格的价值和神圣,在今日较之以前的任何时代都更能为人所尊重。我相信天国的原理实用到社会各方面的进步上,其效能日见加大。然而这还不是主要的问题。主要的是我们相信进步是可能的,在人生奋斗之中我们不抱失败主义。我们认识我们的职责。我们循职责之途前进,将前途交托于上帝。
    还有一问题也得在此连带提及,我们希望天国实现在人间,但究竟能实现到何种程度?我们在主祷文第三祷文中为此祷告。我们能否看见天国完全实现在人间?我们不可鄙弃这世界,以为是单为来生作锻练的场所。今生亦有真实的价值。虽然,我还是不信上帝的国能以最后完成在这地球之上。可提的理由有好几个。我们现在居住的地球,早晚要走到一个不能维持生物的地步。但我们所愿意指出的,是要我们仰赖上帝的恩典,更加努力,使天国更多实现于人间,使我们的努力更多收种。基督徒不要隐藏于个人得救的堡垒中,独善其身,眼看着人类灭亡而无动于衷。
    耶稣对于天国所抱的第三种见解是将来的,远方面的思想可由以下一切话表明:「我告诉你们,从东从西将有许多的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耶稣说这话是采用了未事的(EschatologicaI)观点。上帝的国完全实现是将来的事。现成的、进展的、将要来的,这天国的三方面,都同时包含在耶稣言论教训之中。天国荣耀之完全彰显,尚在将来。这个最后的完成,就是我们最高的善,也就是上帝为人类历史所定的目标和计划。

            第二节   模仿基督
    上帝的国以模仿基督为其中心实现,基督徒应该长大「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四:13)基督徒的自我发展当以基督为模范。基督徒所追求的,乃是多像基督,这个理想也不是一种抽象的学说,乃是由历史传下来的一位有历史性的耶稣。基督徒的理想乃是一个在道德范围内有创造力的人格。上帝的国要由有基督品格的人建立起来。
    但模仿基督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有加以说明之必要,耶稣一生抱独身主义;他从来未作过人的丈夫或父亲。对于文艺、科学、或哲学,他也未曾表示过兴趣。那位历史的耶稣从未见过一所现代的工厂,从未遇见过由现代这机械的时代而引起的伦理的和道德的问题。于是有人以为把耶稣的言行应用到现代工厂里面去,是不伦不类的。一个远在二千年之前,远居巴勒斯丁的人,对于我们这二十世纪的人,有什么话可说呢?
    如果又把基督教在历史上所造成种种不同的人物看起来,问题就更大了。基督徒的生活是极不一致的。有修隐土、有十字军将士 、有社会改革家。在各种不同的生活状态之下,都自命为受了耶稣生活的灵感。而且基督徒的生活也表显在人生各种关怀之中:家庭、教育、爱国主义、经济企图、文艺、科学,以及许多别的事业。
    在这许多不同的情形之下,模仿基督到底能有什么意义呢?如何才算是依从他的生活样式,调度我们的生活呢?在这许多不同情状之下,我们还是看得出一个同一自我精神。在这一切不同之中显然有一相同之点,即人感觉上帝真实的同在,随在引领催促人的言语行为,耶稣并没有编成一套法典,用来规范人的行为,他也没有为他的门徒制定工作的程序,他只赐给我们一种精神,要我们在任何情势之下统统用这种精神去应付。这种精神可以适用于一切时代之中,一切情形之下,亦足以应付人生一切问题。如果耶稣为我们制定了一套法典,那么他的宗教便易于阻碍进步,形成文化的停顿状态,但他的精神是活动的,适用于任何变迁的环境,向一切时代、一切社会现状都有话说。是以基督教伦理总不致时过境迁,不合实用。我们蒙召并非要拘板的仿效基督的生活状态,乃是要抱定他的生活精神,把那种精神灌输到一切人生关系之中。那种精神乃是爱的精神,至于爱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讲到基督徒德行的题目中讨论。基督徒不是要在形式上模仿基督,乃是要在内心服膺耶稣的精神。在我们对上帝对人的态度上,耶稣是我们的模范。
 
           第三节  律法
    上帝的律法是人生行事为人的规则。全人类都有遵守这律法的义务。因为人有道德性,所以有遵行道律法的义务。基督教伦理以上帝的旨意为根据,又以律法为上帝旨意的说明。在复原教看来,上帝的旨意和律法均在圣经显明;所以圣经不但是人信仰,也是人行为的准绳。
    人常将十条诫命视为律法的纲要。但是除非把十条诫命拿新约的眼光来解说,否则这样看法是役有充分理由的。虽然,十条诫命,(出廿:1-17)亦有其重要性,因为一种以道德为条件的约法关系,藉着这十条诫命,在耶和华和他的子民当中建立起来了。这种情形反映出宗教历史上一个极大的进步。这十条诫命在今日依然作千万民众的道德指导。由此亦可以看出它的重要。要在历史上找出对人生宗教和道德较十条诫命发扬过更大威力的约章,是很不容易的。
    在希伯来人历史以外,也可以找出与十条诫命相类似的法典。拿十条诫命与罕摩拉比(Hammurabi)法典比较起来,不难指出两下酷似之点。罕摩拉比生于摩西以前数百年,在西元前二○八一与二○二四年之间作巴比伦王。出卅四:1说 ,十条诫命是耶和华写的(「其上的字我要写在这版上」)。而在出卅四:28却说,十条诫命是摩西写的,「他(摩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