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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铁屋子与窗户-第13章

小说: 铁屋子与窗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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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世界所包孕的荒谬性:他为国王而战与堂·吉诃德为并不存在的“原则”而战,并无本质上的区别。真理是钢丝,是让人踩的,你不踩它,它高高地横亘在那里,朝你冷笑。    
    堂·吉诃德是第一个受不了冷笑的人。他便成了白痴。悬崖上的钢丝绷紧了。而风车不动声色地转着,带着半截堂·吉诃德的长枪。    
    谁去拔下那半截长枪?    
    于是,阴郁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下了《白痴》。    
    当卑鄙的加尼亚挥拳朝妹妹死命打去的时候,梅什金公爵站在他和他妹妹中间,浑身颤抖着。    
    “你是要永远挡住我的路吧!”加尼亚咆哮着把妹妹的手甩开,接着就用那只腾出来的手,极其疯狂地狠狠一抡,打了公爵一个耳光。    
    喊声四起。公爵面色苍白。他用奇怪的责备目光瞪了加尼亚一眼;他的嘴唇哆嗦着。竭力想说点什么;他奇怪地,完全不合时宜地微笑了一下,把嘴唇都扭歪了。    
    “来吧,我随你打……反正我不能让她……挨打……”末了他轻声说道;但是他忽然忍不住了。就撇开加尼亚,双手捂面,向屋角走去,面对墙壁断断续续地说:“啊,您会为这种举动羞愧得无地自容的!”    
    这一瞬间,女主人公菲利波夫娜意识到:“我的确曾在哪儿看见过他的脸!”    
    是的,这是一张曾在十字架上呻吟的脸。这张脸受到凶猛的殴打,显得浮肿,带着可怕的、血污的伤痕。这是上帝的儿子的脸。    
    这幕百字场景,意义足以涵盖庞大的《战争与和平》。梅什金以他的温顺,拔下了堂·吉诃德留下的半截长枪——而这正是拿破仑梦寐以求却无法实现的事情。梅什金是否能够给我们带来新的生活呢?用凌辱、恐惧、喜悦、吉利、绝望、美、未来、丑、奴役、自由这些“没有重量的东西”?    
    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路堵死了:世上的一切都在开始,没有什么东西在结束。夸父是悲剧的主人公,堂·吉诃德是喜剧的主人公,而梅什金则是正剧的主人公。白痴成为正剧的主人公,正剧便露出了它的狰狞面目。所有人都被关进绝望地下室。    
    白痴什么也没有给我们带来。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把他们指认为白痴。普罗米修斯盗来的火,被用来焚书;安徒生童话里的夜莺,在皇帝的烤箱里;大观园倾覆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一页一页地读佛经,“如是我闻”四个字模糊成了“你是白痴”。    
    谁是白痴呢?最聪明的人还是最愚蠢的人?在布尔加科夫的杰作《大师和玛格丽特》中,大师被囚禁在疯人院里——谁离真理最近,谁就是白痴,太阳灼伤纤弱的眸子。就好像斑马线一样,亮着红灯硬要走,必然丧生车轮下。二十世纪是一个对待白痴比任何时代都要残酷的世纪,我不仅仅指希特勒的焚尸炉,也指斑马线和红绿灯——要是夸父走来,堂·吉诃德走来,梅什金走来,他们怎么办呢?    
    田野里有一粒麦子,它不发芽。这才是真正的麦子,真正的白痴。    
    


