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异界-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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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们脸色不善,卡农忙道:“伊莎贝尔大人,您也不要小瞧我,我也不是白吃饭的。”
“哦,你有什么本事?说来听听?”我来了兴趣。
“我擅长追踪和反追踪。表面上我是一个乞丐,实际上我是一个贼。”卡农正气凛然地说:“我偷东西还从没失手过。”
我不是没见过贼,但我从没见过这么理直气壮的贼。
嗨呀高兴了,跳到他怀里大叫:“嗨呀,嗨呀。”
一对贼兄贼弟,终于聚在了一起。
日暮森林非常大,但这大,在我们眼里没有什么意义,我以为我会轻而易举找到那百十号人。但结果却让我们失望了。
我们站在一块高大的岩石上,放目远眺,也只能看见满目落叶,即便是十几天前那场惊心动魄的打斗,也并没给这个森林留下什么痕迹,雨水和落叶掩盖了一切。
这是怎么回事?人呢?
“你们那次斗蟒蛇是在什么地方?”
“那边。”斯特曼指着一块缠着藤蔓的石头说。
卡农走过去看了看,朝我们招招手:“这里的确有人住过。”
他指着山壁上一个爬满藤蔓的地方:“这藤有些枯萎了,显然是有人砍下来,遮在这里做为掩饰的。”
拔开藤蔓,果然露出一个洞口。洞口的“门”,一块石头,严严实实堵在那里。
斯特曼推开石头,洞口很小,只有一个人能够爬进去,但里面却很宽大,是一个天然的石乳洞。
洞里的食物很充足,除了米谷等粮食,在山洞一隅,还堆积了一堆挖出来的野土薯之类的。
上面的泥土还新鲜,说明他们今天还在洞里呆过。
顺看洞穴扭来扭去的缝隙通道,我们又发现了一个出口。这个出口比刚才那个大的多,显然更适合做门。
出了门,就看见一大片平地,平地上建了一个很大的架子,架子上吊着一口铁锅,里面煮着肉块、粮食和野菜。
地上一片狼籍,一块象是用来当桌子的大石头上碟子、盘子甩得到处都是。
“他们应该是发现了什么,然后向那边跑了。”卡农指着地上的一个撞痕说,地上很软,但不至于能留下脚印。所以这个人跌倒时,膝盖撞下的痕迹指引了我们的方向。
即然撞痕是由西向东,那么他们看见了什么,那东西一定山现在西边了。
卡农在一片低矮的植物下发现了什么:“是狼群,而且全是二阶的魔兽。”他左右张望了一下,从一株长着尖刺的细藤上摘下一络毛,毛色发亮,呈棕灰色。“从这些东倒西歪的植物来看,应该至少有三十头狼。”
三十头?我心一沉,这下麻烦大了。
第三十九章狼!狼!狼!
