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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古典]道德经讲义-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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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者动之微,机之先见者也。”《阴符经》云:“其盗机也。”其中所言的“机”字,皆是言“微明”之义。 
  “微明”就是玄灵修真理法学所讲的“阴动为先,阳随其后”之理。万物皆有阴阳,皆有显隐两种物质场性,犹如植物未生长成形之前,其场性的暗影之象率先显现,然后才在这个暗影的作用下,生长出可见的植物躯干和花果之形。这种场性理论,已被现代科学所验证。修真学所论的“念上透机”、“阴动藏机”、“显隐同观”、“知微见著”等等论述,皆是言“微明”之理。知微见著,这是认识大道的必经之途,由微明至大光明,这是修真者证道的大目标。   
  【柔胜刚,弱胜强。】   
  “柔胜刚,弱胜强”,讲的是道性自然法则。例如水能穿石,水可灭火等自然之理。大道之体用贵柔弱,故柔弱者久长,刚强者先亡。按世间常道之理而言,柔者本不能胜刚,弱者本不能胜强。 
  太上在此言“柔胜刚,弱胜强”,其中的微明机理,正在于“道者反之动”,“弱者道之用”。任何事物都有阴有阳,有正有反,有柔有刚,有弱有强。事物的这种两面性,乃至多面性,都是由阴阳二气的质性所决定的。三维空间的一切事物,普遍呈现着阳性刚强的特征,而阴性的柔弱特征,却往往处在隐微之中,常常被人们忽略。 
  世间任何事物,都是阴阴合一的整体,充满着生克制化之理,阴阳互生又互克,正反相辅又相成,维系着事物的平衡与发展。假若失去平衡,事物必然走向它的反面,甚至发生倾倒。由此可知,任刚者,久必毁;任强者,久必败。唯有以柔化刚,则刚可以渐化为柔和;以弱克强,则强可以渐化为弱中。以柔胜刚强,才符合道性法则,才能刚柔相济,阴阳平衡,使事物得到平和、长久的发展。 
  此两句是在说明柔弱的益处,反过来说,也是在说明刚强的害处。无论动物植物,生时皆柔弱,死时都坚强。世间人人都厌柔恶弱,喜刚好强,却不明柔生刚死,弱存强亡之理。世人常存欲胜之心,或挟众暴寡,或以强凌弱。计较斤两,寸利不让。言语争高,不肯屈己,得理不饶人,乃至无理辩三分。凡事都要争强于人。其不知以刚制刚,其刚必折;以强对强,其强必崩。常持刚争强者,皆是不明道理、猛厉浅躁之人。 
  有道之人,皆是反而用之,以柔为刚,以弱为强,言语柔和,行事细腻,不与人争辩名利是非,不计较轻重得失,一切以德善为本,所以能得天地中和元气,能与众人万物和睦相处,这才是“微明”之士。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渊”者,深水也。“鱼不可脱于渊”,犹如人之不可离于道。渊水是鱼的基本生存条件,鱼在水中则生,离渊水则死。此乃不争之理。以鱼与水相依相存的关系比喻人,其理亦然。人禀天命而生,由父母所养,虽为天地人“三才”之一,但一刻也离不开天地自然大道的滋养。靠呼吸天之气供氧而维生,靠地所供之衣食住行而存身。而天地所赐予给人的一切,都是自然大道所生,所以道是人体生命之根,是人的性命两大系统的源头活水。 
  人若在道,则人之生也;人若离道,则必亡也。人不贵道,不修善德,就是不惜生;如若背道逆德,欺心瞒天,伤天害理,胡作非为,害国殃民,犹如鱼之脱渊离水,其祸终不能免,其生命终不能长久。此乃自然之理,非虚言也。 
  人无精则绝,鱼无水则灭。鱼一旦脱之于渊,则水涸(hé)而生机息。这好比人的真一元精一样,此命宝息,则人命亡。人之与鱼,都不能离开水,此水不仅是天露之水,而是造道之渊深。道深德厚者,先天一元真水自会汩汩而来,灌溉五脏六腑,滋养先天命根。 
  后世傍门左道,多以有形有质之精,为修炼长生之本。其不知道之为物,刚柔中正,纯粹真一的元精元炁,都是从恍惚杳冥(yǎomíng)、虚无自然中而生。其间火药之机,烹调之密,非有功德者,非有明师指点,则难以得成。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即保卫国家的军队和武器,泛指治国的纲纪与方略,又指修身养性、修心炼己的道德。一个国家不可以没有卫国的利器。在天下尚未大同之前,国之利器虽不可作为追求的目标,但也不可不有,以防患于未然。这种利器就是国宝,国宝岂能轻易示人?利器就是军事机密,机密岂能轻易泄露于外。而示于人,就是炫耀,就是称强,而非柔弱之道。如果以武力威胁别人,那就是大逆不道,必然招惹祸尤。故太上于此警诫世人:“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今处末法时期,以太上的教诲反观今之世界,实是令人痛心。那些仗着有先进军事武器的超级大国,炫耀武力,称霸天下,动辄(zhé)侵略弱小国家,屠杀无辜众生。这种大逆不道的行径,必然天怒人怨,也必将受到历史的唾弃! 
  道之在吾身,犹如国之利器,不可以轻示于人,更不可以此取胜于人。国之利器是御敌卫国的法宝,宜于慎密深藏。道德是人身之宝,更不可炫耀于人。利器贵于藏,道德贵于隐。这好比鱼处深渊,以柔弱隐密为要,方能常存无忧,悠然自在。 
  修与炼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体,修心应占主位,而炼在辅位,修在前而炼在后。假若只炼不修,必然误入歧途。《西游记》中当孙悟空忘记“悟空”这一根本时,便发生了“弄什么精神,变什么松树”的事情,在人前卖弄显示,哗众取宠,而遭到师之斥责。由此可知,修心炼己不纯,重炼不重修,崇法不贵德,执法不修心,弄不好就会恃才傲人,成魔累师。修真者若能常处空境,必能得此微明之妙,夺可以与,废可以兴,弱可以强,翕可以张。如此,安有德不足、道不全之理?   
