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惹爱,诱你上瘾 作者:木堇榆(潇湘vip2013-12-25完结) >

第50章

惹爱,诱你上瘾 作者:木堇榆(潇湘vip2013-12-25完结)-第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从孤儿院逃出来。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毁掉那家KTV。
    若我认命,也许我早就死在了过去的某年某天。
    我的话音一落,玫姐的脸色顿时煞白,手中的听筒掉落在桌上,沉闷的撞击声从听筒中传过来。
    我拿出包,将包里所有这些年关于我的杂志一股脑的全部倒在了桌上,那上面的我,是最顶级的化妆师化的最精致的妆容,穿的是最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国内的,国外的,都有。
    玫姐被这一切都惊住了,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拿出手机,将屏幕对着她的方向,将听筒放在了手机旁边。
    手机视频里播放的,是我让小丹剪辑出来的我参加各种颁奖典礼,时装秀展的视频。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视频,眼角一滴又一滴的眼泪滑出。
    看着她的面如死灰,而从玻璃的反光中倒映着我的笑靥如花,用她的话来说,这就是命。
    她缓缓地站了起来,然后转身走出了会见室。
    看着她离去落寞的背影,我的心中却没有一丝胜利的喜悦。
    随着去医院的越加频繁,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始终,我们都没有逃脱过命运。
    我将桌上所有的杂志都扔进了垃圾桶,我是良好公民,不会乱扔垃圾。
    我没有回公司,从我出名以来,也搬出了庄临宇的别墅,庄临宇给我重新买了一栋别墅,让我搬了进去。
    但是,我也没有回那里。
    我去的,是“来吧”酒吧。
    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大街上,于是拿出一副口罩戴在脸上,遮得住多少是多少。
    我走进“来吧”,这是我两年后第一次进这里,里面的装潢布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正值下午,酒吧里没有什么人,我看向吧台,还好,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走了过去。
    “这位小姐,请问要来点什么?”涛子正在调酒,头也不抬地问道。
    “一杯‘回忆配毒药’。”我说。
    “对不起,我们店没有……这……种酒……。”涛子说到后面的时候,已经抬起了头,即使我戴着口罩,他也一眼认出是我,满脸的不敢相信。
    “既然没有,你为我调一杯如何?”我取下口罩,嘴角勾起习惯性的笑容。
    涛子看着我的笑容,立马看呆了过去,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石化的话,“尼玛,我就说真人要比电视上好看吧,老赵那家伙还硬跟我争,下次这酒一定让他请。”
    好吧,我真不知道他们在我背后都干了些什么。
    “‘回忆配毒药’是吧,放心,马上就好。”涛子说完,就接着调酒,但从他手上突然加大的力度中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很快,涛子就调好一杯酒,没有任何红黄蓝绿,而且如纯净水般清澈透明。
    我接过,轻轻地品尝了一口,入口辛辣,却回味香甜。
    在喝酒的时候,我眼角无意中看见吧台上有一本杂志,顺手拿了过来。
    “这个,是刚才两个俞艺的女大学生拿过来的,我本来想看看这上面是不是又是你,所以借她们的看看,谁知道换人了,我也就没心思看,放这儿了。”
    这本杂志是诺诺薇尔的新款杂志,我知道,每年俞艺选出来的校花校草都会上这本杂志代言服装,我本是想要随手一翻,可谁知道这一翻,却让我的目光再也离不开。
    代言女装的,那眉,那目,那轮廓,仔细算算,已经六年了,可即使过了六年,我也依然能够认出她来。
    六年了,小厘,我终于找到你的一丝消息了。
    我努力平静自己内心的激动,问涛子:“这两个代言人,你认识吗?”
    涛子看了看杂志,说:“这小子左言我倒是认识,酒吧里的常客,可这女的,好像就来过一次,不怎么熟。”
    “对了!”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说,“我突然想起我还跟这小子提起过我认识你呢,我还说笑答应让你和他见面呢。”
    看来这涛子是把他认识我的事拿出去炫耀了,不过炫耀就炫耀吧,我朋友以我为荣,我还生气不成?
    “这两人关系怎样?”我问。
    “不知道,但肯定他们认识,记得上次这女的来的时候,就是来找左言的,不过话说回来,左言这小子帅是帅,但就是不靠谱,女人成堆。”
    他后面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关注,我主要听见了说他们认识。
    “明天,我来酒吧,请大家喝酒,唱歌,你帮我把老赵还有当时跟我来的服装店里的那些店员都叫上,我们在酒吧包厢里好好聚一聚。”我说着,然后像做了什么决定似的说,“把那叫左言的也叫上,你答应他让他见我,我金格的朋友,当然要说话算话。”
    天黑后,我找了个黑暗没人能够发现的角落坐着继续喝酒,喝到很晚才回去。
    “要不要我送你?”涛子问。
    “当然,我不能酒驾,要是我出了车祸,真不知道那些记者又会怎么写。”
    说着,我把钥匙扔给涛子。
    上车后,我告诉他我住的地址。
    在车上,我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涛子,有女朋友了没?”我问。
    “有,俞艺一个学音乐的女生,她来我们酒吧唱歌,就和她好上了。”
    他的话,又让我想起了当年的简逸。
    最初的简逸,是在西木河边为我和洛小厘唱歌的简逸。我和小厘两个人的简逸。
    之后的简逸,是在酒吧里唱歌,整个酒吧里的简逸。
    现在的简逸,是所有喜欢他的歌的,所有人的简逸。
    “好好珍惜吧。”我说。
    车来到了我住的别墅楼下,涛子停下了车,我和他下车后,却发现有人站在我家门口。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庄成枫说着朝我走过来,在闻见我身上的酒味后立马皱眉变了脸色,“金格,你又喝酒,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身体……”
    “够了!”我打断他的话,然后转过头对涛子说,“涛子,出了这里大街上就能打到的,你先走吧。”
    涛子看了看我,再看了看庄成枫,然后对庄成枫说:“对金格好点。”
    在他的印象中,庄成枫还是我男朋友。
    看着涛子离去后,我才回过头来对庄成枫说:“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金格,你怎么可以去酒吧,医生说了,你的身体不能喝酒。”
    “你是在提醒我我随时都会死吗?”我对他大吼。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知道的,我是为你好。”
    “你说一句为我好,我就要全部接受吗?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我想什么时候死,你也管不着。”我像发疯似的对着他大吼,他都只是站在那,忍受着我的话语。
    在我骂过之后,他久久才开口:“金格,我爱你。”
    他的这句“我爱你”,在这两年里,我听过了无数遍。
    “庄成枫,你知道吗?我这一生,做过最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让你爱上我!”
    终于,我当着他的面,把这句话了出来。
    说完,我转身打开大门,走进了别墅。
    不要说我残忍,不要说我狠心。
    我不欠他任何,爱我是他的决定,我没有要求他爱我,所以,他也没有权力要我回报。
    第二天,当我醒来时已经中午,我拉开窗帘,看见庄成枫竟然站在下面,于是又把窗帘拉上。
    下午有个通告,去给一部网络游戏拍摄宣传照片。
    我收拾好自己后,走出房子。
    “金格!”他叫我,然后朝我走过来,好像昨天晚上的事没有发生一样。
    每次都是这样,每次我和他吵完架后,他又像个没事人一样。
    “你要去哪?我送你吧。”
    我没有说话,然后打开自己的车的车门,坐上驾驶车位,然后开车。
    他竟然跟在我的车后面。
    我到了那家公司,小丹已经在里面帮我打点一些东西了,庄成枫也跟着我进去,小丹看见跟在我后面的庄成枫,也已经习惯了。
    我在拍摄的时候,庄成枫就一直坐在旁边静静地观看。
    不得不说,今年大四的他,真的好闲。
    拍摄完已经晚上八点多了,我接到了涛子的电话。
    “金大美女,你要的人我都帮你绑架好了,就等你来验货了。”他用开玩笑的语气说。
    他的语气感染了我,我也笑着说:“那就等我来发落。”
    挂了电话后,我去换衣间换衣服。
    我喜欢红色的衣服,这种血的颜色让我感觉自己依然还有生命力。
    从换衣间出来,庄成枫朝我走过来。
    “金格,我们去吃饭吧。”
    “不好意思,我有约会。”
    我从他的身边走过,无视他逐渐冷却的笑容。
    我的车开在路上,却发现庄成枫的车依然跟着我。





