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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超时空摇滚 上部 圈养篇-第3章

小说: 超时空摇滚 上部 圈养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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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抚过。y 
鸡皮疙瘩一定让我的皮肤变得跟刺猬一样了! 
“去你的!”妈的!我才不是‘玻璃’!我立刻想到摆脱,努力绷直身体往后仰…… 
立刻遭到痛击,由于这样的不合作——警卫给我的头上一记用力捶打,几乎产生了脑震荡。等我浑浑噩噩地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的人让我刚平复下来的大脑稍微激跳一下—— 
当然,这就是那个戴兜帽的变态,但我没想到他的脸居然非常漂亮,我是说,英俊。他正跟身边的一个人说话,对着我的是侧脸,挺直的鼻梁和高耸的眉骨简直完美——我见过的很多亚洲人都没有这样的优点;坚毅的下颌线条更是让我羡慕。他留着罕见的长发,乌黑笔直,梳成严谨的发髻顶在头上,这让我想起某些异教的神职人员。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那时的确被他吸引了,以至于片刻之后,他转过脸的时候,我都来不及收回视线。 
我看到了他的眼睛,或者说,我们注视着彼此,只有不到一秒。我震惊了,第一次被一个人的眼神吓到。 
——如此冰冷。 

※※※z※※y※※z※※z※※※ 

在侍卫把那张脸从水缸里拖出来的时候,高涉想大概是干净些了,于是亲自上前细看。当日在御花园捉得此贼时,高涉正在枢密院与大臣们议事,并未见得丝毫,还真依宫女太监们传言的把他想成个凶神恶煞的精怪模样。 
结果却差之何止千万里。z 
这种深木高鼻的人大约在西域一带就有,亦有商贾贩货之便带来几名当地女子来京城伎馆献艺,见者谓之绝色。只是这黄毛碧眼,倒真显得灵怪了些,且西域多烈日刚风,少有人生这等白净的皮肤。 
不知不觉竟陷入踌躇,被那少年猛得一挣,但见他眉毛扭做团,竟似十分厌恶之样,侍卫见状果断予以惩戒令高涉心下稍觉平顺。 
接过沈境递来的手帕擦干手后,他又不经意地回头去看那个长相奇异的少年—— 
看到那对眼睛后,高涉感觉自己在遏制着什么,在他的身体里。 
是想挥手打过去?z 
大概吧。那双眼神太无礼,竟然那么直接。 
“把他那件凶器带来!”他下达了命令,话说得有点脱离主意识。 
“是,皇上。”傅侍郎立刻指派给属下,片刻工夫,便将那木头玩意抬了过来。 
“Give it to me!It’s mine!!”跪在地上的犯人激动得要蹿起来,与他先前表现出的虚弱判若两人。 
高涉眉毛一动:此物果然是关键?但沈境说它只是把乐器,莫非也是出自西域? 
“说,这是什么东西?”他不顾周围阻拦,将该物夺入手里——分量不像武器,全无金器之感。 
“Give it to me! You mother fucker! The guitar is mine!! God dammit!!” 
从少年接连嚷出一连串毫无头绪之话音,确非中原之音。看来沈境也不曾听过这样的语言,对此束手无策。 
不由得又对上了那双眼睛,正死死盯着他手上的物件,瞳仁分明因而倍显其愤怒。 
高涉突然想起前些日子年幼的五弟高汨抱了个鸳鸯饼盒,见有人靠近也是这副眼神。 
“松开他的手。” 
“皇上!” 
“朕说松开!” 
侍卫们只好照办,缓缓收手后握住腰间的配刀。 
“拿去。”高涉将木器递到少年高挺的鼻前。 
5 

