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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读者十年精华-第139章

小说: 读者十年精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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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常有有闲阶级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船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弈,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余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勾心斗角地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官,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仆射,性卞急,酷好弈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弈具陈于前,讷赌,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诸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下围棋

Number:459

Title:撒娇的流派

作者:李建永

出处《读者》:总第91期

Provenance:人民日报

Date:1988。9。12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撒娇之事,古典的近代的,大约仅限于妻对夫、女对父或恋人之间。据鄙人近来观察,撒娇的重点正在向政治经济领域转移,且流派纷呈,其中影响较大的就有三大流派

  怯娇派:此派成员惯于“装孙子”,在同性上司面前,言谈举止,均作女郎怯生生之状;尤以说话时分,未语先红,娇言半吐(似乎舌尖秃了),不胜羞怯柔媚之态,煞是可爱。他们意在以自身之卑怯,来反衬上司的高大、完美、威严。将自己的人格一概扔到垃圾堆中。趁此时提一些个人要求,谅上司定会慨然允之。此派属内秀型。

  泼娇派:此派成员一般艺高胆大,口齿伶俐,且有一定的“关系”可与上司攀附,比如表姨夫是上司的老上司,或者自己曾在上司还没有成为上司时,就跟他说过几句玩笑话……诸如此类,有了这层“关系”,就敢在上司面前摆出一副无赖相先含情脉脉地直看着上司的眼睛约一二十秒,然后再破口大骂:“我说钱科长,你他妈的不要‘娶了媳妇忘了娘’呀,这次不给老子搞到彩电和聚丙乙烯,看着,老子搬下你的脑袋当夜壶(尿壶)!”骂到玄处,往往使旁听者都要捏一把汗。但敬请读者放心,他们“破口”时破得相当适度你看他边笑边骂,骂得刁泼而又亲切,使上司不抓痒处就能笑出声来!这等功夫,几人来得?由于泼娇派人大多来自更高层次,又资又好,故多属外向型。

  嗔娇派:此派成员往往善解人意,精于迎合。譬如上司微恙初愈,他就会瞅个适当机会(一般在人多的场合,或者有上司的上司在场),对上司佯怒薄嗔道:“活该!病了怨谁?一干起来就不要命了;一个人干得比全单位人的还要多;跑上,忙下,还有横向联系,哼,不病才怪呢!”说到要紧处,再滴溜溜地丢过一个恨铁不成钢的假怒真疼的眼色,上司便感到哎呀你比我老婆还要疼我。如此数次,必生奇效。此派有一秘不传人的铁戒:即要使上司心里痒酥酥地舒服,又不至让听众感到热辣辣地肉麻。若不能两全者,不能归入此派。还有,泼娇者在行娇时有一二十秒的预备期,时间比较从容;嗔娇者则不然,他须是眼疾口快瞅准时机便说,要不,让伙计们抢去了,不仅暗恨人家一辈子,而且要心疼上个把月。正因如此,此派大员往往宿敌颇多,骂怨之声每每不绝于耳。

  此外,尚有“捧娇”、“跌娇”“哈哈娇”及“滑稽娇”等,但无论从声势上还是影响上,都不敢与上三派同日而语,故不一一。

  目前,尽管“娇派”众多,但撒娇之受用者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故撒娇的行情仍然看涨。”

Number:460

Title:“听话干部”的苦恼

作者:卡涅夫斯基

出处《读者》:总第91期

Provenance:环球

Date:1988。7

Nation:苏联

Translator:盛世良

  我生来就听话。“喝粥!”我就埋头把一锅粥喝完。“大人不发话,不许乱走!”我连做作业也得征得父母同意。“彼佳是坏孩子,别跟他好!”我伸手就把彼佳的皮球从他怀里抢过来。“开展运动,增强体质!”我举不动杠铃就推着它满地滚。“开展文娱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尽管我生就一副公鸭嗓,也挤进了校合唱队使劲嚎。我长大后当了领导,但照吩咐和指示办事的优秀品质不变。

  看见街上贴着标语:“把钱存银行,支援国家建设!”我连给孩子买冰淇淋的钱也都存了银行。银行门口有一幅宣传画:“请坐苏联民航飞机!”我忙不迭地把刚存进的钱全取了出来,跑到民航售票处买机票。到高加索下飞机,一看机场上的广牌:旅行是最好的休息!赶紧买了背囊踏上山道。山村里有广告:“别忘了财产保险!”我一拍脑门,对呀,我怎么忘了保险呢!我连滚带爬下了山,登上飞机,回家就把房屋、家具、衣服外加背囊全都投了保。

  “欢迎光临我们餐厅!”我推门就进,点了双份套餐,撑得衬衣扣绷掉了仨,只剩一片面包实在吃不下。抬头一看大标语:“粮食是宝中宝!”赶紧把这片面包塞进了钱包。“顾客和服务员要以礼相待!”我同服务员又握手又亲吻,还塞给他两个卢布。“送小费是资产阶级旧习!”看到门口这块标语牌,我转身就把两卢布要回来。

  “请勿抽烟!”我赶紧把没抽完的烟扔了。“请勿抛废物!”我顺手捡起烟头揣到口袋里。“我们要赶超世界水平!”我在街上开着老破车猛踩油门追“奔驰”车。“争取超额完成XX!”我就给部下多发一倍的指示,向上级多报一倍产量。“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从此后我挑干部只认一条:模样和个头跟我一样!,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同我无异。本人一贯严格执行上级指示,多次被评为模范干部。这两年情况有变化,要求发挥主动性,上级指示一天比一天少。这下可难为了我:干什么,如何干,往哪儿迈腿!

