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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在废墟上跳舞-第2章

小说: 在废墟上跳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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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男人,在90年代的大街上,比在城市里溜达的农民还要悲惨十倍。滚滚而来的红尘,虽然裹胁着欲望的腥味和铜臭,但我的痛苦实际上与这没有多大的关系。我的痛苦就是因为我不得不为我清洁的灵魂而痛苦,我的痛苦是因为我宿命地爱上了写作。
  在这个城市,我连一点野心也没有了。我曾试图逃离它,但最终我还是像一条恋家的狗,又死皮赖脸地回来了。现在我即使流落在街头,也没有一点想逃跑的感觉了。我流浪也要在这个我熟悉的地方流浪,我死也要死在我生活的地方。我是真的依恋这个破城市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我对现实已没有什么反抗的力量了。过去我为伤心的爱情而逃离过它,最后还是这个城市接纳了我,接纳了我的痛苦我的悲伤我的无奈和我伤心的泪水。如果说我依恋这个城市,是因为这儿有我的酒友、文友和牌友,还有我失去的情人。他们是我生存的肥沃土壤,离开他们我的生活就会失去方向,失去依托,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要和他们一同活一同死,一同歌一同泣,一同喝一同赖。活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我喜欢上了余华小说《活着》里的宿命感。我从没想到要去寻什么短见,用死来证明悲壮的生。再说,我还活得那么灿烂,灿烂得像从啤酒瓶里喷涌而出的啤酒花呢。
  那一天,我在公用电话亭里给李卫兵呼了个机,希望他赶快来接我。他很快就回了电话,只说一句“马上就到”的话,就挂断了电话,肯定以为我又醉倒在马路边了。
  过去,我常常在深夜呼他,他那辆二手桑塔纳常常在半夜把我从某个马路边拉回去。那时,不知为什么,我一喝就醉,醉了就摸不清回家的路了。
  有一次,我醉得不醒人事。李卫兵站在我面前呵斥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紧紧地抱着一个肮脏的垃圾桶。他把我臭骂了一通:你丫的,喝些什么滥酒呢,醉得像条死狗,不就是一个女人吗?现在的女人到处都是,值得你醉成这样?下次如果你醉了,别呼我了,你喝死了,我也好省点汽油钱。
  我歪歪倒倒、笑笑嘻嘻地爬上车。我感到,他越骂我就越有种痛快感。
  当时我的确是为一个我爱的女人喝醉的。当时我越喝就越感到心痛,我越喝她的身影就越清晰地在我眼前晃动。那个姑娘和我相处了半年,可是最后可怕的白血病早早地把她带到了天国。我的内心痛成了一滩烂泥。
  我抱着垃圾桶,还以为抱着我心爱的人呢。

第3节:我跟那婆娘离了
  离婚那天,我给李卫兵打呼机后,不到十分钟,李卫兵的车就停在了我脚边。他从车窗伸出脑袋,说,你怎么会在这个地方?我在对面的酒店找了你一圈。他看到我身边的两龃蟀,又迷惑不解地说,你在干什么你?不会是在行窃吧,那是你的包吗?
  我没回答他,默默地把包放在后坐上,然后一脸颓丧地坐在了副驾驶座上,点燃了烟盒里唯一的一支烟说,我跟那婆娘离了,现在是个自由身了!
  李卫兵张大着的嘴半天没合拢,他轻蔑地摇了摇头说,没想到你这家伙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离起婚来却是这么雷厉风行,随随便便。你开什么玩笑?操,大男人,还赌什么气,只要老婆没偷人,就有过下去的理由,真是几本书把你给害了。唉!你的事情总是那么多。
  富人对穷人的口气也是居高临下的。可我并不生气,我在李卫兵的面前就像是在另一个“我”的面前。我的另一个“我”,常常就和我过不去,常常和我作对,但我无法杀死那个“我”。那个“我”也总是在我的潜意识里居高临下地训斥着我:难道你就这样活着?在生活的潲水里漂,跟一片烂菜叶有什么区别?我无法说服那个“我”,那个“我”也有着高贵的富裕感。
  我闷声闷气地对李卫兵说,我跟你的情况不一样,我注定要独自过,只有这样我才有活下去的勇气,两年的婚姻差点把我搞废了。
  操!我看你跟废了一样。要你赚钱你没兴趣,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写作能养家糊口吗?没钱能留住女人吗?你高雅,可谁懂你的高雅?操,高雅有屁用?
