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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公安厅灵异档案-第3章

小说: 公安厅灵异档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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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待。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犯人什么时候会醒来?”虽然没经过法院审讯,我们只能称床上的恶魔为“疑犯”,但我现在却说不出“疑犯”这个词语。
  医生似乎有点犯难,不自觉的扶了扶架在鼻子上的眼镜,说:“他的头部没有受伤,失血量也不多,本应早就能醒过来。但是他现在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就像电视剧说的那样,他随时也可能苏醒,但也可能永远也不会醒来。”
  鬼瞳突然走近病床,两名武警立刻警惕起来,集中精神瞄准。她凝神看着恶魔,片刻之后说:“他不会再醒来了!”
  哦,对了,我还没给大家介绍鬼瞳。她是个衣着时尚、打扮入时的年轻美女,在外人眼中,她跟普通的白领小资无异。但能加入我们小队的又怎会是个普通人呢?她异于常人之处就是她拥有一双与生俱来的阴阳眼,能看见一些常人看不见的事物。
  “有什么发现?”我问。
  “他的灵魂正在溶解,已经溶掉一半了。”鬼瞳说。
  对病房内的武警及医生来说,鬼瞳像是在说梦话,但受过专业训练的武警只管自己的任务,才不管鬼瞳的胡言乱语,医生也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病人或罪犯,所以也没有插嘴。
  “知道原因吗?”我说。(该书籍由红糖粽子整理发布,更多好书尽在 未知部落 wzbl)
  “不好说,正常人的灵魂是奶白色的,悬浮于头顶三寸处,与大脑的大小相约,意志坚定者会散出耀目华光,反之则暗淡失色。而他的灵魂不但已变成暗灰色,还只有拳头大小,也许是中了降头术或者诅咒。我估计三天之内,他的灵魂就会完全消散,没有灵魂的肉体不会有苏醒的可能。”鬼瞳说。
  既然从医院得不有用的线索,那就只能换个方向了。案发现场就没必要去了,因为那十来平方的房间早就被翻个底里朝天,就差没把墙壁地板铲下来。
  我到鉴证科走了趟,取出从案发现场找到的少许白色粉末,根据鉴证科的初步化验,这些粉末有鸦片成份。我向来对鉴证科不抱太多幻想,他们所谓的最终化验结果,往往就是初步化验结果。因此,我要用自己的化验方法来化验这些粉末。
  “天书,把这些粉末化验一下。”我所谓的化验方法就是把粉末交给天书,小队的另一名女性。她是个典型的书呆子,眼镜镜片有寸许厚,不戴眼镜的话,十步之内必定会绊倒。正如我之前所说,能加入我们小队的必定有其过人之处,她的长处就是过目不忘。她很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奇闻异志,加上她记性好,久而久之就成了一本活百科全书。这对我们小队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天书花了一天才把化验结果弄出来,至于她是用什么方法来化验,我从来不会过问,就像我从来没想过拥有一双阴阳眼,我只要知道谁拥有阴阳眼就行了。
