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风姿物语 >

第236章

风姿物语-第236章

小说: 风姿物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没有胭凝提醒,公瑾一定会忽略掉这一点,因为这里的所有人都在注意胭凝,结果反而忘记了小乔的离去。
  这一战的结果,看来虽然像是胭凝一败涂地,但如果那个法术这么好用,小乔不会直到这时才用出来,换言之,使用那个型态不明的神奇术法,肯定要付出极大的耗损或代价,所以小乔才在战后急忙离去。
  “你的伤……”
  “手腕骨折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你记得我们以前的合作模式吗?黑脸我都扮光了,你下去当小白脸,还楞在这里做什么?”
  “你自己小心。”
  当公瑾追着小乔的身影,远离人群,来到花果山的后半山,穿越层层树林断枝后,他知道胭凝的眼光没错。
  小乔所离开的路上,留下了相当明显的痕迹,而且越走越清晰。这痕迹并不是血迹,而是一块一块的碎冰,零碎散在路上,看来并不是很起眼,只有公瑾留意到不寻常。
  而当公瑾终于追着碎冰痕迹来到溪畔,却见到一幕极不寻常的景象:小乔就趴倒在溪水里,双目紧闭,似是已经不醒人事,只剩下半个身体露出在……冰面上,以小乔为中心,大半条溪水正急速冷冻,变成一片白苍苍的冰雪世界,迅速往外扩张。
  公瑾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显然就是施用某种耗力极大的招数,自身修为不足,遭到招数反噬的结果,假如没有及时施救,后果很可能会致命,所以公瑾立刻破冰救人,拔刀切碎冰块,把小乔从里头救出。
  “小乔小姐,盟主,请醒醒。”
  “你……你是……周瑜团长?”
  在公瑾的叫唤声中,小乔虚弱地睁开眼睛,认出了这个男人的身分。这段时间以来,每次叛军撤退时,小乔和公瑾都是断后队伍的主力,血影旅团的强悍与活跃,让小乔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现在也很快就把公瑾给认了出来。
  略为回复清醒,小乔似乎知道要怎样才能够自救,要公瑾别对外声张,不惊动任何人,并且帮忙砍伐树木生火,把火堆围在小乔的四周,跟着小乔就开始盘膝调息,引动周围烈火的热力人体,迅速驱除体内的极冻寒气。
  公瑾在一旁冶眼观察,想藉机看出小乔的武功路数。照理说,这女子从小就在麦第奇家长大,自然也是在那里学艺,观察她的调息不但能确认这一点,甚至还能够推测出忽必烈如今的武学成就。
  但一段时间观察下来,公瑾却觉得失望,因为他不仅看不出小乔的武功路数,也没从这别树一格的内功中,找到任何与麦第奇家相关的蛛丝马迹,甚至还隐约觉得这种内功似与白鹿洞大有渊源。这当然百分之百是误判,若真是白鹿洞武术,那么自己哪有看不出的道理?
  (这一关又让你避过,不过你不奋弓水远天衣无缝的。)当小乔尽驱体内寒气,略为回复精神后,她起身向公瑾道谢,但公却存着不同的想法。
  胭凝的出乎已经再次失败,如果在这种时候强干,只会让行动更露出马脚,所以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如同胭凝说的那样,用过去最常用的方法,一个扮黑脸,一个扮白脸,就这么去接近敌人。
  “盟主你受伤了,陶潜这厮实在是太过分了,居然害得小乔小姐你受伤,事情绝对不能这样就算,我要立刻公开此事,让联盟内有正义感的弟兄为你讨个公道。”
  有心做着挑拨,公瑾的语气格外愤愤不平,剑拔弩张、咬牙切齿的感觉,几乎让人相信他会为此与“陶潜”决一死战,当然也只有他自己晓得,这些完全是单纯的伪装,就像胭凝脸上那两撇胡子一样没有意义。
  “请千万不要这么做,陶潜先生只是做了很多弟兄都想做的事,我与他都是在众人认可的公平决斗中比试,他并没有做任何招惹人们愤怒的事。”
  一如公瑾所料,小乔并不打算把这件事情给闹大,对这个女孩而言,整个团体的和谐重于一切,尤其在这个节骨眼上,更不能让这个仓促而成的联盟出现分裂。
  不过这些事正中公瑾下怀,在他护送小乔回去的路上,他就像是一个义愤填膺的护花者一样,口气愤慨地批评着许多东西,包括陶潜、联盟内的保守势力、存心不良的几名马贼团首领,巧妙地把这些人指责为阴谋分子,并且惋惜由于小乔的善良与仁慈,这些人全都自尊自大,居心不轨。
  这是很基础的挑拨技巧,成功的话,会让小乔与这些人的关系更为紧张,联盟之内的嫌隙会更大,即使效果没有那么大,也会收到另一种成效,因为难得有一个人这么站在小乔的立场着想,这应该能拉近与她之间的距离。
  这一个月来的观察,公瑾早就注意到,小乔非常孤独的这个事实。虽然她在人前一直都维持沉稳镇定,脸上的微笑从不稍减,但公瑾认为她应该非常孤独,因为她在联盟中没有任何朋友、没有任何亲属,只有孤单一个人的小乔,在承担各种重大压力时,不可能不觉得寂寞。
  如果这时候有人明白地表示要与她同一阵线,她应该会很高兴地接受吧,而这也就是自己的机会了。
  当两人悄悄地回到小乔的草屋,公瑾脸上的怒容看来仍是火光十足,单就外表来看,谁都不会怀疑他的忠诚与真心。
  “谢谢你,周瑜团长,但我觉得……事情不全是你说的那样,陶潜大侠在战场上确实常常有失控的地方,脾气也有些暴躁,但是……”
  “但是?”
  “也许我不该这么说的。平常,士兵们都说陶先生像是一匹魔狼,但我觉得……陶先生有一双很美丽的眼睛,在战场上,那双眼睛映着血光,却也反映着悲伤。”
  “哦……有……有这样的事吗?”
  诧异的表情下,公瑾觉得这些话很有趣,自己与胭凝栢交数百年,却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想法,如果把话这么告诉胭凝,她也一定会觉得可笑的。 
  “思,陶先生的眼睛,总是给我这样的感觉,我想你与他的交情一定不错吧!乙”呃?你说什么?“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得公瑾阵脚大乱,他想不出小乔为何忽然这么说,当下只有凝视着她,想从她表情中找出一点痕迹,看看自己是要用言语敷衍过去,还是直接拔刀动手。
  但小乔的表情看来一派真诚,公瑾没法从其中找到任何东西;而对于自己所说的那句话,小乔只是这么解释着。
  “因为……周瑜将军你也有一双很美的眼睛,在你的眼睛里,和陶先生一样渴求鲜血,但也有着与他一样的悲伤……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你们一定能成为不错的朋友。”
  在月光下,小乔额上的尖角与脸上的花纹,正代表她流着鬼夷之血的事实;凝望着她的容颜,公瑾一时间也说不清楚,刚才那些话所带给自己的震撼感觉到底是什么。 
 
