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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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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弑蔡侯申。称盗以弑君,不以上下道道也。以上下道道者,若卫祝吁弑其君完之类是。直称盗,不在人伦之序。 
  '疏'注“以上”至“类是”。○释曰:“祝吁弑其君完”,隐四年经文。祝吁称国称名,及言弑其君者,是下道。言弑其君,谓此死者,以其臣之君,而臣弑之,故以君臣上下道道之。今不称名氏,直称盗,盗是微贱。称贱,不称弑其君,则此死者,非是盗者之君,则盗疏外无君,是不在人伦上下之序。
 
  内其君而外弑者,不以弑道道也。襄七年“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国之君”,故曰“郑伯?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是不以弑道道也。 
  '疏'“内其”至“道也”。○释曰:犹尊内其君,而疏外弑者,故不与疏外者,得弑君之道道之,故抑之为盗。若郑伯?原实被臣弑,其书自卒,抑臣为夷狄之民,亦是也。
 
  《春秋》有三盗:微杀大夫,谓之盗;十三年冬,“盗杀陈夏区夫”是。○陈夏,户雅反。区,乌侯反。非所取而取之,谓之盗;定八年,阳货取宝玉大弓是。辟中国之正道以袭利,谓之盗。即杀蔡侯申者是,非微者也。○辟中音避。 
  '疏'“辟中”至“袭利”。○释曰:辟中国之正道,而行同夷狄,不以礼义为主,而徼幸以求名利,若齐豹之类,故抑而书盗者也。袭,掩也。谓求利之心,不以礼义为意也。
 
  蔡公孙辰出奔吴。 
  葬秦惠公。 
  宋人执小邾子。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子楚。 
  城西郛。郛,郭也。○郛音孚。 
  六月,辛丑,亳社灾。殷都于亳,武王克纣,而班列其社于诸侯,以为亡国之戒。刘向曰:“灾亳社,戒人君纵盗,不能警戒之象。” 
  '疏'注“殷都于亳”。○释曰:《书·序》云,“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孔注云“契父帝喾都亳,汤自商丘迁焉,故曰从先王居”,又“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是都亳之事。
 
  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毫即殷也,殷都于亳,故因谓之亳社。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立亳之社於庙之外,以为屏蔽,取其不得通天,人君瞻之而致戒心。 
  '疏'注“立亳”至“之外”。○释曰:《周礼》“建国之神位,左宗庙,右社稷”,彼谓天子诸侯之正社稷霜露者。《周礼》又云阴事于亳社,明不与正同处。明一在西,一在东,故《左氏》曰“间於两社,为公室辅”是也。
 
  其屋亡国之社,不得上达也。必为之作屋,不使上通天也。缘有屋,故言灾。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不书弑君之贼,而昭公书葬。既谓之盗,若杀微贱小人,不足录之。 
  '疏'“冬十有”至“昭公”。○释曰:诸侯时葬,正也。今书月者以明危,亦见不葬而书葬者,《春秋》贼不讨则不书葬,若不书葬,则见贼不讨。今书葬者,使若弑者实是盗,微贱小人,虽讨讫不足录。
 
  葬滕顷公。顷音倾。 
  五年,春,城毗。 
  夏,齐侯伐宋。 
  晋赵鞅帅师伐卫。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杵,昌吕反。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不正其闰也。闰月,附月之馀日,丧事不数。○数,所主反。 
  '疏'注“闰月”至“不数”。○释曰:案经书闰月葬者,年若数闰,则十三月,故书闰月葬,以见丧事亦不数之例。
 
  六年,春,城邾瑕。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吴伐陈。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 
  叔还会吴于柤。柤,注加反。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轸,之忍反。 
  齐阳生入于齐。 
  齐陈乞弑其君荼。不日,荼不正也。○荼音舒,又音徒,一音丈加反。 
  '疏'注“不日,荼不正也”。○释曰:隐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传云“诸侯日卒,正也”。荼不日,是不正也。
 
  阳生入而弑其君,以陈乞主之,何也?不以阳生君荼也。其不以阳生君荼,何也?阳生正,荼不正,不正则其曰君,何也?荼虽不正,巳受命矣。巳受命于景公而立,故可言君。入者,内弗受也。荼不正,何用弗受?以其受命,可以言弗受也。先君巳命立之,於义可以拒之。阳生其以国氏,何也?取国于荼也。何休曰:“即不使阳生以荼为君,不当去公子,见当国也。”又《穀梁》以为国氏者,取国于荼。齐小白又不取国于子纠,无乃近自相反乎?郑君释之曰:“阳生篡国,故不言公子。”不使君荼,谓书陈乞弑君尔。茶与小白,其事相似,荼弑乃后立,小白立乃后弑,虽然,俱篡国而受国焉尔。传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阳生其以国氏何?取国于荼也。义適互相足,又何自反乎?子纠宜立,而小白篡之,非受国于子纠,则将谁乎?○当去,起吕反。见当,贤遍反。纠,居黝反。恶之,乌路反。 
  '疏'注“荼杀”至“后杀”。释曰:案上六年经书“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杀其君荼”,传云“阳生入而弑其君,以陈乞主之,何也?不阳生君荼也”,是荼杀之后,阳生乃立。案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是小白立,乃后杀也。“义適互相足”者,庄九年传云“小白入于齐,恶之”,则阳生入于齐,亦恶之。此年传云“阳生其以国氏,取国于荼也”,则小白以其国氏,亦取国于子纠也。以义推之,適互相足,故郑云“子纠宜立,而小白篡之,非受国于子纠,则将许乎?”是也。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宋向巢帅师伐曹。 
  七年,春,宋皇瑗帅师侵郑。缓,于眷反。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曼音万。 
  夏,公会吴于缯。缯,在陵反。 
  秋,公伐邾。八月,巳酉,入邾,以邾子益来。以者,不以者也。夫诸侯有罪,伯者虽执,犹以归于京师。鲁非霸王,而擅相执录,故日入以表恶之。○擅,市战反。恶,乌路反,传及注同。 
  '疏'注“夫诸侯”至“于京师”。○释曰: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传云“归之于京师,缓辞也。断在京师也”,是卫侯有罪,晋文伯者执之,犹以归于京师之事。○注“故日入以表恶之”。○释曰:案范例云:“僖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传曰‘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次恶则月。”据此日入,与被例同,故知“日入以表恶之”。
 