我被这个人的行为困惑了,这个英俊的中国男人,他把吉他递到了我面前。要我演奏它?也许吧,那副表情是我前所未见的高傲——见鬼!我从没想过会在别人的命令下弹吉他! 
有种预感:这是机会,这是决定生死的机会,甚至自由。 
我看着他的眼睛,完全不躲避,我从他的神色判断自己要把握的是怎样的机会。 
大约几秒后,我接过吉他——噢,我的宝贝,她可真沉!接触到那樱桃木的的面板时,我的指尖像要沸腾了,还没有哪个女孩让我这么激动过。但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叙旧,由于身后的伤,我只能直起背跪着弹奏——我发誓今后无论是谁都不能让我以这样的姿势演奏,决不! 
哐—— 
“……!!!” 
我习惯性地试探琴弦的松紧度,突然的声响让处在过于安静房间里的人多少受到惊吓。警卫冲过来警告我,从腰间拔出明亮的刀,但他的上司挥手阻止了他;必须承认,这个人的一切举动都是那么优雅而充满权势,致密让人几乎透不过气。 
好了,我伸展一下手指,它们显然已经蠢蠢欲动了,看着这几天长出来的指甲:刚好合适。 
无关听众的数目,这将是我最重要的一次音乐会,绝对。 
…… 
来到英伦,他们带着淤青,但我们不是要说那些。 
你是这附近的吗?你好吗?我喜欢说那样的话。 

聊天,茶杯里的杜松子酒。 
草坪上的落叶,汽车站的斗殴。 
以及目光惨淡的苍白瘦女孩。 

茶杯里再来点杜松子酒。 
草坪上的落叶,领救济队伍里的斗殴。 
以及站在柜台后,苍白的瘦女孩。 

如果你在找那些,放错位置的便宜好货。 
我就等在地铁站里的自助快照间。 

那么走吧,你不是要走吗? 
我们可以去……英伦的任何地方。 
…… 

※※※z※※y※※z※※z※※※ 

Oh e away; won't you e away? 
We're going to。。。 

果真是乐器!傅燕转着眼珠看站在不远处的沈境,原本以为这个一向不屑收敛的人会照例露出得意的神色,结果却呆板得不像他本人——是因为圣上在此么?傅侍郎想到这里,赶紧收转目光,专心看那犯人弹奏。 
不过这乐器的音色未免太不同寻常,未见那人使什么力气奋力拨弦,乐音竟充盈了这不小的刑房。曲调也从未听闻,傅燕平日作客盛宴时,也听那些乐伎坊工弹过不少古乐和时下小曲,而所闻之旋律竟全不与之搭调,宛如隔世之音。 
侍郎大人自然听不懂那番邦少年隐隐唱的是什么,只觉得他这样轻吟浅唱下去还好,声音虽比那歌伎之妙嗓差不下千里,却也纯朴干净、柔柔动人;然而其间几次陡地一下,不仅听者心头一顿,怕是他自己的嗓子也经受不住这样的嘶吼。饶是当今圣上年轻力强,如若不然,就是这行刺罪名不着,惊了圣驾,一样小命难保。 

待那人唱完第一句后,沈境就把目光收回来看高涉:他应该下令停止了,既然证明了这是毫无危险的乐器,而且皇帝从来不是喜欢音乐之人,凡他参加的宴会,是基本不会有歌舞的。难道因为这是罕有人闻的海外奇音?但这听起来全不悦耳啊?乐器的声音还好说,那少年用夷语唱的东西简直粗陋不堪,连上等歌伎唱的曲都嫌嘈杂的高涉,为什么今天听着这呕哑嘲哳的夷人番唱竟浑然忘我了? 
……难道?沈境不敢贸然往那里想,不动声色地察看了其他众人的表情:一边的傅燕只是一副作惯了的毕恭毕敬,再看随行而来的几名侍卫,有疑惑惊讶或至不堪噪音之烦皱眉歪嘴者,俱是合情合理的表现。 
沈境不敢,却又愈发想要证实一下他的猜想了。 
当—— 
众人皆惊了一跳,乐声也戛然而止。 
“沈大人……”傅燕不禁脱口一问,而沈境已经弯下腰去捡什么了。 
“无妨,乃是在下的腰佩不慎落下,惊扰了诸位,”把捡起的那块翠玉盘龙壁的碎片拿白帕包好后,对高涉作揖道:“望皇上恕罪。” 
过了有一阵,皇帝才转过身,低着眼皮看他:“平身,大惊小怪!” 
沈境拿出平时的轻谑神色,朝高涉一笑,待皇帝不再理会他后又瞟一眼去看那唱歌的少年…… 
“不好——”眼见那人倾身朝皇帝而去,沈境丢开尚未揣进袖中的碎玉冲过去试图抵挡—— 
然而却是高涉抬手将他挡开,未能反应过来的沈境被推开好几步远,竟是蹲坐在地上了。等到心神稍定,只看到高涉微微弓起的背影,手里扶着那名少年——此时双目已是紧闭。 

