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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传奇之一 公孙 by吕希晨(星野)-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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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掌又游移片刻作最后的确认,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面对现实:「你好瘦。」而且不是普通的瘦。「本来还奢望你只是『看』起来削瘦了点,唉……」 

  一旦认清自己的想法,公孙白自然而然开始关心起自身的福利,不由得又是一叹:「真的太瘦了,一抱就会断似的。」 

  「那还真是失礼了。」滕洛书皮笑肉不笑道。 

  「无妨。」公孙白拍抚他臂膀,挺认真地安慰道:「我不是个挑剔的人,勉强凑和就是。你也不必太担心,我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你的。再说,你是因为久病缠身才瘦得不成人样,这怎么能怪你呢?但是你放心,以后有我在,我天天为你渡气——一日三回,睡前再追加,包你不出一年半载就身强体健多长几块肉!」豪气拍拍胸脯,大有「一切包在我身上」的自信。 

  滕洛书缓缓转身,脸上的笑容掺和太多作假。「还真谢谢你了。」 

  厚肩耸了又放。「谁教你是我的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可是个一旦动情就死心踏地的千年痴情汉呢! 

  啪!无预警的一掌,这是滕洛书对他好心安慰的回敬,既清脆又有力。 

  硬生生吃下,公孙白倒没像平日跳脚狂吼,只是瞪大眼不敢置信地瞅着出手的滕洛书,反教后者吃了一惊。 

  摸摸脸颊,好痛!滕洛书到底是个男人,真动起手来,劲道仍不容小觑。 

  「这掌就当是抵我忘记与你的约定一事,往后就别再旧事重提行吧?」 

  「我没打算原谅你。」一个耳光就能抵销他一百多年的牢记与相思?这是哪门子笑话!「事实上,我打算明早就下山。你来正好,省去找留书辞行的工天。」 

  公孙白闻言,紧张兮兮。「谁准你走了 」 

  「我来去自如,用不着经谁同意。」 

  「没有我的允许谁也走不成!」他是凤凰由的主宰,要人迷失在山路野岭是再简单也不过的事,只是懒得玩才不兴这套。 

  但如果滕洛书坚持要走,他不排除玩这把戏,让他走不出凤凰山。「我不准你走。」 

  「论道行,我有两千四百余年的修行,就算因伤受损过半,也不比你差。」 

  「我知道我忘记约定是有错在先,但是你怎么能要求我记得?」这时候不为自己说说话更待何时。「拜托,你也想想我情有可原啊,你伤愈离开的时候还是只长了九条尾巴的狐狸耶!隔了一百多年之后才化成人形回来,谁知道你就是百年前那只受伤的银狐!」 

  他认得出来才有鬼——不对,这世上本来就有鬼,得换个词嗯……才有——才有什么? 

  啊哩!现在不是想这种事的时候啊? 

  「灰狼就知道。」滕洛书不觉他的沉思,不甘道。 

  收回神。敢情滕洛书拿他跟狼老弟比?「牠问出你妖狐一族的味道是应该的啊!你们是近亲,再者——狼的鼻子不灵还算是狼吗?」 

  「……你就闻不出来。」 

  公孙白抗议:「我是草木哩!要求一棵树有个狗鼻子会不会太过份了点!」 

  「狗鼻子」一词惹来一记回眸斜睨。 

  「是我说错话。」老实道歉,可他说的也是事实。 

  「倘若如你所说,你又怎么解释你闻得到我特意操纵的香味,甚至——」不甘心承认,但他的确是故意以媚香诱他。 

  百余年来,滕洛书心里只怕着营救他的恩人。 

  也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感恩转而相思最后化成时浓时淡的爱意盈绕胸臆,认知到这点,令他又怒又怨。对于自作多情的自己…… 

