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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短篇小说(第二十九辑)-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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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几乎连一本的情节都说不上来,看这些书还不如不看,这么
个看法会气死博尔赫斯。我每看过一本就在借书处的黑板上画一道,到现在为止是
二百多道,图书馆所有的孤本小说都完了。——我们对图书馆的损害比洪水要严重
得多,一切可以打碎的东西差不多都被郑杨打碎了,他闲着没事儿就一个人演武打
片儿玩儿,经常差一点儿把脖子摔断。我睡着睡着觉总会被他弄出来的一声闷响惊
醒,我的睡眠很差,有他这么个邻居,再好的睡眠也不行。我跑上楼去看看郑杨摔
死了没有,他要是摔死了,我正好把他也扔出去。他真有种,脸贴着地,一声都不
吭。他平静地看了看我,“没事儿,我一会儿就好。”我下楼去叫芝麻,叫他送我
去刘颖的寝室楼睡觉。
    往蓝黑墨水里兑水,得到的就是这种夜晚。在玻璃瓶里一样安静的、半透明的
夜晚。芝麻睡着了之后念念有辞,声调抑扬顿挫,说得都是家乡话。他趴在我身上,
我猜他一定该梦见滚钉板之类的惨事了。他有一回捉弄我说他梦见自己是一条鱼,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是在嘲笑我的专业,这是一所理科为主的院校。以前在这里刘
颖也把她的梦讲给我听,她的梦都是一些甜蜜的梦,所以她永远是一付睡不醒的样
子。她曾经陶醉地问我死后是不是就是永远在做梦,我说你这个想法真傻,其实我
也拿不准。芝麻以为我带他来这里是为了怀念刘颖或者陪伴她的亡灵。我来这里是
因为我完全确定刘颖没有皮肤病,我可以放心地躺在她的床上。我从四岁起就不断
的遭遇死人的事儿了。就像我为什么和芝麻相好也是个偶然,我那天就是想这样,
恰好他在那里。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也许这就是爱情。

    我一直在寻找一个舒适的姿势用来回忆,一个人一旦整天都在想办法回忆过去
就说明他老了。老了就老了吧。我嘴里嚼着泡泡糖,躺在刘颖的床上,盯着天花板
上晃来晃去的倒影,芝麻在我身边艰难的睡着了。
    我最喜欢看《铁皮鼓》里这样的描写:奥斯卡准备好了五百页白纸和一打新鼓,
躲在精神病院里靠写回忆录来打发日子。但是在弄到一大笔钱住进精神病院之前,
一定还会有很多事情要干。我现在也同样是摆好了姿势,却发现值得回忆的事情实
在是不多。
    在我的宿舍外面有一个喷水池,每天下午都有一个老太太推着老伴儿来这里看
喷泉和池子边上谈恋爱的学生,就好像这是他们的喷泉,而那些学生是他们的孩子。
我常想那个老家伙活着有还什么意思——他已经一动不能动了:可怜地仰着脖子缩
在轮椅上,用歪斜的眼睛勉强地瞄那个水泥池子。他根本什么都看不出来。我想那
个老太太推他来这里不过是一厢情愿,是一种白头偕老的象征罢了。如果那个老头
有一分钟的时间可以自由活动,我希望他能够自杀,他这样下去只不过是在玷污他
的生命——这是刘颖最爱说的话。不过我猜那一分钟他一定会用来犹豫不决。那个
老头子我认识,他是我们系里的教授,在患病以前一直是那种神气活现的坐在主席
台上的人物,现在弄成这样按我们教研室的人的话讲就是“现世报”。我趴在窗台
上看他时感到分外凄凉,同时也为我自己感到凄凉:天天下午无事可干,趴在这里
