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千秋 作者:郑骁锋-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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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爆空的空:再不进行杀毒修复、磁盘整理、重新调整分区,随时都可能死机。
张居正就是大明帝国三百年间最优秀的工程师,他想做的也不过是尽量把系统恢复到朱元璋那时罢了。
然而,张居正卷起袖子准备开始干活的第一天就注定了失败。
他运转系统的权力来得就不光明——居然是和内宦勾结耍权术上的台。本领再大,如此德行岂能服天下人?对此,张居正可能还好解释:不如此怎么上得了台?咱大明朝可曾有一条专靠道德操守就能走通的路?可最致命的还是这一条:你张居正真的上了台吗?——真有这个台吗?你真把自己当相爷了?别忘了,大明帝国可是绝不设丞相的——你张居正不过是个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顾问罢了,有什么权力指手画脚调度天下?我各部各院,分理国事,只对皇帝负责,岂能听你指挥?
你说要恢复祖制,可首先一个大学士说这话干这事岂不就已经违背了祖制?
按祖制,你就算领了尚书衔你也只能管一部之事啊!
名既然不正,那言当然不顺了。现在你和内宦抱成一团,皇帝小不懂事,我们无可奈何,姑且憋屈些顺着你——别得意,大家都等着看你的下场呢。
如果朱元璋地下有灵,看到自己的帝国如此老迈、如此千疮百孔,而唯一能试着修补的工程师却如此尴尬,不知会说些什么。
还是那几句吗:
“臣下敢有奏请设立宰相者,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一字不可改易!”
阉之罪 ——被3357刀凌迟的“站皇帝”
谁不知道宦官是天底下离权力距离最近的,只要一刀下去,说不定就抵得过我等一生苦读呢?世上权力就那么点,饶是我等撇开了女子自分,还打得你死我活,哪容尔类染指?何况攻击尔类乃顺应天地人心,何乐不为?
所以刘瑾所全部的罪状,其实可以归纳为一条:阉之罪,一条就足够了。
阉人,窃取至高无上的皇权,该杀!阉人,践踏天下忠良,该杀!阉人,搞什么吏治整顿,该杀!不仅仅是你刘瑾,只要混得在史书有专传的阉人,十之八九有罪,都该杀!
那是明武宗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间的一天:我没有考证出到底是哪一日。当然也无从知道那天北京的天气怎么样:比如是不是晴朗,扬不扬沙。反正,泛黄霉臭的史书中,记载着这天的那一页透着难得的金黄,以至几百年后,人们翻到此页,眼前似乎还会不自觉一亮,像是在漫天阴霾中见到了一抹灿烂的阳光。
大部分人想象中的那天,天应该特别高,特别蓝,空气特别清新,就像一个欢乐的节日——几年来如铅板般重重压着大明江山,使天下人几乎喘不过气来的乌云被萧飒的秋风卷得干干净净。可再强劲的秋风也卷不尽那触鼻的血腥——
那天是一个人承受凌迟之刑的日子。对凌迟,我实在不想说太多。看看它的得名吧:“陵迟”,原指山陵斜坡逐渐低下,含慢慢之意——让人在极度痛苦中慢慢死去。也叫“磔”,俗称“剐”,受刀从八刀、十二刀、二十四刀直至几百几千刀不等。