  “粉末由多种物质组成,虽然只化验出其中四种,但我能肯定它是灵魂鸦片。详细情形我已经写在报告上。”天书递给我一份报告。
  报告写得非常仔细,我摘录出其中比较重要的部份:
  成份:罂粟花、引魂草、曼陀罗花、荡女经血等。
  罂粟花:镇静、镇痛效果超群,是鸦片的主要原料;
  引魂草:传说中生长在黄泉路上的诡异植物,但现实中亦真实存在,通过秘法炼制,能作灵魂药引之用;
  曼陀罗花:有强烈的麻醉作用,并能令使用者产生幻觉;
  荡女经血:即曾与十三名以上的男性发生关系,并尚未生育的成年女性的经血,通过秘法炼制能起蛊惑人心之效,对男性效果尤佳。
  单凭以上四种成份分析,此粉末是“灵魂鸦片”的可能性达99%。
  灵魂鸦片,古称“极乐勇士的祝酒”,出自千百年前印度某个崇拜湿婆神的部落,近几百年已鲜有所闻。
  该部落每年都会祭祀治疗与破坏之神——湿婆。祭祀方式是由两名手持兵器,全身赤@未@裸的成年男子于烈火中撕杀,直至双双被烈火烧死为止。在此过程中,烈炎焚身的勇@知@士不但没有露出半点痛苦之色,反而兴奋得不断欢呼呐喊。而且他们还表现出惊人的@部@力量,往往能在烈火中拼杀两小时以上。其族人认为这是因为湿婆神在他们战斗的过@落@程中,不断给他们施以治疗,所以他们才能在烈火中存活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
  其实,这并非所谓的神迹,一切的关键在于祭祀开始之前,巫师给勇士喝下的祝酒。这祝酒就是混合了灵魂鸦片的“极乐勇士的祝酒”,常人喝用后,会在一定时限内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身体机能几乎能发挥至极限。
  然而,灵魂鸦片的副作用是极其恐怖的,就是侵蚀灵魂。或者说,它是以燃烧灵魂为代价,让使用者在短时间内得到极大的快感,以及近乎极限的力量。
  看完天书的报告,我思考了片刻,便问她有什么看法。她露出一脸厌恶之色,咬牙切齿地说:“肯定是某个毒枭不知道如何得到了制造灵魂鸦片的秘方,把它造出来当作新型毒品贩卖。要戒除海洛英的毒瘾尚有可能,但是一旦沾上灵魂鸦片,至死之前都无法摆脱它。因为它不是肉体的毒品,而是灵魂的毒品。而且它还能使吸毒者在短期内发挥出体能极限,打家劫舍甚至抢银行金库也易如反掌。对毒贩来说,没有比它更好的毒品。”
  我点头认可,让天书去干别的事情。至此,我们的工作算是完成了,之后的事情就是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缉毒处。毕竟,我们的能力有限,我们还能做的就是把整理好的档案发到网络上,让世人引以为鉴,别走上吸毒这条不归路。
  后来,刘队终于揪出那个贩卖灵魂鸦片的毒贩,并把他打成残废。但是他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分销商,真正制造的灵魂鸦片毒枭只能通过国际刑警抓捕。刘队因为此事受到严厉的处分,几乎连职位也保不住。事后,我跟他谈过此事,问他是否后悔。他说:“后悔,我后悔没把那渣滓打死!”



  档案四 忍死术
  “忍”,在字典上的解释是:忍耐,容忍;抑制,克制等意思。在现在政府所提倡的和谐社会中,“忍”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要是所有人都能凡事忍让三分,那么大部分公安同志都要面临下岗的危机了。然而,天下诸事皆可忍,唯“生”与“死”不能忍。生孩子固然不能忍,那么死亡又能“忍”吗?
