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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伤痕累累 [美]昆德伦 著-第3章

小说: 伤痕累累 [美]昆德伦 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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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我儿子。一直爱他,永远爱他。”也许人的情感就是这样复杂,你可以对家庭暴力充满憎恨,痛心疾首,可是当想到这一切是你心爱的人的行为时,你就会“不在乎”,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恨似乎在爱面前会消融,会化解。母爱是一片宽阔的海洋,能够包容一切。这里包涵着非常深刻、真切、复杂而又简单的人生哲理。
  小说对生活中的人所拥有的“隐秘”费了不少笔墨,这一点同样体现出作者对人生的深刻理解。正如实际生活中的人一样,小说中不少人物心中都藏有“隐秘”。如女主人公受到丈夫的百般虐待,自结婚后一直胆战心惊地度日,隨时留意着丈夫的眼神与他的双手,惟恐无意中惹他生气,惟恐自己遭到毒打与折磨。然而,谁都不了解真情,即使她最亲近的人也不了解。“外表上看,我很不错,有工作,有房子,有孩子,有丈夫,有笑容。没人看到我挨打。”她把一切都深埋在自己的心里,逢人看到她的创伤,她便用“意外事故”加以掩饰,甚至对儿子、对她亲爱的妹妹以及对她亲密的朋友也不例外。
  隐秘是一块巨石,压得女主人公无法喘息,压得孩子失去了童真。在没有离开纽约和丈夫时,她在家整天魂不守舍,可是到了外面,或与孩子在一起时,她从没有吐露半点真情。她与妹妹非常亲近,在某种程度上,这个妹妹是她带大的。小的时候,妹妹整天在她身旁转,长大了她们也几乎形影不离,无话不谈。可是,当博比在她十九岁第一次打她,给她的手臂上留下了“青月亮绕着黑太阳”般的手印时,她虽仍然与妹妹同居一室,却没有告诉她,而是用衣服将这一切遮盖起来。
  这样掩饰的本意是保护自己,因为社会上人们对家庭暴力的了解以及同情程度是有限的,或者说人们对众多事情的理解与同情是有限的,所以受害者经常会被看做咎由自取。因此,隐秘的存在也就是必然的了。心中怀着一个隐秘必然是一种负担。弗兰妮为什么忍受这么多年也没有向别人透露自己生活的点滴真实呢?首先因为她将挨打看做一种耻辱。在这一点上,中西方是一致的:家丑不可外扬。她一方面觉得自己可能得为这样的局面负部分责任。
  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女人却甘愿忍受这样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人格自损,是一种人格萎缩。这些都构成了她深深的羞耻感。直到耻辱压得她近乎窒息的时候。直到羞耻变成了憎恨的时候,她才无所顾忌地出逃了。因为,从自己以及从其他受害者身上,她看到忍受不是出路,再忍受下去,她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也会毁了儿子。
  她的儿子罗伯特年龄虽小。可是因为特殊的生活环境,他有副少年老成的神情:他没有童稚的欢颜,眼睛里一副冷漠,看到母亲的伤痛只当没看到,什么事都不会让他有半点大惊小怪,这与他心中早有某种秘不可宣的秘密有关。
  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他听到父母吵架,出房门想看个究竟,却挨了父亲一顿臭骂。父亲规定他不准随意出房门,但他不可能听不到父母晚上的打骂声。等到了第二天,父母又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即使他看到母亲伤痕累累,母亲也推说是因为“意外事故”引起的。在父母告诉他的与事实不相符的环境里长久地生活,在充满谎言的父母身边成长,他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扭曲,不可能像其他在真诚中长大的孩子那样自然地成长。小说里写道,她的儿子“身上总是一副小老头的老成,开始成为一个活死人,睁着一双死者的眼睛”正是这一点才迫使她下了离开的决心,她要拯救自己,更要拯救孩子。
  不难看出,隐秘对人格以及性格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作者的视野没有局限于女主人公母子,而是延伸到了更广阔的社会。于是我们知道,生活中的人们并不像他们看上去的那么幸福,那么轻松愉快,那么无忧无虑。不少人的内心都有着隐秘,隐秘如十字架一样沉重地压在他们心上。
  小说中的弗兰妮到佛罗里达后遇到的朋友辛迪以及她的护理病人莱维特太太。经过多次接触,弗兰妮与辛迪很快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可是辛迪一直将自己的隐秘深埋在心里。她告诉弗兰妮,她离开父母所在的农场,那是因为她忍受不了那里的尘土与肮脏,甚至还编了一个初恋的故事,说明她如何受不了农场的生活。其实,这些都不是真实情况。
  她出生时有个孪生姐姐,可是这个姐姐在年幼时就身遭不测,而姐姐的死与她有关。一天,正当她躲在一旁看书时,她妈妈喊她,要她去田里,叫正开着大型拖拉机的父亲回来吃饭。她装做没有听到。于是,母亲就让她孪生姐姐去。
  由于人小,拖拉机的声音又响,父亲没有听到孩子的声音就开着拖拉机从孩子的身上碾了过去……她竭力回避过去,回避她的心病或隐秘,生活中的她努力打扮自己,看似生活得非常快活。
  莱维特太太是个犹太人,她曾在德国人的集中营中呆过,是大屠杀的幸存者。战争硝烟早已消失,可是她手臂上在集中营时留下的编号烙印在她和许多人的眼里依然是一种耻辱。这是个值得深思的人物。作者对她着墨较多,在某种意义上说,她的身上体现出历史的概括性:二战中遭受巨大的灾难,奇迹般地幸免于难,一辈子带着耻辱的印记生活着。
  作者通过女主人公之口道出人们深藏隐秘的个中缘由。弗兰妮说:“现在我眼中的莱维特太太是一个巨大的秘密:她手臂上的数字,她的婚姻,她从半个世纪前五月的一天以来的整个生命。我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秘。
  我掩饰自己的伤疤,因为我感到羞愧,为博比感到羞愧,为跟他一起生活羞愧。现在我还知道,我还害怕被人看不起害怕所有认识我的人会在心里想那个可怜的女人常挨丈夫揍,或过去常挨揍。我开始把自己看做这样的一个人:一个过去常挨丈夫揍的女人。一个被揍得遍体鳞伤的女人现在正在获得新生。上帝,我讨厌这种话,讨厌那种将我们的伤痕降低到与可以进行定型号的眼睛或头发颜色一样的地位,沦落到杂志封面的标题地位。”可见,作者对生活中的隐秘,对人的生活以及人的自尊的了解是极其深刻的。人世间因为缺乏理解,人们不得不将自己的某些痛苦与折磨深藏不露,惟恐受到更深的伤害,可是怀着隐秘的生活又将是怎么样的一种生活啊?作者在给予理解的同时,也流露出了无限的同情。
  人生充满着矛盾,人生充满着痛苦,人生有着许多似是而非,人生还有着无限的困惑与彷徨。小说中最让女主人公困惑与彷徨的是现代人的两难境地。没有离家前女主人公处于受害者的两难境地:是忍受还是逃离;离家后她依然是处于同样的境地:该不该逃离;在佛罗里达,她找到了新的归宿,有了新的家,但她心中还是充满着这种困惑与彷徨的悲剧感。在小说的最后,女主人公还在想:该不该离开?离开是不是正确?“我没有哪一天不在反思我离开博比究竟对不对……大家都说我做得对,说我不该回头看,说我别无选择。也许他们说得对:可我依然不清楚。”一切似乎都在告诉人们:“人的一切努力终归徒然,原本有着悲剧感。
  人的生存本身充满歧义,没有本质的真,只有无止无休的提问与抉择。”①似乎哈姆雷特式的生存困惑(T0 be 0f not t0Lc)始终困惑着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似乎作者在小说的结尾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弗兰妮最后是得救了,还是在继续受着惩罚?
  …
  ① 唐逸:“生存的两难处境”,《读书》1998年第9期,第72页。

