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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008.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第142章

小说: 008.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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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暗笑,早知道雍王会寻时间说出这件事情,好劝慰我不可灰心,于是我作出怅然若失的神情,接下来的谈论中,我似乎神思不属,说话开始有些混乱,最后雍王只好告辞离去。等雍王走后,我立刻找来小顺子,对他说,计划可以开始了。

  为了迅速地稳定局势,策立太子的大典是在十月二十五日举行的,当日,雍王司马江哲因为受了风寒卧病在床,没有能够参与大典。所以当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出城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想到我就在马车里面。早就换上了普通的青衫,我一边玩弄着手上的折扇,一边想着是否会留下什么破绽。在雍王登上储位的时候离开是我早就做下的决定,一来是恩仇了了,留在雍王殿下身边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军政人才雍王殿下身边多得很,另外么,就是为了殿下着想,我在猎宫之变中锋芒毕露,不仅让慈真大师这些人心生忌惮,就连郑瑕、秦彝等人也不免心生寒意,我若继续留在雍王身边,他们必定时刻担心雍王殿下用了我“阴毒”的计策,与其让他们因此怀疑雍王光明磊落的用心,我还不如离开的好,雍王这样的身份,没必要留下一个宠信阴毒诡谋之士的阴影。所以我早就决定离开了,而雍帝不肯许婚,也是我离开的动力之一。

  所以我便趁着雍王府上下忙着雍王的册立大典的时候,先让小顺子接来柔蓝,然后趁着守备松懈的时候,在陈稹、寒无计等人的接应下离开了长安,一路之上,我已经安排了重重假相,绝对可以顺利的消失在人海之中。

  轻轻的抚摸着柔蓝熟睡的小脸,我叹了一口气,唯一的遗憾就是和公主有缘无份,如今的宁国长乐公主身份尊贵,怎忍心让她和我流浪四海呢,何况可能我是不会再返回大雍的了。

  出了明德门,我想起当日身系缧绁,被雍王俘虏之后,押进长安的景象,不由微微一笑,虽然只有两年,可是长安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却是这样深刻,想来,我不论到了哪里,都会想着长安的风光吧。不知走了多久,突然,小顺子的声音飘进来道:“公子,有贵人来送行了!”

  我一愣,我离开长安,除了我的属下之外,是无人知道的,怎会有人相送,掀开车帘,我的目光立刻凝固了,就在前面路边的长亭内,一个素衣女子立在长亭之中,云鬓高耸,身披翠绿色的大氅,她身边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秀雅女子,还有一个十几岁年纪的清秀少年。我惊呼出声,那三人竟是长乐公主,还有她身边的周尚仪和小六子。这是怎么回事?我连忙在小顺子的搀扶下跳下车来,走进长亭之内,急迫地问道:“殿下,你怎会前来相送?”

  长乐公主幽怨地道:“若非小顺子相告,你是否就要从此远去,也不顾本宫一片深情。”

  我尴尬地道:“殿下,从此以后,哲就是一个草民了,公主却是身份尊贵,不说其他,只是这宁国两字的封号,就可以让公主一世荣耀了,我——”

  长乐公主伸出纤手,捂住了我的嘴,嫣然道:“本宫不管什么荣华富贵,本宫只知道对于大雍已经再无亏欠,父皇母后身体康健,而且皇兄也会恪尽孝道,若是你不嫌弃,我情愿随你离去,从此平淡度日,做一对民间的恩爱夫妻。”

  我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狂喜,我不是没有想过可以带着长乐远走高飞,可是皇上的加封却让我退却了。宁国长乐公主的封号,并不是随便得到的,凡是皇室的女儿都可能得到公主的封号,可是这封号都是只有两个字的,而宁国两字封号是因为长乐公主立下平叛大功才加封的,历代以来得到这样的封号的公主不过寥寥数人。所以我放弃了,没有想到长乐公主情愿抛弃这样的殊荣,随我远走高飞。

