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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手遮天,一手捶地(网络版) 作者:容九(晋江金牌推荐vip2015-01-20完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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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起来很爽什么的你们懂的。
    不过,一章更这么多的人全晋江都找不出几个有木有!都可以分三次更新忽悠你们的留言有木有!可是我还是一次全发了,超委屈有木有!说到这里,我想起我写的那个《写小说都伤不起》咆哮版,你们都听过有木有!听过了就给我留言好不好!好不好!!!
    其实作者催留言的时候一般都是这样……
    读者被作者催的时候一般都这样……
    所以,让我们纠缠不休永无止境吧……

  ☆、5第四章

襄仪公主是大庆王朝最尊贵的公主,跟太子一个娘的嫡亲姐姐。
    其实依着寻常人的思路,区区一个小公主又能尊贵到哪儿,看是生在皇家的面上给个好吃好喝绫罗绸缎什么,若不巧遇上番邦袭击,还能送去凑个亲,促进两国友好邦交,百姓象征性的挥挥手绢,史官大笔一挥,亦算不枉此生了。
    不过凡事总有特例,当今皇上在还不是皇上的时候,因为一个疏忽累得他最敬重的姐姐死于沙场。据说这位长公主在咽气前拉着他的手说自己会投胎做他的女儿,望他不必伤心难过。任谁听来都知道是安慰性质的扯淡之词,偏巧年轻的皇上就信了,后来他讨了媳妇,心心念念的便是生公主。也不知是他人品太好还是太差,这些后妃的肚子一个比一个争气,男娃争先恐后的蹦跶出来;有老太监说那段时期,皇上偶尔瞧着自家那一排成串的皇子,眼里满是落寞讨嫌的意思。
    襄仪公主便是在这种时候千呼万唤始出来。
    可想而知,陛下对他的呵护该有多么的令人发指,不仅册封她的生母为后,还立了她的胞兄为太子。虽说那之后也偶有嫔妃诞出公主,鉴于每个人所能奉献的爱极为有限,贵为天子的皇帝陛下也不例外,故而这位公主压根就没有为争宠父爱而烦恼过。
    毫无疑问,这众星捧月成长的公主,难以避免的养成一些不大好的习惯,诸如穷侈极奢,骄横跋扈,久而久之,公主妄名响彻京中。许是从那时候起,朝廷重臣们就开始打歪主意了。
    恰在公主及笄之年,吐蕃大举攻庆,后使者求和,蕃王欲与大庆和亲结为谊邦,这种时候,朝中总有呆臣注定会成为炮灰——礼部尚书在群臣怂恿下忠言直谏,其言辞振振,仿若皇帝不允和亲,天下即会大乱,百姓即将遭殃。
    皇上于心不忍,“爱卿言之有理,可朕实不舍让自家孩儿去那苦寒之地。”
    礼部尚书伏跪在地,泪流满面,直道微臣亦明晓陛下苦处,若非臣家中无女,定为陛下分忧,惜哉惜哉云云。
    皇上一听便笑了,“爱卿忠君体国实令朕感动,只是你有所不知,那蕃王素喜男色,此回亦坦言若是男子和亲更妙,朕原还顾虑我堂堂大庆男儿怎可屈尊番邦,既然爱卿如此舍己为民,朕也不忍拂了你一番好意啊。”
    同年,礼部尚书的独子穿上大红嫁衣,在爹娘汹涌澎湃的泪河之中,凄凉赴往吐蕃,终此一生,再未回境。
    历史的血和泪不容忽视 ,如此,襄仪公主在朝中颇有威名日盛的兆相。
    都说皇宫大内无情,其实在公主十五岁前都还算风平浪静,兄弟姐妹后宫嫔妃相处的甚为融洽,怎奈好景不长——除善战者如睿王,千里之遥者如廉王,生性古怪者如康王,其余皇储们基本非死即残,大半都跟谋反有关被诛。
