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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中国抗日战争史-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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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六”武装政变,是日本政治史上一次空前的大事变。以新陆相寺内寿一上将为核心的军部统制派充分利用这次事件,在对内严厉肃军,彻底清除皇道派势力的同时,对外展开强大政治攻势,以对付叛军的威胁为借口,全面控制政局,并将皇道派提出的要求为我所用。2月26日,军部立即宣布在第1师管区(东京市、千叶、埼玉、神奈川、山梨等县)内实行战时警备。2月27日,又对东京市区发布了日本历史上第一次戒严令,而在叛乱结束后也不予解除,一切政治性的集会结社都被完全禁止。在戒严令下的临时议会,制定了危险印刷品管理法,思想犯保护观察法等一系列法西斯的法律。从这一年起,“五一”节被禁止,陆军工厂中的工会也被取缔。法西斯军部超越政府和一切机关之上,掌握着独裁的绝对权力。
    1936年5月18日,日本军部按照敕令以修改陆海军省官制附属别表的简单手续,恢复了军部大臣的现役武官制。规定陆海军大臣必须由现役中将以上,次官必须由现役少将以上军衔的军官充任,以堵塞预备役军官就任军部大臣的道路。这是对日本政治至关重要的事件。从明治时期以来,陆海军大臣现役武官制就是军阀干预政治的最有力的武器,大正初期开始的护宪运动,经过反复斗争,才干1913年将大臣现役武官制废除,这次军部乘势收复过去失去的权势,利用军事政治压力,向广田内阁推荐寺内寿一出任陆军大臣,条件是恢复“军部大臣现役武官制”,广田只好被迫答应。这样,法西斯军部就掌握了内阁的生死予夺大权。只要军部拒绝推荐或撤回现役陆海军大臣,内阁就不能成立,即使成立也得垮台。军部不会容忍不实行法西斯政策的内阁存在。同时,军部为了左右政府的内外政策,迫使内阁俯首听命,在军务局的军务科内,专门设立了政策班以“指导”政府。
    “二·二六”事件成为日本历史上一个重大的转折点。皇道派叛乱军官所期待的法西斯主义体制和军部独裁统治的目标,都由统制派军阀实现了。
    统制派利用皇道派的武装政变,出来镇压叛乱,控制政权机构,确立法西斯军部的统治地位,迫使政府成为法西斯侵略战争的工具。
    二、广田内阁与准战时体制
    广田内阁成立前的冈田内阁(1934年7月8日至1936年3月6日),采取了许多措施推进日本扩大侵略战争的准备。
    1934年12月,日本宣布废除限制海军军备的华盛顿条约。1935年12月,日本宣布退出伦敦海军会议,走上无约束的发展陆海军军备的道路。在同一时期内,日本又在从国联接受的委托统治的太平洋诸群岛(马里亚纳、马绍尔和加罗林群岛),建立航空基地和储藏设备,以及为阻止外人进入各该岛的周密警戒措施。日本政府在内务省直接管辖下,实施了严格的新闻检查制度。警察对于一切公共舆论媒介机关,都采取了广泛的检查和取缔。陆军省对各类学校开展了军国主义的军事教育和训练,鼓吹振兴“皇运”,灌输武士道精神。
    日本与法西斯德国的勾结也在加紧进行。虽然日本政府沿着扩大侵略战争的道路快速前进着,但是,日本陆军仍感到不满足,认为冈田内阁抑制着陆军的激进政策和日本法西斯主义的发展,必须清除陆军省的稳健势力,彻底清洗内阁,才能建立全力推进侵略战争的军部独裁内阁,排除对外侵略扩张的种种障碍。皇道派发动的“二·二六”叛乱,杀害冈田内阁的主要成员,使冈田内阁不得不于10天后辞职。
    1936年3月9日,在陆军宣布戒严的情况下成立新的广田弘毅内阁时,对冈田内阁的成员,除外相广田本人留下担任首相外,其余阁员一律更换。
    陆军方面以寺内寿一上将作为陆相的继任人选,并直接干予组阁事务。寺内寿一率领陆军省军务局骨干军官武藤章中校等人,经常前往组阁本部,代表军部对内阁成员及其政策提出强硬意见。寺内说:“新内阁对打开空前出现的时局负有重任,绝对需要气魄和实力,根本刷新内外存在的真正时弊,实行充实国防等积极有力的国策,不应该依然带有自由主义色彩,根据维持现状或消极的政策妥协退让。应该说,采取积极政策,革新国政,是全军一致的希望;妥协退让,不能收拾时局,反而会使事态发生混乱,而且会贻害将来。不符合上述宗旨的内阁果真能克服涉及内外的困难局面吗尸陆军方面的根本态度是彻底更换阁僚名单,并具体指责了不该人阁和留任的人员:
    “——起用牧野的女婿吉田茂担任外务大臣;
    ——让自由主义的急先锋朝日新闻社的下村宏入阁;
    ——让川崎卓吉这种党人占据内务大臣一职;
    ——让小原直这种对国体明征观念持怀疑态度的人留任法制长官;
    ——让中岛知久平这种与军需产业有关系的人入阁。”'〔日〕猪木正道:《吉田茂传》下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229~230页。'
    总之,陆军方面要排除任何自由主义分子,并以法西斯主义分子取代他们。直到内阁成员名单基本按照陆军的意旨大致内定的最后一瞬间,寺内寿一在另一房间与等待的军务局官员磋商半小时后,转回来就说:“尽管先前决定由政党派两名人员入阁,但军部仍然只能同意派1名入阁,否则就不行。”在军部的压力和威胁下,以广田为首的多数成员得出结论:“此时,如果凭一时感情放弃组阁,在各方面将会带来不少恶劣影响。因此应排除万难,坚决完成组阁任务。至于陆军方面的主张,有道理的采纳之,应实现的尽可能实现之。使其反对态度有所缓和是最为妥当的。”'〔日〕猪木正道:《吉田茂传》下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230~231页。'