  领导啊,发发慈悲吧!快下指示,告诉我,在没有上级指示的情况下如何工作?

Number:461

Title:狗姐姐和狗弟弟

作者:理查德·沃克米尔

出处《读者》:总第91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在动物庇护所里,我们一眼就看出那只小狗将会是我们的。其他伙伴只顾在阳光下打瞌睡,它却热情地蹒跚着向我们走过来。这只小东西身上有棕白两种颜色,脸蛋漂亮得像三色紫罗兰,背上的一片棕色毛像个小神仙坐的小鞍。它用后腿站了起来,挥动着前爪,像个愉快的小明星在向我们微笑。

  “就叫它莎莎吧,”我建议说。我妻子乔伊斯抱起了这只混种小狗,把它搂在怀里。

  就在这时,我发现在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对黄色的眼睛盯着我。我伸手把它这窝小狗中唯一的雄狗拉了出来。它除了焦黄色的眼睛、粉红色的舌尖和胸前的一片白毛以外,全身乌黑。它的身体纤小,耳朵却大得出奇,看起来很滑稽。

  “山姆,”我说,建议用我第一个想到的名字给它命名。

  “但我们只打算要一只小狗,”乔伊斯提醒我说。

  “它样子这么古怪,我们不要它,谁会要呢?”我争辩说。

  于是,我们把莎莎和山姆都带回了家。我们住在维蒙特州的青山地区,四周全是树林和草地。对于小狗来说,似乎是个理想的环境。

  莎莎一开始便显得活泼可爱,任何它可以接触到的脸,包括山姆的脸,它都会热切的扑上去。相反,它弟弟的性格和它迥然不同。如果有只蝴蝶拍着翅膀飞向它,它会汪汪大叫,缩作一团。如果天上打雷,它会立即躲到床底下去。不过,对于真正的危险它反而懵然不觉。我们屋前的马路是一条弯曲的郊区大道,路上的车风驰电掣,就算发现有小狗挡路也来不及刹车。莎莎很快便明白那条路是不可进入的禁区,但山姆对它却如蚁赴膻,就像钦弱的灵魂无法抗拒魔鬼的诱惑一样。于是我们决定不再让山姆自由走动。

  可是,我把它拴起来10分钟之后,它便急躁地用爪子拼命抓门,而且脖圈上吊着一截咬断了的绳子。莎莎垂着头趴在草地上,似乎因有这么个弟弟而感到羞愧。

  我们改用一条钢链扣在山姆脖圈上,但这位魔术师很快便从束缚中挣脱出来了。于是我们筑起了差不多两米高的铁栅栏。我确信这牢狱可以困得住山姆。

  几天后,我们正在举行晚宴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汪!汪!”的叫声,把我们的兴致打断了。原来是山姆从栏里逃了出来。它满身污泥,而且密密麻麻插了不少豪猪刺。我惶恐地看着这突然出现的怪物踉跄地走进饭厅并成了众人注视的对象。

  又过了几天,我把山姆锁进栏里后,才15分钟便发现它不是已在池塘里用爪子逗青蛙,就是踏着轻松的步伐走向大路。于是我们躲在窗帘后面看它是如何逃脱的。只见山姆迅速地向四周扫视一下,确定了没有人看守之后便像猴子一样爬上栅栏,先在栅栏顶上摇摇晃晃地走几步,然后跳到地面,一溜烟儿地跑掉了。

  山姆不但不是莎莎的良伴,而且根本就是它命里的煞星。如果我们给每只狗一块骨头,山姆很快把两块都据为己有。它又独占了它们在饭厅一角的卧床,4条腿伸开趴在床的中央,不肯蜷着身体在自己的那一边睡觉。要是莎莎在它的那一边睡着了,出姆便会到窗前大声吠叫。莎莎闻声当然会走过去,于是山姆便立即冲回卧床,趴在床的中央,而且心满意足地舒口气。

  不过,山姆在大部分时间对莎莎都是不理不睬的认定它是犬中的弱者。其实莎莎只有一点美中不足。我家后院种了一圃紫罗兰,莎莎很喜欢在花圃上践踏。被我们发现时,它会内疚地把头垂下,像个鄙视自己软弱但又不能戒毒瘾的毒者。

  山姆虽然漠视家中各项禁例,但从不碰那些紫罗兰。在山姆眼中,莎莎所犯的法都太微不足道了,以它的才干,当然不屑去犯。当我们遣责莎莎不该践踏紫罗兰时,山姆似乎觉得很可笑,就像一个火车大盗看至法官给予违反“不准践踏草地”规则的小学教师最重的刑罚。

  莎莎对山姆的一些古怪行为似乎十分欣赏。有一次,我们看见它歪着头坐在饭厅里,如痴如醉地看着山姆:山姆用窗帘裹着头,像个包着头巾的阿拉伯人,斜着眼摆出了一个顾盼自雄的姿式。从那以后,每当山姆想引起莎莎的注意,便把窗帘围在头上,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酋长。

  山姆只在一种情况下会真正视莎莎为良伴。那就是在皓月高照的晚上,两只狗会并肩坐在饭厅的窗前一起叫,和声共谱犬之歌。

  一个寒冷的秋夜,它们合唱后不久,我放莎莎出去散步,山姆留在屋里。由于莎莎久久未回,于是我打开门,向对面那些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覆霜落叶找去。我看见有样东西躺有路上。

  “莎莎!”我大叫一声,冲出了家门。

  我一抱起它那软巴巴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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