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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5962-像少年啦飞驰 -第5章

小说: 5962-像少年啦飞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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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因为按照老枪现在的报酬,写十年就可以了。当然,是个小奥拓,还不算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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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枪回去以后就开始埋头写东西。这人写东西的时候极其认真,键盘啪啪作响数小时,不作休息。老枪用的是五笔,五笔的毛病就是如果碰上一个字给搁住了,那就完了,慢慢拆这字去吧。老枪刚来那会儿,听说给“凹凸”两个字给堵上了,堵了一天,又不愿切成拼音,可以想像其万分痛苦。之后他给“段”堵住过,给“尴尬”堵住过,堵得很尴尬。无药可救的是,在每次堵住以后,老枪总是坚持不换拼音。我刚搬来的时候,就赞扬老枪这种不见黄河不死心的大无畏精神,觉得这才是个性,觉得老枪是个人才。    
    可是,遗憾的是,不是老枪真的一条道走到黑,只是他不知道还可以用拼音打东西。这厮用电脑,除了开机和存盘之外,其他一概不会。当我教会他怎么用拼音的时候,每逢有字打不出,老枪总是立马切到全拼,用得无比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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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这样的环境里为自己的未来努力。老枪为了有个车,可以游荡在上海的大街小巷里,每天看衡山路、巨鹿路、淮海路、南京路、金陵路、复兴路,可以在任何时间去外滩,所付出的代价是不能下车,只能在车上看,因为没有地方给老枪停车。能达到这一步的前提是老枪有车。估计到老枪有车的时候,就没有外滩了。因为科学家说,上海在以每年几厘米的速度沉向大海。我们相信科学家叔叔说的话,因为我的梦想,一年级的时候是科学家。老枪的梦想,一年级的时候是做个工人,因为咱们工人有力量。到了老枪有力量的时候,知道工人的力量其实只是肌肉的力量,然后老枪也想去做个科学家,因为科学家的力量好像更加大一点,科学家可以造原子弹。悲哀的是,老枪研究得出,科学家造的原子弹,往往是往工业区扔的,于是,有力量的工人就消失成尘埃。当后来的理想消灭前面的理想,然后后来的理想也随着消失的时候,老枪感到这个世界完了,既然这样,不如让它完蛋得更加彻底,于是,老枪选择了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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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站在外滩的时候,我安慰老枪说,其实科学家不一定非要造原子弹,他可以做些其他的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推测我们脚下的这块地方什么时候沉入大海。然后坐在实验室里,和我们一起沉入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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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冬天的时候,我和老枪在街上吃面,热气腾空升起。我们看见路两边光秃秃的梧桐,还有冰冷的西方建筑,觉得应该去找个暖一点儿的地方住下,因为什么的青春不应该这么受冻。在十一月份的时候,有人给我们住的地方搬来了两个取暖器,使我们无限感激,但问题在于,当用任何一个取暖器的时候,这里的电线就无法承担,然后我们去看看保险丝,其实是去看看头发丝,老枪感叹说,上海人啊。    
    我们突然决定不能这样委屈自己,因为老枪的感叹除了一个上海人之外,最常用的就是,我还不到三十啊。从四年前感叹到现在,还是没有满三十,估计还能感叹几年。我们凑着身边的钱,决定去建国宾馆住一个晚上。因为那地方有二十四小时的暖气,有柔软的床。为了这个晚上,我们需要白写一万多字,是能用的一万多字。老枪对我的算法提出质疑,说,我们的钱就应该用在这个地方,这样才对得起我们的青春。老枪的看法是,一个男同志,到了三十,就没有青春了。什么青春在每个人的心中,什么只要心态好,永远是青春这样的屁话,都是一帮子过了青春的傻×说的,说得出这些酸得恶心的话的人,年纪一定和我们伟大的共和国差不多大。    
    我们交齐了一个晚上的钱,差点儿连押金也交不起。拿到钥匙的时候我们充满成就感。之后我住过无数的宾馆,都把宾馆当做一个睡觉的地方,再也没有傻到用它去纪念些什么。宾馆,是一个你走过算过的地方,你睡的床无数人睡过,在上面抽烟的、喝酒的、做爱的,不计其数,然后铺好,等待下一个的光临。    
    我和老枪进入房间,洗个澡,看着下面的上海,感觉我们从没有站这么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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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我们珍惜时光,因为我们要在第二天十二点以前从这里消失。老枪说要睡个好觉,甚至忘记喝酒。冰柜里倒是有酒给我们喝,可惜喝不起。黄昏老枪起床以后深情地看着里面的啤酒,仔细端详,说,妈的你怎么在这地方就这么贵呢!然后对我一挥手,说,去超市买酒去。    
    我们开了门,看见对面的门也同时打开,出来的人我似乎熟悉,像有些历史了。然后我看着她的背影向电梯走去,挽着一个男人,这男人的体型使我庆幸幸亏这里用的是三菱的电梯而不是国产的。这个女人我怀疑是陈小露,从走路的姿势和低头的瞬间。我们在小的时候分开,就在学校的走道上擦身过去的时候希望彼此永远不要见面。然后是从我的初中、高中、大学,真的没有再见到过。最后是在这种地方碰见。我在想陈小露当时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这么漂亮,头发就没有这么长,脸蛋就没这么会装饰,表情就没这么丰富。    
     思考的结果是,因为过了很多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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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一年我们开过一个同学会,小学的同学聚集一堂,一个个容光焕发,都换家里最好的衣服出来了,手机估计十有八九是借的,借不到手机的,没有好衣服的,一概以各种各样    
    千奇百怪的理由缺席。我们到场的有二十几个,纷纷感叹这几年混得多么不容易,但是最后还是混出来了。我在这些千奇百怪的人里面寻找铁牛,找了半天才想起铁牛死了有一段历史了,下一个任务就是找陈小露。找了半天不见踪影,于是到教室外面去抽个烟,途中有三个人向我敬烟,其中一个叫错我的名字。


