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个人文集-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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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是,对为文者的评价不同于对自己一个朋友、一个同事、一个同学的评价。
余杰可能不会成为易被人接受的朋友,也许那位女士说的是正确的,吃话有些口吃,紧张甚至无趣,我十年砍柴也觉得和这样的人喝酒谈天不痛快。但是对一个担当某种社会责任的知识分子来说,不能用朋友、同学的标准来衡量。上过大学的人恐怕都有这样的体会,当年同学中某些卓而不群、有些才华和傲气的人总是和别人尿不到一壶,他们的为人大多有点“各色”。但你可以不和他亲近,可不能就此否定人家的人品。
历史上大奸之人中不乏豪放开阔、出手大方、急人所难的豪爽之士,当年周作人也保护过李大钊先生的儿女。而对历史有贡献的伟男子也不乏睚呲必报,性格有些偏狭的人,如王安石和鲁迅。
衡量像余杰这样的年轻知识分子,标准就是“大节”,他是否能“大节不亏”。在今天的中国,一个标准就是是否屈于压力说假话,是否卖身投靠。余杰肯定有很多毛病,对他的某些文章,我也有不同的看法。但至少我认为他敢于说真话,而且这真话说出了影响。有人可能会说他这是在“作秀”,如果大家都作这样的“真话秀”,我觉得倒是件大好事。
至于那位女士像讲天宝旧事似的讲余杰在大学的种种“臭事”,我看没什么。鲁迅在日本的几年,学医不成,学文也无名,到了北京的初期也是很落寞。他的心态也是灰暗的甚至愤懑的,鲁迅对一般的同事、朋友而言,好像也不可爱,可这影响历史对鲁迅人品和历史地位的评价吗?
像余杰那种刚入校,怯生生地拿自己的作品去文学社投石问路,却碰了一鼻子灰的经历我也有过。这又说明什么呢?说明余杰的可怜落魄?不是,只是说明包括北大在内所谓大学校园文化的堕落。我当时也有余杰同样的不平,并感慨把持文学社的那些人是以“文学的名义骗小女孩”,只要是余杰这位师妹那样的女生,是很容易被接纳的。可是你看看,真正从文学社出来的大家又有哪些人?刚入大学的余杰去投文学社不是因为他媚俗,而是因为当时他和大多数18岁的年轻人一样单纯,还相信某些东西。人的思想怎么可能一下子成熟。至于对女生喜欢和小老板跳舞的愤慨,那个年代的男生几乎都有。没钱又无人生历练的男生自然不入大多女生们的青眼,只是余杰把这种愤慨形诸文字而已。我无意在此指责女生,女生想了解那些成熟男人的世界无可厚非,但同样小男孩们由于知慕少艾而产生的不平也是可以理解的。正如这位女士讽刺的那样,渐尽中年的余杰已经没有了青春痘,这不是说明当年嘴上没毛,不招女生待见的小男生成熟了么?而当年骄傲的公主们恐怕只剩下青春不再、韶华易逝的感慨了。
至于讲到余杰娶了一个白领女性,体制不容可照样写书挣钱难道也能证明余杰的不堪?你要他学不食周粟、饿死在首阳山的伯夷、叔齐?伯夷那个时代以为天下都是姓姬的,所以他甘愿饿死。可是时代进步了,我们都知道今天的天下不姓某一姓,理论上是老百姓的,大家都有份,凭自己的本事挣钱过好日子,娶媳妇有什么不对?鲁迅还在袁世凯作总统、段祺瑞作总理时领过教育部的薪水。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追求过得更好,食更多的“粟”,只要不昧良心。
至于说余杰从来不攻击系上和自己比较亲近的老师,也很正常呀。正说明他有着常人一样的弱点,这弱点也是基于人性。你总不能希望现在的青年都像“文革”小将一样,去批斗自己的老师,去搞“父子革命”吧。鲁迅好像也没有骂过太炎先生,难道太炎先生就那样完美?
如果你不喜欢余杰,那没什么。人和人之间都有一定的缘法,不可能叫所有的人都成为朋友;如果你不喜欢余杰的文章,也没什么,你可以不买不看,也可以写文章反驳他,用什么笔法都行,诛心之论也罢,春秋笔法也罢,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可是如果仅仅拿年少时节人人都会有的事情来攻击人家,未免让人怀疑其动机是否光明磊落。
尤其让人觉得好笑的是那位女士文末最后刺了一下,说余杰忙着去香港说“23条”,我怎么觉得好象是在夸余杰。万马齐喑的时代,一个生活在中国大陆的青年敢去说这些;而漂洋过海生活在异国他乡,充分享受自由的这位女士,你何曾为祖国的老百姓说过什么,做过什么?
2003年8月5日
好书尽在cmfu
关天茶舍 一个出租司机的“惊人之语”
(起6A点6A中6A文6A网更新时间:2004…3…21 22:05:00 本章字数:669)
8月7日晚上,和五岳散人、tu…22mc以及陈永苗在安定们附近纵酒谈天后,意犹未尽,tu…22mc提出移师再战,于是打了一辆车号为京B8881*(最后一个数字隐去)的出租去劲松附近。
一路上原教旨宪政派和自称是原教旨左派的tu…22mc又在车上论战,当然由于彼此熟悉起来了的缘故,并没有第一次见面几乎把饭馆的桌子捶烂的暴烈,但唇枪舌剑还是颇为激烈。
听了两位就某些政治问题论战几分钟后,出租司机开腔了,立马语惊四人,让tu…22mc这位酷爱扔板砖的人也为之叹服。
这位师傅说:“政治是什么,有啥好争的?政治就是妓女,可能连妓女都不如。妓女给你说好价钱一次200就200,很少事后管你多要。而那些玩政治的,先骗你说完全免费,等你上了套,他会把你的口袋掏空。”
然后这位师傅又引用了一个经典比喻:
“我们这些干活糊口的小老百姓,就是被强奸了也不能说自己被强奸,只能表示感谢,我得到快感了。”
“什么是小康?你以为我不知道,中国工人干一年,抵不上美国工人干两周半。可我们还得承认我们过得不错,你以为我真的以为自己过得好呀。就像一把枪顶在你脑袋上,你不说自己过得好,行吗?”
