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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读者十年精华-第1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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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这怎么行?”我丈夫说。

  “怎么不行?”她继续说:“两年前我搬到这儿的时候,没有人接待我。现在,我要让你们觉得像在家里一样。”她把馅饼塞到我丈夫手里。

  “唔,这个,你知道,”他踌躇着,带着很窘的笑容,“我们在这儿住了四年了,现在正要搬走。”

  那妇女看着他,呆呆地张着嘴。

  “咳,”她耸耸肩,无所谓地说:“不管怎么样,吃了吧!”

  我和丈夫会心地笑了,想着将来我们自己也得做个好邻居。

Number:500

Title:海明威身上的伤痕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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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8年,海明威在抢救意大利伤员时,身中227块炮弹片和枪弹头。1944年,他随美机赴德轰炸时,因飞机失事,造成脑震荡。年底,他随军深入法国内地,两度负伤。

  海明威酷爱斗牛和渔猎。有一次,他差点被公牛挑死,以后在打猎时被飞出的流弹击伤眼睛,飞机失事时又被烧伤。
Number:501

Title:以笔谋私的史官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92期

Provenance: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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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or:

  总称“二十四史”的正史,由过去的历史学家独立或集体编撰成书。作者大多有良好史德,但也有几个例外。

  撰写总称《三国志》的陈寿,就曾借机索贿和泄私愤。丁仪兄弟,在曹魏很有名气,理当立传。陈寿私下跟丁家儿子说:“可觅千斛米来,当为尊公作佳传。”丁家儿子不肯,结果,丁仪史弟连传也没立上。陈寿父亲与街亭失守有关,被诸葛丞相依军法判过罪,陈本人也遭过诸葛瞻的冷落,陈寿就在《诸葛亮传》里讲诸葛父子的坏话,讲诸葛亮不会指挥作战和诸葛瞻名过其实等等。

  北齐魏收,奉诏撰写《魏书》,公开扬言:“何物小子,敢与魏收作色?扬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对魏家亲友,他一一立传,隐恶饰善,有嫌隙者,则肆加丑诋。书一出来,群情愤恨,称之为《秽史》。

  梁臣沈约奉旨撰《宋书》,例当回避祖属,他暗渡陈仓,以《自序》为名,将沈家祖先直到其父辈,一一做了颂赞,十分肉麻。

Number:502

Title:古人交友习语

作者:施一新

出处《读者》:总第92期

Provenance:历史知识

Date:1988。5

Natio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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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交友,有许多言简意赅的习惯用语。浅介如下:

  杵臼之交指交友不分贵贱。《聊斋志异·成仙》:“文登周生,与成生少共笔砚,遂订为杵臼交。”

  布衣之交指普通百姓相交。《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臣以为布衣之交尚不得欺,况大国乎?”

  莫逆之交指彼此情投意合的朋友。《北史·司马膺之传》:“所与游集,尽一时名流。与邢子才王景等并为莫逆之交。”

  刎颈之交指即使掉脑袋也不变心的朋友。《史记·廉颇蔺想如列传》:“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

  再世之交指与人父子两代都结为朋友。《宋史·邵伯温传》:“伯温入闻父教,出则事司马光等,而光等亦屈名位辈行,与伯温为再世交。”

  忘年之交指不计年岁长幼,以才能德行为主的交往。《南史·何逊传》:“南乡范云见逊对策,大相称赏,因结忘年交。”

  竹马之交指幼年之友。《世说新语·方正》:“帝曰:‘聊故复忆竹马之好不?’”

  君子之交指看上去很平谈,而重在道义的朋友。《庄子·山木》:“君子之交淡若水。”

  车笠之交指不以贵贱而异的朋友。《太平御览》卷四0六引周处《风土记》:“越俗性率朴,意亲好合,即脱头上手巾,解腰间五尺以与之为交,拜亲跪妻,定交有礼……祝曰:‘卿虽乘车我戴笠,后日相逢下车揖;我虽步行卿乘马,后日相逢卿当下。’”

  金石之交指交谊深厚,如金石之坚固。《汉书·韩信传》:“今足下虽自以为与汉王为金石交,然终为汉王所擒矣。”

  金兰之交指友情契合,如兄弟般的朋友。《世说新语·贤嫒》:“山公与嵇、阮一面,契若金兰。”

  肺腑之交指无话不谈、推心置腹的朋友。白居易《代书诗一百寄韵微之》:“肺腑都无隔,形骸两不羁。”

  贫贱之交指在贫困时结交的朋友。《后汉书·宋弘传》:“(光武帝)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忘形之友指彼此以心相许,不拘形迹的朋友。《新唐书·孟郊传》:“少隐嵩山,性介,少谐合,韩愈一见,为忘形交。”

  平昔之交指往日结交的朋友。杜荀鹤《访蔡融因题》:“每见苦心修事,未尝开口怨平交。”

  石交指交谊坚固的朋友。《史记·苏秦列传》:“此所谓弃仇雠而得石交者也。”

  款交指真诚相待的朋友。《南史·杜京产传》:“会稽孔??,清刚有峻节,一见而为款交。”

Number:503

Title:北欧人看“同居”

作者:周理

出处《读者》:总第92期

Provenance:世界经济导报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未婚而“同居”,在东方人的伦理观念中似乎总与“不正派”对上号。如果谁家的孩子有这种行为,家长脸上会感到不光彩。而我此次去挪威,每次谈到这个话题,他们总与我持不同的见解。

  在挪威(包括北欧其他几国),18岁生日是人生重大的日子,照例得举行盛大的宴会(如同孩子满月受洗礼样隆重),它意味着向人世宣布他(她)已成人,可拥有成人的一切权利;也意味着与父母相处的日子行将结束,斯堪的那维亚的国家是福利国家,进入大学四年的生活费由国家贷款每月约700美元,日后参加工作时逐月归还,大学生入学后就可搬入学生宿舍,每人至少一单间或一套间住房。因为具有这种优越的住房条件,不少青年在学生时代就已开始过着与异性的同居生活。诚然,优越的物质条件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这后面恐怕还存在着一个观念问题。能否说这是对传统婚姻的一个挑战,“改革”,对新婚姻关系的一种尝试呢?