  有一名姓朵的苗族女孩报案,说自己被男朋友杀死了。一个大活人竟然说自己被别人杀死,谁也会当她是神经病,但是她不停跑到不同的派出所报案,最终案子转到我手上来。
  初次见这位朵小姐时,我差点没叫出来,因为她的脸色很白,是那种毫无血色的苍白,甚至连嘴唇也白得像雪一般。这种脸色在死人脸上就见多了,在活人脸上还是第一次见。而且,她拍了非常浓烈的香水,虽说是香水,但气味实在太浓烈了,让人闻了有种恶心欲吐的感觉。
  我请朵小姐坐下,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以验证她的精神状态。她的回答与常人无异,并强调自己不是神经病,我想这些问题,之前接案的同僚应该问了好几遍。
  在短暂的谈话过程中,我发现朵小姐似乎很焦急,像是很赶时间,经常催促我。
  我给她解释道:“朵小姐,我不是跟你打官腔,希望你能明白,警察做事有警察的程序,是急不来的。而且,在没了解事情的始末之前,我们也无法开展工作。希望你能理解,并告诉我事情的详细情况。”
  “我没时间了,我真的没时间了,你快点派人去把小高抓回来,不然会被他逃掉的。”朵小姐焦急地说。
  “朵小姐,我还是那一句,你不说清楚,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好吧,请您留心聆听,我想,我只能说一遍。”
  我一向不喜欢做笔录,但也没有需要朵小姐把事情说好几遍的必要,因为我会用录音笔把她的话录下来。
  “我是一个苗家女,因为家人反对我和小高在一起,所以我就离家出走,跟小高来到这个城市。”
  “小高是什么人?”我问。
  “他是这个城市的本地人,半年前,他跟朋友来到我的故乡旅行。他很会说话,很会讨女孩子欢心,与他相识没几天,我就把身体交给他了。”
  (现在的女孩真开放,这话我当然没说出来。)
  “小高说会照顾我一生一世,叫我跟他走。我想自己已经把全部都交给他了,不跟他走,还能怎样。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母亲,母亲却说这个外来的男人会毁掉我一生,不管我曾经跟他发生过什么也不能跟他走。
  “那时候,我心只有小高,就没理会母亲忠告,离家出走跟随小高来到这个城市,并住在他家里。他的母亲早死,又没兄弟姐妹,只是与他当屠夫的父亲同住。刚开始的时候,小高两父子对我都很好的,但是小高一直都没有工作,这也没关系,我出外找了份工作,是当餐厅的服务员,生活总算还能过。可是……”
  朵小姐沉默片刻又说:“大概是两个星期前,我发现小高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当时我很生气,但很快我就冷静下来了,我想他只是偶尔在外面逢场作戏,他真正爱的只有我一个……我这样想,是不是很傻啊?”
  朵小姐突然一问,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对都市人来说,她不只是傻,简直就是笨得无药可救。但以纯扑的乡下人角度来看,她是个遇人不淑的可怜人。我怜惜地说:“错不在你。”
  朵小姐露出一丝苦笑,又说:“我识字不多,但我知道当两个人的感情出现问题时,绝对不会只是一个人的错。他不再爱我,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好,没能让他继续爱我。
  “前晚,他喝醉酒,搂个女人回来,我和他吵起来,他竟然把我赶出家门……”
  “前夜不是下了一夜大雨吗?”我说。
  朵小姐点头,说:“是,很大的雨,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雨。雨点打在我身上,很痛,很冷,但我的心更痛更冷。”
  我仔细地观察朵小姐那张苍白的脸,很悲伤,欲绝的悲伤,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流泪,也许她的眼泪早已流干了。
  朵小姐继续说:“我淋了整晚雨,让我回想起母亲的话,小高会毁掉我一生。那一刻,我很想回家,很想立刻回到母亲身边。我打算等到天亮就跟小高要回我的行李,然后马上坐火车回家,可是还没等到天亮,我就晕倒了。大概是淋雨的关系,所以我病倒了。
  “快天亮的时候,在朦胧中我感到小高把我抱进房间,也许我真的病得不轻,一直都迷迷糊糊的,眼睛也没能睁开,直至我感到小高在脱我的衣服才清醒一点。但是,那时候我连睁眼的力气也没有,还那来力气反抗呢?只是有气无力地说了句‘我要告你强奸’。接着,我就感到胸口一阵刺痛……”
  朵小姐说着轻按左胸,我说:“那你只能控告他意图强奸……”
  朵小姐打断我的话,说:“不是意图强奸,是奸杀!”说着,她解开衫衣的钮扣,把雪白的胸脯展示于我眼前,但我双眼所见的不是高挺酥胸,而是一个深深的伤口,一个位于心脏处的伤口。以我的经历判断,这个伤口是由利器造成,伤口的血液已凝聚,估计受伤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天。
  就在我呆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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