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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说_下楼谈恋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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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没把事情放在心上,而是早已提升了对自己的要求,明白自身最表面的缺点必须如死皮般褪去,新的皮肤才会再生。“自嘲”对于我们心灵的成长,好像果酸之于皮肤,只要使用得宜,身心就都会受惠。   
  翻翻刘小姐的文章,不难发现她处处的笔下留情或无情。前者的宽容,通常在她写别人时可见,而后者则更多用在她本人身上。如她对待长在自己身上的那张“胖脸”,便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服气、不客气。反观她在描述与助理小梅的共患难时,尽管对方也曾令她万分懊恼,然而一篇文章看下来,作为读者的我,后来也喜欢上了这位进城的乡里姑娘,并且在看完后,还十分希望知道她的近况。   
  所以,刘小姐的“自嘲”功夫,其实也隐含了她对人世间形形色色的小人物的包容和欣赏。如果她不是这样的人,她便不会有那细微的触觉和幽默的态度,以至拥有能把他们描绘得使人既怜又爱的文笔。会说故事的人有很多,但不是每一个都能把卑微的事物及人物以宽容来提升。张爱玲是极少数中的一个。最近曾扮演过张的刘小姐,不知道可否是在扮演过程中得到了缪斯的眷顾?   
  排戏期间,我常常对她说她应该当导演,她总是很大声地拒绝:“不要啦!”可是黑是黑白是白的眼睛里却明显说着另一句话:“你以为我不知道?”如果刘小姐有一天当导演,我想她会是一个女性的Eric Rohmer——以她的慧黠和对小人物心理矛盾的勃勃兴致,她一定会写下很多既富娱乐性,又具哲理性的故事,只不过到时候她用的将不是笔,而是镜头!   
  让我们期待那一天会很快地来到。   
  点一根烟   
  该点一根烟,还是泡一杯咖啡?   
  或者根本来点酒?!在等待的时刻……   
  I do not know way。   
  等你的时候,想做的事都是我平常不做的。因为我知道“平常”搞不定我此刻的“思念”。   
  连下了几天的雨,我也好几天没见你了。最后一幕是在电梯里。昏暗的灯光刚好可以掩饰我的不舍。“不舍”?这字眼对于只是几天的分别好像太严重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和你道别的时候,都觉得是“最后一次”。然后当再次见面的时候,就觉得是“赚到一次重逢”。   
  序三 葛大为(文字工作者)   
  写给那个常把“眼前的幸福”挂在嘴边的女生。   
  如果下辈子老天爷非要我投胎转世当女生的话,我只希望能够变成像她这样的女生。   
  她有一种近于变态的坚强。虽然我知道那样的武装是只有内心脆弱的人才会选择的防备。个性太过好强,害怕别人看透自己,害怕自己看不起自己。我懂双子座的女生总是喜欢把自己活得像一座迷宫,于是习惯她把自己的情绪经过层层反刍之后再消化,只有在她哭的时候我才觉得她像个女生。但那无损于她谈起感情时坦率的卑微与专注。她也是一个调色盘里有着“理性”与“感性”两种颜料的画家,用色十分精准洗练。脚踏实地却充满想象。于是你在她的文字里面,经过她习惯性自嘲的口吻,可以看见这世界是那么谐调且规律地存在着,且从不流失或大或小的人间趣味,于是成全也能够微笑、失败了也感觉伟大。   
  在开始读她这第二本书之前,我想您早已肯定她的文笔,然而也请您笃信在她文字里的每一个字句点滴,都是她内心的最真实抒发。一个带着Notebook就走遍千山万水的女生必定是有很多故事可以说的。在一站站的迁徙,在一段段的旅程中,在不断反复的相见离别中,她学会了珍惜“当下”、懂得了“相信”,并投身去感受在每瞬间“眼前的幸福”。一直以来,她的歌总是精彩、她的戏总很精湛,这次要特别请您感受她文字创作里最自然的真诚。   
  我相信她找我写序完全出自于复仇心理。在我出第一本书的时候因为向她邀序,她一直交不出来,印象中我催急了还生了气。这一次帮她写序,虽然和她再熟悉不过,写文章一向神速的我竟也在计算机前愣了好些天。我开始明白写序这种痛不欲生的感受了。过去她常常mail给我她写好的文稿,要我看看有没有错字或是文句不顺的地方。这次看过她几篇稿子,赫然发现里面一点问题也没有。不过说的也是!如果再像从前一样把“十年修得同船渡”写成“百年修得同船渡”,那这样要是想跟她“下楼谈个恋爱”,岂不是得修个几千几万年!?   