  我说,你别这样教训我,我不要什么有钱的幸福,我只要我自己能活得顺气,你懂吗?顺气,就是身体的器官能正常地工作。我也不要那么多的钱,我的价值不在于能挣多少钱。好了,我不跟你多说了,你给我找个可以住几天的地方吧。
  李卫兵把我拉着满街跑,我不知道他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现在我的命运就在他的方向盘上。他打开车里的音响,里面传来《我想有个家》的歌。那音乐像虫子一样爬在我的心上,有种冰凉感。
  我们就这样在马路上逛了一个多小时。李卫兵一直用“操”的语气骂我、安慰我。我感到他对我是一片真心,但他永远难以理解我。李卫兵把车停在我家(现在已是前妻的家了)楼下,说,你回去吧。我非常恼火地说,李卫兵,你根本就不理解我,我作出的决定是谁都难以改变的,我发誓不再上这栋楼的楼梯半步。如果你很为难,你让我下车,我情愿到桥洞里与乞丐为伍。
  李卫兵没说话,扭转车头就把车开上了大道。他把一把钥匙递到我的手上说,我过去的旧房还没拔,你先住一段时间再说吧。操,你这人谁也拯救不了,自己拯救自己吧。
  就这样,我在李卫兵空着的旧房子里,过起了独居的日子。
  李卫兵的手机终于不响了,车子停在路边酒店的一处空地上。从酒店里窜出两个小姐,其中一个和李卫兵一脸媚笑地打着招呼:李总,今天总算把你盼来了。然后把我们迎进了屋里。
  我朝屋子里望了几眼,里面的装潢还算过得去,有两个小包间,在包间里喝茶喝酒谈天非常安静,是个休闲的地方。可我怎么也想不通,李卫兵带我到十多公里的郊区酒店来喝酒,有那个必要吗?不到一会儿,我才知道他和这儿的一个小姐黏糊上了。他点燃一支烟,叫来老板娘说,给这位兄弟物色个漂亮点的泼辣点的。老板娘说,你来时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好一点的被人带走了,不过,我可以再联系联系。说完,老板娘就打电话去了。
  我一本正经地坐在那儿抽烟,脸上毫无表情;或者说,我在故作正派地等待着什么。我知道李卫兵带我到郊区喝酒的目的了,不过这让我感到十分尴尬。
  李卫兵对我关切地说,操,这年头还有你那么遭罪的吗?找找小姐把垃圾排掉吧。听他的口气,好像离了婚的我,早已像一块无人收拾的干枯的田地了,早就需要女人浇灌浇灌了。
  我确切地感到李卫兵这家伙的确不是昔日的李卫兵了,钱已使他脱胎换骨,正在加倍地使用着自己的身体。而从婚姻中走出来的我,却还像条受伤的狗,躲在秘密的一角舔拭自己的伤口呢。当然这伤在心上,在谁也不知道的隐秘的一角。

第4节:客户和性友
  酒店里几乎没有什么客人。有个满脸黝黑的家伙在店门口望了一眼就溜走了,好像在寻找一件丢失的东西。过一会儿他又来了,鬼头鬼脑的样子。老板娘把他叫住,说,你还欠50元钱,带来了吗?那家伙露出一点麻木的笑,说,先欠着,下次一起付。老板娘说,那你下次把钱带够了再来潇洒吧。那家伙一声不吭地走了。老板娘又说,真没见过这号人,干了好事还赖帐。
  我感到这家酒店纯粹是家不上档次的“鸡”窝。
  和李卫兵打招呼的小姐进来了。她用妖媚的声音说,李总,今天想吃点什么,我陪你们。李卫兵说,过一会吧,这位兄弟你要好好照顾照顾,他半年没油水了。小姐对我笑了笑,居然一下子就坐在了我的大腿上,一脸的粉气让我既尴尬又难受。
