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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科学与怪异-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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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这里所要讨论的证据是把死后有灵当作涉及物理学、生物学、行为学、想象、经验、认识和文化等等变量的一种现象来看待。而在人们看来,整个自然界本身也就是具有这样一些属性的现象。人们正是在感知各种自然现象的时候,认识到有些事件具有许多共同的内在特点。相形之下,另一些事件却显得比较不稳定、不能持久不变。正如外斯所指出的,“所有这些年代的科学成就都证实了,我们在处理这类经常发生的实际问题时所涉及的抽象,是完全独立存在的”。死后有灵就是一种这样的抽象,它的行为、经历和理论等现象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题。 
   相信来生的起因 
  历史学家汤比在1976年指出,一切终有一死的活机体,不管它们是否繁殖了后代,都总是力图继续存活下去。虽然有许多族类也象人类一样,在丧失配偶或丧失社会集团中的成员时会感到悲伤,但汤比道出了一个普遍的见解:唯独人类才能够认识到所有生命都必有一死。死亡,就其物质后果而论,丝毫没有什么神秘费解的东西。在死亡之后,躯体就腐烂分解,并重新归入周围环境的无生命组成部分之中。已死的人既失去了他的生命,也失去了他的意识。汤比提出了一个古已有之的问题:既然生命和意识两者都是看不见的、无法捉摸的,那么在人死后,意识又到哪里去了呢?最合乎逻辑的猜想是意识的下场同尸体完全相同。奇怪的是,这种符合常识的观点并不占优势,大多数人都拒不接受这种死后一切都不复存在的假说。与此相反,他们造出了无数关于人在死后继续存活的信念。在这些信念当中,有许多版本绕来绕去,始终离不开完整的人格能够在第四维空间——来生——继续存在这个概念。汤比发现这个想法是可疑的,因为按照这种想法,尽管躯体腐烂分解了,死人的鬼魂却总是以活人所熟悉的、具有肉身的人形出现。“不仅如此,鬼魂在出现时并非裸体而是穿着衣服,而且衣服的式样往往比那些看到鬼魂的人的年代要早一些。……看来,鬼魂的明显可见性更可能是一种幻觉”。与此相反,当代一个研究死后有灵的人霍尔泽则认为,死人显灵时总是希望活人能把他们认出来,因此他们总是考虑周到地以生前的形态出现。 
  另一些版本则十分强调来生说,说是人们在这个世界上可以相继存活许许多多次,每一次都有一个不同的躯体,而在每两次生命之间,他们短暂地居留在第四维空间中。人们之所以提出这种通过再生而永恒存在的想法,似乎是由于人们所经历的梦境和由于活人与死者有从遗传得到的相似性——在物质躯体和行为特点这两方面都存在的相似性。近来对迷幻药LSD(麦角酸二乙基酰胺)的研究同样表明,在适当的条件下人们常常会有超越个人的经历,那时他们觉得自己完全没有改变,但却生活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或不同的环境中。这种经历还包括明显感觉到再度活生生地回想起过去各个时期的肉体经历。不过,这些迷幻药经用各种动物以至于无生物鉴定具有同源作用能力这一点,有力地说明了那些再生的故事只不过是由于共鸣而产生的幻想和回忆。尽管象心理学家詹姆斯这样一些作者把这类经历简单地称为“梦之创造”,但有些其他人对于这个课题却进行了认真的哲学上和神学上的考虑。 
  最近,有人一直在把这些死后有灵的信念同某些科学分支(包括物理学和生物学)联系起来。作家凯斯特勒曾指出,在现代物理学中基本粒子(例如光子)既可以表现为波,又可以表现为粒子。他说,“与此相似,通过精神把颜色的感受变为思想和图象的意识内容,是非物质性的虚无飘渺,但是它们却以某种方式同物质的大脑有所联系,就象物理学中非物质的波和场,以某种方式同亚原子粒子的物质性有所联系一样”。凯斯特勒还进一步认为,这种意识波可以不依赖于大脑的物质而存在,只是他无法描述这种相互关系而已。他争辩说,也许鬼魂就是人的反射波,因为人就象无线电发射机一样,总是在宇宙中的某个地方发出信号,甚至在“关机”(死掉)以后也是如此。这种观点同心灵论者的所谓“能量体”密切相关——心灵论者宣称,在人死亡的时候,这种“能量体”就会脱离物质躯体而去。确实,我们可以通过射电望远镜听到遥远的、已经死亡的恒星的声音。因此凯斯特勒也要我们相信,死人的人格或灵魂也以这种方式继续存在,并且就象截肢人的幻肢一样,只能被那些过去曾同它们接触过的人所感觉到。他还提出这些死人的灵魂将会归入某种“宇宙精神原料”,其中包含有“我们这个行星和其他行星上智能生物的创造性成就”的记录。 
