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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穿过骨头抚摸你作者-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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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不错。
  
  可是我摸摸心口,完全不加速。
  
  “怎么?吃得难受?”哎,他就连口音也正。
  
  “不是,”我脑中交战了一下,“自测。”
  
  我把身子坐正,脸扭向车窗那面,玻璃亮如镜面,我在里面看到他微勾了下嘴角。他明白我的意思么他?不去想,谁管。
  
  不再交谈。张帆已嘱咐过地址,他没必要再问。那一问一答之后,一路余下就是静默。
  
  其实我是有点失落的。
  
  到家后不久就接到张帆电话,“怎么样?”
  
  “没怎么样,连话都没有。我不是他那朵花,他不是我那棵菜。”
  
  我边洗澡边想,这个张一律,虽没令我芳心怦动,可其实我是希望他喜欢我的。因为他显然很优秀,被这样的人喜欢可以提升我的自信心不说,如果恰巧我又不喜欢他,不甩他,那这种良好的嚣张感简直可以让我飘上天。
  
  我需要这种感觉,来粉饰沈东宁那个混蛋给我留下的疤。
                  负五
  桑小姐我今年芳龄二十四。
  
  别家宝贝一岁左右开始吐字,我两岁,这时张帆已经能用断断续续的词凑句子了;等到我终于可以出口成句时,差不多已经四岁了,此时张帆出口成章;他坐在电视机前看变形金刚时,我捧着看图说话看纸上的动物;他拿着成套的七龙珠时,我才开始学会看电视,看到忍者神龟直蹦高儿;学校课间,男生看军事天地,女生看花季雨季,我看格林童话;而当我试图和别人谈论十七岁不哭时,她们一脸鄙夷地望着我,说,我们现在只看席绢………
  
  我啰嗦这许多是想说,我是个晚熟的孩子。
  
  我的初潮来得比别人晚,初恋来得比别人晚,初吻也来得比别人晚。当其他女生已公然在寝室内讨论某项男女竞技运动的技术性细节时,我还迟迟没答应我那初恋想感触一下我前胸的柔软的多次请求。
  
  于是不久后我便看到了四年前的那天那幕。
  
  那之后他千辛万苦把我逮到时,说,陌陌,你不是男生,你不了解那种需要。我爱的是你。
  
  我那时根本不相信他的话,也拒绝深思。现在却觉得,他的话或许是真心没有错。只是当时,他还年轻,不该把喜欢错当成爱,他还不懂爱,爱是要身心合一的。
  
  而我恰恰相反,不懂在没爱的条件下,其实可以试着将身和心分开。所以我不肯跨那一步,导致初恋成了被掐断的花骨朵。
  
  你可以搞网恋满足你的精神需要,也可以搞一夜情填补你的身体空白,但不要对你永不见面的网友或不再见面的ONS对象提“爱”这个字,这侮辱你自己的情商。虽然我也没有权力去诠释究竟什么是爱,但至少我可以去否决哪些肯定不是。
  
  就这样我丢了初恋,或许与他所带给我的震撼有关,从那天起我突然加快了成长的步伐。
  
  认识高锋是那之后一年。
  
  我和朋友去豪运看演出。他在台上拨贝司,我在台下抛媚眼。
  
  说实话他们的主唱挺烂的,整体拉低了乐队的水平。可这又与我何干呢?我喜欢的是他。准确地说,是他的身体。那是我长那么大头一次发觉,原来异性除了脸孔,身体也可以令人目不转睛:灯光下他手臂的线条,真完美极了。
  
  当时我不懂,可现在我可以这样去描述:有一种男孩/男人,你看到他第一眼就会试图想象他汗珠密布的样子。高锋就是那种人。
  
  不知是否本人电波或磁场太强,我身处一团漆黑的人群中,竟被他在台上收到了信号。他冲我勾嘴角。
  
  我离开台子走到一远角,暗黑无人。现场刹音在一波技巧性□后。他没和同伴去后台,直接过了来,在我对面坐下。隔着桌子,我们什么也没说,对望着傻笑。
  
  临末,乐队成员都搭他车走。他也带上我,这一胜利果实。把别人一一送回家后,他把车开到一个我已记不得是哪儿的地方,就这样和我待了一夜。
  
  那一夜我们不停地接吻。
  
  我在京城早五点的晨光中醒来,灰雾茫茫,我却觉得一切突然就明朗了起来,有种即将脱胎换骨的预感。
  
  我们开始三天两见。我陪他排练,四处吃饭,我在洗漱好倒上床时接到他电话,便抓起衣服溜出校门钻进他车里。我们宛如新鲜的情侣,一切滋长得自然而迅速。
  
  我说“宛如”是因为他当时是有女朋友的。
  
  我开始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有女朋友是理所当然,我挺喜欢他,但并不想要他的感情。直到有天排练,他抱怨我的磁场令他严重分神,于是我弹开,却在角落里看见他另外一把贝司上贴着那种傻傻的情侣大头照。女孩很甜很可爱,我远远不如。
  