看他。他那种病是由脑血管堵塞引起的,通常情况下会引起脾气和智力的改变,我
不知道他会朝着哪一个方向变化。如果是我,每一天都躺在床上或者被塞到简易轮
椅里,我的脾气一定会变坏。但同时我的脑袋会变得聪明起来,就像霍金博士,他
的脑袋应该就是在残废以后聪明起来的。

    我昏迷了大约五分钟,醒来时一种伤感在我的心里油然而生,一开始极为浓烈,
简直喘不过气来,然后变得稀薄,笼罩在我的周围,恐怕也侵入到了芝麻的梦里面
去了。我想这种感觉像是什么,始终没有想出来。
    在我五岁以后,我经常可以感觉到这种伤感,找到了它也就找到了我的童年。
在这场洪水里很少有时间感受它,我现在陷入孤独已经无法自拔,我又想起了那棵
大树。
    那是一棵柳树,长在我家的门外边,他不是那种南方常见的柳树,他浑身漆黑,
到处都是虫子眼儿。树身上全是粘液,除了我没人愿意爬上去。现在家里人回忆起
我的童年时都会想到我爬在树上的情景,他们都小心地注意隐瞒一点:就是不管是
那时候还是现在他们都不曾爱过我,不管是现在还是那时候我都清楚地知道。那时
候我在树上而他们在底下,他们休想骗我,我光着脚,露着肚脐眼儿,神气活现地
骑在一棵粘糊糊的大树上哭。脸又肿又脏,抹的一道一道的。一面哭一面挪动着屁
股,我的屁股上一点肉也没长,被那棵树硌得生疼,哭起来非常专著,决不左顾右
盼。我的声音缥缈,忽大忽小,听上去像是一场雨。
    一挨完打我就爬到大树上去哭,要是有人走近那棵树我就往更高的地方爬。我
小时候完全不知道害怕,也可能是因为我更害怕地面上的人。我妈靠着院门的门框
盯着我,等我一掉下来好把我送到医院去。
    我小时候是一只丑小鸭,因为我长大以后是一只鸭子。我又瘦又小,一脑袋黄
毛,像是七十年代的其它孩子一样营养不良。那条街上的坏小子们是实心实意地憎
恨丑姑娘,他们经常会从后面把我绊倒,像揍一个男孩一样地揍我,因为我骂起人
来也和一个男孩一样粗野。被他们合伙打了以后我就爬到树上去用砖头打他们的脑
袋,在树上的时候谁也抓不住我,那棵树又高又滑,撇石头也撇不了那么高。我使
用的是半块半块的砖头,砸起人来能砸死,我也差不多就是想把他们砸死。像那时
候演得抗日的电影里的一样我双手高高举起砖头,瞄准了使劲儿摔下去。
    在我打破了其中一个脑袋最大的孩子的头以后,他们就再也不欺负我了实际
上是再也不理我了。女孩们也跟着不理我了,她们的妈妈不许她们和一个乱打别人
脑袋的孩子一起玩,何况她们都嫉妒我妈长得好看。她们说我妈是破鞋,我知道这
是在说我妈好看。
    我打破了邻居的头,我爸爸动手狠狠揍了我一顿,他的巴掌打在我的的屁股上
时连他自己都被硌得够呛,一面打一面觉得有那么点儿尴尬,这种疼痛令我一下子
想起了那棵大树,于是我跳起来一溜烟的跑去找它,我跑的非常之快,以至于我爸
爸连着打在板凳上两巴掌以后才发现我已经跑了。我爬到树上去以后大声发誓说除
非我爸爸死了,否则我就再也不下来了。说完以后就开始吃一个上树之前顺手从厨
房里偷来的馒头,不一会儿我就被那个馒头给噎哭了。我妈在树下说你先下来,喝
口水再上去。我下来喝水的时候我爸爸和我哥都试图抓住我,但是我事先有防备,
从我爸爸的跨下钻了过去,嘴里含了一口水喷在了堵在门口我哥的脸上。我又重新
爬回到了树上去。从那以后,白天我就一直呆在树上,防备着孩子们和我爸,我一
叶一叶的观察那些树叶,我这辈子再也没像了解那棵树一样了解过什么东西了。
    我一个人呆着无聊,高兴了就哭一会儿。当我骑在树上时,在我小小的胸腔里
油然而生就是这种伤感,我感觉实际上土地和土地上我家的房子、房子里的人和猫
都很陌生,现在只有我和与我结为一体的树是真实的。这种伤感进到脑子里就变成
了爱情,我抱紧夹紧了光秃秃的大树,浑身的骨头都感觉到了那位沉默的伙伴,这
种疼痛叫我再一次放声大哭。我当时发誓要趁着这种伤感占据我的时候松开手摔下
