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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2006-4-10李敖系列之4李敖书信集-第10章

小说: 2006-4-10李敖系列之4李敖书信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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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漁父莞爾而笑〃; 我想都屬這種; 實有〃垂憐〃存乎其中。 你答覆雪兒
  的話; 都很敏銳; 深覺你知我之深。
  近三十年前; 一位老鄉長(齊世英)請我和杜維明吃飯; 飯後對我說
  ; 他不大同青年人交朋友; 因為青年人變化太大; 你不曉得他後來變成
  什麼樣。 如今他死了; 杜維明變成了更明顯的學術妄人; 我回首他的話
  ; 覺得豈止青年人; 甚至和他那種老年人交朋友; 也是多餘的。 人是那
  麼混; 交朋友太累了; 我連〃意思意思〃都吝於為之了。
  也許這正是李敖不近人情處; 我有自知之明; 所以每以〃意思意思〃
  之笑; 拒人於咫尺之外; 雖然我拒人之道; 頗有人情味--我會笑笑;
  而殷海光之流; 卻板著臉呢; 殷海光他們太生硬了; 反倒假假的; 因為
  裝腔作勢儼然教主; 就是一種假。
  我對人冷淡; 吝於花時間交撸В弧〉拇_不夠循循善誘; 但是真正有慧
  根; 不死心的人; 卻可從我縱跡大綱的天羅地網下; 得到〃不言之教〃或
  〃以不教教之〃的啟示。 正凡之道; 冷淡其實是一種法門。 約翰生一直對
  包斯威爾冷淡; 但後者不以為異也不以為忤; 寫出了千古名著。 所以; 我從不對人太好; 反倒常常〃偷笑〃--雪兒看不到李敖的
  〃偷笑〃; 〃偷笑〃保證必真真的; 可惜你們觀察不到。
  李敖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日
  jarvisdd按
  原名收在
  陳復 聯經文學119 9502
  現收在的
  我之前也打過一篇序 可互相參看
  陈复的一封信 (1千字)
  发信人:且人
  时 间:2003…6…30 11:14:31
  阅读次数:36
  详细信息:
  陈复此人,读其给李敖之信,有重点心得如下:
  一、“中国近代史上,随着世变日亟,西方文化剧烈激荡着传统的中国,有一批以自由主义相号召的知识分子,各自在不同的时期为了祖国文明的改造与新生此仆彼起的奋斗。他们不以“师承”的名目作为思想抄袭的掩饰,却共同秉承着自由主义的知识态度,树立了他们所身处的时代活泼、乐观与进去的知识分子典型。”
  二、“这个(自由主义)道统,由梁任公开其绪,胡适张其大,李敖玩其放,陈复得其合。”
  三、“李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在中国民主运动史上、在中国近现在研究史上,你做了不少积极的贡献,历史将会有你难以磨灭的地位。”
  四、“随着我们相识的加深,我已愈来愈不想只从批评的眼光来看你”
  五、“如同当年你写《胡适评传》的心情,世上真能写《李敖传》,并且能写得好的,大概只有我一人!原因无他,somebody 的心情,不是nobody所能写的。”
  六、“…而此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却不下与传记——那就是替你写一部《全方位》的年谱,一步包括了你的生平、亲人、师友、学术贡献与所身处的时代背景的年谱。如果你能提供材料与意见的话,我相信它将会成为后世研究李敖最精简扼要的一部导读与入门书,对你那浩如烟海的著作,不但可以略有梳理之功,抑且有期一日如真有机会撰写《李敖传》的话,这将是一次‘打地基’的工程呢”
  七、陈复(陈正凡)1994年6月28 日。(5日断续完稿)最后(六)点里边,所记《全方位》的年谱,jarvisdd似无疑。
  
  大义责晓波
  晓波:
  你签名送我的书,我已收到多年。多年来我一直不理你,原因是公开的,是我对你背离殷海光,投奔胡秋原行为的不满。胡秋原勾结国民党特工头子们,在殷海光衰病侵寻时迫害他,对这种令人痛恨的人,你居然以“殷门学生”的身份投奔他,你的行为,老朋友从丁颖到邓维桢,无不为你可惜,我比他们耿直,特别公开谴责你。殷师母到我家来看我,我也当面说了你的不是。这次陈平景回来,也不直你所为。“女安则为之”,这话你也会舞文弄墨,可是,清夜自扪,汝心安乎?
  我重检橱中的“王晓波档”,看到你留下的信件,回想到三十年前那真纯好辩的王晓波,未尝不生“故友渐随千劫尽”之感,(邓维桢说当年你为了维护殷海光,曾计划要在胡秋原来台大讲演时揍士林败类呢!)也未尝不想到你的“音容笑貌”。(尤其台风时,你在我家与魏廷朝“象棋本因坊”那一循环赛,魏胖被我讥为“手电筒”,你还到处宣传呢!)但是,任何旧游与交情,都拦不住我对“老友变节”的决绝与失望,在我内心深处,那真纯好辩的王晓波,已经死了。
  三十年前胡秋原(你的胡秋原)在法院告我,司法黑暗,我被判刑,我不服气。这几年他被我回敬,也上法院,乍看司法回光一闪,也判他刑,但他扯出殷海光事反诉我,说殷海光在台大不能教书与家门口站了人均非事实,虽然法院传了胡基峻、赵天仪、林正弘、韦政通,证实了李敖所说没错,但解严后的法官居然为当年国民党恶政府作恶行为背书,判决证人之言不可信,警总及胡秋原之言可信。这种司法黑暗,在“当量”(equivalent)上,不但与当年相等,且尤有过之。——当年的法官,至少还知道避免为警总背书,以免遗臭万年呢!