第一辑·口吃的人不可救药的理想者

    乌托邦,如同一面伟大的哈哈镜,落地后摔成一堆无法复原的碎片。每个碎片里,照出的都是我们变形的面目。    
    然而理想者依旧。    
    真正的理想者站在悬崖边,只是悬崖才适宜于眺望,而眺望是理想者固有的姿态。理想一种个人化的品德,理想拒绝“主义”,因而理想者与“理想主义”格格不入。“理想主义”是败坏理想者尊严的恶魔,理想的主义化便意味着理想的死亡。“理想主义”带来统一和规范,故“理想主义者”多矣,每个纳粹党徒、每个契卡成员、每个红卫兵都是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他们用最卑劣的方式创造着“美好”。“理想”则意味着自由与独立,意味着权力的紧张关系以及对秩序的怀疑。故而“理想者”少矣——谁能在惊涛骇浪中让自己成为一座屹然不动的孤岛呢?又有谁能在时代的分崩离析,个人的穷途末路中拒绝黑暗的来临?    
    首先想起的是齐克果这位身材矮小、背有点驼,面容白皙而消瘦的丹麦人。在哥本哈根狭长的街道上,每天都有一群恶作剧的小孩跟在他后面大喊“疯子,疯子!”而他迎着苦涩的海风往前走,恍若未闻。齐克果把自己看作一棵自我封闭的枞树,“处在除了我以外任何一个人都把事情说得比较容易的时代,我的任务就是要把某件事说得比较艰难”。为了寻求自基督受难以后这个世界就不曾有过的“大爱”,为了克服现代社会人类普遍承受的“不安”的感受,他解除了与心爱的未婚妻的婚约,放弃世俗生活中的一切幸福。    
    那是一个谎言根深蒂固的时代,也是一个理想幽暗难明的时代,齐克果却认为,一个人只有在精神生活中才有希望发现他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否则,他就会继续淹没在理智生活与道德生活的贫乏和虚伪之中。他在灵魂深处忍受着难以形容的痛苦,绝望地与世界以及一切属于世界之物断绝关系。齐克果悲惨而不朽的一生说明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凡是理想都要忍受痛苦、都要被嘲弄、都要被贬抑。“我是自己的忏悔者”,他的忏悔却打动了千千万万异时异地的理想者的心灵。就“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和理解生活”这个意义而言,理想者等同于疯子;就“从相同的位置探究和反省生活”这个意义而言,理想者等同于忏悔者。    
    理想是逃避现实,是反抗现实,亦是创造现实。因为理想与现实既相冲突又相依存,所以我们有两种选择:或者是现实将理想粉碎之后回归平凡庸俗的人生,或者是理想将现实升华之后变成新的现实。前者易如反掌,后者却难于上青天。    
    贵为俄罗斯帝国伯爵的托尔斯泰,穿了几十年的桦木鞋与褐布衣,尝遍农奴的艰难困苦。然而,府邸里伯爵夫人却天天操办着豪华奢侈的筵席与舞会。在双重生活中煎熬的托翁,一八九零年开始创作《光在黑暗中发亮》,这是他晚年最矛盾的作品。他没有为主人公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这部作品也就始终没有完成。    
    一九一零年十月末,风烛残年的托翁毅然决定离家出走。这并不是一个孩子气的决定,正如托尔斯泰自己所说:“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件事,也是最困难的一件事,临死之前像一头野兽似的及时爬回那丛莽中去。因为死在家里,就象我活着时一样,是完全不合我的心意的。我已经八十三岁了,可是始终没有找到使自己完全摆脱世俗的力量。”    
    十月二十八日,一辆 马车在黎明前的黑夜中远远驶去,前面是茫茫苍天。三天之后,这位曾代表俄罗斯良心的老人因患肺炎不得不在阿斯塔波沃火车站下车。十一月七日清晨,在这个小站站长简陋的木头屋子里,在一张临时拼凑起来的小床上,在窗外无数旅客哀痛的目光下,老人与世长辞。    
    关于托翁的出走,历史上有种种捕风捉影的说法。我赞同斯·茨威格的说法:“这种没有光彩的、卑微的最后命运无损于托尔斯泰的伟大。如果他不为我们这些人去受难,那么列夫·托尔斯泰也就永远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属于全人类。”    
    堂·吉诃德要成为他那个时代的理想者,面对的是一个巨大的风车。托尔斯泰则要艰难得多,他面对的是从他的妻小到他的国家的巨大压力。而在制度化的二十世纪,理想者的艰难与危机显得更加严重。    
    在极度物质化的美国,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索尔·贝娄是一位极为奇特的知识分子。面对“千千万万正在枯萎的灵魂,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吃了睡,睡了吃”的状态,他仍然坚持“人类必须恢复它的想象力,恢复活生生的思想和真正的生活”的理想。在《晃来晃去的人》中,主人公约瑟夫长时期生活在混乱不堪的世界里,不停地寻找内在稳固的生存支点。在《赫索格》中主人公是一个崇尚理性的犹太知识分子,他不停地写信,一会儿给古人写信,一会儿给今人写信,一会儿写给总统,一会儿写给故去的父亲。赫索格不断地进行自我选择、自我创造,他的一生都在追求,却始终无法摆脱世俗世界的影响与支配。    
    几乎在索尔·贝娄的每一部作品中,都有这样一个栩栩如生的理想者的形象。对于现实,贝娄是悲观的:“几十年来,在世界各地,居于政府最高地位的,已经看不到真正称得起人的人了。……在这自由的世界里,我们没有挨饿,我们也没有受到警察的纠缠,没有因为我们的思想而被关到疯人院去。既然我们如此得天独厚,那就应当系统地阐述人类所遭遇到的新问题。然而,与此相反,人们正在丧失一切关于个人的生活,剩下的惟有嘲弄,憎恶和腻烦。”尽管如此,作为一名不屈不挠的理想者,贝娄依然没有放弃他的理想——他坚信:“宇宙间可能有一些真理,它们毕竟是我们的朋友。”有些东西确实在四分五裂,但这一过程也正是我们必然经历的“精炼”的过程,重要的并不是找得到或找不到人生支点的问题,也不是能够或不能够实现理想的问题;而是在追求理想与价值的过程中,人的孜孜以求、百折不挠的精神,这一切恰恰悍卫了人的尊严,申明了人存在的意义。    
    对于一切高度制度化的社会来说,理想者都是有病的,他们无法和谐地与自己周围的一切相处。真正的理想者是如此罕见,以致于艺术村里盯着美元流唾液的画家们与校园里搂着女友嚷痛苦的诗人们也堂而皇之地以理想者自居。塑料花比真花还要美丽,这已是人们惯有的感受。当修补处女膜变成医院挣大钱的生意时,还谈“理想”未免显得不伦不类。然而,我平静地走在理想者应当走的道路上,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避免用“理想”去攻击我所告别的人群,因为“理想”只用来打击自己过于脆弱的心房。我也避免用“理想”去拯救我所疏离的生活,因为“理想”只用来拯救自己过于躁动的灵魂。    
    能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理想者呢?我不知道。    
    行囊里,有一部书——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    
    


第二辑·反叛之后鲁迅三题

    秋天出生的人    
    他出生在秋天,一八八一年的九月二十五日。秋天出生的人,沉着地面对凋亡,镇定地注视荒凉。“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当也是在秋天出生的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枣树依旧,主人却不在了。    
    一九二三年十月三十日,鲁迅买定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第二十一号门牌旧屋六间,议价八百”。他欠下了一笔债务,却拥有了一个家。经过半年的设计改建,一九二四年五月迁入居住,直到一九二六年八月离开北京。这是一个小巧玲珑的小四合院,院里先生手植的丁香还茂盛着。丁香丛后面,便是先生的“绿林书屋”,又叫“老虎尾巴”——既是工作室又是卧室。在这里,鲁迅写下了《野草》《热风》《坟》《彷徨》《朝花夕拾》《华盖集》《华盖集续编》中的大部分作品。    
    故居的参观者很多,孩子尤多。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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