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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中国建筑史-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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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不若城楼之纯为观瞻建筑也。至若皇城及紫禁城之门楼角楼,均单层,
其结构装饰与宫殿相同,盖重庄严华贵,以观瞻为前题也。
砖 殿 元以前之砖建筑,除墓藏外,鲜有穹窿或筒券者。唐宋无数砖
塔除以券为门外,内部结构多叠涩支出,未尝见真正之发券。自明中叶以后,
以筒券为殿屋之风骤兴,如山西五台山显庆寺,太原永祚寺(第144 图),
江苏吴县开元寺,四川峨眉万年寺,均有明代之无梁殿。至于清代则如北京
西山无梁殿(第188 图)及北海颐和园等处所见,实例不可胜数,此法之应
用,与耶稣会士之东来有无关系,颇堪寻味。
佛 塔 自元以后,不复见木塔之建造。砖塔已以八角平面为其标准形
制,偶亦有作六角形者,仅极少数例外,尚作方形。塔上斗拱之施用,亦随
木构比例而缩小,于是檐出亦短,佛塔之外轮廓线上已失去其檐下深影之水
平重线。在塔身之收分上,各层相等收分,外线已鲜见唐宋圆和卷杀。塔表
以琉璃为饰,亦为明清特征。瓶形塔之出现,为此期佛塔建筑一新献,而在
此数百年间,各时期亦各有显著之特征。元明之塔座,用双层须弥座,塔肚
肥圆,十三天硕大,而清塔则须弥座化为单层,塔肚渐趋瘦直,饰以眼光门,
十三天瘦直如柱,其形制变化殊甚焉(第197 图)。
陵 墓 明、清陵墓之制,前建戟门享殿,后筑宝城宝顶,立方城明楼,
皆为前代所无之特殊制度。明代戟门称棱恩门,享殿称棱恩殿;清代改棱恩
曰隆恩。明代宝城,如南京孝陵及昌平长陵,其平面均为圆形,而清代则有
正圆至长圆不等。方城明楼之后,以宝城之一部分作月牙城,为清代所常见,
而明代所无也。然而清诸陵中,形制亦极不一律。除宝顶之平面形状及月牙
城之可有可无外,并方城明楼亦可省却者,如西陵之慕陵是也。至于享殿及
其前之配置,明清大致相同,而清代诸陵尤为一律。
清代地宫据样式房雷氏图,有仅一室一门,如慕陵者,亦有前后多重门
室相接者,则昌陵(第164 图)、崇陵皆其实例也。
桥 明、清以后,桥之构造以发券者为最多,在结构方法上,已大致标
准化,至清代而并其形制比例亦加以规定'1',故北京附近清代官建桥梁,大
致均同一标准形式。至于平板石桥,索桥,木桥等等,则多散见于各地,各
因地势材料而异其制焉。
民 居 我国对于居室之传统观念,有如衣服,鲜求其永固,故欲求三
四百年以上之住宅,殆无存者。故关于民居方面之实物,仅现代或清末房舍
而已。全国各地因地势及气候之不同,其民居虽各有其特征,然亦有其共征,
盖因构架制之富于伸缩性,故能在极端不同之自然环境下,适宜应用。已详
上文,今不复赘。
牌 楼 宋元以前仅见乌头门于文献,而未见牌楼遗例。今所谓牌楼
者,实为明清特有之建筑型类。明代牌楼以昌平明陵之石牌楼(第137 图)
为规模最大,六柱五间十一楼。唯为石建,其为木构原型之变型,殆无疑义,
故可推知牌楼之形成,必在明以前也。大同旧镇署前牌楼,四柱三间,其斗
拱、檐拱横贯全部,且作重檐,审其细节似属明构。清式牌楼,亦由官定则
例'2',有木石,琉璃等不同型类。其石牌坊之作法,与明陵牌楼比较几完全