6 

当老爸告诉我Molly要来跟我们过周末的时候,我在心底轻轻地骂了一句——我订了这周末The Arcade Fire来纽约的演出票,打算跟Jake他们一起开车去的! 
而且他还说已经答应了带她去迪斯尼乐园(妈的!我恨Walt Disney!),机票买了三个人的,因为Molly总说想要在她自己的父亲和哥哥的陪伴下去跟米老鼠合影——“我不喜欢跟Bobby(她的继父)拍照,他一点也不好看。” 
“你要是没空就算了!到时候别为难你妹妹!”爸爸看出了我难看的脸色。 
“当然!我当然要去!”既然那是Molly要求的,我不能拒绝。 
我们玩了很多东西,也拍了很多照,差不多都是我拍的,因为我发现Molly现在变漂亮了,想想过去我是多么讨厌这个丑陋的大肉球,虽然曾经我也许比她还不堪入目。 
“Percy,你来亚特兰大跟我住好吗?”我们坐在睡美人城堡前的椅子上,她举着棉花糖对我说,爸爸去上洗手间了。 
“为什么?”我从那团粉红的大糖果上撕下一片放进嘴里,我喜欢甜食。 
“Grace交了个男朋友,她总是很得意地跟我讲那男孩有多帅,但我见过那个人,长着一脸的雀斑和粉刺,还总喜欢啃指甲。” 
“哦,那么?”我确实心不在焉。 
“你可以来亚特兰大,跟我在一起,这样她就不再觉得自己的男朋友有多好看了,也不会跟我说那些废话了。” 
“你让我去做她的男友?”哈,没门!我见过Grace(Bobby的女儿),一个皮包骨的苍白红头发女孩,完全不性感。 
“不!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愚蠢!” 
“不,Percy!我喜欢你,不要说我蠢……” 
我把她惹哭了,正好这时爸爸走了过来。 

眼前是几朵摇晃的火苗,眼眶里的泪水使他们看起来像一座座跳舞的十字架——我还在这个奇怪的地方,受伤的身体依然疼痛,胃也还是空的。 
仍然不能确定我还活着。 
虽然这里已经不是那间阴森的牢房。 
没法移动身体,我只能转着眼珠力所能及地把这里观察清楚:这是间很大的屋子,估计我最多只能看清它的三分之一;非常干净,而且豪华——看看那些古典风格的画吧,我敢打赌它们都是真的古董!还有一些黑白的抽象画,都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装裱的,挂满房间的角落。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摆着一只造型简洁的花瓶,天蓝色,里面插了一支开着粉红小花的树枝。然后是一排窗户,用的是磨砂玻璃,外面的情况一点也看不到。 
我的视野到这里结束了,一块华丽的幔帐把外面的大部分情况挡住,算了,看这些有什么用呢?我既不喜欢古董也欣赏不了艺术品,现在最想要的就是一团粉红的棉花糖,白色也可以。 
住在这里的是谁呢?(思维不自觉又回到现状上,令人沮丧)我盯着床里的幔帐顶:从色泽上看,似乎是丝绸,上面是不很明显的几何花纹——谁会使用这样的奢侈物品? 
一双冰冷的黑色眼睛。 
这是我的头脑里最先出现的事物,然后很快被自己抹掉——我不喜欢这个家伙,在我最屈辱的时候,他是看得最清楚的人。 
但他的权势和气质的确是压倒性的,在这里,简直像一位君主。 
哼,开什么玩笑?我知道中国的元首是一个叫“Who”的戴眼镜的老人,而像那样一个留长发的英俊青年应该出现在好莱坞或米兰,而不是学着独裁者的姿态,在地牢里冲一名战斗力几乎为零的美国中学生耀武扬威! 
垃圾! 
我的精神反抗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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