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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罗守界之凤凰涅槃(男男生子)-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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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叹一口气,“从这一路住南,有个叫绝情谷的地方。”我指着绝情谷的方向说:“在那里有着最著名的魔夜灯制作者。”
“我知道,绝情谷离巫士族很近。”怕我不明白,白衫人又补充了一句道:“我是巫士族族人。”
“那里有一个叫月的人,你去求他替你做魔夜灯。等什么时候他答应替你做灯了,那你也许、或许可以见到他。”已经给你指了明路,月会不会见你就看你的本事了。
“你……”
“还不去吗?巫士族长。”
白衫人瞪大了眼睛,随后心领神会的对我一笑,随后朝着绝情谷的方向飞身而去。
月啊,你的幸福终于回来了。恭喜你。
糟糕!我刚才好像对他说月是我的情人?算了,就让他们这对欢喜冤家自己去搞定吧!
对着头顶的一轮明月,我笑得可爱无比。

第十章 迎风境

位于暗之天罗守界西方的吸血族,由五部分支分别掌管整个士族的事宜,而其统辖下的王虽然在自己的领地拥有统治权,但是却依然得遵从皇的意旨行事,就象是皇帝和诸侯的关系。
虽然各支的王是按照血统传承,但是吸血族的皇者却是每一百年从各士族的王中通过皇选产生。而且要得到其他三族皇者(东方的蛟龙族;南方的巫士族;北方的黑水族)的认同其能力,才能正式成为统御一方的皇者。
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样的治理方式既维护了王族统治的稳定性,同时也确保了上位者的实力,更好地统治这片广阔的土地。
相比于一百年一次的皇选,各分支之间比较经常的较劲方式还是每三十年举行一次的竞技赛。每三十年,各分支按照古老的传统举行集体祭祀活动后,就会举行各种各样的竞技比赛和交易活动,在增强各分支交流的同时,其实也是在暗暗比个高低。
通常赢得桂冠的胜利者会被自己的民族当作是英雄,得到最美姑娘的芳心甚至是王的重赏。但是要在数以千计民族参加的比赛中胜出往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所以即使是有五百年寿命的吸血族子民们也对这个竞技赛充满了关注,它甚至成为了战争和皇选之外,各分支最重视的竞赛了!
这一次的竞技赛恰逢吸血族建国三千年,所以比赛的场地特意选择在皇城迎风境举行,而迎风境外五百里处的领地是美丽的草原,这自然令这次的竞技赛更加令人神往!
强壮的汉子、美丽的姑娘和那豪迈的民风深深吸引着来自各方的人们,更别提今天是竞技赛最后的一天,到底哪个分支王族能赢得最多的桂冠马上就要揭晓了!
而随着比赛的结束,紧接着的就是吸血族的庆典,到时候更是可以见识到游牧民族的浪漫风情,这就是单身人们更加期待的重头戏了!不管怎样,最后的一个项目——赛马马上就要开始了。所有人都在屏息期待最后一个桂冠的产生!
我的身上穿着刚刚从绣坊买来的轻薄衣衫,现在已经是夏天,在终日不见阳光的绝情谷呆久了,都不知道暗之天罗界守的夏天竟会是如此的炎热。
用衣袖胡乱地抹了把脸,原本淡粉色的衣衫立刻在汗水湿润下变成深粉红。为了不在大白天招人注意,原先的黑衣被我藏在携带的背包里,此时的我已经宛然一副旅人的模样。
因为是每隔30年才有一回的重大赛事,一早就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人,当然在赛场的四周也少不了做生意的小贩。
“这位小哥,来看看我的月芽果,(暗之天罗守界的一种水果)今早刚从菜园子里摘下来,可甜了。”身畔的小贩热情地朝我介绍生意,我只用眼角轻轻瞄了一眼。
小哥吗?看来我的易容术很成功,至少现在没有人会将我当作是“女人”。我的易容术不同与旁人,并不是在脸上加料或任易涂抹,而是利用面部的骨骼移位,来达到改变面目的目的。
这种易容术的好处在于,可以让一个人尽可能的展示自己的美貌,当然我现在是为了尽可能的展示我丑陋的一面。
“哦——!”
