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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哈佛的故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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蚋径吮凰鸪鲂T啊M辏�30岁的剑桥大学毕业生亨利•;邓斯特被哈佛监理会任命为第一任校长。  亨利•;邓斯特生于1612年,毕业于剑桥大学的麦克达林学院。1640年他从英国移民北美。哈佛大学在他的领导下,完全遵循英国牛津、剑桥等大学的惯例,课程设置依循英国大学的模式。年轻的校长在课程的设置上,将欧洲教育发展的三种倾向包括中世纪的七艺,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对希腊和拉丁古典作品的兴趣,以及体现宗教改革思想的宗教教育归结在一起,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当时人类知识的体系,也实体现了17世纪和18世纪的通识教育精神。  下面是1642年哈佛学院课程设置:  第一年:逻辑、辩论、物理、希腊语源学和句法、希腊语语法、希伯莱语语法、希伯莱文《圣经》阅读、神学问答、修辞、演讲、历史、物理。  第二年:伦理学、政治学、辩论、修辞、演讲、希腊语韵律学、希腊语诗学、闪族语语法、神学问答、历史、植物。  第三年:算术、集合、希腊理论、古叙利亚语语法、修辞、演讲、古叙利亚语练习《新约》、神学问答、历史、植物。  作为哈佛学院的首任校长,邓斯特最大的功业则是在1650年从殖民地政府为哈佛获得了宪章,成立了哈佛法人(Harvardcoporation)。哈佛学院由此成为美国最早的法人。Corporation(法人)一词有公司、社团、法人等含义。公司以谋利为主,社团以理念为目标,法人则是一个法律实体,可以从事各类法定活动。哈佛法人由校长、财务主管及五名会员(教师)组成。在此之前,哈佛的直接上级是由牧师和政府成员组成的监理会。哈佛法人的成立,实际是效仿牛津、剑桥大学各学院的管理、组织形式,但也可能是邓斯特校长为了减少监理会对学校控制、增强自治采取的一个措施。这个制度一直延续至今。  创建初期的哈佛学院的学生,每天早晨5点钟起床,晚10点钟睡觉。每天除了上课、祈祷、自修和吃饭以外,仅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他们没有音乐会、报纸、戏剧、游戏,与修道院内修道的神甫一般,生活异常清贫、枯燥无味。但是,就在哈佛1642年送走的首届9名学生中,却出现了6个青史留名的人物,在新大陆和欧洲的历史上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其中的佼佼者乔治•;唐宁(George•;downing),后来成为英国的下院议员,被封为男爵,出任英国克伦威尔时代驻荷兰的大使。伦敦市中心闻名全球的唐宁街,就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  哈佛自建校到1689年这50余年间,共有388名毕业生,其中180人从事神职,42人从政,27人从医,13人从教,10人从商。哈佛学院在整个17世纪都是北美洲惟一的大学。而美国的第二所学院威廉及玛丽学院虽然建立于1693年,但迟至1700年才授予第一个学位。  1654年,哈佛有五六十名来自弗吉尼亚、百慕大、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市),甚至有来自英国的学生,由于越来越强的影响力,哈佛的学位终被牛津和剑桥大学承认。但是这一年,邓斯特却被迫辞职,直接原因是他将学制改为4年的作法引起学生们的不满,而殖民地政府又认为学校的财务管理不如人意。其实,最为主要的原因还在于邓斯特与守旧派在宗教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根据1654年殖民地政府查账的结果,邓斯特在财务管理方面并不存在什么问题。调查结果显示:邓斯特的年薪55英镑,学费每人1英镑6先令8便士,学位费3英镑。这些与学院的支出是一致的。除了学费之外,哈佛的财务来源主要有查尔斯河道的收入及新英格兰地区居民半税务性质的捐赠,其中新罕布什尔殖民地每年交给哈佛学院60英镑,而来自英国的捐款也占一定的比重。除此之外,哈佛还不定期的获得捐赠的奖学金。第一个为哈佛捐赠奖学金基金的是一位叫安•;莱德克利芙的英国贵妇人。而一位伦敦商人则捐献给哈佛一个英国农场。从1670年开始,为了有更多收入,哈佛开始收取地租,这个外块一直赚到了1903年。