当时的一位监斩官留下了笔记,明明白白记着那人承受的刀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甚至记了他第一天受了三百五十七刀后还能喝下两碗稀粥——证明这次剐刑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还有人记了,他那几千片剐下的、如“指甲片”大小的肉,被仇家以每片一文钱的价格抢着购去,生生吃了。
没人谴责嘴角滴血的人们的残忍和兽性,大家都理解彼此的心情。更没有人怀疑此次酷刑的正义:谁都相信这个受刑的人是有史以来最为臭名昭著的坏蛋之一,完全是罪有应得。很多人甚至还很遗憾——遗憾世界上已经找不到比凌迟还惨烈的刑罚了。
受剐的人就是在过去的几年间被人们私下称之为“站皇帝”,除了武宗,大明朝权力最大的人物,天字第一号宦官——司礼监掌印太监刘瑾。
受刑那年,刘瑾正好六十岁。
刘瑾的罪状不外乎三条:谋反、贪贿、残害忠良。
谋反的证据是抄家时得的一些物件:“伪玺一,穿宫牌五百,及衣甲、弓弩、衮衣、玉带诸违禁物”;还有他平日所持的扇子“内藏利匕首二”,似乎刘瑾真的想凭这两把匕首和区区几百件兵器衣甲千余弓弩五百夺得大明天下。
贪贿则不用多说,《亚洲华尔街日报》曾选出在过去一千年来全球最富有的五十人:包括当今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在内的五十人中,有六名是中国人,而刘瑾就是其中之一。据说抄家时搜出了黄金二百五十万两、白银五千万两。
有人算了,明朝时一两银子大约折合现在人民币377?6元(据吴思《刘瑾潜流》)。
一些史书晦晦涩涩地暗示,尽管直接导致刘瑾覆灭是因为谋反,可那些兵器违禁物不过是刘瑾的收藏玩物,甚至可能是抄家时太监的栽赃——所以真正相信并对刘瑾所谓的谋反光火的应该只有武宗;贪婪固然可恨,但也不至于使他遭受如此极刑——千百年来国人仅仅因为当权贪贿而受磔的实在很少很少。
史料里密密麻麻连篇累牍的大都是刘瑾如何如何处心积虑、如何如何睚眦必报、如何如何“威福任情”——疯狂无情地迫害对手。
史书上的蝇头小楷,照例是规规矩矩横平竖直,一撇一捺中透着股寒气。但尽管每个字都像是饱经沧桑的老人昏花的眼,冷漠而疲惫,我似乎还是听到了当初下笔之人咬牙切齿可怕的吱吱声——
朗朗乾坤,岂能容一个阉人如此蹂躏大臣、残害忠良!活该千刀万剐!
《明史纪事本末·刘瑾用事》里写到了刘瑾的一次哭泣。那是一次在亲信面前的失态,刘瑾哭得很伤心:“从前宫里人担心受外臣欺凌,推举我来对付他们。我舍身豁了出去,打击的人实在太多了——如今整个天下的怨恨都集中在我身上,我真不知自己的结局会是怎样啊!”
这篇史料还记载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场景。文坛泰斗李梦阳得罪了刘瑾,下狱等死。康海,弘治十五年(1502年)状元,出马了。昂昂然到了刘宅,颇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壮。势力如日中天,气焰不可一世的刘瑾“大喜,为倒屣迎”。康海一点也没客气,辟头便问:“昔日高力士宠冠群臣,且为李白脱靴——公,能之乎?”说着斜眼乜着刘瑾。刘瑾不含糊:“即当为先生役!”弯腰便欲动手。康海忙说李白不是自己:“今李梦阳高于李白,现下有难,而公不为之援——奈何谈为李白脱靴呢?”刘瑾立即承诺“当为先生图之。”第二天就放了李梦阳。
康海不是什么在政治上很有能力,能给刘瑾多大帮助的人物。尽管文名很大,不过是个小小的修撰、单纯的文人。《明史》里说刘瑾此举是“以海同乡,慕其才”。重乡情好解释,发达了谁都想在乡人面前显摆,连楚霸王都未能免俗,不顾被人讥笑沐猴而冠硬是要立自己老家为都。可那时的刘瑾除了皇上,肯在谁面前弯一弯腰呢?何况亲手替人脱鞋子!看来他对于康海这等文人,确实是慕才。如此“慕才”的刘瑾,如何就与以才气自任的外臣搞得如此势如水火呢?