  小瑾   
  她就这样消失了。   
  当我发现的时候,我已不能确定她消失了多久!三天,三十天,三个月?或者更久?只是当我确认她就这样消失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身体一震!像是剥落了些什么。然后心里只要想到她,就像少了块什么似的。   
  其实我认识小瑾并不久。我们是经过家族的朋友的朋友认识的。那时她住在高雄,在她一次来台北出差的时候我们认识了。刚好,那一阵子我也常去高雄,她总来找我,不知不觉就好像很熟似的。   
  记得第一次见她时,我觉得她好白。很少看到比我还白的人。她是一种惨白惨白。单眼皮,鼻子挺挺的,嘴唇应该是她脸上最有特色的地方。下嘴唇比上嘴唇厚一些,擦着无色亮彩的唇油,蠢蠢欲动,很是性感。一件低胸黑色紧身小背心,外头罩一件暗红色软料的衬衫,没扣扣子。底下一条紧身的黑色牛仔裤和一双暗红色的靴子。中性却又不失小女人柔性的性感。往后的日子她总爱这样穿。因为她特别白,所以你更能感觉到她脖子到胸口的明显弧线,还有挤在小背心中间的乳沟。一切都让你感觉刚刚好。不!比刚刚好又多了些什么,我不知道。   
  我有几个死党,从小一起长大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总不太欢迎新朋友,因为被他们瞧不起的人比瞧得起的人多很多。所以渐渐地我们形成了一种默契,也就是当我们聚会时,尽量不加入新朋友,以免不懂状况的人影响气氛。可是她却不同。我总感觉她应该可以和大家合得来,而且她住高雄,难得来台北一次,所以就在一次PUB的聚会中,我带她跟大家认识,试了一试。   
  她很聪明(我是很久以后才这样觉得的)。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安静的,当然,该配合笑,或该有意见的时候她也不会漏掉。给她酒喝,也不会假仙。男生逗她的时候,她也乐得吱吱笑,胸前总是一阵一阵得红,挺大方的。黄色笑话更是不少。甚至跟她谈一些道德以外的事,她也似乎能理解,不会大惊小怪的。朋友们都频频私下问我,到哪里弄来这么个上道的新朋友?我故弄玄虚地含糊其辞,她也配合得神神秘秘。我突然觉得有一种小骄傲的快感,她好像也能明了这是我跟她之间的第一个小秘密。就这样,她很快就成为我们死党中少数被接纳的新成员。   
  之后的日子,她几乎每天都来电话,不管是给我,还是给其他人。起码只要问起“小瑾”,我们之间总有人可以答出她今天在干吗。当然她来台北的次数也急遽增加,甚至她说,她觉得台北的朋友和生活比较适合刚从加拿大念完书回来的她。过没多久,她就拎了个小包包来台北定居了。   
  我到现在都不清楚,当初她是先决定来台北才找工作的,还是台北有工作她才决定来的?总之这并不重要。我之所以这么说,只是真的希望不像朋友所说的“小瑾是为你来的”。我常常被这一句话吓到。甚至我也向她半开玩笑地求证过。她当然否认。但是奇怪的是,心里面我总觉得对她有一种莫名的责任感。老是怕她无聊,没吃饭,一个人。甚至她生病的时候,我都觉得是因为自己没把她照顾好。   
  她住的地方没装电话,所以要找她只有打手机。你问她在哪里?答案永远不出以下的四个地方:“诚品”、“诚品附近”、“家里”、“星巴克咖啡”,而且永远一个人,永远很快就要回家,永远等一下没事。找她她永远有空。当然我说的永远只是到她消失之前。   
  她总喜欢送小东西给朋友们。而且她知道很多东西要送就要送四份,四种颜色,死党一人一个。当然这包括了她自己在里面。小东西如书签、卡片、书、衣服等等。她总是跟我抢黑色的物品,当然每一次她也都让我。她很有sense,所以她送的东西大部分都用的上。不过还是慢慢地有了她的味道。她很爱吃零食,于是离开我家时,常常总是剩一大堆垃圾食品。她还喜欢穿低胸的衣服,即使只是从家里来我家随便坐坐,也都是低胸再加条牛仔裤。她喜欢喝咖啡,是的!拿铁不加糖,和我的习惯一样。而我这个习惯也是从认识她以后开始的。   
  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才知道她不喜欢男生。有好一阵子我出差在外,来去匆匆大半年。她认命地待在台北跟大家保持死党的关系〈为此我还曾经吃过醋。因为很多事就只有我不知道,开的玩笑就只有我听不懂,搭不上。但是她总是耐心地替我恶补,然后告诉我,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好像在一次聊天中,有人提及她很有吸引力,也喜欢玩感觉游戏,不只勾引男生,连女生也不放过。她家旁边的一个小咖啡厅里的女服务生就喜欢她喜欢得要死,然而她还是常常去逗她。我看看她,她并没有否认,只是一直笑,就像平常别人开她任何玩笑一样。我说:“你双性恋啊!”我不记得她回了什么,只知道从那一次开始,我们觉得她已经跟我们公开她是不喜欢男生的。也为此,我们私下或公开跟她讨论过很多次,但她都非常地确定自己是同性恋,虽然她曾经交往过一个日本男友长达四年。   
  我们当然觉得有一个同性恋的死党是很震撼的,但是大家还是故意忽略它。照样在她面前换衣服,说黄色笑话,说男人的坏话,甚至有时不经意地骂骂同性恋。她也无妨,照单全收,一样地是我们怨女俱乐部的一员。   
  一直到那一天晚上。   
  某一个星期五的晚上,A…live请了一个荷兰的DJ。听说很炫!早早就有一堆人相约去狂欢,而我也早早就打定主意在家不去。当天从下午开始,小瑾和死党们就频频打电话来说服我,我态度坚决,当然她们也不放弃,干脆打扮好来我家抓人。开门时,我一眼就看出小瑾刻意装扮过。依旧是低领衫,半透明,隐约可以看到黑色的胸衣。那胸部竟有呼之欲出的感觉。擦了透明的指甲油,喷了淡淡的香水,还有她一贯爱的透明唇油。她那一头乌黑的头发也特别吹得盖住右半边的眼,弯弯的弧线有一种神秘的诱人。她发现我盯着她看,故意说:“干嘛!爱上我了啊!”我回答:“是啊!若我是男人,早就把你给上了!”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开了一些玩笑。我把新买来的跳舞机装上,摆明老娘今天绝不出门。音乐一开始,大家就争相跃跃欲试。没多久,该脱的脱了,该high起来的也一发不可收拾了。   
  跳舞机这玩意儿虽然已经流行一段时间了,但是老土的我却刚刚开始玩,当然一玩便欲罢不能。那种不服输的心态迫使我一玩再玩,而我的其他几个死党都是舞林高手,她们常常在PUB里玩跳舞机,所以七嘴八舌指手画脚地一直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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