    无独有偶,当众位兄弟为了争夺上头那把龙椅一起手拉手共赴黄泉之际,最具贤名的太子殿下却为了所爱的女子抛弃皇籍云游四海去了,皇上龙体大不如从前,处理政事亦有些力不从心,几番思量之下,颁了两道旨。
    一是册立年仅十四的十一皇子萧景宴为新太子,二是册封襄仪公主萧其棠辅政监国。
    圣谕刚传达完没两日,言官们弹劾的奏折还没拟清,正酝酿着情绪准备上朝忠言直谏,哪想皇上一个眩晕便一倒不起。自此,襄仪公主理所当然的被推上风头浪尖,如此半载,一手遮天这名声也就此而来。
    以上这档子事是我这几日大体所了解的,据说实情更为错综复杂,一个不慎都有可能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说这些个据说的人是驸马,在他好不容易接受我失忆这种情况后,便时常危言耸听,听他描述昔日的那些林林总总,我只能讲本人相当无奈。
    诚然我对于我是公主这个事实也掂量了许久,以至于到现下都没能完全消化。
    上回说到我在公堂之上扮公主被府尹拆穿被驸马强抱之后便没了下文,其实怪不得我,且不追究是体力不支还是受了太大刺激,总之我是昏过去了,醒来后便躺在公主府的软榻上。
    听闻那府尹也吓到一头往地面上栽,场面还不算乱的不可收拾。好在这一出烂戏还是成功的将凌家少爷给收拾干净,王启夫妇得以洗脱冤屈,替儿子讨回公道。
    这自是全仗大理寺明察秋毫,与在府中歇养的我不大相干。当然,大理寺卿宋郎生既身为我的驸马,还是有我一点点功劳的。
    那日我初醒,见他坐在几案后,案头堆了一大叠卷宗,一双明目停留其上,时而皱眉,时而含笑,对着我的那半边面孔在烛火的映衬下像是勾了金边,端的是容色如春。
    这样的人若肯一展笑颜,醉人的春风就会萦绕心头,长久不散。
    那时我半个头都晕晕沉沉,还当自己已入了阴曹地府,所以下意识的脱口问:“你是判官么?”
    后来宋郎生同我说,他那时险些以为我得了失心疯,震得他也差不多发疯。
    我猜我以前应当是很喜欢驸马的,他不仅样貌好看的不像话,待我更是无微不至,除了脾性有些小古怪以外。
    譬如这几日我们虽同塌而眠,他大抵是顾及到我身子羸弱没有做出逾越之礼,昨日夜半却突然想要俯身吻我,我惊的一把推开他,见他僵住身子我忙补救道:“我……我如今记忆尽失,你于我而言还极是陌生,所以……”
    所以我还没说完,他便施施然爬下床披着外袍出门,临末抛了句“我回我房里便是,不叫公主为难”。我有些忐忑的思考他是不是不高兴了,哪想他过了一小会儿折返回来站在我塌前,不甘愿的伸出手指指着我塌内的枕头,“那个,我睡惯了。”
    我呆了好半响反应过来将枕头给他,他一声不吭的离开后,我才有些断定他是真的生气了。
    麻烦的除了驸马还有太子,他在得知我回归后当晚就冲出宫来府里,见我不曾醒转便叫了十个八个御医,御医们表示我只是吃的太少睡眠不足以至体力不支,调养一段时日即可,可太子仍死死拽着我不肯走,若非驸马相劝只怕御医们更要有的忙活。
    宋郎生说,知道我失踪大半年的人,除了他便是太子,也就是我的弟弟了。
    那时我问:“我不在的这段日子,便是你与太子极力隐瞒下来的?”
    “不错。”驸马答道:“寻得一个身形与公主相仿的女子,每日易容为公主的样子上朝,人在屏风之后众臣自是难以辨别。”
    “为何要这么做?”
    “为了朝局稳定,也为了保护公主的安全。”宋郎生说,“朝中争斗因皇上病重愈演愈烈,以赵首辅为首的岭南派世族官员,与副首辅李国舅为首的江淮一系两党相争自是不言而喻,睿王与康王明面上虽不干预,私底下却有与其结交之嫌,四大家族的聂家与凌家亦有渗入内阁之意,另外两家虽说按兵不动,只怕是在隔山观虎,伺机而动。如今时局混乱,而公主您,正是平衡掣肘的中心。”
    我听的毛骨发寒,“我?”