前面有一条小溪,松软的泥土,总算留下了几个脚印。开始,脚印的方向有些凌乱,但很快都聚在了一起,显然普莱斯特阻止了慌乱的人群乱跑。
在路上,死了五头狼。二头被利箭射穿了额头,这应该是杰米的杰作。另两头,被锐器刺透了身子。两只狼,两枪,又准又狠,连一点多余的力气也不浪费。最后一头,则是被砍了七、八刀,身上的皮毛乱蓬蓬地翻卷过来,爪缝里还有鲜血,显然砍它的人也受伤了。这应该是佩德罗了,这个贵族少年,显然没有太多的战斗经验。所砍中的位置,全都不是要害。因为不能一刀致命,才造成这样的结局。
人的脚印聚集在一起,向东南方跑去。
狼的爪印却分成两拔,一拔直追过去,另一拔却绕向另一个山洼。
“不好,他们跑不了多远,就会被包围住。”
魔兽果然是魔兽,尽管习性不改,但智慧却高了许多。
卡农指着那山洼说:“我们也走这条路吧,这里的地势狼比我们熟悉,这应该是条捷径。”
我们只跑了一小会儿,就听见了狼的嗥叫,人的呼喝。
卡农说的不错,这是条捷径。普菜莱斯特他们刚绕过一个大土包,就被前面的狼截住了。
断后的普莱斯特等人已不及冲到前面,十几个伤残的佣兵举着拐杖、石头护住了中间的妇女、儿童,但到底不能与强悍的魔狼相抗衡,打死了两头狼,被咬死了三个人。被扑倒的佣兵拼命掐着狼的脖子,血淋淋双腿不住乱踢,最终停止了抽搐。
人和狼纠缠在一起,根本就不利于群攻魔法。我只好一个接一个发出风刃,每一个风刃都溅起一股血泉。斯特曼则跳进狼群,一阵大砍大杀。
狼群大乱,开始四散奔逃。洛伦佐趁机不断放出呆滞、减速的诅咒。
普莱斯特等人一阵追杀,终于只让三头狼逃走了。
狼群之所以袭击普莱斯特的佣兵团,是因为普莱斯特他们外出狞猎时,一个孩子发现了一个离驻地不远处的一个狼穴。
他为能够找到狞猎对象而高兴,完全忽略了狼是一种群居的种族。
在伤残佣兵的帮助下,他们成功地赶走了那只母狼,掏出了四只狼崽。中午满满熬了一大锅,正准备大饱口福时,却发现了一大群狼正虎视眈眈望着他们。
一片大乱。毕竟他们当中有太多的孩子和妇人,一旦惊动,就是乱糟糟的一片。
普莱斯特在洛伦佐的帮忙下,成功地阻拦了狼群的撕咬。
但他还是低估了魔兽的智慧,狼群竟分出一部份绕过他们的主力。要不是我们及时赶到,孩子们迟早会出事。为此,我决定收下卡农,不为别的,如果不是他给我们指出一条正确的道路。后果难以设想。
不出所料,当我提出让他们迁移到西荣国时,遭到了普莱斯特强烈反对。
“我是一个南越人,无论这个国家贫穷也好,愚昧也好,我都不会抛弃他,离开他!”
“爱国是一件好事,但爱国也要看看对象。一个从根子都已经腐烂的国家,一个根本不在意民众生活的国家,一个以愚弄百姓观念为乐的国家,值得你这么死心塌地地去守护?”我问他:“你是南越人不错,可你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南越人。如果一个国家不承认你做人的权利,你还认定这个国家是你的国家,那是愚忠。”
“多年以前曾经有一个人叫岳飞,他自幼立志,精忠报国,终于屡立战功,成了三军统帅。他有智,有谋,却生不逢时。其时朝廷糜烂,两个皇帝都被敌国掳去,半壁江山都被敌国占据。偏安一隅的小朝廷却不思奋起,反而夜夜欢歌,沉迷于靡靡之音。岳飞几次直捣敌国的重地黄龙,都被朝廷百般阻挠。岳飞的忠心在皇帝眼里却是一根刺,一旦接回了被掳的二帝,现任皇帝的地位就危危可及了。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这皇帝下了十二道金牌,召岳飞回京,斩立决。历史并没有因为岳飞的忠心而改变,同样的,南越也绝不会因为你的效忠而改变。”
“你死了,固然可以说自己是英雄豪杰,可是他们……”我一指那些妇女稚儿:“他们却要因为你的所谓英勇付出惨烈的代价。这些人对你的侵任,接近崇拜。你留下,他们必然也留下。你有没有问过他们,他们想不想死?在这虎豹成群的丛林里,他们又有几成生机?稚儿何辜,却要因为你那些执念而陪葬。普莱斯特,你这样对得起那些对你寄于厚望,为了你的一句话而赴汤蹈火的兄弟吗?你对得起那些死去的朋友吗?”