相同。
庭 园 我国庭园虽自汉以来已与建筑密切联系,然现存实物鲜有早于
清初者。宫苑庭园除圆明园已被毁外,北平三海及热河行宫为清初以来规模;
北京颐和园则清末所建。江南庭园多出名手,为清初北方修建宫苑之蓝本。
二 细节分析
阶基及踏道 元明清之阶基除最通常之阶基外,特殊可注意者颇多。安
平圣姑庙全部建于高台之上(第110 图),较大同华严寺善化寺诸例尤为高
峻,且全庙各殿,均建于台上,盖非可作通常阶级论也。曲阳北岳庙德宁殿
(第109 图)及赵城明应王殿(第111 图)阶级比例亦颇高。正定阳和楼之
砖台则下辟券门,如城门之制(第107 图),明、清二代如长陵棱恩殿(第
129 图)、太庙前殿(第135 图)及北京清故宫诸殿(第148 图)均用三层
或重层白石陛,绕以白石栏干,而殿本身阶基亦多作须弥座,饰以雕华,至
为庄严华丽。至若天坛圜丘,仅台三层,绕以白石栏干,尤为纯净雄伟。宫
殿阶陛之前侧各面,多出踏道一道或三道,其居中踏道之中部,更作御路,
不作阶级,但以石版雕镌龙凤云水等纹,故宫太和门太和殿阶陛栏干及踏道
之雕饰,均称精绝。
勾 栏 元代除少数佛塔上偶见勾栏,大致遵循辽、金形制外,实物罕
见。明、清勾栏斗子蜀柱极为罕见。较之宋代,在比例上石栏干趋向厚拙,
木栏干较为纤弱。营造法式木石勾栏比例完全相同,形制无殊。明、清官式
勾栏,每版仅将巡杖以下荷叶墩之间镂空,其他部分自巡杖以至华版仅为一
厚石版而已。每版之间均立望柱,故所呈印象望柱如林,与宋代勾栏所呈现
象迥异。至若各地园庭池沼则勾栏样式千变万化,极饶趣味'3'。河北赵县永
通桥上明正德间栏版则尚作斗子蜀柱,及斗子驼峰以承巡杖,有前期遗风,
为仅有之孤例。
柱及柱础'4' 自元代以后,梭柱之制,仅保留于南方,北方以直柱为常
制矣。武义延福寺元代大殿内柱,卷杀之工极为精美,柱外轮线圆和,至为
悦目。柱下复用木櫍石础,如宋营造法式之制,北地官式用柱,至清代而将
径与高定为一与十之比,柱身仅微收分,而无卷杀。柱础之上雕为鼓镜,不
如雕饰。但在各地则柱之长短大小亦无定则。或方或圆随宜选造。而柱础之
制江南巴蜀率多高起,盖南方卑湿,为隔潮防腐计,势所使然,而柱础雕刻,
亦多发展之余地矣。
文庙建筑之用石柱为一普遍习惯,曲阜大成殿,大成门,奎文阁等等均
用石柱,而大成殿蟠龙柱尤为世人所熟识。但就结构方法言,石柱与木合构
将柱头凿卯,以接受木阑额之榫头,究非用石之道也。
门 窗'5' 造门之制,自唐、宋迄明、清,在基本观念及方法上几全无
变化。营造法式小木作中之版门及合版软门,尤为后世所常见。其门之安装,
下用门枕,上用连楹,以安门轴,为数千年来古法。连楹则赖门簪以安于门
额。唯唐及初宋门簪均为两个,北宋末叶以后则四个为通常做法。门板上所
用门钉,古者仅用钉门于横楅,至明清而成为纯粹之装饰品矣。
屋内槅扇所用方格球纹菱纹等图案,已详见于营造法式,为明、清宫殿
所必用。法式所有各种直棂或波纹棂窗,至清代仅见于江南民居,而为官式
所鲜用。清式之支摘窗及槛窗,则均未见于宋元以前。在窗之设计方面,明、
清似较前代进步焉。江南民居窗格纹样,较北方精致纤巧,颇多图案极精,
饶有风趣者。
长春园欧式建筑之窗均为假窗,当时欧式楼观之建筑,盖纯为园中“布
景”之用,非以兴居游宴寝处者,故窗之设亦非为通风取光而作也。
斗 拱'6'(第4 图) 就斗拱之结构言,元代与宋应作为同一时期之两
阶段观。元之斗拱比例尚大;昂尾挑起,尚保持其杠杆作用;补间铺作朵数
尚少,每间两朵为最常见之例,曲阳德宁殿,正定阳和楼所见均如是。然而
柱头铺作耍头之增大,后尾挑起往往自耍头挑起,已开明清斗拱之挑尖梁头