“好啊——!”
“加油——!”一浪高过一浪地欢呼声表明,最后的比赛已经开展,各分支的人无比替自己的族人加油鼓劲、摇旗呐喊。
一个身影慢慢地从热闹地人群中退了出来,一到人少处,他的动作便变得鬼祟起来。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不露声色地偷偷跟着他,在一处民宿前,那人左顾右盼了好一会才进入房中。
我从背包里取出一面镜子,让镜面对着阳光。凝神静气,集中所有的注意力,我成功地“看到、听到”民宿中人们的对话。
在那人进入屋后,先行到达的一个人便起身打招呼。“四王爷,您总算来了,我还真怕你会临时反悔。”
被称为四王爷的人阴阴一笑道:“奇将军,现在你、我加上奇贵人可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
“那是、那是。”奇将军用手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某兔:大夏天会冒冷汗?一定是坏人。 镜:兔兔好聪明哦!自己把他们写成坏人还好意思说。 某兔:镜,你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镜:自己猜。)道:“我妹妹多亏四王爷帮忙才能身受皇宠多年,在下实在是感激万分。你也知道,现在的太子不是好对付的,我可是押上了全部的身家性命,跟着四王爷搏这杀头的大事。”
一扬手,四王爷打断了奇将军的话。“放心,等比赛一结束就是庆典,我保证天仇(玲珑)那小子活不过今夜。只不过是个野种竟敢不听我的话,我定要让他尝尝老子的利害。”
“四王爷,你确定那雀顶红没问题?”奇将军不放心的问。
四王爷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放心,雀顶红乃天下奇毒之一,除非有天雪山的百灵果,否则必死无疑。”
“那我就等着我侄儿当族长,也提早恭喜您当摄政王。”
“好说,好说。”
……
……
……
……
雀顶红无色、无味、无香,确定是天下难解的奇毒之一,最可怕的是中了雀顶红的人会在中毒三个月后才毒发身亡,在此之前与常人无异,故很难找到下毒的凶手,实乃杀人灭口、排除异已之必备毒药。
也许是天意,在我出绝情谷时,火(药、毒一家,火是用药高手,镜的不少医术就是火传授的,当然也没有少学下毒的本事)给了我几颗可解百毒的药丸,其中就有百灵果。
收起镜子,对于四王爷和奇将军相互拍马的戏码没兴趣,我转向朝玲珑所在的皇帐走出。
“我要见玲珑。”没有通报姓名也无任何凭证,我就这样大刺刺地站在护卫的面前。
“这位小哥,你找人是不是找错地方了?”护士还算可气,没有将我当做是疯子或者是刺客抓起来。
我笑笑,没有必要和他浪费时间,我是来救人的不是来叙旧的。“叫洪天仇出来,我要见他。晚了我保证倒霉的那个会是你。”
“去去去,撒疯去别处撒,这可是太子的皇帐容不得你无礼。”可能是听到了我和护卫的对话,一个像是队长模样的人从皇帐旁走了过来。
“我不是来闹事的,我要见玲珑。”看他们一点也没有要让开的样子,我心里一急也不与他们多罗嗦,一翻手一个唤风术脱手而去,在平淡无风的季节里刮起一阵强风。
赛场顿时风起云扬,满天的黄沙逼得人闭不开眼。在强风快吹倒皇帐时,只听有人大喊一声:“停——!”满天的大风赫然而止。
“这位小哥人话好说,先收入起法术如何?”入眼的是一个穿着金色铠甲的中年人,脸上的一条刀疤显示了他做为军人的光荣和豪迈。
“我要见玲珑,就是你们的太子洪天仇。”再次申明要见的人,我开始反思我这样做是不是太嚣张了。(某兔:现在才开始反思好像有些晚噢!! 镜:我乐意——!)
