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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5章

读者十年精华-第28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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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细心,竟把盖在它们身上的那件罗里的皮袄,用嘴咬着拖到雪橇上。众狼显然已恢复体力,等待喂食、出发。雪橇上有那么多食物,但是谁也不敢动,因为它们知道:伊凡是它们的王。

  狼们的食物仍是罗里的肉。伊凡让狼拉着雪橇行进,他的目标是东北方向的贝加尔湖。白天看太阳,晚上参照星星,晓行夜宿地走了一个星期。罗里的尸肉已转化为狼们的精力,但还剩下半截毛茸茸的大腿,而罗里的这半截大腿竟成了危难中的救星。

  那是一次下午出发的夜行,狼的精神状态很好,伊凡决定通宵行进。半夜里,皓月当空,照着白雪皑皑的西伯利亚雪原。突然,狼们停步,并且向后逃,而雪橇带着惯性力反把狼们向前拖,亚当发出了惊恐的呻吟。伊凡知道遇到了魔鬼,令恶狼害怕的肯定不是小魔鬼。他定神细看,只见一团白乎乎的东西正向雪橇靠拢,原来是一头重达1000斤的西伯利亚虎,它是西伯利亚野生动物食物链的终端,名副其实的西伯利亚动物之王;它的皮毛价值千金,拥有它一张皮可以成为莫斯科郊外的一个小地主。

  伊凡握住罗里的那柄铁斧,但他知道,搏斗的结果必将凶多吉少。他突然灵机一动,举起罗里那半截长满茸毛的大腿,用力扔向西伯利亚虎。那老虎显然饿急了,竟扑向空中一口咬住,然后跑开了。

  伊凡默默祈祷:呵,谢谢你,大灾星!

  伊凡朝亚当猛抽一鞭,雪橇重新前进,而且速度飞快,这也许是西伯利亚虎把恐怖纳入了狼的心中,它们加速奔跑,显然是在逃避那个令它们心惊胆战的大灾星。

  太阳从东边升起,狼们放慢了脚步,雪橇在古老苍凉的西伯利亚雪原上缓缓滑行。伊凡举目四望,他在寻找一个避风的温暖的休息地。突然一阵风卷起一股干雪,阵风卷过的雪地上露出一架完整的人体白骨。显然,这是西伯利亚的逃犯,他带着生的欲望,历尽艰辛,最终未能战胜严酷的大自然,走到这里倒下,为人生画上一个悲惨的句号。伊凡脱下狗皮帽向白骨挥动,祝亡灵安息。

  伊凡和他的狼群停停走走地又行进了半个月,所带的动物肉干几乎吃得精光,饥饿威胁着他和狼群。亚当、夏娃的套绳一直拉得很紧,负重最大,消耗的体力也最大,最后竟东倒西歪了。伊凡只得将它们抱到雪橇上,跟他一道休息,雪橇任由五匹年轻的狼拉着,时快时慢由狼们自己决定。

  亚当和夏娃趴在罗里的那件厚皮袄下,一动不动,这两匹老狼显然折腾得筋疲力尽了。不久,亚当呻吟着,摇着头,拱开盖在它头上的皮袄,两眼直直地盯着伊凡,似乎在说:“双脚狼王,我不行了!”伊凡伸出了手,它伸出缺乏粘液的舌头,舔着伊凡的手心手背,然后闭上疲惫的眼,很快断了气。伊凡摸摸亚当身边的夏娃,已经冰硬,它显然死在亚当之前。

  在一个避风的缓坡下,伊凡吆喝狼们停止行进,并为它们卸了辕绳。五匹狼挨个儿成一字形蹲在雪地上,狼眼漠然地望着伊凡。伊凡看懂了狼们的眼神,那显然是说:双腿狼王,我们肚子饿,再走下去就走不动啦!