  益之名,恶也。恶其不能死社稷。《春秋》有临天下之言焉,徐乾曰:“临者,抚有之也。王者无外,以天下为家,尽其有也。” 
  '疏'“春秋”至“言焉”。○释曰:此下三者,皆以内外辞别之。王者则以海内之辞言之,即僖二十八年“天王狩于河阳”,传曰“全天王之行也”是也。王者微弱,则以外辞言之,即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传曰“失天下也”是也。
 
  有临一国之言焉,诸侯之临国,亦得有之,如王於天下。 
  '疏'“有临”至“言焉”。○释曰:此亦据内外言之,若宣九年“辛酉,晋侯卒于扈”,传曰“其地,于外也。其日,未逾竟也”。既以内外显地及日,是以一国言之。
 
  有临一家之言焉。大夫临家,犹诸侯临国。 
  '疏'“有临一家”至“焉”。○释曰:家谓采地,若文元年“毛伯来锡公命”,定四年“刘卷卒”,其毛、刘皆采邑名,大夫氏采为家。大夫称家,是以一家言之也。
 
  其言来者,有外鲁之辞焉。非巳内,有从外来者曰来。今鲁侯身自以归而曰来,是外之也。 
  '疏'“其言”至“辞焉”。○释曰:凡言来者,非巳内有,从外始来,即“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是也。今书鲁侯“以邾子益来”,而文与庶其正同,文切直者,有外鲁侯之辞焉尔。
 
  宋人围曹。 
  冬,郑驷弘帅师救曹。 
  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 
  吴伐我。 
  夏,齐人取讙及阐。宣九年传曰“内不言取,言取,授之也,以是为赂齐”。此言取,盖亦赂也。鲁前年伐邾,以邾子益来。益,齐之甥也,畏齐,故赂之。○及阐,尺善反。恶内也。 
  归邾子益于邾。侵齐故也。○恶,乌路反。益之名,失国也。於王法当绝故。 
  '疏'“益之名,失国也”。○释曰:经书“归邾子益於邾”,则益得国。而云失国者,邾益不能死难,而从执辱,於王法而言,理当绝位。鲁归之,不得无罪,故书益之名,以明失国之故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过音戈。 
  齐人归讙及阐。凯曰:“归邾子,故亦还其赂。” 
  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雍丘,某地也。○雍,於用反。取,易辞也。以师而易取,郑病矣。以师之重,而宋以易得之辞言之,则郑师将劣矣。○易,以豉反。将,子匠反。 
  '疏'“以师而”至“郑病矣”。○释曰:凡书取,皆易辞,今以郑师之重,而今宋以易得之辞言之,郑之将帅微弱矣。亡军之咎,本由君不任其才,故为郑国病患。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公会吴伐齐。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夏,宋人伐郑。 
  晋赵鞅帅师侵齐。 
  五月,公至自伐齐。传例曰:“恶事不致,公会夷狄伐齐之丧,而致之何也?”庄六年“公至自伐卫”,传曰“不致,则无以见公恶,事之成也”,将宜从此之例。○以见,贤遍反。 
  '疏'注“传例”至“不致”。○释曰:襄十年“公会晋侯”云云,“齐世子光会吴于柤”,传曰“会夷狄不致,恶事不致”是也。云“传曰不致,则无以见公恶,事之成也”者,案庄公五年“公会齐人”云云“伐卫”,注云“纳惠公朔”,“逆天王之命也”。六年“公至自伐卫”,传曰“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是也。此年二月“公会吴伐齐”之丧,是恶事,宜不致而致,亦以见公恶事之成也。
 
  葬齐悼公。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彄,苦侯反。 
  薛伯夷卒。 
  秋,葬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 
  吴救陈。 
  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夏,陈辕颇出奔郑。颇,破何反。 
  五月,公会吴伐齐。甲戍,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与华元同义。艾陵,齐地。○艾,五盖反。 
  '疏'注“与华元同义”。○释曰:宣二年“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传曰“获者,不与之辞也。言尽其众,以救其将也。以三军敌华元,华元虽获,不病也”,是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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