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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亲历nba-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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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被查封。    
      他们的业余生活和吃、喝、嫖、赌如此紧密相连。不知道是否在名利的汪洋大海中太容易让人迷失自己,尤其大多数的黑人球员因为凭借进入NBA而一步登天,原本三餐不饱却自此住进了金碧辉煌的世界,原本受尽白眼的低层人自此受到世人的仰视,原本在底层挣扎却自此跳入了龙门。。。。。。而在被种种诱惑所淹没时,他们渐渐地找不到那条回家的路。    
      和这些放浪形骸的同行们相比,姚明简直就是个〃现代的童话〃,初到休斯顿的那天,就有人提出带他去看看休斯顿当地最有名的〃无上装表演〃,被他断然拒绝。金钱大权都交给老妈掌管,年薪过百万美金的他每天兜里就装不到100美金现钞。有多余时间的时候,他宁愿多睡睡觉,或是上上网、打打电子游戏。为了给姚明第一个主场秀捧场,李玟作为特邀歌手出现在休斯敦康柏中心演唱美国国歌,面对风情万种的李玟,姚明颇有些不自在地抓耳挠腮。后来李玟在上海接受采访时还提到喜欢这个〃害羞〃的大男孩。    
      他自然也有他的情感,不过对于他来说那是属于他的隐私空间,最后一块想留给自己的领土,所以当无数外国记者问及姚明女朋友的事,姚明谢拒回答,不过每次嘴边都涌过一丝甜蜜的笑。直到亚特兰大全明星赛时,当着三四百名全世界记者的面,姚明终于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我有一个女朋友,不过她在中国。〃    
      坐在前排的我们就是一阵欢呼。    
      那是这个害羞的大男孩第一次在公众面前承认他的爱情。    
      那么,倒底什么是NBA球员的爱?    
      如果去问毕加索,爱是让他流泻在画卷上汹涌的激情;如果去问戴望舒,那是走在长长雨巷那不胜娇羞的温柔;如果去问李安,那是让周润发放开双手来,就会一切都拥有的宽容。    
      可是,去问问生活中充斥着〃性。谎言和录像带〃的球员们,他们最多只能摇摇头,他们无法拒绝诱惑,正如他们无法拒绝生活。也偶而,他们会像弗朗西斯一样发出这样的感慨:〃〃有时候会发生这种事,你不得不为此感到沮丧,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不管他(格里芬)做什么,或者不管我们做什么,任何一件小事都会被放到显微镜下面。。。。。。〃    
      不过NBA最出名的〃情场浪子〃张伯伦临死之前还是心碎的回答:〃我宁肯愿和一个女人有过一千次,也不愿意和一千个女人有露水之情。〃    
      。。。。。。几天后,格里芬出现在训练场上,看着他那张永无表情的脸,却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老记们又一涌而上地围住了他,我却拉紧了衣领,只觉一股寒意。他们说,看着一个人的眼睛就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灵魂,可是格里芬的眼睛仿佛只印出了球场上那些簇拥而上的人群,那股淡淡的忧郁却再也看不到了,我又回过头去看另一边的姚明,还好他眼中始终清澈得像湖水一样。。。。。。    
      PS:2003…2004赛季的季前赛,格里芬又在训练、比赛中玩失踪,据说还跟他暴力袭击异性有关。他受到警察局调查,他在火箭的队位也因为芨芨可危。    
      注解1:摇头娃娃是NBA的商品之一,是球队根据球员的发型、长相、特征而制作的玩具,因为酷似原型而受球迷的喜爱。    
      注解2:骨肉皮这个词现在几乎成了NBA的专用语了,指那些专门引诱NBA球星并与之发生关系的女孩;她们几乎都年轻漂亮。    
         
         
    


第七章独门暗器 

      借用一句古龙的话来形容就是:在昔年某一个充满了暴力邪恶动乱的时代里江湖中忽然有一种暗器出现了,没有人知道它的形状和式样,也没有人能形容它的力量和速度。在人们心目中,它已经不仅是一种可以〃镇暴〃的武器。。。。。。    
      2003年    
         
