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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最小说(第8辑)-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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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又有些放不下架子,只好别过脸去,偷偷地让嘴角扬到了耳朵边。
    四人对手戏(5)
    刘小春还在不甘心地数着,“一张,我的;两张,谁的?”
    陈言窘迫的伸手拿回来。
    “还有一张,谁的谁的?”
    ……
    “我的。”
    季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Vol。11
    CD是你的,那么那天在酒吧里牵我的手的人也是你么?
    苏苏的耳朵颤抖了一下。嘴角从耳边拉回来,视线沉了下去。季风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啊,很想一次把这些问题全都向他问清楚,可是还是有些害怕了。尽管现在他的声音温柔,用余光也可以看到他眼睛里闪闪的光,真好看。
    可是心里还是害怕着。
    突然间那些让她觉得羞辱的事情又全部涌了出来。忍着皱了皱眉头。捏了捏太阳穴。忍不住。揉揉眼睛。掐掐手指。还是忍不住。终于眼泪大颗地滚了出来。
    一双手在课桌下抓住了她。和酒吧里那只一样的,温暖湿润的手。
    “别哭。别哭。”刘小春在耳边轻言细语,“不喜欢我的话,我这就和老师说,让棋棋来陪你,好不好?”
    苏苏的眼泪更加地止不住了。
    “不要。”
    在桌子下反过来把刘小春的手抓上来拼命地擦眼泪,却越擦越湿润了。
    “讨厌,谁让你的手心那么爱出汗!”顾不得哭得丑巴巴的样子,突然假装生气地甩开刘小春,用一双兔子眼瞪着她。
    “来嘛,”刘小春又死皮赖脸地拉回她,“你说的不要我走哦,不要后悔哦。”
    “那你走啊,你走啊。”苏苏用脚踢她。
    “来不及了啦……”
    “你讨厌!”
    哪里还会在意后面两个男生的表情。湿湿滑滑的两只手抓在一起,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滑开,所以更加努力地想要抓紧了。
    棋棋远远地看见苏苏哭了,又看见苏苏红着眼睛笑了;看见陈言和季风好像也都笑了,他们都正好被下午的太阳光倾斜地照射着,真好看。心里都有些软软地嫉妒了呢。
    我在梦见你(1)
    文/ Lily。L(卢莉莉)
    '一'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林晓丹歇斯底里地大叫,把手中价值一千多元的银色
    MP3扔到墙上,摔得粉碎。王珍抢救不及,眼睁睁看着MP3寿终正寝,气得扭过头就朝
    林晓丹骂:他妈的不是你的东西扔着不心疼啊?我还有公司的设计图在里面呢林晓丹你这
    个死疯女人!
    林晓丹确实疯了,她大叫设计图值几个钱?十万?一百万?我赔你!我赔你我赔不起
    吗!王珍一跺脚,她说林晓丹你别给我耍疯,我们多年的朋友,为了这么一个男人你值得
    吗你。我早就跟你说过,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特别是当官的。你就不信,说什么高桑也
    有权有势他对我就很好啊——屁!高桑是好,可男人他能好到哪里去?你以为还是十几
    岁的小毛孩,哦,专情,哦,浪漫,哦,英俊。你这想法你是过日子的吗?你中文系大才
    女你浪漫情怀要飞到天上去啦?
    林晓丹静了下来,她望着地上的MP3碎片说能修好吗?我把证据都给摔了。
    王珍摆摆手:就算能修好我也不能给你,我没想让你把它当证据。话又说回来,这算
    什么证据,你想跟他分手吗?别忘了你们只是!
    林晓丹脖子一梗:同居又怎么啦?!
    王珍说,同居没什么,分了就分了,多少年青春换来一场空!