  在一次闲聊中,我凭着中国人的直觉单刀直入地向朋友发问:“这种‘同居’不败坏社会风尚吗?社会上不会因此而每年增加不少私生子吗?”回答我的是朋友们一阵哄堂大笑。他们向我解释道,“同居”这一概念,东西方理解不同。所谓“同居”,决不是你们指的寻花问柳。为了建立一个和谐的家庭,光是花前月下的漫步、悠然神荡的华尔兹是不够的、生活要复杂得多。真正的和谐体现在家庭生活的一切方面,而首先是文化素养、志向、情趣、爱好、性格等方面的相适应。从这个意义上讲,“同居”可认为组成和谐家庭的一个准备阶段。这席话引起了我的思索。在北欧的家庭中夫妻发生三次口角就有可能上法院闹离婚。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的离异,先实行“试婚”。情侣的感情发展到一定阶段,“试婚式的同居”就提到日程上来了。据一位朋友讲,同居是经过双方慎重选择的,是恋爱的升华。如果双方有任何不满,不受法律的制约,好离好散。我想这也许是两性生活力图摆脱法律约束的一种形式,也可能是性开放运动的一种产物吧。

  我又思索着,也尽力寻找东西方在婚姻方式的共同点。这能否称之为西方人的特殊“订婚”形式?这似乎不尽然。中国人的“订婚”只是婚前肯定的夫妻关系所履行的一种协约手续,双方还没有在生活的一切方面融合成一体;西方的“同居”则冲破了法律的制约,在日常的,具体的、直接共同生活中尝试和探索未来和谐生活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又必须建立在具有一定道德修养,对社会有一定的责任性、对社会伦理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又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如果缺乏这样的前提,那末这种“同居”形式就会堕落成“玩弄异性”,也就谈不到尝试和探索未来的和谐。可见西方人的恋爱婚姻观更具有实践性。他们更强调追求生活的和谐,个性的尊重和性生活的适应。

  后来我有幸去丹麦,住在一对新婚夫妇家里,他们不靠父母,边工作边读大学,白手起家租了一套一百平方米的住房。这对新婚夫妻可称得上夫勤妻俭,融洽无间,我特别欣赏他们奋发勤俭的精神。在一次谈笑中我武断地说“你们在中国留过学,所以按东方的恋爱模式组成家庭,就有别于西方的‘试婚家庭’,一定不搞什么‘同居’吧!他们开始诧异地望着我,突然会意地大笑真情:“我们正因为有过一段‘同居’生活才能了解得如此透彻!”然而更使我惊讶的是朋友向我介绍的下面一段生活插曲:事情发生在一位教授的家里。一天晚饭后,读高中的女儿提出要去男朋友家过夜。父亲思索了一会儿,二话不说就驾车把她送去了。事后这位教授解释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子女能对父母坦诚相见,当父母的就得尊重他们的自由,否则会失去他们的爱,也难以长久地把他们留在身边,过多的干涉,只能迫使他们离家出走,一去不返。”可怜天下父母心!然而称它是尊重还是放纵?东西方观念上的差距如此之大,这还能说什么呢?

Number:504

Title:法国人看天下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92期

Provenance:上海文化艺术报

Date:1988。11。4

Nation:

Translator:

  法国人好礼好文,但是那种美德往往发挥过了头,几乎到了不分青红皂白的田地了。他们不太看得起美国人,认为那个国家的老百姓要研究家谱,追踪到高祖父那一代就断掉了。法国人看到款式笨拙的服装,或吃到味道不佳的食物,会说:“美国人发明的。”

  法国人算定美国人没品味没文化,这多少有些事实根据,但是与他们一口咬定他们的近邻比利时人“笨”时,可是一点也不“疑中留情”了。

  法国人流传一个笑话,说:“比利时人拿炸薯条来下马铃薯泥吃。”骂比利时人没有吃的文化,骂的也是他们的缺乏想象力及不知变通。所有跟“智能不足”有关的笑话,如果是经由法国人的嘴巴说出来,八九不离十,主角一定会换成比利时人。

  其实比利时人可能不是笨,只是太死心眼。我记得我大学时代交了个比利时笔友,他到台湾来时,我问他对台北的观感,他老老实实地跟我说:“我满喜欢台北,一点也不想家,因为台北的建筑和布鲁塞尔一样没风格”。

  法国人对英国人的感情则简单明了了许多他们恨英国人。

  我寄住的那个法国家庭,房东夫妻两人都很喜欢中国人,独独对我大学时代主修的是英国语言与文学不能释怀,经常跟我付价还价:“法国16世纪的抒情歌,已超过英国文艺复兴时代诗作。”“对欧洲历史文化最有贡献的三种语文是希腊文、拉丁文、日耳曼文,法文是拉丁文直接的变相,反观英文呢,那是彻底条顿化了,如果法文是博士,英文只能算是幼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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