这个问题基本上是句废话。对于正常人,有史以来,好像还没有别的问题有如此惊人的一致:宦官,原本就是不能接近的、肮脏的、丑陋的异类!不是吗?自盘古开天地,世界上就应该只有两类人,男,或是女。没有男根的男人,到底是什么玩意?——妖孽!
这不仅仅是对异类本能的排斥吧:男权社会,经纶天下的只应该是堂堂须眉,连女子都属于祸水,都是晦气的,只该呆在家里,遑论不阴不阳的怪物!
从先师孔圣人开始,投射到这个群体上的眼光就是鄙夷、不屑的。孔子周游列国时,离开卫国的原因就是感到了屈辱——让他跟在卫灵公的车子后面。这原本很合理,孔子是最讲究礼节的,绝不会狂妄到想僭越诸侯。一切只是因为:卫灵公与夫人同车招摇过市倒也罢了,最难以容忍的是,车上居然还有个宦官陪侍!
对这个群体,称谓多种多样,除了比较中性的“中官”、“中涓”之类外,明显带有感情色彩的就有“阉人”、“腐人”、“腐夫”、“内竖”、“阉狗”等等。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到一张张道貌岸然的脸上的厌恶不齿之色。
可谁也不会建议皇上废除制造这个群体的制度,谁敢说皇上身边不需要这些人呢?皇上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何况还有三宫六院,这么多人吃喝拉撒,难道皇上皇后自己动手不成?抑或,大伙轮流换下朝衣,短打扮了进宫干活去?笑话,即使大伙放得下架子皇上也不放心啊?——皇上难道就戴不得绿帽了吗?
起初,外臣士大夫对宦官仅仅只是当皇宫中干活的杂役——奴才——看待的,就像古印度婆罗门、刹帝利种姓对吠舍、首陀罗一样,完全是高高在上的态度。任何将自己和宦官相提并论的言行都是最大的侮辱。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痛苦地提到:“刑余之人,无所比数。夫中材之人,事关于宦竖,莫不伤气。”——连平庸之人有事涉及到宦官,都个个垂头丧气的,何况慷慨之士?
高者自高,卑者自卑,如果能一直这样倒也相安无事。
然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饱读圣贤书的外臣们渐渐发觉,形势悄悄地发生着变化。昔日毕恭毕敬唯唯诺诺的奴才,竟然开始慢慢直起了腰、慢慢抬起了头、肃穆庄严的朝堂上不时响起了令人作呕的尖厉腔调……最可怕的是,这些不男不女的阉人,发布一道道荒唐的命令时,竟然口口声声说这都是圣上的意思——不信你看,至尊的圣上不是面无表情或是低眉顺眼、一声不吭吗?
就这样,宦官攀着皇上的肩膀一步步爬上来、一步步踩到自己头上来了!
自有政权以来,几千年里外臣间的争斗其实没有片刻停息。文人输给文人、武人输给武人、文人输给武人、武人输给文人……无论谁输谁赢——尽管也常有人为败给向来不屑一顾的草包、下僚、文盲、莽汉而痛心疾首——可实际上心里总觉得没那么过不去:对手再狠毒、再卑鄙、再不堪,毕竟还和自己同属一个档次、都是一朝之臣、最起码是个男人是条汉子、都能算个堂堂正正的对手。
可要是被那些阴阳怪气的奴才给踩在脚下呢?
用个粗俗的比喻:世代名门、明媒正娶的夫人,竟然沦落到要和青楼出身的小妾平起平坐,还时不时得让她当家、听她吩咐——是可忍,孰不可忍!
就像淫荡的小妾总是容易得宠一样,宦官总是很容易从皇上手里窃得权力:毕竟天天在身边,亲切而放心;又无儿无女没有为后代挣基业的私心;而且聪明伶俐百依百顺,绝不像外臣那样整天板着脸满口让人倒胃又无法反驳的大道理——朕累了,你们替朕看着办吧。
从宦官如羊蹄子试汤那样小心翼翼战兢兢地迈入政坛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