      第一次看到皮尔斯用攻心战术对抗哈普林,文章里提到了他〃用垃圾话淹没步行者〃,这个垃圾话的英文是trash talk,是地道的篮球术语,指在篮球场上挑衅性的語言,看似一种废话,但实际上在竞争激烈的NBA赛场,对方想要做到的就是不仅在比赛上贏你,就连气势上也要〃排山倒海〃地压过你,朋友、亲人、感情在这里只会使得他们自己〃灰飞烟灭〃,如果能将对手〃吃〃得不剩下一根骨头,大家就会对你竖起大拇指。因为在他们眼中,这里就是战场。    
      到了NBA以后,更加留意到,那些个勇猛的球员们,嘴巴几乎没闲着,不是在嚼口香糖就是在叨叨个不停,而他们身边的对手,显然有时会在这种唐僧似的〃紧箍咒〃中脸色显得越来越难看。    
      借用一句古龙的话来形容就是:在昔年某一个充满了暴力邪恶动乱的时代里江湖中忽然有一种暗器出现了,没有人知道它的形状和式样,也没有人能形容它的力量和速度。在人们心目中,它已经不仅是一种可以镇暴的武器。。。。。。    
      比如像上面提到的皮尔斯,在比赛最后几秒时,他故意贴近哈普林,〃你来呀,你来防我呀。〃场下两人本是好友,整个夏天都在一起训练,可他那种故意带着刺一样的话语让哈普林气个半死,后来果然出手失去准星。    
      据说不擅言辞的〃大鸟〃伯德也精于此道,用到极妙之处,完全可以达到〃杀人不出刀〃的地步,话说当年,一场〃J博士〃的大战,到了第三节时,伯德已得了30分,而〃J博士〃只得了8分,他还不肯罢休,故意不停地在这个宿敌的耳边小声唠叨:〃30比8;博士,30比8。。。。。。〃J博士果真就此中招。。。。。。    
      就像姚明的经纪人在他来NBA之前所最担心的就是〃NBA中这种赤裸裸的竞争环境〃。这个〃环境〃当中就包括有〃垃圾语言〃。哪怕是在训练当中队员之间也会有很多'〃垃圾语言〃',因为他们不得不像在赛场上那样玩命,竭力地表现自己,用各种方式从意志上来征服其他队友,每个人都想成为球队的领军人物。谁也不会因为姚明是新人或是状元秀,就对他特殊照顾。    
      的确,NBA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即使超级巨星乔丹,除了过人的球技之外,也常借用〃垃圾语言〃来激怒对手,以争取每一个得分的机会(说到这里忍不住感叹一下,令人讨厌的唠叨一到了完美的乔丹身上,仿佛就成了李寻欢手上的刀或是杨过身上的剑)。2002年底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排行榜〃NBA十大碎嘴〃,上榜的球员全是赫赫有名的超级巨星,著名的〃大嘴〃加里。佩顿荣登榜首,而迈克尔。乔丹、雷吉。米勒、凯文·加内特 等也出现在名单上。〃万人迷〃乔丹甚至因为在主场和杰伦。罗斯差点为口角大打出手,这使得罗斯一战成名。    
      在出战亚特兰大老鹰队的比赛中,姚明第三节一次双手灌篮后对拉特里夫狂吼一声,结果被裁判吹罚nba生涯中的首次技术犯规。赛后,拉特里夫曾抱怨〃姚明沾上不良习气〃,而国内媒体也认为姚明在队友的教导下学会了〃垃圾语言〃。正如队友所告诫:〃在nba如果不灌篮,就别想得分了。除了以技服人,气势上也要压倒对手,肢体语言,甚至垃圾话都不能输人。〃但实际上,生性谦逊的姚明在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安静地打球。    
      他终于慢慢地在NBA立稳了脚跟,他也终于学会了〃垃圾话〃。出战魔术时,他在投篮命中后,高呼〃记在账上〃,对手投篮时,他也懂得在对方面前故意怒吼几句。    
      说吧说吧说吧说吧,〃垃圾语言〃已经变作了一种独门暗器。    
      不过没想到的是,有的人竟然习惯成自然,将〃垃圾语言〃带到了电视当中。    