第二部分 亚当斯父子同研哈佛第五章 罢免玛瑟事件(图)

革命前的波士顿    

  早期的哈佛大学虽然身处美洲,且为清教徒的一方乐土,但仍时常为3000英里之外英伦的一丝风吹草动而掀起滔天巨浪。  1658年9月3日,英国革命魁首克伦威尔因患疟疾不治身亡,他的儿子理查继任护国公。理查懦弱无能,由于手下的将军们皆不服其统治的缘故,他不得不于次年辞职。于是,英国的政权就控制在一小撮将军之手。为了使得他们的统治貌似合法,将军们召集了议会的参与,后又肆意地将议会解散。共和国在各派势力争权夺利的斗争中逐渐消亡。  苏格兰驻防军队司令蒙克在1660年初借口保卫议会而带领军队南下,进入伦敦,按“革命的选举法”选举议员并召开新议会。议会宣称政权应该属于“国王、贵族和平民”,并通过法案请前英王之子查理回国。1660年5月,查理回到伦敦,登上王位,史称查理二世,于是斯图亚特王朝在英国复辟。查理二世继位后,残酷迫害革命积极参与者,许多人被拘禁、处死,克伦威尔等人的尸体也被掘出坟墓处以绞刑。  1661年5月,查理二世召开新议会开始通过旨在使积极参加革命的清教徒成为非法组织的《克拉伦登法典》。这个法典包括《市镇机关法》、《集会法》、《五英里法》。《市镇机关法》规定市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承认国教的人,这样就把大批清教徒驱逐出国家机关和国教会。《集会法》规定为信奉他教而集会,或家中有4个外人集会为非法,使清教徒无法进行活动。《五英里法》则规定被逐的清教徒不得到离城五英里的地方,这样就切断了他们和拥护者之间的联系。意图将清教势力彻底粉碎的《克拉伦登法典》一经颁布,牛津、剑桥和都柏林的三一学院只得将不尊奉英国国教的人拒之门外。哈佛无形中成了苏格兰之外惟一讲英语的加尔文派(宗教改革派)大学。  查理二世过世后,1685年,他的兄弟詹姆斯二世继承王位。这位君王为加强自己的统治,在执政的第二年,便将新泽西、特拉华、康涅狄格、纽约、新罕布什尔、罗德岛及普利茅茨殖民地合并成为新英格兰自治领地;首府设在波士顿。虽然这个自治领地因为“光荣革命”仅仅存在了3年,但在这期间和之后的十多年间,哈佛的1650年宪章却被宣布无效,从而使哈佛被置于王室总督和及他任命的理事会的掌管之下。哈佛的校长也被改称为“校务长”,政府与教会、自由派与保守派对哈佛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詹姆斯二世登基同年,其自治领总督控制的哈佛理事会费尽心机,促使“当时殖民地最有影响的人”——英格里斯•;玛瑟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接受了校长职务。  玛瑟既是第一位当地出生的哈佛校长,也是第一位从哈佛大学获荣誉学位的人。他于1656年从哈佛毕业,随后在欧洲学习了4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之时,清教徒在英国失势,他匆匆逃回美洲,依靠自己的学识和才华,在自治领广得众望。1692年获哈佛神学荣誉博士学位。  在玛瑟上任之前,哈佛大学校长的宝座已经空置了许多时日。这其中的缘由说来蹊跷,直至今日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1682年,约翰•;罗杰斯出任哈佛大学校长。两年后,他发现预定举办毕业典礼的当天即1684年7月2日恰巧会出现日全食这样的天文奇观。他认为那必是个凶兆,如果还依照原定计划举办仪式,将会有不幸发生。于是,他果断地将典礼提前到7月1日举行。