  上前一步,握住长乐公主的素手,我说道:“殿下,承蒙你青睐,哲感激不尽,虽然哲不过一介草民,定会让公主得到幸福的。”

  长乐公主玉颜之上一片嫣红,她低声道:“我若是不相信你,又何必恬颜相从呢?不过你也不要叫我公主殿下了,我名李贞,以后你就叫我贞儿吧。”

  我心中只觉得柔情万缕,低声道:“贞儿,我定然不会负你。”

  长乐公主想到多年来的苦恋,终有今日,不由眼圈一红,扑进了我的怀中,我一手紧紧的抱住长乐公主的娇躯,眼睛却是感激地向小顺子看去,若不是他自作主张,只怕我真的要孤身终老了。小顺子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我搀扶着长乐公主上了马车,周尚仪和小六子则上了后面的马车,他们都对长乐公主忠心耿耿,而且也不想因为丢了公主受责罚,所以就同行了。

  马车再次出发了,我握着长乐公主的纤手,只觉得满心欢喜,老天,终究是眷顾我的,让我在失去飘香之后,得到这样的知心爱侣。至于皇上和雍王会有什么反应,我早就顾不上了,反正我也不大算再回去那钩心斗角的官场了。

  正式册立为太子的雍王回到王府,很快就得到了江哲失踪的消息,匆匆赶到寒园,只见所有的侍卫都被迷药制住,园内所有雍王赏赐的玩赏之物都被封存起来,一介不取,所有文书信件都列出目录,有的注明收藏何处,有的注明已经焚毁。而在书案之上,留有江哲的一封书信。李贽打开之后,只见上面写着一首七绝小诗。

  “腰佩黄金已退藏,个中消息也寻常。世人欲识寒园客,只是江南读书郎。”

  李贽叹了一口气,坐倒在椅子上,道:“难道孤还是不能让你心服口服么?”

  这时候夏侯沅峰开口道:“殿下,有一个消息或许会让殿下开心的?”

  李贽扬眉表示疑惑,夏侯沅峰含笑道:“刚才臣得到江大人出走的消息,就让人去探听了一下,好像长乐公主今天出宫去了,而且公主只带了周尚仪和一个小太监随行和一些侍卫,可是这些负责保护的侍卫已经回宫请罪了,因为他们被人制住了了,好不容易才脱身回来报告的。公主殿下也失踪了。”

  李贽眼睛一亮,道:“你是说长乐跟随云私奔了。”

  夏侯沅峰恭敬地道:“臣不敢妄断,不过殿下,若是公主一直没有消息,应该就是跟着江大人一起走了。”

  李贽大笑道:“好,好,长乐总算是有魄力,只要随云成了孤的妹婿,孤就放心了,迟早他会回来的。”皱了皱眉,又道:“不过父皇那边恐怕会发怒的,我得快进宫劝解一下。”

  这时候石彧匆匆忙忙的走了进来,道:“殿下,边关军报,龙庭飞率军出明水关,攻入镇州,军情紧急。”

  李贽剑眉一挑,道:“果然来了,立刻传旨,本王要亲自迎战。”

  石彧断然道:“殿下,这不行,从前您是带兵的亲王,自然可以领兵作战,如今你是国之储君,又负有监国之责,如今国内局势还未平定,殿下必须在京中掌控大局,否则就是因小失大,而且殿下也不能再以身涉险了,殿下的身份已经不同了。”

  李贽眉头紧锁,身份的变化让他有些不适应,一时之间陷入了苦恼之中,除了自己还有谁能领兵作战呢,大雍多得是将才,可是要选一个能够抵挡龙庭飞的帅才,就不是那么容易了。看到旁边桌案上江哲的留书,他苦笑道:“随云,你怎么在这个时候离孤而去呢?”