  他见我看见了,也不尴尬,说,我朋友。
  
  我说嗯,没想到这种型,怪不得从来不见她来这儿,受不了你们的噪音吧。
  
  他什么也没说,上来亲了我一口,然后走开继续去调他的效果器。
  
  我和乐队其他成员相处愉快,从没有人跟我提到过他贝司上的女朋友。我也不去猜想原因,那从不是我想要的头衔。瞧我这小三儿当的,多崇高。
  
  我把第一次给了他是在初遇后的一个多月,虽然直到现在我仍不确定那究竟算不算我的第一次。因为我们的第一次是不成功的。第二次也不成功。第三次又没成功。
  
  问题在我。他老是进不去,而我又充分地不配合,拳脚相加。
  
  我问他,你到底会不会?我现在严重怀疑你朋友还是处女。
  
  他狠狠地“嘁~~~”了一声,不跟我一般见识的样子。
  
  后来我们放弃了。但他依然亲我,叫我吃饭,抱我睡觉,带我排练,跟前一个月没两样。
  
  他写歌给我——我得承认,对于女孩子,这招巨狠。他们乐队一向搞噪,喧唱无府主义,他本是贝司手,可他却作出柔缓的曲子,填出抒情的词,配他不娴熟的吉他,录下送给我。
  
  可这并不能改变我没有、也不打算爱上他的事实。
  
  一个下午,我照例在排练房的院子里晒太阳,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该把我的立场说清楚。他出来对我说,“我弟一会儿过来给我送几张盘,你晚上跟我俩一起回我家吃饭吧。”
  
  糟糕,这明摆着事情已经愈行愈远地偏离了我所预期的轨道,我的琢磨已经迟了一步。
  
  “你还有弟啊。”其实我不关心这个,我在用这时间斟酌我是今天摊牌,还是下次?
  
  “堂弟。”
  
  斟酌结果是,下次吧,“不行,今儿我还有事,先走。”说着我就起身。
  
  他说好,亲我道别。
  
  后来一连好几天,没有电话,没有短信。
  
  就在我以为这大概就是他结束游戏的方式时,他来了电,平静得很,好像我们上午刚见过面,“我和她分手了。陌陌……我们在一起吧。”
  
  他果然终究跨了这一错步。
  
  沉默数秒,我声音干脆,“不行。我不想。”不等他说话,按红键,关机,取出SIM卡,扔掉。然后庆幸,我没告诉过他我全名儿,他能在我学校找到我的几率,微乎其微。除非他天天堵校门口。不过后来事实表明,他没这么无聊。或者该说,他没那么痴情。
  
  庆幸过后才发现自己犯了傻:所有人的号码都存在SIM卡里,我怎么给扔了。
  
  继续说他:
  
  我不是故意搅乱一池春水就跑,我只是没想到水会皱得这么厉害。
  
  我检讨:
  
  一 我当时极其缺乏道德感和责任感,虽然并没有做小三的目的,在发现对方有原配时却没有及时收手,意识浑沌。
  
  二 我把第一次给了一个我仅仅是喜欢其外表,却并非深爱的人。我后来后悔了。
  
  我这样去认识自己过去犯下的错误,我认为自己必须得到报应,所以后来对于沈东宁赠予我的沉重打击,我接受得很平静。
                  负二
  张帆又回了上海。走前他拍拍我,说,“你和张一律还有戏。”
  
  “有戏?我这女主咋还没看到剧本?”
  
  “签完合同,他跟我要你电话。”
  
  我屏息着等待,等待我像自己预想的那样,飘起来嚣张起来。可我没有,相反,我的脑袋却垂了下去,无比沉重。什么东西拽着我,我飘不起来。
  
  张帆用他极少有的体恤,又拍拍我,“过去的,就忘掉吧。”
  
  。
  
  三天内,手机响过无数次,没一个是陌生号码。
  
  两周过去,还是没有。
  
  我有点怒:我的感情就这么不值钱,到了可以任生人随便浪费的地步?
  
  当内心烦闷,电吉他制造的噪音是发泄的最佳载体,技法甚至可以粗糙,只要够速度。我把音量调到尽量大又不会引邻居上门的刻度,随手翻盘,都是上学时在老张那买的,从最便宜的无盒扎眼到最贵的绝版原盘。
  
  脑子里突然闪过一念,我随手挑出一张盘,翻开歌单,最后一页,那字还在。
  
  字很小,力度却不小,钢笔写的一个“铮”。字义配上那形体,直使我想到一个词——铮铮铁骨。
  
  我是后来才发现的。我一直以为那些高价盘是老张费心费力帮我到处搜刮的,后来偶然瞄见那字,再找出其余的来看,竟然都有,这才知道上家其实只有一个人。
  
  在物上写名字以示归己所有的臭毛病我也有。不会每件都标,只给最心爱最珍贵的那些。这人也该如此,可他为什么卖?
  
  隐约听到手机响,我截断思路——他为什么卖关我什么事,反正最后是落到我手里了。
  
  响了很久我才找到来源,没看就接了起来,“喂?”
  
  “#¥%%…·#”
  
  我大喊“稍等!”,切了正沸腾着的歌,“不好意思刚没听见,哪位?”
  
  那边先是有点耳熟的静默,然后有人清了清嗓子,“我是张一律。”
  
  我像一只氢气球,一直被人按着,现在突然松手——我终于飘了起来。
  
  可这轻盈感却只持续到我们见面。
  
  。
  
  他约我看某电影的首映,我飘然而至,却见他冷清清的模样,丝毫不殷勤。大银幕下他纹丝不动地端坐在我左边,半句话没有,我和他的关系,似乎跟我右边那陌生人没区别。
  
  我干脆仔仔细细看那个电影,是我很少看的主流文艺片,明知道结尾,却还是跟着导演去兜一大圈儿。
  
  聚精会神,我几乎都忘了跟谁来的,却不料字幕升出前,他突然拖过我的手,拉我起身就往外走。
  
  我有点不愿意。
  
  这人有莫名奇妙的特质:莫名奇妙要了我电话却两周才打来;莫名奇妙约了我看电影却待我仿如陌路;现在又莫名奇妙拉我的手。
  
  虽然我已经不是处女了,但这并不代表我可以随便让男人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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