    “赵首辅曾任公主少师,与公主相交甚厚;李国舅自会看着皇后面上让公主三分;睿王和康王自小看公主长大,对公主更是百般宠溺;太子年纪尚轻,所依仗的更是公主,故而……”
    其实驸马这么一大段话简化起来的意思就是,现在朝中有好几股势力在抗衡,主要人员是我师父我舅舅我叔叔我哥哥还有我弟弟,本来这种时候出来治理的人都是我爹,不过他老人家身体不中,恰好我与这群人的私交都还不错,就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我了。
    明面上,我貌似掌握了生杀大权,翻云覆雨,实际就是个泼冷水的存在,每当其中一方快要压倒另一方的时候,我就会窜出来友好的说“哟!兄弟,别伤和气,来来,坐下来喝杯茶”,到最后谁也没赢谁。久而久之,这满肚子火无可发泄,就往往朝那人身上发。
    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偶尔会发生诸如弑君啊篡位啊这类事的根由,当然,绝大部分人还是会忌惮劝架人的身份,不然那龙椅轮换的速度太快,坐起来也无甚意思。
    言归正传,据宋郎生说,在此以前,我这个劝架人做的还不错,至少瞧去四海升平,有我辅着太子,他那储君之位尚算稳当,故而在得知我失踪后,太子第一做的便是隐瞒。试想,若让人得知监国公主失踪,谁来辅政将成为头等大事,彼时不论是睿王还是康王,被压制的一定是太子。再往深究,不管赢家是谁,只怕都盼望着流落民间的公主永不归返罢。
    太子用假公主撑了大半年,如今好容易将我寻回,本当算是万事大吉,但,悲哀的是,我失忆了。
    这种状况别说处理政事,连人头都认不清楚,总不能随随便便往朝堂上一站,用手指一指:诶!那谁,你说的挺带感的,我支持你!哪个臣子信服得了这种监国公主?
    至于要否告知太子失忆一事,宋郎生认为还是由我自己来决定。
    我仰望着房上的莲花顶,嘟囔了一句不应出自皇族人之口的话:这公主当的还不如公公自在。
    “诚然当驸马连公主都不如。”
    宋郎生这话将我打回现实。
    我皱眉瞪着他,他板着一张脸,不再做声。
    唉,果然还在为昨夜的事恼着,连用膳都不给我好脸色看。
    此刻厅中只坐我们两人。
    侍女们摆上菜点后便退了下去,因为体虚而吃了几日薄粥的本公主,看着桌上繁花似锦的菜式,垂涎三尺。一一尝过后,我心满意足的开怀大用,到半饱时才发觉宋郎生由始至终都没动筷,只一心捧着本卷宗细阅,我略略一想,伸手夹了一道口感最好的菜放入他碗中,道:“这清风鲵鱼着实鲜美,你也尝点罢。”
    宋郎生抬起头,用那双雪亮的眼将我看了又看,“公主是如何得知这道菜名为‘清风鲵鱼’的?”
    我怔住。
    是啊,我怎么知道这菜叫清风鲵鱼的?
    “就下意识的脱口而出了……”我眨了眨眼,“我以前是不是很喜欢这道菜?”
    “公主确是极爱鲵鱼。”宋郎生细嚼慢咽,慢悠悠地道:“公主记得它,却已不记得我,想来我竟连一条鱼都不如。”
    又来了。
    我讪讪的笑了笑,“我连我自己都不记得,可还记得驸马的名字,这样相比之下,驸马于我而言比我更重。”
    其实之所以能记得他的名字只因他名声太响,这般说若能逗他笑一笑也是无妨,谁知他的手顿上一顿,那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依旧不变,我也就放弃了这不现实的想法。
    这家伙,明明长着一张好脾气乖巧的脸。比如他有一双黑黑润润的眼睛,好像沁在水里的黑玉,不大明显的内双,低眼时可以看到长睫温柔的下垂,眼睛瞪了大了就变得单单的模样,带着一股特有的草木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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