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你必须美好 作者:吴建雄 >

第2章

你必须美好 作者:吴建雄-第2章

小说: 你必须美好 作者:吴建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ǖ哪抗狻N揖醯米约涸椒⑾不睹ɡ戳恕H魏紊椋际怯凶矢竦玫接τ械淖鹬氐摹T韵肴绻院笪艺娴氖且桓鋈松畹幕埃乙欢ㄒ恢幻ǎ邢刚展怂裾展俗约旱暮⒆印N颐刻煲退黄穑阉г诨忱铩�

      而在印象中的城市中,有一类人,就像城市里的猫。他们不是原居民,只是因为打工谋生而流落到这个城市。他们职业很多,建筑大棚里的民工,收破烂的三轮车夫或者靠卖蔬菜水果而生的小贩。他们生活并不安定,民工从事高空建筑,危险系数很高。而三轮车夫,也是要靠运气的,时多时少,有时候一天下来,连一个纸片箱都收不到,他们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废品,再以每斤仅赚三四分的单价卖出去。至于小贩,他们是没有执照的,也就是无牌小贩,每次穿着制服的市场监管人员一过来,他们就要落荒而逃。

      记得五岁时,就开始喜欢坐在台阶上看着那些城市里行走的猫和生活落魄的外来工。这个南方城市,并不发达,生活质量也只是中下,没有白领,充斥整个城市的就只有蓝领。而那些外来工,则是城市里最低级的劳动者。有时候,会很用心的打量他们的一切,从清晨早起,到傍晚收工,然后,闭上眼睛感受他们的生活。偶尔会想象,跟前那个扛着铁锤凿地开路的是不是我的哥哥,而刚刚擦身而过的那个中年男人又是不是我的父亲,而那个靠卖苹果为生的老头又是不是我的祖父。想着,便会黯然泪下。所幸的是,他们不会自卑,像是总以满足的态度来看这个城市。他们放工回来,就买点花生米,几扎啤酒,慢悠慢悠地喝着。他们会很直接清爽地笑,并不理会外人的眼光。后来我知道这些表情不过是一种生活态度。

      有一段时间,我和孟凡一起穿越彼此身在的城市。孟凡给我看她城市的街道,有身躯发黑,而枝叶绿得荧光的树,城市里扶着拐杖缓慢行走的老人,还有白地蓝字红箭头的路标。而我们所相同的是,我们每天出门回家,都必须经过一个建筑工地,傍晚的时候,里面有昏暗乳黄色的灯光,不时有金属敲打的乒乓声,还有焊接时火花的闪亮。他们先打地基,倒好钢筋水泥,然后用长条的竹竿搭架,人就靠着架子一点一点爬上去做修葺工作。

      孟凡喜欢的那个女孩子,一岁左右,叫席拉拉。席拉拉,是野孩子的意思。孟凡从来没有见过女孩子的父母,所以就在心底上叫她席拉拉。孟凡每天都会跑去看席拉拉,那个小女孩子就在建筑工地上的沙堆边玩耍。孟凡很喜欢她,每次和我说起席拉拉的时候,孟凡就很很欢欣地笑。那个时候,我一直在想象席拉拉父母的样子。我发现楼下的建筑工地有一对年轻的男女恋爱了。于是我就偷偷去看他们亲昵的样子。冬天的时候,他们的脸蛋都不约而同的红红的,看起来就像化妆了的童话了的人物。男的是水泥工,女的是负责建筑工地里做饭的,每天都要按时准备好五十多人的伙食。那时候,我老想着,他们以后的孩子,会不会像席拉拉一样。