 
 
  
 ~第六章真情~
 
  “胭凝,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眼睛现在流露着悲伤?”
  “会!而且不只是悲伤,我现在简直是悲痛,痛不欲生、痛心疾首、痛得快要尿出来了。”
  “那么……现在的你,也渴求着鲜血吗?”
  “鲜血?才不咧,我现在需要的是绷带和止痛药,还有一只壮壮的大狗。”
  “……你要一只大狗做什么?你的手刚刚断了,而且这里闲杂人多,我不建议你去玩那些不道德的变态游戏。”
  “浑帐,我是要关门放狗,咬死一个对朋友手断骨折视若无睹,一大早把伤者闹起来后,满嘴胡说八道的冷血畜生!”
  胭凝的话倒是分毫不假,从昨晚开始,她不只一次感叹着自己的无辜与受害,负责下命令的公理只出一张嘴,计画实施得轻松惬意,自己却要负责实际工作,结果什么好处没捞到,一只左臂却三天两头骨折,搞到现在可以表演九十度垂直转弯,真是得不偿失。
  公瑾把昨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胭凝。他不是一个喜欢与人商量问题的男人,但如果说有些话想与人喝酒聊聊,那个对象一定是胭凝,这四百多年来一向如此,双方都对这个情形习以为常……从这点上说来,他与小乔的孤独状况其实很类似。
  胭凝听完公瑾的话,收起了调侃的微笑,面上神情转为认真,道:“公瑾,你一定觉得她的话很可笑,对吧?”
  “难道不是吗?在战场上常常犯职业病、止不住自己行为的你,那还比较像,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会特别嗜血。杀戮与鲜血,我并不会特别渴求,即使下伤人命地去解决事情,我也不会觉得不满。”
  “是吗?我的朋友,有一点我想我必须要先澄清一下,我在战场上的杀性,那不完全是因为长年与魔族战斗的结果,有时候我常扪心自问,若是我拥有师父那样的力量,我可能会血洗这片大陆,毁灭所有的一切,把这里化为黑暗世界。”
  胭凝道:“我与你们这些整天想要拯救世界的人不同。这块大陆、这个世界明天是否还存在,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痒,我所看到的人类,他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比魔族更加可恶,如果让我选择,我会在魔族重新入侵的时候,把整块大陆连同上头的人类、魔族一起毁灭,从此再也不用烦恼什么魔族入侵的问题……”
  “够了,这些话不用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对你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的。”
  几乎是疾言厉色,公瑾打断了胭凝的话语,不让她继续说下去,藉此袒护她这名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友人。
  至于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
  鬼夷人与人类的混血,外表都会有特徵,或是长角,或是身上、脸上有奇形花纹,能够如同胭凝这般毫无异状的混血儿,可说是万中无一,所以白鹿洞当初才会失察。
  得天独厚的外表,本来胭凝是可以像一般孩童那样成长的,但她的母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将这婴儿命名为贱,那名被鬼夷战士轮暴生子的陶姓女子,对这孩子充满怨恨,让她自小就在满是恨意的环境中生长。
  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母亲是一名放荡形骸的娼妓,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
  ……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之后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胭凝母亲逝世、她离开生长地方的时候,她已经是那个城市里最红牌、最富有的娼妓。而下管是初次失去童贞的那个冰冷夜晚,赤裸躺在满是霉味的破床上;或是在埋葬母亲的那个下午,凝视着那个简陋的墓碑,这名美艳无双的女郎,都挂着讨人欢喜的笑容,再也不曾掉过眼泪。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的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部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的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下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