    林晓丹不说话了。
    王珍见状,连忙软下口气:你看,我把这个拿给你,也不是想让你跟高桑出什么矛盾,多少年姐妹了,我能吗我?只是高桑这些年在外头做这种事的次数真不少了,姐姐是怕你一直蒙在鼓里,到头来鸡飞蛋打,多不值啊。所以呢,经过这件事,你就要长个心眼,最好早点逼他结婚,结了婚人就走不了啦。
    结婚?林晓丹不屑地,难道还要我提出来不成?
    你提出来又怎么啦?王珍提高声调。你都跟他这么多年了,难道还要一直等下去吗?再不结婚就晚了!结了婚,他在外面再怎么搞,等到老了废了,这个人还是你的。没结婚,再过两年看看,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林晓丹沉默。王珍看了一下表,拍拍她的肩说:晓丹我跟你说,这感情跟人生一样,既有艰难的上坡,也有平滑的下坡,不会总是一条平直的大道的。今天这件事你就不要跟高桑说,装作不知道。高桑还是爱你的,不然他早就离开你了。当务之急是要逼他结婚,好不好?
    林晓丹说:强扭的瓜不甜。他没有这个意思,我逼他,即使相伴一生又有什么意思?
    王珍怒了:没有这个意思他才不会跟你在这里纠纠缠缠,受你这份死人气。我知道你们这种文人凡事都爱讲道理。可跟男人怎么能讲道理?我告诉你,爱讲道理的女人在男人眼里是很做作很矫情的,又不是风花雪月的年纪了。你就跟他说你需要他,没有他你就活不下去了,你要结婚。结婚就好了!结婚!
    门砰一声关上,林晓丹蹲下身,捡起地上的碎片。日光从巨大的落地窗台照进来,盛夏的光,灼热而强烈,林晓丹眯起眼,就像她曾在的无数个夏天一样,也像在无数个她以为还停留在十六岁的那些夏天一样。
    跟高桑同居那年,她十九岁,是把一头长发梳得柔柔顺顺,踏进新鲜的大学生活,抱着一本书走在长长的校道上,微微地笑着,这样干净的年纪。把时间再往前推两年,高二文理分班,是她跟高桑开始谈恋爱的时间。时间再走前一年,她十六岁,脱去了稚气的外表,换上高中漂亮的水手装,开始小心翼翼地记日记,买许多漂亮可爱的小玩意把自己打扮得接近想象中精致的小女生,在这样的年纪里,她遇到了高桑。
    不能说那时的高桑有多么高大帅气,也不能说那时的她有多么漂亮可人,年轻的时光总能为少男少女们添加许多分数。把一切偶然的落俗的相遇,都像是童话里公主遇见了王子。而那时的她,确确实实是认为,在她短促的人生所遇到的人之中,高桑绝对是最最最英俊的了。
    我在梦见你(2)
    情人的眼是盲目的。比如说把一身汗臭当做男人味,把随便而厚脸皮的性格当做很有型,把偶尔的逞强装酷当做有绅士风度。不过,无可否认的是,当时的高桑,确实是一个阳光美少年,那么,像林晓丹这种阳光美少女喜欢他,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于是,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契机走到了一起,似乎也理所当然。
    她一直不觉得他们的恋情有什么出错的地方,年轻的时候,她跟他在一起,浪漫、美好,并没有担心过将来。即使是十九岁他一句“不如我们一起住吧”,然后发生了更为实质性的关系时,她也不觉得这是什么错误,反而理所当然地,继续同居下去,她对未来并无多大担忧,大不了就是想“以后结了婚生孩子会不会很痛啊”时小小害怕一阵。归根结底,都是仗着年轻。
    可随后,一年,两年,五年,十年。她以为他总会说的,也许不是现在,也许是下一年。可是十个年头过去了,她收过他无数昂贵的礼物中,独独少了承诺未来的那一份。她也已经二十八岁了。
    王珍的话让她知道,已经不需要再等待他说那句话了,他在外面背叛她,已经不是一两次,谁知道他会什么时候来一次年末大清算,让两人感情彻底玩完。谁都不知道,十三年漫长的时光不知道,也许更漫长的时光会教她知道,可她怎么能等到那时?