中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我看这位小兄弟身手不凡,若是能赢得比赛的桂冠,那么要见太子自然是没有问题。”言下之意是我要见太子还不够分量。
冷哼一声,若是在从前我必定会避其锋芒,可现在的我就是喜欢接受别人的挑衅。“好啊,不过我没有马。”有马也不会骑,在绝情谷到处都是溶洞,根本就没有机会让我学习如何骑马。(某兔:那你还想赢? 镜:那是你的问题,反正我一定要赢。 某兔满脸黑线T0T|||)
“这好办。请这位小兄弟随我到马厩,那里有的是千里良驹。”说话间,人已站在马厩前。
一匹匹精壮的良马印入眼帘,黑色的夜舞、白色的踏雪、红色的汗血、棕色的千里,果然如中年人所说的一样,匹匹都是千金难求的良驹。随手指了一匹白色的踏雪。“就是它了。”
“你确定?”中年人的声音中充满了疑问。
点头,用自以为最帅的姿势爬上了踏雪,在我未出声前,它就高兴的跑出了马厩。
可怜的小东西被关太久了,好啦,我们去活动活动筋骨吧!与是乎,我们一人一马飞似地跑向赛场。在起跑线上就位,其余参加比赛的人都用一种快掉出眼珠似的表情看着我,摸摸脸。没问题啊,还是丑丑的样子,最多只能称得上是清秀可人。
随着比赛的号声响起,比赛正式开始。拍拍胯下踏雪的头。“我们打个商量,你慢慢地跑只要把我带到终点就好了,千万不要把我摔下去。”
踏雪喘着粗气,鼻孔一张一合地,时不时用前蹄刨着土,好似在说:没问题,就看我的吧。
“那个小兄弟,其他选手早就出发了,你什么时候走啊!”望着其他如离弦箭飞般跑而去的选手扬起的尘土,中年人好奇的看着站在原地的我们。正确的说是我和踏雪。
“就走了。”再次拍拍踏雪的头,小家伙通人性的迈开的步子,以走马观花的速度赶了上去。
最早出发的选手就快到达终点,我从背包里摸出风给的犬笛。听风说所有的动物都听的懂犬笛,马也是动物的一种,我自信满满的吹起犬笛告诉前面的赛马要懂得敬老。没错,我跨下的踏雪就是一匹老的只能等死的老马,一时间所有的赛马就在原地停了下来,任凭主人如何催赶也纹丝不动。
最后我和老马踏雪,在所有人的惊讶声中到达了终点,取得了胜利。
“现在我可以见你的太子了吗?”带着胜利者的笑容,我无赖地问。
中年人挑了挑眉,沮丧的同意了我的要求。跟着中年人,我从观众的不可思意,护卫的难以置信,和势利眼的护卫队长面前大模大样的走进了皇帐。
皇帐用十六根原木做支架,上头布满了代表金、土、水、火、土五行的魔法元素。整个皇帐宛如一个结界将外面的世界屏除在外,难怪刚才我在外面大声喧哗,都没有惊动玲珑。
玲珑伏在书案上看着不知名的书籍,中年人走了上去,低下腰在玲珑耳畔低语。
玲珑皱了皱眉,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就是你用踏雪赢了我所有的勇士。”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玲珑的头发长了不少,已经从肩膀长至腰身,仍用一根红色为带在离发尾五寸处粗粗地束着。血色的眼眸已洗去儿时的幼稚,取而代之的是被称为精明的华光。纤细的臂膀也已变的宽阔,充满力量。
“吃了它。”没有问候,没有见礼,直径将百灵果制成的解药抛给了他。
“大胆……”中年人首先发声,怕我给的是毒药吗?
“段将军,且慢。”看着手心上的药丸。“叔叔?”
一挑眉,为什么我以为不认识我的人,都可以轻易的认出我。做人真失败,还好没欠人钱,否则一定死的很难看。“是啊,所以小鬼就乖乖地把解药吃了吧。”习惯性的摸摸玲珑的头,好似我们从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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