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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非货币交易-第1章

小说: 17-第十七章非货币交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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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笔记

第十七章 非货币性交易
       重点掌握两点:
    一是换入资产如何计价
    二是换出资产的收益如何确认
一、概念
    1、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
     ①、货币性资产: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
  列举: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其它应收款、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投资等。
     ②、非货币性资产:
  列举:预付账款、股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投资等。
     ③、二者区别:看将来为企业带来的收益金额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
    2、非货币性交易的概念特点
     ①、交换对象主要为非货币性资产。
     ②、可能涉及补价(补的确认标准:补价≤交易总额的25%,否则视为货币性交易)。
    3、非货币性交易与货币性交易的划分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并不意味着不涉及任何货币性资产。在实务中,也有可能在换出或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同时,支付或收到一定金额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如果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则仍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2)判断标准:在交易中,涉及的补价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此交易仍为非货币性交易。
    ①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②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二、不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原则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1、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净值+税费 (不确认损益)
    不要搞混了,与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无关。
    如果入账价值高于公允价值的,可以在期末计提减值准备。
    2、做分录时记得换出资产的相关科目如折旧、减值准备、跌价损失等都要转平。
    3、换出固定资产时,一定要记得先清理。

    三、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1、首先判断交易类型是否为非货币性交易
    即确定是否满足标准:≤25%
    收到补价的企业: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的企业: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2、确认入账价值
     ①、支付补价方: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净值+补价+税费
     ②、收到补价方: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净值-补价+税费±确认的收益或损失。
    3、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应确认的收益=收到补价-(收到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收到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相关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如果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金额为负数,应确认为当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一般纳税企业涉及存货的非货币性交易
    交易时,只有存货是不含税价,其它资产账面价值都是含税价。
    1、收到补价方: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净值-进项税-补价+税费+确认的收益。
    2、支付补价方: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净值-进项税+补价+税费

    五、非货币性交易涉及多项资产的处理:
    1、涉及多项资产时,在没有补价情况下,基本原则与单项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基本相同,唯一的区别是需要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换入各项资产入账价值=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换入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2、涉及多项资产时,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基本原则与单项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基本相同,主要的区别是需要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支付补价的,基本原则是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与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支付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换入各项资产入账价值=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换入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2)收到补价的,首先应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和应确认的收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收到补价+(或-)确认的收益(或损失)+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收益=收到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如果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金额为负数,应确认为当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然后按换入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进行分配,以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各项资产入账价值=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换入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简单的说,就是先视作只换入了一项资产,再根据各项换入资产各自的公允价值金额比例分配。
    需要注意:
   1、涉及存货:“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先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再分配
   2、如支付的税费能直接归属于某项换入资产,该税费不计入“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进行分配,而直接计入“某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3、涉及固定资产,先“固定资产清理”,相应减值准备同时转销。

    六、非货币性交易的披露
    1、换入、换出资产的类别:交换的内容
    2、换入、换出资产的金额:公允价值、账面价值、补价、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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