  妖狐一向以媚诱人为乐;这回,却是他先被这株银杏搅得意乱情迷——说穿了,那还真是一件丢人的事。 

  因为他,他开始爱上银杏,再也不将秋时枫红偏好的栖霞山放在眼底,将族人之事交予同为九尾银狐的后辈江岩,带着琥珀离开栖霞山,又因当年大意未记下此地,只得四处寻找,终于找到凤凰山、找到他,谁知他根本认不出来。 

  但既已投注心思,他就绝不接受拒绝。是以,他时而挑逗时而勾引,刻意蕴酿媚香蛊惑他。 

  只是面对这样一个不开窍的木头人,滕洛书觉得百余年来暗地里费心劳神的自己简直是个笨蛋。 

  「甚至什么?」瞄瞄他阴晴不定的神色,哦——他知道了。「甚至被你勾引得逞,喜欢上你,你想说的是这个?」 

  那句「喜欢」让滕洛书心怔,可像极施恩的口吻气煞他。「如果你只是喜欢这香味,我可以送你相同的熏香让你闻个够。」口气像吃了腌梅。 

  公孙白先是盯着他后脑勺,突然哧地笑出来: 

  「哇哈哈哈……不要告诉我你在吃自己身上的香味的醋。」 

  「秀才不与蠢兵斗,我要下去。」 

  滕洛书还没站起身就又被拉回等待他入瓮的怀抱。 

  「我不是个笨蛋。」直说不就得了,偏他就是要转百八十个心思,害他耿直的脑袋也跟着起舞打结。 

  「一开始我的确是被你的媚香迷惑,怀疑自己有毛病,不然怎老在你身上闻到香味,被你作弄得心烦意乱;然而,不管这些是不是你刻意设下、存心叫我上勾的陷阱或单纯只是好玩作弄——我喜欢你已成定局,这点不会因为这些小事改变;但如果你对我还没有心动的感觉,我建议你最好赶快心动。」掬起一撮滑滑亮亮的乌发轻吻,爱不释手。 

  「若我不呢?」无关违心,只是故意挑衅。 

  「那你就等着看我怎么出招了。」公孙白咧嘴,很努力扳起奸诈的邪笑,虽然看起来像唇色抽搐。 

  「凭你?」滕洛书一哼:「不是我故意贬低你,但你实在太看得起自己;论机诈,我妖狐一族是个中翘楚,阁下——不过是块木头。」敲一敲还会发现它是中空的。 

  公孙白闻言,嘴角真的开始抽搐了。 

  他的道行不足以让他舍弃本尊独活于天地,泰半时间还得在本尊里继续修行,这也是他之所以行动不离凤凰山的原因,难道滕洛书看出来了? 

  如果滕洛书认真起来,他还真的没把握留得住他。 

  看样子只好—— 

  「求求你嘛!」一个翻天覆地,公孙白将滕洛书压在身下,一张脸硬是往单薄的肩窝挤,搬出哀兵政策。「哎哟!没半点肉撞得我好疼——不对,我不是要说这!我要说的是拜托你留下来,不用多久,只要再等个三四百年,等我能离开困住我的原形本尊,到时候你要去哪都可以,你到哪我就跟到哪——但在这之前,你先留在这陪我好不?求求你嘛……」他几乎要出卖男子气概,飙出几滴英雄泪以增效果了。「我可以免费招待,从此公孙别院不再另租他人,只让你住。」 

  这话的意思——「你是凤凰山庄的主人?」 

  「我没说过吗?」公孙白挺起上身。「除了我之外,谁敢在凤凰山上作生意?」 

  「跟我接洽的总管——」也非凡人? 

  察觉他的疑惑,公孙白摇头澄清:「他是普通人,不不,说普通太抬举他,他是个怪人,有一年在山里落难被我救起,之后我觉无聊才变了这座山庄来玩玩,正巧他颇好经商,索性交给他打理——他那人啊,除了银子什么都不信,当然也不会相信出现在他面前的我是精怪。」 

  「难怪会说从没见过你。」原来是见了多次而不自知。 

  这不是重点吧!想转移话题也不要用这招,真当他好哄骗啊。「好啦好啦,你就留下来呗,陪陪我也顺便养养病——你真的太瘦了,怎么咬都是骨头。天可怜见,我又不是狗,不爱啃骨头……」 

  话虽这么说,公孙白对身下这副削瘦过度的纤躯还是又啃又咬,十分享受。 

  被这么奚落,谁会开心! 