一路师傅妙语连珠,有些话更精彩,可惜不便在此披露。北京土生土长的五月散人一脸自豪地对我们说:“北京出租司机的水平如何?”
我们三人异口同声地说:“牛,真牛。”
下车时五岳散人邀请司机和我们一起坐以来聊一会,司机说时间还早,他还得拉几趟活再歇着。然后驾车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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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茶舍 将对公权力的怀疑进行到底
(起3S点3S中3S文3S网更新时间:2004…3…21 22:06:00 本章字数:1771)
湖南湘潭小学教师黄静自今年2月蹊跷死亡后,一直成为网上及全社会的关注点。从当初不予立案到今天姜某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被收审。其中曲折值得玩味,有人说这种结果彰显了网络的力量,亦有人说这是舆论对执法、司法的粗暴干涉。
读了石扉客的通讯,我感觉他基本上在公正地叙述一个调查过程。从这篇报道,我的感觉是,现在对黄静是自然死亡还是被人谋害,真正的凶手是谁已经不再是社会舆论最关心的,社会舆论最关心的可能是,公共权力机关——主要是当地公安为什么轻率地下了“自然死亡”的结论,而今在许多压力下又开始侦查?
一个花季少女前一天晚上还和男友及其他朋友在一起吃饭,第二天早晨突然死亡,而且在死亡之前的5小时,她和男友在一起,恰恰是其男友离开她后不久死亡,且身体有种种伤痕。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其男友。作为嫌疑人的一方,姜某及其家庭拼命地表明清白,——即使他是真正的凶手,采取某些措施洗刷嫌疑也是可以理解的,没有人愿意自证其罪;同样作为死者的母亲,面对伤痕累累的爱女尸体,怀疑几小时前还和她在一起的姜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这时候公权力应该发挥它的作用,于是当地公安局出来了,鉴定是心脏病导致死亡。作为一起如此离奇的死亡,由当地公安局自己的一份尸体检验报告,自己决定不予立案,再加上姜某家庭在当地的特殊背景。不让人怀疑是不可能的。
我们现在再审视黄静案引起的风波,我们不能责怪公众舆论的情绪化或者想当然倾向——虽然这点不可避免,我们需要审视的,为什么公共权力机关的种种作为竟然如此自然地引起公众的怀疑?
公众对公共权力机关的怀疑是正常的,即使美国肯尼迪被刺杀后,美国政府的“盖棺论定”,至今依然让人怀疑其结论的公正性。今天中国的公共权力机关,一相情愿地要求公众不问青红皂白地“相信某,相信某某”是不可能的,那么你要最大限度地让公众相信你,首先要在程序上做到公正。实现了程序的公正,面对种种质疑也可坦然。因为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永远不是一回事,法律需要讲证据的,所有的侦查、审判都不能百分之百还原事实的本来过程。
可现在的司法鉴定体制在保障公正方面才在较大的缺陷,最大的弊病是“自侦自鉴,自诉自鉴,自审自鉴”,现在公检法都可以鉴定,尤其是公安机关,自己侦查,自己鉴定,其公正性不能不人怀疑。因为侦查机关是利害人之一,自己在源头就进行裁判:断定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实质是蚕食了审判机关的部分权力。
在这样的体制下,吴某某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给尸体进行检验,死者家属和新闻媒体偷偷进行录像,他竟然大喊冤枉:“为什么不信任我?”我要问一句:“凭什么信任你?”
在美国那个社会,司法、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较好的情况下,尚且不能杜绝公众的怀疑,何况今天中国的执法、司法机关,其公信力几乎破产,人家不怀疑才是咄咄怪事。
从黄静这个案子来说,这样离奇地死亡,如果公安机关不草草在自己鉴定的基础下不予立案的结论,而是有一个相对超脱的第三者机构进行鉴定,再由公安机关根据结论确定是否立案,也许非议要少得多。现在几个鉴定像川剧变脸一样,连起码的强奸罪重要标志处女膜一会完整,一会破裂;当地政法部门急匆匆要给家属“省钱”,强力要求火花,这种反常能让人“相信人民公安”吗?
有位警官说不立案是因为遵循“无罪推定”。自然无罪推定是法律的基本原则,这是一种程序上的原则,即使明明看到某人杀人,法院裁判前,都是无罪的。可在具体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主观上实际上是“有罪推定”,每一个可能导致犯罪的细节都不会放过。这个公安纯是偷换概念!立不立案是一回事,对不对姜某采取强制措施又是另一回事。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所有的司法鉴定社会化,其监管由司法行政部门行使,公检法一律不再自己进行司法鉴定。都囿于种种利益考虑,至今还是“自侦自鉴”。这个瓶颈不突破,黄静这种变脸式的鉴定闹剧还是上演。
那种认为有些人非得“搞臭公安,搞臭小姜”的结论更是自我多情,你以为你是谁?值得大家搞臭你。你以为你一个派出所真的代表“人民公安”?如果你真的安程序办事,还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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