普莱斯特低下了头,终于有所触动。他无助道:“那我该怎么办?”
“走,和我们一起走。天下哪块黄土不埋人?多了你一个,南越不会兴;少了你一个,南越不会亡。一个人只要不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到哪里都一样。”
终于说服了普莱斯特,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向西而行。
一路上有了斯特曼无坚不摧的寒铁剑,普莱斯特的丛林经验,卡农的辩影识风,洛伦佐的谨慎,我们的行程有惊无险。经过长途跋涉,终于走出了日暮森林,来到了西荣帝国的边防哨。
只是我们的到来,却激起了一片尖锐的警戒哨声。
一大队全副武装的骑兵严阵以待,随着队长的一声命下,长枪象森林一样举起。
“慢!”斯特曼几个箭步跳到那队长面前,亮出了腰牌,大声道:“我是宫廷侍卫,那位是伊莎贝尔公主殿下。我们奉命去了日暮森林执行任务,刚刚回来。”
“公主?宫廷侍卫?”那队长哈哈大笑起来:“兄弟们,你们有没有听见?有公主跑到我们这荒山野岭来了!”
回答他的,是更加放肆的笑声。
斯特曼皱眉道:“你们不信?”
“我们凭什么信,就凭你手里的那个烂牌子?”队长斜睨着他,傲慢地道:“小子,你不是说你是宫廷侍卫吗?那你就给爷耍个样子看看。”
这些人,多年没有征战。自满麻痹了他们曾经勇敢的心,傲慢成了他们唯一的表情。
如果不是因为这些人是西荣帝国的军人,我真想用烈火燃烧把他一把火给烧了。斯特曼也一样,他显然也在努力克制自己,深吸了一口气,后退两步,向大地斩出一剑。
大地发出一声闷响,声不大,却斩出一道一丈长的裂缝。凡是剑光过处,无论石头、还是草木都一分为二。
队长终于动容,道:“好吧,你们跟我走。”
来到兵营,他把我们引到一间大厅里,笑嘻嘻地说:“来,大家走了这么远的路,一定累了。先歇一歇,喝口水,我让伙头军给大家做点饭。”
这前后的落差末免太大了,就算斯特曼那一剑震憾了他们,也不至于这么前倨后恭。
从他们的表情来看,他们末必就信了我们的话。
这份热情就让人生疑了。
队长说完那话,就退出大厅,顺手把门关了。门关了不要紧,他还咔嚓咔嚓上了几把锁。
这算什么?待客还是把我们视做囚犯?
斯特曼火爆性子,提脚就准备踹门,我阻止了他。这里毕竟是边防军驻地,一旦打起来,后果不堪设想。西荣的军事防线因此引起大规模哗变,也末必没有这种可能。
我用凝神术察听外面的动静,只听两个守在门口的士兵压低了声音,在吃吃窃笑。
一个人道:“老子当兵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这么乖的肥羊。这一大群女人、孩子卖到内地,足可抵我们十年军饷。”
另一个年轻的声音道:“要是那女的真是公主怎么办?我看这个事儿玄。”
“什么公主,怎么可能是公主?公主是什么,金枝玉叶,她能跑到我们这鸟都不拉屎的地方来?”
“我是说万一,就算她不是公主,那个大个子也不简单,我们营里末必有人打得过他。”
“打什么打?你没听队长说吗,给他们造饭。待会儿,我们轮流给那几个男的灌酒,打不过我们还喝不过?他们几个人,我们多少人?一人一碗都把他们弄趴下了。这叫智取,懂不?”
我听得只冷笑。这还叫军人?一个个黑心黑肺的,不想着如何报效国家,却一心只想往口装里扒钱。这样的军队,一遇到敌人,不一触即溃才怪。
他们又何尝不是狼,一群披着人皮的狼。
看来我得先回皇宫一趟。本来斯特曼的意思就是让我先回去,这一路风尘仆仆的,凭白折辱了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