  伊凡没有理睬它们,他心中有了主意:在狼的王国里有个规矩,不撕食活着的伙伴,但对死亡的伙伴,它们可以像吃羊一样吃掉。伊凡用板斧砍下了亚当、夏娃的头,将两个狼头放置在坡顶雪堆上,面向东北方。他脱帽致意,祈祷亚当、夏娃保佑他和它们的子女逃出西伯利亚。然后,他剁碎狼肉,将一部分扔给狼们吃掉,余下的精打细算,估计能维持三天。伊凡严格掌握着时间,每次只能休息一夜,第二天必须上路,因为拖延时间就是无谓的消耗,就意味着死亡。

  第三天早上从宿营地出发前,伊凡自己留下两块狼肉,用强劲的咬嚼肌撕食了,把最后一堆狼肉扔给狼们,瞧着它们吃完。然后,他伸出两手,把五匹狼搂到胸前,向这些野兽发表了动情的演说:“孩子们,你们吃掉了我一秋积累的肉食,吃掉了该死的狱长罗里,吃掉了你们的父母,现在我们是没有一点粮食的穷光蛋啦,而被雪覆盖的西伯利亚这鬼地方,我们连蚂蚁也找不到一只。下一轮,该吃我啦!孩子们,到时你们吃我吧……”伊凡流出了眼泪,在每只狼头上抚摸一下,宝贝儿竟舔着伊凡腮上的泪水。

  伊凡和狼们继续出发。

  坐在雪橇上的伊凡只想着好运气,在颠簸中不时打盹儿,一会儿被恶梦吓醒,一会儿被好梦笑醒。当他再次醒来时,竟吃惊地站了起来,啊,前面是一片水晶般的蓝光,那是太阳照在辽阔的冰层上反射出的蓝光,哦,是贝加尔湖。只要到了贝加尔湖,就会有村镇,就会有人群,就会有正常人的生存。伊凡挥起鞭子,向狼群狠狠地抽去,雪橇像箭一样,驶向那炫人眼目的一片蓝光……

  一年后,贝加尔湖北侧的叶林娜镇上,人们渐渐熟悉了一位名叫斯捷潘诺夫的公民,他在一家饭馆里当佣工,工作特别卖力,还比别的佣工每天多干两小时,所要的报酬是食客留下的肉骨头归他,因为驯养着五匹狼。

  斯捷潘诺夫——是否就是伊凡·米哈伊尔,那位驯狼逃出西伯利亚流放地的双腿狼王?应当说是的。□

 

Number : 9444 

Title :我唾弃那种中国人

作者 :张藏藏

出处《读者》 : 总第 183期

Provenance :文汇读书周报

Date :1996。7。6

Nation :中国

Translator :

  

    我有一位姓王的朋友,在北京某高校任教。这位朋友最大的也最持久的乐趣便是与来到北京的各类外国人打交道,他总有机会也总有能耐跟老外们混得倍儿熟。然后,再找机会把各个国家的以及他那些外国朋友的各种奇闻轶事叙述给我们听。他有一位英国朋友叫马克,据说他跟马克的交情已有多年。我们经常听到他这样大声嚷嚷:“马克这小子夜里3点打电话把我吵醒了,一问,他在哥本哈根喝多了酒,说要劫持架飞机过来看我。哈哈哈哈哈。”诸如此类的消息特别多:“马克在日本跟一个尼姑好上了。”“瞧见我身上这件T恤了吧,是马克寄过来的,这个图案是牛津大学的标志。”……

  不是说他吹牛,我知道那个马克。有次正好我去王先生家找一本书时,马克来电话了。王先生拿起话筒后一下子激动非凡,满脸的青春痘都熠熠发光,他一迭声高叫:“哦马克,哦马克……”然后用一种显然装饰过的(装饰得更有牛津味)英语热烈交谈起来——为了避免他接完电话后再宣布消息,我悄悄地离开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不禁打了个寒噤,我的这些同胞怎么啦?