      孟凡每天还是会看席拉拉。偶尔给她带点好吃的。突然有一天,孟凡没看到席拉拉。最后看到建筑工地上有一块麻布,里面裹着一个小女孩子。孟凡知道,席拉拉消失了,消失在石块从高空落到地面的瞬间。庆幸孟凡并没亲眼目睹这一切,她看到的只是一个结果,一个血淋淋的,生动而真实的结果。孟凡给我说这些的时候,她的心情是怎样的,我无法知道,我清楚的只是她哭了。我不懂如何安慰。只对孟凡说,在另一个地方,席拉拉会好的。
      第一部分: 第5节:寻找一种状态
      席拉拉离开后的一个月。我们都不约而同的给席拉拉祝福。虽然在她仅有的记忆里,不会记得孟凡,不会知道我,或者准确的说,在她的生命里,也不会有属于我们的印象,但是我们还是真的希望这一切都是应该幸福的。我曾经问过席拉拉的事情,后来怎样了,孟凡说不知道。事情终于如我估计的那样不了了之,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南方城市的伤痛是很多的,多得数不清。南方城市里的雨也是很多的,雨一下,潮湿的空气仿佛把所有的东西都刷洗了,把早已干涸的血迹软化,然后再漂白干净。一切都宛如空白。没有什么。我已经不强求城市有一个人会真正关心野猫的生命,现在连一个真真切切的小女孩的生命也都没有人关心。像一阵风,所有事情都低调处理,建筑工地里的风吹过,穿越钢筋建筑,却依旧没有痕迹。

      我在北京春季里的某一天。翻阅过去的日记,找到那个不曾打算回忆的一张。但还是忍心读完过去的自己。现在也快到一年了。席拉拉还好么,那个我不曾见过的小女孩子,是否还是那么可爱。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她能悄悄跑来找我。我一定牵着她的小手,走好长好长的路。给她买小孩子穿的素裙,有清爽淡雅的颜色,稍微有点褶皱,并不太枯萎,稍微带点干花般的幽香。然后再给她挑选可爱的毛公仔,维尼,兔子,憨豆熊,多拉A梦,加菲猫,或者其他。那个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子,我依然期待有一天能让她真的幸福和快乐。

      一年前,孟凡说过,她相信席拉拉以后会好好的,是一个很标致的女孩子。半年前,孟凡说过,很多事情都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我突然想问孟凡,包裹席拉拉的那块麻布上,是否停留过一只猫猫。我老觉得席拉拉并没有离开,她只是变成了一只猫猫,黝黑发亮的。她在我们的城市里行走,看着我们。因为南方城市,是她出生的城市,而她的笑容,永远会定格在那一天的猫样年华当中。

      (B说,有一天,我们都会改变的。我想念席拉拉,那个出现在南方角落的女孩子,那是一场意外。记得席拉拉意外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我们都很难受,谁都没说一句话。后来这一切成了我们惦记南方的点滴——孟凡)

      寻找一种状态

      不知道想干什么,当做完一些东西的时候,空虚的感觉就会从心底涌起来,消之不褪。电脑上的时间,永远是慢三小时的,但它显示十二点的时候,实际上是凌晨三点;当它显示三点的时候,却是已经到达六点了。是的,六点了,冬至已过,那是地球上白天最短的日子。所以无法企求天还是保持着凌晨三点的色泽。虽然是这样,但是还是努力使自己的黑夜长点更长点。

      城市的名字叫小镇。小镇人的市井生活,即将开始。门外的世界,开始传来声音,房子里有人走动。从电脑前站起,走到窗边,发现今天是阴天,蒙蒙细雨,气温继续下降,能看到楼下依然有用扁担担着菜,徒步行走的妇女,她们多已跨中年。她们来自城市边缘,遥远望去,那里有脉络清晰的稻田,有划分整齐的菜地。妇女们勤劳朴质,早早地从菜地挑拣好新鲜的蔬菜,然后赶到小镇的市场里卖。她们的菜不曾浇淋农药,干净,可口,因此总是很好卖。每天,都能看到农家妇女们的身影,她们总是很友好,允许城市里的人讨价还价。她们的担子很重,她们的脚步很轻,她们也像地铁里的过客一样,行色匆匆,不同的是,地铁里的过客,都很沉默,各怀秘密,而她们不同。她们想法简单,只是为了早点要个好位置,好将菜卖出去,她们家里有孩子,她们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一样在同一所学校里念书。