《像少年啦飞驰》 第一部分《像少年啦飞驰》 第二章(3)

    等人走后,我手里有三支中华烟,想想自己抽三五好像寒酸了一点,于是走到学校外面那个烟摊上,向那个比我念书的时候看上去更老的老太买了一包中华。老太无比惊喜,说一赶上同学会就这中华烟好卖。我仔细看着这老太,奇怪地想,这么多年了,她居然还没有死。    
    然后我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哼哈了半天问老太,你还记得我吗。老太吓一跳,然后拼命点头,说,记得记得,你一直到我这儿买烟,老顾客了。    
    以上就是我第一次到这老太这儿买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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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进教室,看见里面的人纷纷点头哈腰的,找到一个有空的,问:你看见陈小露吗?我都忘了那人是谁,那人却记得我,不仅记得我,还记得我和陈小露的事情,于是大声说:陈小露去香港了。然后大帮人围过来,指点当年我不应该把陈小露追丢了,看她现在混得多好,都女强人了。    
    我问他们陈小露是什么时候去香港的。答案丰富多彩,但是有一点我肯定了,是在三年以前。所以我更加不明白那天在建国宾馆里看见的是谁。我得到了我要得到的东西以后就早退了。据说当天,由班长评选出的最有出息的两个人,一个是陈露,一个是陈小露,因为一个在澳大利亚,一个在香港,虽然都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而我们在场的,都留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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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枪看见那个女人从拐角消失时,老枪又发感叹,说,上海女人啊。    
    我说,改天,你也去傍大款啊。    
    老枪说,好建议。    
    我们坐另一个电梯去楼下,找一个超市去买东西。    
    大概几个月以后,我得知陈小露从香港回到上海,看望她的家人。那时快要过春节了,我打电话到陈小露父母住的地方,彼此寒暄一下,问她干什么去了,她说做生意去了。然后肯定以为我是要向她借钱了,忙说,做得不好,亏了,还欠人家债呢。    
    然后陈小露的母亲叫她吃饭。一如小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时的情景。    
    最后我问她,喂,陈小露啊,大概今年的十二月份不到一点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她先回答她妈说,哦,来了。然后对我说,在香港啊。    
    我说,是吗,那我在建国宾馆里看见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陈小露笑笑,哦,是吗,真巧。我在香港弥敦道上也碰见过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我说,哦。    
    陈小露然后急忙说,我要去吃饭了,以后大家保持联系。然后挂断电话。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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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枪住在宾馆里,本来打算到半夜再睡,充分利用。可是我们在大约九点不到的时候就倒下了,理由是,妈的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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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的上午十一点,我们退房出来,在附近找了一个茶坊,坐了下来,因为里面暖。我们坐到黄昏的时候,发挥了惊人毅力。我们从徐家汇走到长宁区,路过一个漂亮的建筑,那是一排很整齐的房屋,说不出是什么建筑风格,老枪说,这是个好地方,以后要住在里面。    
    当我们走近它的时候,发现房子前面还有人站岗。我们不由感叹里面肯定是个好地方,只有有身份的人才住里面,要不弄这么警卫森严的浪费。再走近一点我们彻底地失望,因为这个房子是一个消防队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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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爬了四层的楼梯以后到了我们蜗居的地方。里面值钱的东西有两台如果装WINDOWS98的话打开它要一天的破电脑,里面有一个很早的三国游戏。一个四倍速的光驱装在我的机器上,用来看各种盗版片子。这光驱被我们训练得神通广大,因为常年读盗版片的缘故,这东西只认识盗版的碟。一回我和老枪搞到一个正版的碟,结果半天没读出来。    
    另外我们还有一个手提的CD唱机。从它买来到现在好像从来没有休息过,除了换碟的时候。我们这里有六七张CD,一张是齐秦的精选,老枪爱听的。据说,齐秦的歌适合在上海听,可问题是,我们住的地方是上海吗?一张是校园名谣,当初看见这CD,没犹豫就买了,因为里面第一首歌是老狼的,叫《昨天今天》。以为这整盘CD就是老狼叶蓓沈庆这帮家伙拼的,边付钱的时候还边赞叹盗版的东西就是好,能把不是一个唱片公司的人凑一起。回来仔细一看,里面就老狼三首歌,《昨天今天》、《同桌的你》和《爱已成歌》。居然还有外婆的什么湾来着,老枪管那歌叫外婆的南泥湾。一张碟是披头士的精选,囊括了《LETITBE》,《YESTERDAY》,《THINKFORYOURSELF》等等等等,只缺一首《挪威的森林》,披头士的一辈子就在里面了。一张是肯尼基的SAXPHONE,里面一定有他的《回家》,这碟我听过无数次,好像吹来吹去是那曲调。老枪最爱听萨克斯,原因是,老枪想像那个人在吹那么大的一个家伙的时候,肯定很痛苦。一张是一个叫文章的家伙唱的歌。在一九九九年以前,我们所知道的是,文章只能用来发表,没想到还能唱歌。后来搞清楚,原来那家伙是专门翻唱别人东西的,因为他翻唱的歌里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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