  我心里的欲望像一锅只有90度的水,老在响,可就是难以达到沸点,下身的反应也让人失望,脑袋里像塞着一团棉花。我抚摩着小姐的手和胳臂,感到她的体质比我好多了。我说,你们这儿究竟有什么好吃的?她笑着说,你想吃什么嘛?想吃什么就有什么呀。李卫兵说,这哥们初次来,你要下点功夫。小姐说,你们男人总是挑剔,口味都不一样。上次我遇到一个男的,试了几个小姐都不行,还发脾气,完全是他自己不行嘛。
  小姐毫无遮挡的话语,让我突然兴味索然。我把她从大腿上掀了下来。我的下半身在急剧降温,顿时软了下来,心理上的反感很快导致了生理上的厌恶。
  李卫兵的手机又响了。这次是他老婆打来的。他用严肃的口气说,晚上我不回家吃饭了,要陪客户,什么什么?我回来后再说。他很快把手机盖拍地关了,然后大叫老板娘说,小姐怎么还没来?先上菜先上菜。老板娘扭动着肥臀走进来说,李总,吃眼睛蛇吗?那蛇胆补身子呢。
  我出去撒了泡尿,沮丧地望着窗外的夜色,外面一片粉红的色调,我感到90年代的郊区已是一番繁荣“娼”盛的新气象了。
  我和李卫兵喝着啤酒,边喝边聊。他说,这年头考验的是身体啊,你是不是还在怀念前妻,也不找个娘们,操,你真有耐心。
  这家伙只要沾点酒,说话就要靠“操”字来连缀了,有时一句话要带出三四个“操”。“操”成了他的口头禅。他说这话时显得很自如,比较符合他的身份。他的朋友只有两类,客户和性友。我不是他的客户,和他在一起,也难以成为他的性友。
  我感到他的生活就滥在一个“操”字上了。
  我第一次见到周小雨的时候,天空下着小雨。我们是在一个叫“风月”的酒巴里相识的。
  那天,我们一帮人喝了几个小时的酒,然后又趁着酒兴转到酒巴里接着喝。我们常常喝着喝着就要转场,不是转到歌厅就是转到酒巴,不是转到酒巴就是转到路边的大排挡,总之是接着喝。
  那天,我的心情坏极了。在酒店里喝酒时,我遇到了我的前妻孙妮。我是在洗手间里遇见她的,开始我没在意,我从洗手间男女公用的镜子里发现了她。我十分尴尬地和她打了个招呼,正准备走,没想到被她叫住了。她一脸醉意地对我说,你很潇洒嘛。这话把我搞愣了。我说,你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潇洒?她说,告诉你,我看见你,心里就感到厌恶,你这样的男人只配去死。他妈的!没想到这婆娘在离婚后竟比离婚前还要凶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她被酒精激励起的愤怒而萎靡的脸色,我不敢激怒她,转身就溜走了。
  在酒桌上,我高涨的情绪顿时低落下来,一滴酒也不想喝了。李卫兵的一个哥们以为我喝多了,叫小姐给我倒了一杯醋放到我面前。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喝醉,只是心里比一杯醋还要酸。我想,孙妮现在到底在怎样生活?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我的确一点儿也不知道。我们一离婚,就没再见面了,当时彼此都有种彻底解脱的洒脱感。
  在酒巴里,李卫兵和一帮人在包间里云里雾里地闹腾着。我拿着一瓶啤酒独自坐在大厅靠窗的一角。城市的灯火此时更加明亮起来,不夜之城跳动着欲望和梦想。恍惚中,我感到自己仿佛置身在昔日曾梦想过的纽约城,但此时我的心情却比一座废墟还要混乱。
  一个小姐在唱歌。她唱的是电影《滚滚红尘》里的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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