      合上窗,开门,看了看外面。看见父亲母亲。父亲在刷牙,母亲则是在炉灶边准备早餐。父亲是工人,五八年的孩子,今天他要带队从机械厂搬设备去化工厂弄什么〃铁红〃工程。母亲在等待锅里水开的间隔给父亲冲牛奶,父亲体质弱,骨骼老化,却有骨质增生,母亲说他应该喝点牛奶,母亲一边冲着牛奶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不知道一边喝牛奶一边吃土豆会更加有助于营养的吸收。父亲赶时间。喝完牛奶就走了。母亲在一旁烧着青菜。母亲有一双巧手,她今天打算做做的早餐炒米粉。具体步骤是将青菜过一次水,将米粉先在水里煮一下,捞起,然后放点油,让青菜和米粉在锅里爆炒。母亲的早餐是做给父亲的。她总是努力想着各种各样的早点。然而,父亲总是因为赶时间,很少能吃上母亲做的早餐。但是印象中母亲一直在给父亲做早餐,这是一种美德。
      第一部分: 第6节:专注认真的男人是最好看
      从房子里出来。母亲看到我,问我是否一夜没睡。笑,点头。突然用手摸了一下母亲的侧脸。指间的冰凉让母亲冷不丁地抖了一下。我的行为总是很莫名其妙的,例如看到某个人会猛地希望跑过去,给他一个用力的拥抱,虽然我不习惯带有某种情感的拥抱,但是对于那些主动性极强的拥抱,我会乐此不疲。母亲仿佛也早以习惯我的行为,她说我总是有点难以理解的。我笑。她今天穿了很老的毛衣,若干年前,那件十分保暖的羊毛衣,今天看来还真有点单薄了。母亲对人很好,年轻的时候,她给很多朋友打毛衣,给朋友的毛衣打完了,她才把剩余的毛线一点一点凑起来,每次一点,最后积到一定程度,才用那些剩余的毛线给自己打毛衣。我已经不记得她此刻穿着的那件毛衣是什么时候打的了,只知道母亲很喜欢,她陶醉于那些没有规则可寻的色彩编织出来的图样。

      一直以来,和母亲的关系总不怎么好。还是少年的时候,很叛逆,口角很多,母亲总是很烦恼,喋喋不休地向你灌输某一句子。但是现在看着母亲,知道错了,记得刚才指头碰到母亲干枯侧脸的时候,鼻子竟然很酸。作为儿子,有这样的一个母亲,是一种福气。看着母亲依然很专注的做着早点。我也没说什么,又进入房间了。我可以在房间里呆很长时间,在某些情况下,母亲甚至还需要敲门来确定我是否存在。其实,我把房门严得紧紧的,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加安静,好进入工作所需要的状态。

      窗外的雨,多少影响了我的工作情绪。一直觉得温暖会让人慵懒,今天才发现,原来雨中的降温也会让人懒惰起来。不想做什么东西,随意闲翻桌面上的杂志。偶尔站起来看着楼下打伞行走的人,天很冷,却依然有穿得喜气洋洋的小孩子在楼梯口玩耍。

      这样的情绪一直延伸到下午。下午也没做什么东西,听了点音乐,重新看了一个老片子。

      晚上的时候,突然想整理一下房子。把床上的衣服挂好,然后叠好了被子。衣服,是宽大的,我喜欢穿起来舒服点的衣服,是很宽的板衫和板裤。被子是带格子的,黄色,橙色的格子,上面有维尼熊,格子边缘是字母和数字,凑成,简单的英语单词,以及只有加减法的式子,被子外面有一层被套,灰蓝色的,上面有雪花的样子,还有猫猫的脚印。弄好被子后把枕头也铺好,就开始弄桌面上的东西。把以前朋友送的新鼠标放到柜子里。曾经有一段时间家里的鼠标左键失灵了,于是朋友就送了一个,现在想想,过了三年了,鼠标一直没有换,我设置了鼠标的操作,没有想到,单靠一个右键,我竟然用了三年。我知道我是一个不太喜欢改变一些东西的人。把杂志叠好,桌面上就剩下各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