    惟有结婚。
    高桑回到家时,夜已经很深了,他开门后诧异她这么晚还没睡,就笑着走过去说老婆大人是不是挂住我挂得睡不着觉呀。然后抱住她。
    林晓丹一阵恶心,挣开了他。她说你的住院部是不是有一个空缺,我朋友想调过去。
    高桑问,你朋友是哪个部门的?林晓丹说,中科院,但她是学医出身的。高桑等了等又问,就这些了?没什么了?林晓丹说,就这些。
    什么嘛。高桑立马拉下脸,你朋友这么不会做啊?
    林晓丹抬起眼,会做什么?你一个堂堂的医院副院长,难道我同学调过来还要给钱你疏通吗?这不就是你一句话的事吗?
    高桑立刻坏了语气:什么一句话的事啊?住院部有一个空缺,人人都盯着它,我下面还有这么多双眼睛,上面还有一个院长踩着,我怎么一句话的事啦?这种事没钱能行吗?哦,你朋友想得倒好,中科院两千多块一个月,调来省医院就有一万多块,年尾还有分红。不花一分钱就吃个大肥肉,如意算盘打得啪啪响!
    你什么意思?林晓丹没好气。难道是我收了她的钱瞒着不给你吗?
    我没这么想。高桑说。你要真收了钱那倒好,反正你的钱我的钱都没所谓,但你这人就是死脑筋,说难听点,想法天真。什么“帮朋友不用钱呀”。总是像个小孩子似的长不大,把社会的事情都想得太简单了。也不好好改改!
    林晓丹愣了愣,随即哭了起来。她抄起手边的东西就往他身上扔:我怎么想法天真了,我怎么像小孩子了,我怎么长不大了……我都28岁了我怎么还长不大啊!
    ——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十六岁的小女生了。
    ——我已经二十八岁了。
    ——我认识你十三年,跟你一起十二年。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
    ——这已经是我全部的青春了。你还想怎么样。
    ——还想怎么样!
    '二'
    跟高桑说第一句话,是她十六岁的生日。高桑被一群男生推搡着走过来,递过一份礼物,她惶恐地打开,是一个蓝色的毛线手机套。“……生日快乐。”高桑表情僵硬。
    “谢谢。可是……如果不想送就收回去吧?”
    “……呃?”
    “因为,你看起来很凶。”
    旁边的男生就开始起哄:“别介呀,高桑这家伙不好意思的时候就这熊样!”“嘿,高桑,你不是说你泡妞无数吗?用这死木头样泡妞?”“高桑,放松点呀,别这么害怕嘛!”“噢噢,情圣大人!泡遍全天下美女~”
    我在梦见你(3)
    高桑的脸越来越红,他猛地一啪桌子,作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声明:“他娘的这是老子第一次喜欢女人!”
    她知道高桑是这样的人,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笨蛋,冲动,热血,随便潦草,粗线条。可是这样随便潦草的他,会在她十六岁生日之前,每晚在寝室里织一个手机套,织到熄了灯还拿着手电筒织,第二天两眼通红。后来那些男生都说,晚上去厕所的时候还看见他打着手电筒在织,他娘的当时就想“老桑你为什么这么情圣啊”,想了想又补充道“老桑你他妈的织得比女人还好啊”。
    这样粗细条的他,会在冬天的时候牵着她的手,把她的掌心焐得暖暖的。会在她痛经的时候带热水袋回来给她,每一节下课都帮她去换水。会在她所有发毫无根据的脾气的时候,一次又一次细心地把她哄高兴。
    是这样笨蛋又冲动的他,会为了她发誓以后一定会变成一个有担当的男人,然后给她全天下的幸福。
    他们的恋爱,不是不幸福的,而是太幸福,简直像做梦一样。那些温暖,那些生涩还有那些甜蜜,都是年华里无可替代的美好回忆。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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