    这样,在顺从军部的要求下,广田内阁终于产生:外务大臣有田八郎、陆军大臣寺内寿一、海军大臣永野修身、大藏大臣马场锳一。
    广田内阁从一开始就接受陆军“庶政一新”和“建设国防国家”的要求,积极推进侵略战争的政策。新内阁用“广义国防”的口号,在政治、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等个各方面,都涂上清一色的军国主义色彩,使内阁从组织机构到施政纲领,都成为军部的傀儡。广田内阁的建立及其“广义国防”、“庶政一新”的推行,实质上标志着日本天皇制军部法西斯主义的形成。
    广田内阁对财政方面的负责人,是由军部的推荐出任大藏大臣的日本劝业银行总裁马场镁一。他在就任的当天即3月9日,就发表了推进战时财政的增发公债、增加税收和降低利率等3项政策。他说:“……我认为当前的财政经济问题在于保证实现一系列重要国策,包括贯彻我国对‘满’政策,加强国防,复兴农村、渔村的经济,增强国力,巩固国家基础。因此,不但不能设想减少财政开支,相反地,还要估计到可能增加新的开支。一部分经费当然可以用发行公债的方式进行筹措;同时,也不能认为目前公债·的发行已经碰壁。”'日本历史学研究会:《太平洋战争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2页。'
    马场的财政路线是,对内增发公债、增加税收,实行军事预算的膨胀;对外以侵略战争的手段,在掠夺中国东北经济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独霸中国的资源和市场,打开财政的出路。马场说:“在许多情况下,也唯有依靠背后的军事压力,产业和贸易才能对外起作用。”'《东京朝日新闻》1936年5月31日。'
    马场锳一为了全力贯彻准战时经济的方针,在财政预算上首先保障军费的开支,从编制预算的程序上也打破过去的惯例,废除先由各省(中央部)会计科长和大藏省主计局长进行洽商的办法,而采取“军费未确定以前岁出就不能确定”的方针,使财政总预算完全围绕军费并以军费开支比率为转移。在广田内阁的一次“国策阁议”上,在决定的重大国策项目中,首先提出“加强国防”,并以贯彻陆军的大陆政策和海军大力扩充军备为内容。其次以广义国防的目标,制定了发展燃料、原料,统制电力,发展航空事业等国策,并动员这些工业部门为战时经济服务和建立有关的设施。马场锳一藏相对军部的预算,采取极其宽大的态度,对1937年度32亿余日元的直接军费,内阁会议仅仅用1个半小时,就在阁员们谈笑之中通过了。这完全是一个以军费为中心的“畸形预算”,马场财政宣告了日本战时财政的开始。
    广田内阁为将整个国家纳入战时轨道,1936年8月25日,由陆、海军省和“革新派官僚”,拟定了自1937年起开始实施的所谓“全面革新政治”的7项政纲,内容如下:
    (一)加强国防;
    (二)改革教育;
    (三)整顿中央、地方税制;
    (四)安定国民生活……;
    (五)发展生产,扩大对外贸易:
    (1)加强电力统制;
    (2)实现液体燃料、钢铁自给自足;
    (3)确保纤维资源;
    (4)奖励并统制贸易;
    (5)发展航空、海运事业;
    (6)奖励国民向海外发展;
    (六)制定重宴的对“满”政策——移民政策和奖励投资政策;
    (七)调整改进行政机构。'日本历史学研究会:《太平洋战争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8~39页。'
    以上作为“七大国策”的政纲,是按照军部的要求,为准备总体战而建立高度国防化的准战时国家体制。
    陆军迫不及待地敦促广田内阁加快准战时体制的建立。陆相寺内寿一认为,作为“全面革新政治”的基本问题,应首先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构及议会制度。他与海相永野修身协商后,由陆海军双方共同拟定出改革的方案。
    1936年9月21日,陆海两相会晤广田弘毅首相,向他提出上述方案,并坚决要求从1937年度起实施。陆海军共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对一切政治和行政机构,进行全面的、彻底的改革。关于中央行政机构改革:
    (1)设立集中掌握国策的机构,在内阁首相之下,设立担任有关重要国务的调查研究、统辖、预算的控制和安排等工作机关,并设情报委员会;
    (2)在内阁首相下设立管理和改革人事行政的机构;
    (3)合并外务、拓务两省,统一和加强对外政策;
    (4)合并农林、商工两省,并扩大或新设掌管贸易、燃料、电气的机关,以便加强产业行政的合理化;
    (5)将内务省神社局掌管事项移交给文部省,以便鼓舞国民精神,增强国民体质;
    (6)改组内务省和内务行政机构,统一和加强卫生行政机关;
    (7)统一铁路、航空、邮电行政事务,统一加强有关船舶、港口的行政管理;
    (8)整顿改进各省内部,调整重复机构。对地方行政机构,在配合中央机构的改革中,适时进行整顿改革。
    关于议会制度的改革:
    (1)废除由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组织政府的政党内阁制;
    (2)制定一项政党法的法律,规定政党在议会中的活动范围;
    (3)修改现行政府和议会互相对立的制度,取消议会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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