去,让我的肋条刺进我的心脏、我的肺,那棵树爬满红蚂蚁的根和伤感将是我最后
看到和感觉到的东西。

    如果说,刘颖跳进窗外的洪水时所感觉到的也是这些的话,那么我就是领悟到
了她的心情。
    九岁以后,我妈就再也不许我爬树了,她认为女孩劈着腿是不文雅的。直到二
十二岁我还是喜欢抱着靠背倒着坐椅子,即使是考试时我也尽量这样做,我向监考
老师解释说我有胃溃疡。我在高中时候写过这么一篇作文:“我的情人是一棵光滑
柔软的树。他不在意我在长大,在衰老,因为它比我还要老,我不在乎它比我还要
老,因为我还很小呢,而且它在我认识她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我的情人是世界上最
完美的一具尸体。”我的老师找到了我妈,说我在追求我们班上的体委,应该及时
制止我;我们班上的女生把它拿到校报去投稿,还问我那个男生是不是我们班上的
体委,我想了一下,还是说:“是啊。”
    直到那棵树在动迁的时候被砍掉,我才改掉了爬树的毛病,爬别的树是对他的
不忠诚。我曾经试着骑在我小学操场上的条石上,但是太凉了。我不再爬树了以后
就再也没哭过。在此以后的十几年里谁也没在见过我掉眼泪,包括我爸爸死的那回。
    窗外也有很多树,它们长时间地泡在水里不知道会不会烂掉。也许这场水永远
都不会退去,那么这些树会像饼干一样越来越大,上边儿还缠着一些长春藤。最后
等你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非常可能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或者,或者这
个世界不再象你想象中的那样了。也许等到这场洪水退去的时候我们已经死了,但
愿是这样——我就不用再见我妈了。在和谁一起死这个问题上我费了一番脑筋,无
论是芝麻还是郑杨都不够叫人满意。
    “女生死起来就像逛商店一样,还得要有个人陪着。”郑杨说,他的意思是他
不想陪我死,他要是想死的话就会爬到百货大楼五楼家具商场头朝下跳下去,摔到
一楼化妆品商场的大厅里——那里水只有二尺深,凭他的运气一定是可以摔死的。
他一直在为做自由落体的时候要不要喊两句口号伤脑筋。
    “你可以学学刘颖。”芝麻谨慎地说。
    操,不愿意就说不愿意,要是有第三个人我也不带问你的。我赌气说。我只不
过是希望有个人鼓励鼓励我,刘颖不需要有人鼓励是因为她有心理疾病。这种鼓励
就是:当我站在悬崖边上的时候,我希望有人一把把我推下去。你走到悬崖边上是
自己选择的,这才是最重要的。芝麻准是以为我让他和我一起死,如果和他一起死
我还要考虑死后有没有另外一个世界:和他一起死是很丢人的。其实和一个人睡觉
不代表就会想和他一起死,这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今天晚上芝麻趴在我的边
儿上悟出来这样做是不好的。他真不愧是个聪明人,不仅知道这是不好的,而且知
道的还真是时候。他说尽管很可笑,但他还是介意我们是不是相爱这件事儿。咱们
学校家属区里有一头鹿,我问他,你知道到了冬天它到哪里去了吗?

    十七岁那年寒假,每天早上一爬起来我就会骑着单车去他家,我要穿过半座城。
我注意到这座七百年的古城被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部分:在我家所在的新城区,是
堕落的城市,井井有条的堆着外地人和我们所住的那种高层公寓;在他家所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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