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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中国古代科学家传记-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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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用材制度。其内容如下:

“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
接着便列出了八个等级的“材”之尺寸及使用范围。
随后又写到:“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
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
“材”是一个包含了广和厚两个数据的双向模数,它实际取自

等第材截面( 寸) 广■截面( 寸) 广使用范围
(15 份) 厚(6 份)(6 份) 厚(4 份)
第一等9×6 3。6×2。4 殿身九间至十一间用
之。
第二等8。25×5。5 3。3×2。2 殿身五间至七间用之。
第三等7。5×5 3×2 殿身三间至五间厅堂七
间用之。
第四等7。2×4。8 2。88×1。92 殿身三间厅堂五间用
之。
第五等6。6×4。4 2。64×1。76 殿小三间厅堂大三间用
之。
第六等6×4 2。4×1。6 亭榭或小厅堂皆用之。
第七等5。25×3。5 2。1×1。4 小殿及亭榭等用之。
第八等4。5×3 1。8×1。2 殿内藻井或小亭榭用
之。

每一建筑物中使用最多的构件——枋子或■的断面。这种构件的断面又是
建筑中最小的断面。所谓一等材广九寸厚六寸就意味着以一等材建造的房
屋,其所使用的■和枋的断面皆为高九寸宽六寸的标准化尺寸。而梁、额
等大型受力构件之断面为材的数倍,如三材之梁,即意味着梁的断面高度
为九寸的三倍,即二尺七寸;宽度为六寸的三倍,即一尺八寸。为了使用
灵活,又有一种补充模数称为“分”,一“分”为材高的十五分之一,材
宽的十分之一。此外还有一种高六“分”宽四“分”的模数,称为“■”。
一材加一■称为一足材,亦即总高为二十一“分”的构件称为足材构件。
使用这种模数制有何实际意义呢?首先应看到的是将建筑构件的断面,都
统一成3∶2 的比例,这个比例数字具有重要的力学价值。这可从材料力学
发展史中找到依据。英国科学家T.杨(Young)曾证实,矩形断面的梁有

着以下的特性,当高宽比为3∶ 时,刚性最大,高宽比为

1 

2∶ 时强度
1 

最大,高宽比为1∶1 时最富于弹性。而李诫的模数制使梁具有高宽比为3∶
2 的断面,它的强度虽比最佳值稍低,但刚度有所增加,又是整数值,可
以认为是既有科学性,又有实用性的合理比例。且同时又属出材率高的比
例。而T。杨的结论比李诫迟了600 年。李诫的这一成就表明中国人在12
世纪初对材料受力性能的认识是处于领先地位的。比李诫晚三个多世纪的
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Galileo)只建立了断面高宽比对杆件强度影响的定
性概念,而没有定量。伽利略曾提出:“任一条木尺或粗杆,如果它的宽
度较厚度为大,则依宽边竖立时,抵抗断裂的能力比平放为大,其比例恰


为厚度与宽度之比。这样的结论与李诫所言之凿凿的高宽比为3∶2 相比,
当然要逊一筹。按照《营造法式》中所规定的构件用材尺寸,经过验算证
明,梁、檩、椽等构件的大小都具有比较接近的安全度,而且是采取了等
应力的设计原则。这样的结果更进一步地说明了李诫在建筑结构力学方面
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

材分模数制的另一重要作用是使建筑物的节点标准化,首先要看到当
时的建筑物,多使用一组斗■作为梁、柱、额等承重结构构件之间的节点,
同时利用斗■承托大挑檐,这是保护房屋的柱子、墙壁少受日晒雨淋所必
须的。斗■本身由许多纵横相交的枋木叠架而成,其中垫以小木块,以枋
木作成的■,与小木块作成的斗之间的模数关系即是材■相间的关系。其
他节点也多遵循材■相间的构造关系,法式制度的条文中对于某些节点的
描述,直接用几材几■来称呼,工匠见之一目了然。可以说,材分模数制
蕴含着工匠对节点构造处理的概念。

材分模数制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变造的制度,这一点李诫正是
针对先于他的元■法式之缺点而建立的。所谓变造,就是解决不同大小的
建筑之尺度问题,因为中国建筑都是以群组方式来建造的,而在一个建筑
群中,又要体现出封建礼制秩序,主从分明,处于从属地位的建筑等第必
须低于主要建筑,因此要求材分模数制必须能适应它。于是李诫在制度中
规定了“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这种多等级模数制使用时
有很多优越性,对于领导设计与施工的都料匠来说,可以根据用材等第准
确地把握建筑群中每幢建筑的尺度,取得满意的建筑艺术效果,对于工匠
来说,只要掌握一套用材标准,各种不同等第建筑中的构件,只要使用八
等材各自的材分标尺去放线,施工。免去了对于繁多的尺寸之记忆,这在
当时依靠口耳相传的技术条件下,是非常理想的。

李诫所总结的用材制度,在当时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条件下,无愧
为一种完美的模数制。

随着“标准化”这一词汇的使用,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千篇一律,无创
造性、枯燥无味等,然而李诫在编制《营造法式》制度的条文中,却注意
到给工匠留有创造之余地,有“随宜加减”的处理。例如彩画的绘制,《营
造法式》在介绍了华文品类、绘画步骤、调色方法之后,便指出彩画设计
的构想在于“取其轮奂鲜丽如组绣华绵之文尔”。其“用色之制,随其所
写,或深或浅,或轻或重,千变万化,任其自然”。这段文字说明法式虽
有定法,而无定式,彩画之好坏,不在于是否画了法式所规定的一些题材,
如牡丹花、宝相华之类,而要看其牡丹花画得是否生动、自然,在当时以
真为师的社会时尚影响下,要求花卉画得形态逼真,才算上乘。因此作为
法式制度只需提出构想,而留给画匠去创作。