  1995年在北京惠侨饭店,我认识了一位其貌不扬但据说诗歌写得极先锋的女诗人。她旁若无人地说话,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5月份我从加拿大回来——先去的美国,呆了3个月,过边境去加拿大——啊,我从没看到过那样美丽的天空,还有那种气候——从来没有过——好像上帝过于偏爱他们……”

  写起来像一个杜撰的讽刺小品,但我一点都没有添油加醋,女诗人就是这么说的。我不想再去描绘她说话时那种痴迷的表情——笔力不逮——反正她眯着眼睛,似乎竭力要让自己的感受能与那里的天空气候再契合一次。后来我发现不对:电视里不是经常报道美国什么什么地方暴风雪肆虐、冻死了多少流浪汉吗?要开奥运会的亚特兰大据说夏天的气温也会达到四十多摄氏度吗?也许那位女诗人去美洲时正赶上了好季节。但是,中国显然也有这样的时候啊?她就那样轻易地下结论:上帝偏爱美国人。

  不能否认,在中国人中间,确实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恨不得能换掉自己的血,恨不得从来就不懂汉语;他们也是种族主义的拥护者,只不过他们歧视的正是自己。

  这是一种可怕的、致命的病症。这是另一类的中国人。这种病有两大症状:一、在洋人面前,他们表现得唯唯诺诺,极想变成奴隶,并且如果变成之后还欣喜若狂;二、成了洋人,汉语变得不流利了,有些关键的词必须要借助其它语种的词汇才能使整个句子连贯起来。

  今年3月7日,我去建国门外的国贸大厦与X国汽车公司北京代表处商谈一笔广告业务。接待我的是一位中国雇员,这位看上去不足30岁的小伙子在我落座以后居然用英语和我交谈——这使我大为惊讶——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能否使用汉语,这样我们可以谈得更到位一些。他说:“在公司内部必须用英语,这是老板的要求——而且我们也习惯了。”话虽然这么说,但他还是很宽容,同意用母语与我谈判。只是在整个过程中他不断地插入英语词汇。比如他转身吩咐一位下属(名片上他的头衔是副主管):“请递给我一张Paper(纸)。”

  我们的四大发明之一快要失去它原来的名称了。

  我们的报纸上有不少文章都提及法国人是如何以自己的文化传统为荣的,而且,他们捍卫法语的决心和自觉性都不能不使我们感动。如果在法国你向一位老人打听道路,最好不要用英语,那样的话他有可能瞪你一眼然后拂袖而去。在法国请使用法语——这似乎成了法国人的一个信条。不错,文明不应该相互拒斥——但是,当某种文明开始对其他文明进行倾覆和鄙夷时,我就必须意识到自己具有这样的权利:捍卫自己的文明!

  目前,很多国内的宾馆都让自己的同胞寒心。你打一个电话去宾馆时,接线生总是向你咕噜一句英语——有的还好一些,后面接着来一句汉语:“你好,××饭店”。有的干脆就百分之百地涉外了。你在台前订房时告诉你的是××美元/天,房间里的订餐单上的目录总是先英语然后在括号里再写上汉语菜目——走过宾馆你整个一个在国外的感觉。我有疑问,如果这样理解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含义是否太狭隘了一些?处处想到外国人方便,又处处给自己的同胞设置路障,这就叫走向世界?我看还不如说走向丢人、走向失格更贴切。

  对自身的血统不予认同,这是一种深刻的精神危机,我们一定要意识到这种危机蔓延的可怕后果。

  还是我开篇谈到的那位王先生,他有一次醉后大哭:“呜呜——呜,中国真他妈俗气,真他妈单调!这个土地上只有繁殖就是不可能有爱情,人家马克的那种爱情在中国找不到的呜——”

  王先生几次恋爱受挫,其心情可以理解,但把这种心情化成愤恨一下子投向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度,那就只能从更深的方面去找原因了。

  王先生有几次谈到马克在泰国的艳遇,大致情形是这样的:

  英国无业游民马克先生(据说其父是著名核物理学家)到泰国旅游,觉得泰国真是男人(特别是有钱的男人)的天堂,他尽情狎乐,但几天之后也有些倦厌(体力不支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于是买了机票准备回国。在即将离开曼谷的前一天晚上,马克百无聊赖,于是信步走到一家临河的小咖啡屋。当一位少女给他端上咖啡时,他一下仿佛受到了电击,目光也呆直了——他从没见过这般清纯脱俗的女孩,而且整个晚上他都没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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