  这时候,夏侯沅峰突然道:“殿下,信后面好像还有字。”

  李贽一愣,上前拿起信笺,果然背面还有一行小字,写道“北汉必然趁机兴兵犯境,可为帅者,唯有齐王李显,殿下诚心相请,齐王殿下必定俯首听命。”

  李贽拿着书信,愣了半晌,神色变化万千,良久没有说话,这时候,一个侍卫奔来道:“殿下,诸位大人已经在大殿等候殿下前去议事了。”

  李贽清醒过来,微微一笑,道:“孤这就去了,传孤的谕令,这寒园从此以后封闭起来,不许任何人擅入,园中的仆人都留下来,好好打理这里的一切,不可懈怠。”说罢,李贽一甩袍袖,向外走去,还有大事等待他去处理啊。

  这时候,已经是深秋时分,明月在天,清风满园,李贽走在寒园之中,心中却满是一派豪情,北汉,南楚,等着吧,我大雍铁骑很快就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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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至此告一段落,江哲也归隐江湖了,结尾或许有些仓促,可是我已经尽力了,毕竟我不大擅长写感情戏,希望大家能够满意,不过这本书并不会就此终结。接下来我会休息两周时间,然后开始更新第四部北汉烽烟,希望大家在我停笔期间,不要吝于发表书评,不妨提出一些建议,我会常常上来加精看书评,如果觉得那位读者的建议合理,我会采纳的,纸短话长,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是多谢读者的支持和爱护了。

  ——随波逐流于2005…5…22日

   
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  
第四部 烽烟再起 




第四部 烽烟再起 第一章 烈焰红妆
 

  原本应该今日晚上发文的,可是为了弥补两周以来的苦等,今天上午先发半章,两周以来,本想潜心写作,可惜工作太忙,至今存稿不多,想来不会让大家看得十分畅快了,虽然还是会每周更新五次,可是数量上若有不到之处,还请大家海涵,我的新书已经在欣辰出版社出版了,繁体版,还请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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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雍武威二十七年,北汉边陲,秋风飒飒,从雁门关通往代州城的大道上,一个红衣骑士飞马奔驰,烟尘滚滚,只能够隐隐看见那是一匹浑身皮毛似血,红鬃如焰的胭脂马,那骑士周身虽然被大氅和上面的风帽挡住,看不见容貌体态,但是隐隐可以看见那人一身红色劲装,外面罩着同色的大氅,后肩斜背一张乌木檀弓,马鞍旁边挂着一袋白翎箭,腰间隐隐露出镶金嵌玉的刀柄,刀身被大氅掩住,看不见刀鞘何等样式,但是只见刀柄就知道这是一柄千金难换的宝刀。

  那红衣骑士正在纵马狂奔,突然从两边斜次里冲出来五个骑士,都是披发左衽的蛮族骑士,冲向那红衣骑士,双方即将撞在一起的时候,那个红衣骑士迅速地张弓射箭,白羽箭如同流光闪电,一弓三箭,弓弦声响,有两个骑士料不到这个红衣骑士竟然能够在这样短的距离开弓射箭,翻身落马。可是一弓三箭对这个红衣骑士未免有些勉强,第三支箭便软弱无力,被一名骑士用刀拨开。剩下的三名骑士一边大声呼喊,一边狠狠杀来。那红衣骑士已经来不及发箭,只得拔出宝刀迎接。四个人都是马战娴熟的骑士,战得热火朝天,那个红衣骑士虽然宝刀锋利,骑术高明,可是那三个蛮族骑士也是勇猛的战士,渐渐的,红衣骑士开始有些招架不住。突然,那红衣骑士突然一声娇喝,喊道:“看毒粉。”左手一扬,一团粉红色的烟雾向两个蛮族骑士扑去。那两个骑士左右闪开,露出了一线空隙,那红衣骑士趁机催马,冲出了包围,向来路冲去。那几个蛮族骑士反身追去,谁知刚刚将要合围,那红衣骑士一提马缰,那匹胭脂马竟然前蹄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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