  【本章说解】   
  本章要在教人认识大道“微明”之理。所谓“微明”,即大道之隐奥,至理之深幽。大道之微明,深藏不露,却又处处无不显现,在在无不明白。世间万物万事,皆有隐有显,有微有明。皆是阴动在先,阳随其后,隐显共存,显隐同观。《老子忆》云:“将然者虽未形,已然者则可见。能据其已然,而逆靓其将然,虽若幽隐,而实至明白矣。是谓微明。” 
  世人只见其显,不见其隐;只知其顺,不知其逆。如此认识世界,处事应物,必然失之偏颇,背道失德。微明之机,百姓日用却不知,显于面前而不见。微明之理,虽劫运变迁而不能移,圣人出世而不能易。用之于修身,是为大本;用之于齐家,则为实理;用之于治国,则为利器。 
  微明与太虚同其体,无往而非体。微明之用,与天地同其用,无往而不用。无往无为,无余无欠,至诚至实,至中至正。君子修之则吉,小人悖之则凶。《阴符经》曰:“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其用虽同,其所以用则异,就看如何把握运用了。圣人知微明之体,达无明之用,能穷天地之理,能尽事物之变。道高天下,不立物我之心;德贯古今,不有能所之想。天下之事,虽万变于前,胸中明知,豁达如烛照,判之不失毫厘,权之不失轻重。更何况于翕张、兴废、强弱、与夺等事乎!此等微妙处,非得修之功深,养之日厚,才能运用自如。可见清静无为,不变不易者,道之体也。气数之升降,人事之损益等辩证之法,则是道之用也。用之善者,则无往而不吉;用之不善,则无往而不凶。由此而知翕张、强弱之机,兴废、与夺之理,妙在反而用之,即可无往而不吉。 
  太上在本章言天道,重在诫人:“勿以张为可久,勿以强为可恃,勿以兴为可喜,勿以与为可贪。”“微明”之要,在于“柔弱胜刚强”。“微明”者,大道本体之显露也。是隐微之慧明,是德光之明,是深藏不露的大智慧,而不是常人爱显露的小聪明。其义与前章之“袭明”相通。 
  本章亦是君子待小人之术,柔胜刚,弱胜强,是其本旨。利器不可示人,以喻国之宝不可露,露则不能善用其刚强。水最柔弱,人之有道,犹如鱼处于柔善之水中。兵器的锋利,事物的机微,皆以柔弱为体,以刚明为用。鱼时刻也不能离开水,圣人常以柔藏身,守以终身。利器有用有不用,皆是圣人以智勇深沉之机,而审慎用于临时。圣人待小人,大道对邪魔,皆是循天道之自然,而不费人力。 
  圣人乘理,世俗用智。乘理如医药巧于应病,用智如奸商巧于贪利。面对天下人的刚强相倾相轧,有道者独以柔弱待之。天下之争,皆为物利。圣人深知万物的顺逆之性,而居其自然,不以有心而胜物,虽游之于深渊,强有力的有爪者莫能制之。圣人居柔弱,犹如鱼之藏深渊,刚强不能伤,外力不能害,即是此理。 
  天地造化有消息盈虚之运,人事有吉凶祸福倚伏之理。若能常守虚静柔弱,则事物将要发展之势虽未显形,但其现露的微小苗头,却依稀可见。据其事物的现在,而逆睹它的将来,非得微明则不能知。微且明方可,只明无微不可也。修道者以此理自养,深静敛退,潜修默炼,悠柔自得,常在道中,如鱼之不脱渊也。      
无为章第三十七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虽自然无为,但又不执着于无为,否则便成为顽空之学。故须以无为为本,以有为为用,无为而有为,有为仍无为,这样才能道全而德备,道体立而道用行。 
  “无为而无不为”,就是常应常静,常寂常惺,放之则弥满宇空,卷之则潜伏于密。有此坐照无遗之功。虽曰“无为”,而“有为”却寓于其中;虽曰“有为”,而“无为”却容涵其内。它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相辅相承,主次有序,动静合一的自然结合体,这就是“大道在我,大本常存”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之境。 
  大道本是不变不易,以“无为”为常。真常之理,不有不无,不色不空。无为是性命之本元(源),是万化之本根。无形无象,虚静自然,可谓之“无为”之体。大道“无为”,却又“无不为”。阴阳五行的生克变化,春夏秋冬的四时代谢,天下万物之生息,自然大道之井然有序,无处不用,无处不通。万物非道而不生,非道而不成,这便是大道之“无不为”。 
  “无为”者,乃大道之体;“无不为”者,乃大道之用。大道自然普育万物而无心,是以谓之“无为”;化生天地万物而不遗,是以谓之“无不为”。“无为无不为”,是在先天状态下的有无合一,显隐同观,慧智共享的一种先天与后天的完美结合。因而它能顺应自然规律,所以能“无不为”,无所不能,无所不到,放之四海而皆准,行之万劫而无差。 
  就“无为”与“有为”而言,无为属先天,有为属后天,一阴一阳,一正一反,是一对矛盾着的对待关系。“有为”,就是以后天意志去行事。人的后天智识非常有限,在认知宇宙真理方面,尚有很长的距离。加之人在后天作为时,难免夹杂主观识心的杂质,故而不能完全符合自然规律。 
  人的后天“有为”,好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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