     第十四章 因为我爱他
     更新时间:2013…12…16 15:10:21 本章字数:5106

    到了“来吧”酒吧,一进包厢,店里的那些女生马上一起欢呼,纷拥而来地给我熊抱。睍莼璩晓
    “金格,天哪,真的是你!你不知道,这些年看着你越来越红,我跟别人说你是我朋友,别人就问你真是我朋友?搞得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你朋友了。”
    “别说这些有的没的,金格,快过来,把这些都给签了,一共三百张,每张一个签名,然后每张买五百块,我赚翻了!”
    “去你的,就知道钱,金格啊,我女朋友看上了诺诺薇尔一套限量版的女装,没有路子,拿钱也买不到,看咱俩这关系,你看是不是……”
    “还说我呢,你还不是一样。”
    “……”
    听着她们的吵闹,好像又回到了那段时光。
    我喜欢这种感觉,他们越是随意,就越没有生疏。
    让后我就坐在沙发上,躺着靠垫,一张一张地给那些卡片签名。
    他们拿着话筒,嘻嘻哈哈地唱着歌。
    老赵歌涛子那些色子玩得正开心,门外进来一个人,是我在杂志上看见的那男生。
    那些曾经是俞艺是俞艺的学生的女生,也应该不认识他,我虽然没有读过书,但是从我拍的电视中,我能了解,当人走入社会开始工作时,就离学校一个地方远去了。
    我看着他连续喝了三瓶酒,不错。
    他确实很帅,比庄成枫庄临宇甚至是简逸都还要帅,但同时,他给我透露出了危险的气息。
    那个晚上,我顺利完成了三百张签名的任务,走出酒吧的大门,我就看见庄成枫的车子停在门口。
    我上了自己车,我若是回去,他肯定还会跟着我,我不想再和他吵架。
    坐在车上,我看见那个叫做左言的男生出来,我的心念一转,于是开车到他的面前。
    我让他上车,他没有拒绝,我想他也不会拒绝。
    我把他送去了他家,到了他家楼下,我看见庄成枫的车竟然一直跟着我停在不远处。
    我真正体会到了他粘人的本事。
    我的心一横,对着左言那张帅气的脸说:“不请我上去坐坐?”
    我对他微笑,让他拒绝不了。
    庄成枫是男生中的奇葩,我对付不了他,但是左言这种男生,我见多了,自然有我的办法。
    我跟着左言上了楼,我知道庄成枫在背后看着,但这正是我所希望的。
    上了楼,我看着他住的地方,很简单的布置。
    “想出名吗?”我问他。
    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