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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读小说,写小说-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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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者最终喜欢不上小说的原因,他们把小说看得那么简单,总只是习惯了从里边去寻找学问,去找来龙去脉,去把什么都要说个子午卯酉,一旦看上三行还没看出什么辞藻、主人公性格、时间、地点、微言大义等等的,就放弃了。快感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么?我还遇到许多学者都喜欢看武侠,就是因为看着简单,他们是把现代小说也当成这种初级武侠一类的消闲,这是对小说的很不了解,又不愿意了解,或者说没有一本书能从头到尾地说出小说为什么是小说,怎么样是小说,也就是显得很没有学问,所以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所以就还停留在那个“引车卖浆者流”的世界。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因为可以总结,因为作者已经总结在这儿了,这句话也就成了人生家庭感悟引用最多的一句话。《安娜·卡列尼娜》也就因此普遍地受到学者喜欢了,可我想说的是,总结出现在小说中就不是个干净的事,如果要比较,我认为二流的欧亨利在《爱的牺牲》的几句抑郁也比这要具体而有力得多:家庭要是不幸福,随它怎么宽敞——你从金门进去,把帽子挂在哈特拉斯,披肩挂在合恩角,然后穿过拉布拉多出去,到头仍旧枉然。
  残酷的事实是,这个开头的题记跟小说主要要讲的东西是不怎么沾边的,或者说,这句本来只是作者随意写下的开头在很多人那里消解了这部小说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它改变了小说的运行方向以及最终落点。
  这种情况是经常的,那就是作者灵机一动、心血来潮地就写下了一个开头,因为他必须尽快开始,他对后边太有把握了,但一点也不能等。他总得要写下第一行,然后才有第二行。我太有这个经验了,我甚至敢肯定这一类的有些开头也不比前边那些开头省力,或者是作者不怀好意,或者仍是一个幌子,或者只想先给你个小甜点尝尝,苦头在后边等着哩。三毛有一篇文章题目就叫《文不对题》,题目如此,第一句当然也可以如此,故意让你感到你理解了,但他其实想说的东西一点都没透露给你。
  好的小说就是作者与读者的迷藏。嘿嘿,我还没有藏好。张恨水那打油诗怎么说的:官样文章走一途,藏猫式地捉贪污。儿童要捉藏猫伴,先问对方藏好无。
  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总结的不错——连现在的许多体育记者也在报道中这样发表自己的感慨: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能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
  这约摸也是很好的总结,因为它很伟大、正确,用在哪个场合都是战无不胜的。可是,我的确也可以给你说这种总结是顶糟糕的,这种对事物的两分法曾经让我们吃了多少苦头。
  我搞不懂王小波为什么那么推崇狄更斯,我了解马原为什么部分喜欢狄更斯,至于我自己,在群情激昂地控诉资本主义的滔天罪行的年代,我看过他的书也太多了,后来才有机会看到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对于他的时代,我的看法是,有那么一部电影就差不多了。马原现在自己弄电影,他知道这一点。
  马原弄电影,我很多写小说的朋友也在弄,石康、朱文、李红旗都算。我觉得只有作家才更懂电影,什么是细节,为什么语言有那么多局限,写小说就是一个突破一个语言极限的过程,最后肯定都突破不了,所以,他知道需要什么样的表演来补充。
  只有一个真正严肃的哲学命题,那就是自杀。


假装总结(2)


  
  快结束了。我的开头终于要结束了。我想加缪《西西弗斯神话》的开头是应该可以普遍适用的,一句大白话,一句哲学上常说的话,加缪只不过是按照作家的习惯偏执加了一个前缀:只有一个。这种词学者是不敢这么用的,只有作家,脑子里少一根弦的人才会这么用的。当然,你也看见了,我们的作家用得更狠,就差咬牙切齿和赌咒发誓了。
  小说常常都是一个哲学命题。帕斯卡尔、康德、叔本华、基尔克果、韦伯、巴特、伯林、利奥塔、德里达,那么多的哲学家最终抵达了现代的终极悖论,可是为什么还要有小说呢?为什么还要作家来承受这份重罪呢?
  我估计作家也少有人说得明白为什么要小说,说明白就没有小说了。但我必须要说个假装总结的话,借一下卡尔维诺的解释吧:只有文学才能以其特殊手段给予人们以感受。这句话说得真好,我真想把句式给换他一换:文学,只有文学,才能以其特殊手段给予人们感受。
  作家是平均分散在人群中的精致的感受器。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有程度不等的口吃,我算是口才比较好的,这就是我最大的坏毛病,总是憋不住,总是在快感来临之前就完蛋了,所以写着写着就忍不住跳了出来,在那里又是议论又是感叹。可真正的作家不是这样的,他们不再相信语言,每天都在寻找,那最合适的东西就在舌头尖上乱跳,就是又觉着不合适,心里还是要着急地往外蹦,这就是口吃,作家不习惯短兵相接的比着看谁接句接得快,那么快就冒出的东西在作家看来是狗屎。他们的脑袋总是在另一个系统中运行,所以作家时常会思维抛锚,常常心血来潮,常常神经质。我为什么喜欢马原,告诉你吧,就因为他的口吃。他说不过你就想揍你。
  一个最优秀的作家,就是一台超级复合机器,他精力超群,他千头万绪,他什么都在掌握之中,或者他又只像个体力无限的搬运工,不断地把他在宇宙中你不知道甚至没听说过的某个地方看到的东西搬到自己的小说中。詹姆斯·乔伊斯《芬尼根的觉醒》的开头,你读不下去就算了:“河水奔流,过夏娃和亚当的,从河湾到海湾,循环往复把我们带回到豪斯城堡和恩维伦斯。”有点莫明究竟,很不通顺,绕来绕去,又把我们绕回到原处,世界周而复始。
  一句话就能绕出大世界,这个游戏曾强烈地吸引我,我到现在都想编一本书,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只有一个句子,这一个句子就是一部小说。这样的小说当然是有的:
  我醒来的时候,恐龙依然在那里。(奥古斯托·蒙泰罗索)
  当地球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人的时候,突然响起了敲门声。(忘了是谁的了)
  柯勒律治的一个注释也可以当一部小说:
  如果一个人在梦里穿越了天堂,并且收到一枝鲜花作为他曾经到过那里的物证,如果他梦醒时鲜花还在手中……那么,又会怎样?
  还有约翰·勒卡雷谈创作:一只猫坐在草垫子上头,这不是个故事,一只猫坐在一只狗的垫子上,这里头就有故事了。
  我觉得不如直接把这简略成一句:一只猫坐在一只狗的垫子上。