  达尔文在1891年曾写过一篇学术论文,说他相信鬼魂确实是死人在显灵(偶对这篇文章很感兴趣|||||)。他表达了生物学家的一个传统假设,即人是唯一持有永恒概念的生物。这种想法受到德国生物学家韦斯曼的进一步检验,他提到了“种质的连续性”和“单细胞生物和多细胞器官繁殖细胞的永恒性”。韦斯曼根据生命循环的不断重复,把生物的永恒性比作某些永恒运动(比如水的蒸发和降落的循环)。他认为,尽管一个人身体的细胞在他死亡时会“完全消灭”,但是生殖细胞(即遗传物质)将通过繁殖而保持生命的连续性——这也是一种永恒性。但是,韦斯曼和当代生物学家蒙塔古都认为,从个人的灵魂或精神能免于死亡这个意义上说,永恒性原理是不成立的。蒙塔古还补充说,人们相信死后能继续存在,大概是同机体的某种根深蒂固的生物学需要有关。这种信念之所以能继续存在并得到加强,是因为它对各种社会集团的稳定性和人类的其他努力有所裨益。 
  既然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所遵循的物理学原理和生物学原理同人类所遵循的原理相似,那么,对动物在濒死和死亡时的行为进行分析,就可能使我们进一步洞察人类的有关行为。目前我们不能向另一种动物提问,让它回答是否相信死后有灵,但这也无关紧要。人类关于来生的信念大多是通过非语言的、然而也十分明显的行为表现出来的,这里包括各种宗教仪式、葬礼、以及把自然界发生的事件同正在进行的行动联系起来的各种迷信做法。 
  人类学家们把尼安德特人(大约十万年以前)郑重其事地埋葬死人的做法,看作是人类相信死后有灵的最早的证据。对伊拉克著名的沙尼达尔洞穴进行的发掘,证明了尼安德特人是举行葬礼的,他们的葬礼包括宴饮,用花和食物陪葬死人,并精心准备了墓穴和标志。人们甚至还发现了以胎儿蜷曲的姿势埋葬的克罗马努人的遗骨。这是遵循古代神话的葬法,据说用这样的姿势埋葬比较容易再生。对于非人动物的这类同源行为所进行的研究,使我们有机会理解人类产生这类行为的本质和它们想起的作用。不仅如此,无论动物是否相信死后有灵,据说也有明显的证据说明它们象人类一样,能在死后存在下去。例如,当人们问及另一个世界的人有没有狗时,一个名叫贝蒂的著名女巫——她当时已经身在“彼界”了——回答说,有。拜勒斯报道说,象人的灵魂一样,已死动物的灵魂也有一个心灵体,当它被还活着的同类的思念所触动时,就会变作鬼魂显现出来。此外,在一本题目十分引人注目的书《死后有灵的证据》中,作者厄本报道说,已死动物的鬼魂几乎象死人的鬼魂那样经常出现,并且可以被可为人们看到和听到。 
  如果说郑重其事地埋葬死人是人类相信死后有灵的标志,那么,我们就不能不把大象郑重其事的埋葬行为看作是象族举行类似仪式或是宗教行为的标志。当大象碰到死去的动物时,它们常常用泥土和树叶把死者掩埋起来。已经知道,大象除了掩埋死去的同类外,还掩埋过死去的犀牛、野牛、黄牛,乃至于人。有的人性学家曾经观察到,大象用大量食物、水果、花朵和五颜六色的树叶把死去的同类掩埋起来。举行这种死之礼仪的不仅仅是大象这类大动物,有些很小的群居昆虫同样也对尸体表演立体造型的“送葬”仪式。例如,威尔逊注意到,切叶蚁总是把死蚁运送到干燥的穴室,而新几内亚的巨腹蚁“用数种昆虫的尸体残骸,围绕它们在雨林底部土巢的入口处,堆成一个牢固的圆环。”人性学家马莱斯描述过南非狒狒的一种同样神秘的准宗教行为。它们在日落的时候拥挤在一起,面对着西方的地平线,默默地注视一段时间,“然后从各个角落响起悲痛的声音,那是只有在极其悲痛的场合——生离死别的场合——才会发出的哀鸣”。这类行为在马达加斯加的疣猴当中也观察到过,而且在日出和日落时各有一次。大象同样认识到各种自然循环,因为它们也实行“对月参拜”,这种行为是对着逐渐变圆的月亮挥动四肢,并在满月时象举行仪式似地从事沐浴。 
  在提出了人类和某些动物对待死亡的行为上的相似性以后,我们是不是应该假定动物有灵魂或者动物相信来生呢?人类出于自负,向来是不承认这种情况的。但是为了解释人类的相应行为,同样也不一定要采取有关灵魂或相信死后有灵的假说。我们倒不如由此推测说,埋葬和其他同源的宗教行为是通过某些“本能”行为的逐渐成型而发生的。对于人类来说,这类行为可能包括模仿在其他动物身上观察到的行为。大家都十分清楚许多原始民族是通过观察动物生病和受伤时的所作所为,而学会最基本的医疗方法的。例如,北美洲切罗基族印第安人是因为注意到鹿被毒蛇咬伤后要站在冰冷的河水中,才学会用冷浴法治疗蛇咬和热病的。无论是新、旧大陆的人,都是在注意到受伤的动物总喜欢在烂泥中滚来滚去以后,才学会利用烂泥有促进伤口愈合的特性来治伤。在非洲,大象常常用这种在烂泥中打滚的办法调节体温,覆盖伤口和防御寄生动物的袭击。当大象碰到一头生病或濒死的大象时,就会试图为那头正在受折磨的动物涂抹烂泥或提供食物。当这头动物死去的时候,其他大象会继续进行这个过程,直到尸体被逐渐覆盖起来。当大象碰到已死的或正在腐烂的尸体时,会把死者掩埋起来。有些人性学家猜测这样做是为了消除腐烂躯体的气味(很可能也为了看不见躯体)。早期的非洲人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而模仿这种行为。并把它传了下来。从动物和人的基本动机可以找到共同的解释:如果不能够帮助生病和濒死的同类,就得竭力避开他(它)们。在这种无法帮助的情况下,健康的群居动物只好把自己同不健康的同类隔离开来,或者是把生病或濒死的动物抛弃掉。埋葬的行为可以看作是这种隔离的逐步发展,当死亡发生在生存者必须继续居留的地方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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