从上述的各个方面,可以看出李诫是一位具有辩证思维方法的人,在
科学技术被视为雕虫小技的时代,李诫能以科学的、辩证的思想来编写这
部《营造法式》,这对800 多年前的古人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营造法式》成书后,曾被朝廷颁发全国各地官署,在社会上引起了
一定的反响,有些官员还自已抄录,例如河南陈留县的县尉晁载之,于崇
宁五年(1106)编辑《续谈助》一书时,曾节录前十五卷的各作制度,并注
明:“右钞崇宁二年正月通直郎试将作少监李诫所编营造法式,其宫殿佛
道龛帐,非常所用,皆不敢取。“这里晁载之仅从一个县尉所遇到的建设


问题出发作了节录。另外,在当时,地处安徽的官员庄季裕,在他的笔记
《鸡肋篇》中摘录了《营造法式》前四卷的部分资料,也是类似的作法。
宋室南迁,定都临安,在绍兴十二至十三年间,曾有过一定规模的建设活
动,较大的工程有太社,太稷、皇后庙、都亭驿、太学,圜丘坛,景灵宫
等,当时的临安府守王■于绍兴十五年(1145)重刊了《营造法式》,在重
刊题记中曾写到:“平江府今得绍圣营造法式旧本,并目录、看详共一十
四册,绍兴十五年五月十一日校勘重刊”。而这次重刊可以清楚地说明社
会上对《营造法式》之需要。宋以后,它仍成为指导营造活动的权威性典
籍。明以后仍有人在使用它,例如曾在南京为官的赵琦美不仅收藏过此书,
而且在他的墓表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官南京都察院■磨,修治公廨,弗
约而功倍,君曰:吾取宋人将作营造式也。”正是因为《营造法式》一书
有这样的价值,因此引起历代藏书家的兴趣,他们不惜出巨资,雇工抄录,
尽管他们对营造学可能是外行,但对李诚的功绩仍给予高度评价,如陈銮
跋称:“诫生平恒领将作,。。国家大役事皆出其手,故度材程功,详审
精密,非文人纸上谈可比。”邵渊耀跋称:“李明仲营造法式一书,考古
证今,经营惨淡,允推绝作。”张镜蓉跋称:“自来政书考工之属,能罗
括众说,博洽详明深悉,夫饬材辨器之义者,无逾此书。”

文献
原始文献


'1'(宋)李诫:营造法式,商务印书馆,1954。

'2'(宋)傅冲益:宋故中散大夫知虢州军州管句学士兼管内劝农使赐紫
金鱼袋李公墓志铭,见陶湘校刊《营造法式》附录,1929。

研究文献

'3'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3。
'4'(元)脱脱等:宋史·职官志、食货志,中华书局,1983。
'5'(明)李濂:汴京遗迹志,1820。
'6'S. P·铁摩辛柯著,常振楫译:材料力学史,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61。

'7'左言东:中国古代官制,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
'8'郭黛■:论中国古代木构建筑的模数制,见《建筑史论文集》第5
辑,清华大学出版社,1981。
'9'郭黛■:从近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看中国古代木构建筑技术成就,自
然科学史研究,2(1983),4,第370—380 页。
陈■

范楚玉
陈■籍贯不详。北宋熙宁九年(1076 年)生;约南宋高宗和孝宗年
间(1149—1189 年)卒。农学。

陈■的名字,因所著《农书》而得以流传后世。从《农书》的内容和
序、跋中,可约略知道他在书写成前后的活动,及其学术成就和思想状况。

陈■一生的主要活动时间,是在北宋末年至南宋初年。江南地区,从
六朝起开发,经过隋、唐和五代时吴越、南唐的继续经营,到北宋统一全


国以后,由于自然条件优越,农业生产已经达到很高水平。江南“泽农”,
和黄河流域大部分地区“旱农”,在生产上有很大不同。江南以高产水稻
为主要作物,桑蚕为辅;黄河流域则以禾、麦为主要作物。此外,江南地
区气温较高,无霜期较长,雨水较多,相对湿度较大,地下水位一般较高;
加之,地形复杂,河流湖泊密布,港汊纵横。因此,黄河流域的农业经营
方式不适用于江南,而宋以前的农书,全都是反映北方“旱农”生产情况
的,江南需要有当地的农书。陈■《农书》就是在这一历史条件下出现的。
陈■《农书》完成于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这时他已74 岁高龄。南宋王
朝建都临安(今杭州市)的最初几年,乃至十几年,黄河流域迁移到江南的
大量各种非农业人口的生活所需,以及包括“岁币”在内的一切政府开支,
都只能出自农业和手工业生产。这样,在短时期内就促使太湖流域的农业
生产以历史上少有的快速前进,蚕桑生产尤其空前地发展起来,有些农民
宁可放弃种植水稻而种植桑树。《农书》中提到“湖中安吉”的桑树嫁接
情况,可见该书所反映的,正是南宋初期长江下游太湖地区的农业生产情
况。

陈■《农书》自序的最后,署名为“西山隐居全真子陈■”。“全真
子”为道教徒之称呼。据此,陈■当为道教全真派的道徒。全真教是宋、
元道教的大宗,创教于“靖康”(北宋钦宗年号,1126—1127)以后。全真
教提倡济贫拔苦,先人后已,与物无私;并主张道、释、儒三家合一。道
徒多为“河北之士”,不尚符录,不事烧炼,有少数人还从事抗金活动,
大多则凭借耕田凿井自食其力,“不求闻达于诸侯”。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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