流浪与冒险(1)


  我偏爱流浪与冒险的主题,我自己曾有三年多的时光都在干这个,即使现在,每隔个半年左右的,我也要离了家去火车站之类的地方游走一夜,快四十了,还每天都想到处跑,往很远很远的地方跑。只是去流浪。
  卡尔维诺说,他喜欢的是那种探险性的、流浪汉般的内在节奏。我也喜欢这个。他说他找不到这世界的和谐。我当然也没找到,也不想找到,所以就不断地流浪。
  《弃儿汤姆·琼斯的故事》菲尔丁
  弃婴汤姆·琼斯自幼就不幸福,在长身体的几年中不断受到小人卜利福暗算,还遭到恩人兼养父奥维资误解,被逐出家门,恋人苏菲娅也不知去向。
  世道太艰难了,就这么个毫不起眼的弃儿,高贵的社会对他简直处处设防,他认识的那位律师收到了很大一笔钱,帮助隐瞒他的身世,并参与想把他送上绞架的阴谋;曾跟随汤姆浪迹四方的另一个苦孩子,却只想着汤姆最终会给他一笔钱;还有一个老家伙南丁格尔,惟一的信念就是“世界上除了钱,没有任何东西真正具有价值”。
  苦难必须有个头,这是那个年代的流浪小说总也逃不脱的“光明”趋向,到小说末尾,汤姆·琼斯和他的苏菲娅历尽磨难与诱惑,终成眷属,汤姆·琼斯的身世之谜也解开了,并重获奥维资恩宠,永享幸福。
  《唐·吉诃德》塞万提斯
  又来了一位大人物,唐·吉诃德,一个瘦弱的没落贵族,十分喜爱读小说。就像你不喜欢读小说那么喜欢。是的,那是一个趣味贫乏的年代,不读小说又读什么东西呢?而况数量众多并可供他一看几十年的只有骑士小说——这跟今天有人只看武侠或是言情没什么区别。吉诃德迷得太深了,以至于当他从书里爬出来,毫不犹豫地就照着古代骑士那样把自己用破甲驽马装扮起来。他需要一个美女,但他只找到了一个丑陋的牧猪女;他还需要一个侍从,刚好有一个矮胖的农民桑丘·潘被他的骑士精神感动得心气窜高,又得着些利益上的许诺,就跟他一起出发了。他们发誓要去创建一些扶弱锄强的骑士业绩。由于古代骑士的好些做派已不大时髦了,时代也不同了,所以他们的这番事业有些不顺利,但唐·吉诃德毫不以为意,他率领着桑丘向风车阵发起了惊心动魄的进攻,他们闹出不少类似的笑话,到处碰壁,受辱,先后被打成重伤或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但他们的骑士精神不灭,先后三次出发周游了全国。
  这是一个可笑、可敬、可悲的,怀揣着整个人类的天真、执着,附加了某种宿命的大人物,因为他的大,那个既求实胆小又聪明公正的农民桑丘也因此成为了世界文学中的著名人物。
  博尔赫斯说:“我发现了一本长篇小说,起初由于其语言太难,我几乎无法卒读。但不知怎地我还是硬着头皮读了它,再也没有撒手。这本书当然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还只是博尔赫斯迷恋《堂·吉诃德》的开始,后来他还写了一篇《吉诃德的作者皮埃尔·梅纳德》,在他的小说中,承载着他的梦想的梅纳德一心想重写《堂·吉诃德》,可他挖空心思最终写出的小说却与原著一字不差。
  米兰·昆德拉说,这就是欧洲小说最重要的遗产。
  这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第一本畅销书,是除《圣经》之外译本种类最多的作品。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也像唐·吉诃德先生一样天真地到处发问:“到了地球的尽头你问人们:你们可明白了你们在地球上的生活?你们该怎样总结这一生活呢?那时,人们便可以默默地把《唐·吉诃德》递过去,说:这就是我给生活做的总结。你们难道能因为这个而责备我吗?”
  《鲁滨逊漂流记》笛福
  鲁滨逊违背父亲的劝告,一心要去远航。就像那王小波那头“特立独行的猪”。那时的西方海洋刚从中国人这儿学会使用罗盘不久(几个世纪而已),所以,作为一个必然的象征,他注定要在海上遇险。历经种种艰辛,鲁滨逊漂流到了一个无人的孤岛。
  一切从孤岛开始,鲁滨逊开始为这个小岛上的一切命名,热情地开始自己的生活,这完全是一个我们可以想象的闯入者或是搁浅在现代生活中的一个原始人的故事。他尝试各种种植,确立了自己的作息,后来又有一个叫星期五的奴隶——瞧瞧,是不是我前边说的那个星期五?28年,28年时间,他都一直呆在这个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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