      火箭对勇士队比赛前,查尔斯。巴克利在TNT预测的时候很不屑地说:〃如果姚明明天能得19分,我就回休斯顿去亲他屁股。〃巴克利历来都有〃大嘴〃的外号,说话从来口无遮拦,不过很少有人知道为何他会从姚明身上〃开刀〃。随后在对勇士一战姚明只得3分,〃大嘴〃一得意,竟然又在电视上夸下海口:只要姚明在本赛季任何一场比赛中拿到19分,他就亲搭档史密斯的屁股。结果刚刚说完,姚明就在洛杉矶9投全中拿了20分。    
      在场上讲〃垃圾语言〃或许会为自己带来胜利,但在公众面前不负责任的〃垃圾语言〃则有可能让自己身败名裂。史密斯也出了招狠的,他表示自己不愿当着公众的面脱下裤子,结果,当着成千上万观众的面,巴克利的〃臭嘴〃在一头奇丑无比的驴屁股上轻吻了几秒。。。。。。    
      不过,也并不是只有熟悉使用〃垃圾语言〃才能在场上如鱼得水,所谓暗器其实也被大多数江湖〃正义人士〃所鄙视。因为如罗宾逊、奥拉朱旺、卡尔。马龙这样斯文有礼的巨星几乎与这些行为绝缘,最近尤因已经身为火箭的新任助教,新任主教练范甘迪在解释用其指导姚明的原因是他的〃处变不惊〃:尤因在打球的时候从来不说〃垃圾语言〃,但就是这样的冷静使尤因的发挥总是异常稳定,关键时刻极少失手。但是在大多数球迷眼中,反而会觉得他们这批人简直没有〃NBA的个性〃,他们的太受规矩以至于像是已经落伍的一代。相比较而言,他们宁愿选择去看那时候,把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罗德曼或巴克利那喋喋不休的狂放和叛逆。    
      或许这个时代真的不同了,随着一切都多元化起来,有的时候你只能去想想,倒底是随波逐流使用少林武当绝学还是另辟蹊径掏出独门武器?生命是无法承受之轻抑或重?    
      不过有时候想起来,觉得那些trash talk简直像出自》当中的唐僧,当那些废话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时,听者无不感觉苍蝇飞来,挥之不去,那些对trash talk掌握得炉火纯青之功力深者更可使敌人闻风丧胆,真可谓是武林史上不可小觑的一种武器。。。。。。    
    


第八章哪里是我家?

      世界的距离,不过是从一家酒店再到另一家酒店。    
      2003年4月18日 旧金山、休斯敦、圣安东尼奥、达拉斯、洛杉矶、亚特兰大    
      在美国的时候,这片土地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像是我们的家,却又都是我们的异乡。    
         
      美国不像在中国,即使住酒店也可以比较随机性地住在当地比较著名的酒店,请记住一件事情,万事要预约。因而我们在奔赴赛场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到网上查好地图,列出离场馆最近的几家酒店,从中筛选出一家看上去还算合适的。    
      印象当中曾住过的最好的地方,是在第一次来美国时,旧金山著名的wistin酒店。美国的总统到旧金山时,也曾经住过这个酒店。在美国,不像国内的宾馆分星级,它的价钱就说明服务,即一分钱一分货,但是因为我们的酒店是在check in的36个小时之内才通知我们,因而我们才得以用便宜得令人吃惊的价格(不到一百美金)住进了这个据说是超五星级的酒店的套房。    
      从位于30楼的房间看下去,感觉自己就像是住在云端一样,san francisco的景色一览无遗,尽管有些雾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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