及溜金斗起秤杆之滥觞矣。
明、清二代,较之元以前斗拱与殿屋之比例,日渐缩小(第189 图)。
斗拱之高,在辽宋为柱高之半者,至明清仅为柱高五分或六分之一。补间铺
作日见增多,虽明初之景福寺大殿及社稷坛享殿亦已增至四朵六朵,长陵棱
恩殿更增至八朵,以后明清殿宇当心间用补间铺作八朵,几已成为定律。补
间铺作不唯不负结构荷载之劳,反为重累,于是阑额(清称额枋)在比例上
渐趋粗大;其上之普拍枋(清称平板枋),则须缩小,以免阻碍地面对于纤
小斗拱之视线,故阑额与普拍枋之关系,在宋、金、元为T 形者,至明而齐,
至明末及清则反成凸字形矣。
在材之使用上,明清以后已完全失去前代之材栔观念而仅以材之宽为斗
口。其材之高则变为二斗口(二十分),不复有单材足材之别。于是柱头枋
上,往往若干材“实拍”累上,已将栔之观念完全丧失矣。
在各件之细节上,昂之作用已完全丧失,无论为杪或昂均平置。明、清
所谓之“起秤杆”之镏金斗,将耍头或撑头木(宋称衬枋头)之后尾伸引而
上,往往多层相叠,如一立板,其尾端须特置托斗枋以承之,故宋代原为荷
载之结构部分者,竟亦沦为装饰累赘矣。柱头铺作上之耍头,因为梁之伸出,
不能随斗拱而缩小,于是梁头仍保持其必需之尺寸,在比例上遂显庞大之状,
而桃尖梁头遂以形成(第189、193、194 图)。
构 架'7' 柱梁构架在唐、宋、金、元为富有机能者,至明、清而成单
调少趣之组合。在柱之分配上,大多每缝均立柱,鲜有抽减以减少地面之阻
碍而求得更大之活动面积者。梁之断面,日趋近正方形,清式以宽与高为五
与六之比为定则,在力学上殊不合理。梁架与柱之间,大多直接卯合,将斗
拱部分减去,而将各架榑亦直接置于梁头,结构简单化,可谓为进步。明栿
草栿之别,至明清亦不复存在,无论在其平暗之上下,均作法相同。月梁偶
只见于江南,官式则例已不复见此名称矣。
平梁之上,唐以前只立叉手承脊榑,宋、元立侏儒柱,辅以叉手。明、
清以后,叉手已绝,而脊榑之重,遂改用侏儒柱(脊瓜柱)直接承托。
举折之制,至清代而成举架,盖宋代先定举高而各架折下,至清代则例
则先由檐步按五举,六举,七举,九举递加,故脊榑之高,由各架递举而得
之偶然结果,其基本观念,亦与前代迥异也。
藻 井'8' 平棋样式至明、清而成比例颇大之方井格,其花纹多彩画团
花龙凤为多,称天花板。藻井样式明代喜以斗拱构成复杂之如意斗拱,如景
县开福寺大殿(第127 图)及南溪旋螺殿所见。至如太和殿之蟠龙藻井,雕
刻精美,为此式中罕有之佳例(第148 图)。
墙壁 墙壁材料自古有砖,板筑,土砖三种。北京护国寺千佛殿墙壁,土
砖垒砌,内置木骨'9',为罕用实例。在砖墙之雕饰上,清代有磨砖对缝之法
至为精妙。雕砖及琉璃亦为砖墙上常见之装饰。明、清官式硬山山墙,作为
墀头,为前代所未见。
屋 顶'见注7' 屋顶等第制度,明、清仍沿前朝之制,以四阿(庑殿)
为最尊,九脊(歇山)次之,挑山又次之,硬山为下。清代四阿顶将垂脊向
两山逐渐屈出,谓之推山,使垂脊在四十五度角上之立面不作直线,而为曲
线。其制盖始于营造法式“两头增出脊榑”之法,至清代乃逐架递加其曲度,
而臻成熟之境。九脊顶之两山,在宋代大多与稍间补间铺作取齐,至清代乃
向外端移出,大致与山墙取齐,故两山之三角部分加大,宋、元两山皆如“挑
山”之制,以梁架为内外之间隔,山际施垂鱼惹草等饰。明、清官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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