  四、艺术特色

  这部小说的语言简洁朴素,感情真挚,幽默与比喻恰当,充分展现了作者的智慧与非凡的创作力。作者自称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她希望自己写出的每一个句子都非常完美。这本小说可以成为她这种追求的证明。
  小说开头就是个耐人寻味的例子。打开书,扑入读者眼帘的就是:“十九岁那年,丈夫第一次打了我。”作为一部长篇小说的开头,这不免让人有些突兀感。没有一句铺垫与暗示,没有半点景色或人物描写,作者什么话也没,有说,就将这么一句大白话扔了出来:它没有邪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美,但它来得实实在在,开门见山,容不得读者产生半点怀疑。这是一句平直得不能再平直的话,它单刀直入,切入主题,将大半个故事都包括在内,于是它成了全书的定音鼓,为全书的发展确定了方向。故事发展过程中,这句话反复出现,起到了交响乐中主题音乐的作用。它又如闷热的六月里的一声惊雷,将昏昏沉沉的人们惊醒,使不相信在“民主、自由”的美利坚合众国还会有像家庭暴力这样丑恶的人们睁眼见到了事实真相。这真可谓平直中见丰富,朴实处见智慧。
  小说的行文以及谋篇也是让人印象非常深刻的。作者似乎对一切材料(不论时间的先后?,不论顺?叙的内容,不论倒叙的内容还是插叙的内容,不论初看似不相关、后又觉得实在是很妙的内容)十分娴熟,信手拈来,毫不费力,故事一气呵成。例如,第二章中关于女主人公为何走入佛罗里达的公寓时特别憎恨博比这一点就非常令人难忘。作者比较弗兰妮儿时的无根生活与现在又一次被逼入无根的生活:比较无根的生活与自己梦想中的生活,以及婚后的那种开始扎根的生活。读者忽而看到弗兰妮幼时搬来搬去的情景,忽而沉浸到她与博比有了自己的家时的那种快乐之中。
  忽而又回到眼前的佛罗里达的小公寓里。事实种种,情感种种,人物心中感情的波澜迭起,读者的情绪深受感染。这里,作者语言天赋以及小说中细节的选用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幽默风趣也是小说的一个特色。例如,罗伯特的小伙伴本尼的妹妹在院子里跑着时,被两个哥哥给绊倒了,哭喊起来。她母亲没有马上出来救她,而是等过了一会儿,喊了一声“冰淇淋”,小姑娘便破涕为笑。最后作者只用“这就是拯救”几个字加以评论,一方面起到了类似画龙点睛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免不了让人发出会意的微笑。独到的比喻是作者又一个难得的长处。例如,弗兰妮的儿子是个在压抑中长大的孩子,因此“我儿子很少哭,也难得笑,偶尔一笑就像是冬雪里明媚的阳光,令人目眩,难以适应。”读到这样的幽默与比喻,人们会情不自禁地想到斯威夫特在评说最佳文体时所用的话:“适当的地方,适当的词语。”我想,用斯威夫特的这句话来评论安娜?昆德伦的小说语言是不会过分的。

  第 一 章

  十九岁那年,丈夫第一次打了我。
  这么一句话后,我就不知该怎么说了。这么一句话后,我的脑袋里就响起了他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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