  「你放开我!」滕洛书被挤压得无法喘气,开始犯咳。 

  公孙白当然不会放过彻底享用心上人的机会,嘟嘴便吻了上去,这回真真搬出了狠功夫,把所有的想望和歪念头都用在滕洛书身上,吻得后者咳是因他渡气而止,却又因得不到呼吸的空隙,险些昏死过去。 

  「别昏别昏,你还没答应我留下来哩!」 

  「你、你呼呼……」吸进几口气。「你趁人之危……」 

  「我是在救你。」他正色道:「我救得那——么认真、那——么尽心、那——么努力,连换口气都不敢,像我这么好的人到哪找?我就不信你能找到比我更能止你老毛病的药方。好嘛好嘛,就当是为了治病,留下来,我天天帮你治,包你药到病除。」 

  这种吃药法,根本就是占他便宜。滕洛书心想,被他粗枝大叶的无赖样逗得又是觉得无奈又是想笑,怒气早不知跑哪去了。 

  只是,他还不想太早绕过他忘记约定这件事,也无法不去锱铢计较两人中谁用情最早也最深。 

  因为不管是比较哪个,投注最多的都是他。 

  别怪他小心眼,谁教当他在为情所苦,不顾身子拔山涉水寻找他的时候,这块千年老木头还在当他的木头人,天天窝在凤凰山观风赏景好不惬意地混日子。 

  不计较,实在太对不起自己。 



  ==.==  ==.== 



  公孙别院主房窗口照例纵入一道喳呼吵的黑影—— 

  「滕洛书,我又来了!这次你别想再拒绝我——人呢?」空房一间 
只有灰狼窝在梁柱底下打盹。 

  哈——呼,狼爪抠抠头顶,又趴下去。 

  冬天快来了,未脱凡形的灰狼仍保有原始的天性:过冬便想眠,尤其几天前又打了一场与牠无关偏被拖下水硬干的架,一整年的精神几乎全耗在上头了。「滕公子在客房,火逍醒了他去看哈——呼……」睡着。 

  公孙白一听牠提到火逍的名字就冲了出去。寻到客房,听见里头有谈话声,急忙煞住脚步,偷偷躲了起来。 

  「你不杀我,我还会再来。」固执的火逍即使败了也不改其志。 

  「火逍,我不会让你借我的手寻死的念头得逞。」滕洛书坐在床边的木凳,苦笑:「死了就失去所有的感觉,再也不必为爱恨所苦——你真以为是这样?」 

  被看透心事,火逍的面容划过一道惨白。 

  「你想让我杀你,却没想过杀了你的我如何自处?我曾是一族之长,若是杀了你,我将来如何面对族人?何况——我不恼怒你的穷追不舍,因为我知你情有可原,我只是心疼——」 

  喂喂喂,什么叫心疼他!那只火狐狸有什么地方好值得你心疼的!公孙白差点按捺不住冲进房。 

  「——同样是为情爱所苦的人,我明白你的心思,只是有些时候是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让事情顺己意,倘若对方真的无意,放手对自己来说会是一种解脱。」 

  「同样……」火逍皱着眉头想了一会。「你离开栖霞山是为了那只树精?」 

  ,他能算「只」吗?门外的公孙白咬牙,暗誓将来一定找机会整那「只」火狐狸。 

  当事人不在场,滕洛书很坦率地承认:「我找了他一百年。」他端起汤药送到他手上。 

  火逍接下,神色已由方才的严厉转而哀愁。「我爱般若已过两百多个春秋,从我未脱凡体就——」 

  「情关常是英雄断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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