  目前案子转到民庭,我决定请你出来作证,上一次你不敢来,胡基峻他们都笑你呢,这次你如不来,我决定请法院拘提你,并罚你钱,盼你面对历史纪录,不要再闪躲。昨天陈良榘律师转告,说法官决定用传票传你,法官并请律师告诉我通知你一定要来,故我特写此信。出庭时地为: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五)九点半,高等法院第二十法庭。希望你准时出庭,不要失掉为先师、为“敖哥”自赎的机会。此祝
  勇于进步
  “敖哥”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獄中書信兩封
  屢承你寄書; 至感。 所中書刊檢查官制辦法春來稍有更動; 〃 書刊以曾經內政部登記有案准許出版者為限; 〃 〃 縱經登記有案出版者; 如有左列情形之一之書刊; 概不發閱(未經登記者自更屬之)
  (一)有摺裰髁x立國最高原則者。
  (二)有摺垂矝Q策影響民心士氣者。
  (三)有摺覈幕瘋惱淼赖抡摺
  (四)有害在押或受刑人身心健康者。
  (五)著作人曾經查禁有案者。
  (六)時事; 新聞; 評述及剪報類。
  (七)本所人力所不易辨識之外國語文。
  (八)掛圖; 畫報(刊)歌曲; 及日(月)曆類。
  (九)日記簿; 記事簿; 筆記簿; 及手冊類。
  (十)其他本所認為不宜在所內閱讀或未經審查者。 〃
  故你寄的書; 多不能通過。 你費神寄了; 而我收不到; 反倒有負好意。 所以我建議你不要再寄了; 還是由我在這邊託所方代買; 先審後購; 反易收到。 我目前的苦惱是我的一些錢已非我說了算; 不但被小八掌握甚至連準時匯我都做不到。 你可以買我一套〃中華古籍叢刊〃嗎? 我想你匯我參仟圓; 此書原訂價捌仟; 現中文書漲了; 你如賣得好; 不會吃虧。 附提書單如右; 你可撕下向小八要。
  六三ˋ六ˋ十五。 敖之
  懀藛翁嶂腥A古籍叢刊壹套。 李敖
  按:
  1。十點中最妙就是那第十點。(十點原文未分段; 為了讀者閱讀方便而分。)
  2。〃中華古籍叢刊〃為段宏俊主持之大西洋圖書公司出版; 李敖偷偷幫忙者也! (6805初版; 全32冊。序為(680430); 後改名作; 收在。)
  3。〃六三〃指的是〃中華民國六十三年〃; 即一九七四年。 李敖還蹲在裏頭。
  兄:
  你除夕信及代墸u書款貳仟元收到。 你說: 〃 房子二月不可能騰出來。 〃 書; 房二事乃一事; 前者不先解決; 後者即無法。 我剛給孟一信; 決定: 〃 託丁賣書; 丁已前及代墸鼌R我九千元; 如今他書洠玫剑弧》孔右豺v不清無法哂茫弧∥覂刃膶嵏胁话病!∥遗文阍倌舷乱淮危弧≈苡迳觅I那三個新鐵櫃及台中的傢俱移丁處理; 丁要的書; 能我出多少; 我出多少; 立據給你。 然後就現狀稍事清理; 把台中老家封存起來算了。 台中書房似靠等我出來; 無法可想。 〃 --目前只得暫決定為上。 你的構想開店事; 一來分出可賣不可賣之書太費周章; 似非我莫辦; 二來能否口得順利尚未定; 而店面開支恐得不償失; 故恐難實行。
  孟南下; 你照我前述取得之物; 即折價代墸弧∪悦吭沦E仟匯我; 折光即停匯; 我收款一定收得到; 不再每次寫信了; 等有事再寫。 小八攪得我疲憊不堪; 九月間去總醫院檢查; 肺囊模栝_刀; 血壓且高到160。 小八三號出獄了; 老太說不好意思來看我云云。 一直洠б姷健!≈恢浪诳坷咸燥垼弧±咸珓t靠海外四女兒〃施捨〃; 家事不堪聞問; 如此而已。
  敖之 六四ˋ一ˋ十一 夜
  按:
  1。這封信寫於一九七五年獄中。 這年蔣介石死了; 而李敖也四十歲了。
  2。〃孟〃應指的是蕭孟能; 〃丁〃應指的是丁潱ㄖ鞒炙{燈出版社)
  3。以上二信原件圖版收在文化頑童李敖(武陵版); 原圖字小且為草字; 故我的打字可能有錯;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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