孰料,怪事发生了,这位罗杰斯校长在日全食结束时分暴毙,且死因不明。难道他真能预见得到自己的生命终结之期吗?  玛瑟上任伊始,正值法国对新教徒大加迫害,新英格兰地区圣公会等教派逐步蚕食公理会(清教徒)的地盘,公理会内部自由派日渐抬头。以“正统”的清教徒自居的玛瑟自然对面临的棘手问题有些寝食难安。经过一番运筹,1692年,玛瑟只身赶赴英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为哈佛取得了一个临时宪章,将哈佛的管理大权都统统揽进以他为首的“哈佛法人”怀中。新宪章取消了学校的监理会(监理会由政府官员和教会神职人员组成,但此时马萨诸塞殖民地已经变成了英王控制的一个省,政府官员多为英国国教徒),将外界的“巡视”、“监理”之权全部免去。  最初,“哈佛法人”只有8到14名成员,除了两名是辅导员之外,其余皆为公理会牧师。5年后,又依靠玛瑟的努力,马萨诸塞省政府通过一个新哈佛宪章,准许省长和省立法会参与哈佛事务。但因为省立法会是由选举产生的,触动了皇权的威严,宪章被英王强行废止。两年后,玛瑟提出的新宪章并被立法会通过,在他的要求下,新宪章加入了“校长和会员必须是‘正统’公理会成员”的条款。但最后,令玛瑟扼腕叹息的是,这一宪章由于不为人知的原因,稀里糊涂地被省长否决了。  在玛瑟之前,哈佛的历任校长都是与师生一同住在校院以内。他打破这个先例,皆因为他更在乎自己的另外一个身分——波士顿某教会的牧师,为此,他曾经绝决地说,我断然不会为了哈佛的几个孩子而放弃我的牧师职务。他是言出必行之人,虽然也曾为哈佛做过不少事情,但那些只耗费了他一小部分精力,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为教会和殖民地事务奔波劳走。他将哈佛的具体管理工作交由辅导员约翰•;莱瓦莱特和另一位牧师承担。由于玛瑟是马萨诸塞殖民地保守派的代表人物,省立法会内的自由派对他的极端保守倾向极为反感。最后,在两派权力的倾轧之下,自由派以校规中有“校长必须住在校内的规定,而玛瑟没有在哈佛安家”为由,于1701年将其罢免。玛瑟从此对哈佛心怀不满——他虽然依旧是监理会成员,但自被罢免后,便再也没有出席过监理会的会议。


第二部分第六章 感恩节、佩科特印第安人之战

  1655年,哈佛学院的第二座建筑物落成竣工,名叫“印第安学院”。之所以修建该学院,当时的哈佛大学校方给出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已经与本地的印第安人和睦相处了40来年,在生活日益安定下来之后,应该把主要目标放在将印第安人皈依基督教徒之上。  美国幽默作家威尔•;罗杰斯对自己的半印第安人血统感到极为自豪,他还津津乐道,当“五月花号”1620年在普利茅茨靠岸时,他的祖先曾经迎接过这条船。当初的美洲人(当清教徒移民登陆时住在墨西哥以北、分属200多个部落的100多万印第安人)也是“移民们”的后裔,这些移民在冰河时期因追捕野兽而离开冰天雪地的西伯利亚打猎地。后来的人们相信他们是在2。5万到3万年前穿过当时连接着亚洲和阿拉斯加的一条狭地来到那里的。经过多少世纪,他们的后代散居大陆各处,使自己的生活方式逐渐适应他们定居下来的森林、平原、沙漠和山区。在白人到达之时,北美的印第安文明,虽然还没有一处像后来毁于西班牙征服中美和南美时已高度发展的阿兹特克、玛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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