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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5914-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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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观点上的分歧牵涉到外交政策,就变得严重起来。英国已经对法宣战。1793年,由法国雅各宾党人掌控的政府,向美国派来使节。顶着当时法国最时髦的头衔“公民”的法国使节热内,在美国的南卡罗来纳登陆,一路演讲,而且高唱填写着“自由”新词的马赛曲。他受到美国共和党和民众的热烈支持,美国的雅各宾俱乐部大量组织起来。热内除了传播革命精神,还要出资武装美国的私人船只,让他们攻击英国商船,破坏英国的海上运输线,以实际行动支持法国革命。    
    在华盛顿接见这位法国使节的时候,华盛顿总统冷静、正式地表示,美国严守中立。这使得这位法国使节认为,华盛顿的美国政府一定也快要被“革命”了。形势确实有危险,在美国各地,亲法的政治俱乐部们在壮大。杰佛逊因此认为,这正反映了人民反对政府“冷漠的谨慎”,而且高兴地看到“1776年的老革命精神又在燃烧”。但那已经是1793年,法国革命的恐怖时期随即马上到来。同时一场吞噬了5000人生命的热病袭击了费城。法国革命的三巨头也很快被“革命”吞噬。消息传来,激情涌动的美国民众回到常态,转而支持华盛顿对欧洲战争的中立立场,杰佛逊也终于表示,他支持华盛顿的中立政策。    
    杰佛逊几乎是不相信革命、自由、人民,这样美好的理想也会有问题。虽然和汉密尔顿在财政改革上的矛盾成为他1793年辞职的导火索,可是作为华盛顿任命的内阁成员,一个国务卿,也就是外交部长,和总统的外交观念及判断差距如此之大,恐怕也是他辞职的一个原因。杰佛逊就是在1793年的最后一天辞职的。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三部分告别古典政治(3)

    杰佛逊的辞职,其实已经反映出“好人政治”在行政分支组成思路上的重大问题。华盛顿在组阁的时候,他的选择标准是好人内阁,而不是和他的执政理念最一致的内阁。他考虑了道德和能力的标准,却没有考虑顾及到对政策看法的一致性。    
    还在危机之中的时候,1792年,美国迎来了第二次大选。这次选举还是按照宪法原来的规则和思路在走。还是每个选举人两张选票,选出最高票、次高票的两位候选人来担任正、副总统。看上去,似乎和第一次选举的情况一样。连结果也一样,华盛顿以全票当选为总统,亚当斯以次高票当选为副总统。    
    可是,这种表面上的一致,并不能掩住整个社会氛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从华盛顿和亚当斯,美国这一对最早的正副总统来说,虽然在竭力避免属于人事的结党和党派之争,可是,他们仍然是有自己的观点倾向的。他们的政策就在反映出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倾向,其实,这就是“一个政治派别”的基础。就美国社会来说,虽然在第一次大选之前,就有了“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的说法,可是那时还不是清楚的政治党派,而在美国第二次大选的时候,它们已经是明确的两党了。对第一届政府行政分支的政策,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美国社会已经清楚地划分出了民众不同的政治倾向。反对党派有了自己的报纸,大声疾呼自己的观点,批评攻击总统和他的内阁。在第一次选举之前,那个对华盛顿几乎是众口一词颂扬和崇敬的美国,已经消失了。    
    就华盛顿总统来说,他还是坚守原来的古典政治的概念。他认为自己当选,是大家认为他的品行适合于担任这个公职,现在看到有些漫无节制的报纸已经把他骂得体无完肤,他就觉得,自己几乎失去再留任的意义了。就是说,大家认为我好,那么我应该为公众服务,既然你们认为我不好了,我自然就应该下去。同时,在华盛顿总统的观念中,党派纷争仍然是完全负面的事情。而当时党派活动的不规范,出现大量个人攻击,更促使他坚信自己的想法。而他也看到,假如他继任,几乎无法避免要顶着一个党派的称号。因此,华盛顿在第二次大选之前,已经根本无意连任了。    
    亚当斯也是如此。大选前的整整几个月,国会休会,他就回了老家。直到联邦党人的汉密尔顿给他写急件催他回首都,说是“我知道你本人对选举没什么兴趣,不过我不希望你对建立一个好政府也如此冷漠”。    
    所以,虽然有了党派竞争,可是总统候选人还是没有要竞选的意思。在当时的混乱局面下,华盛顿最终接受大家的劝告,相信自己必须再服务四年。从选举结果来看,大家权衡下来,也都认为,这是当时最好的选择。华盛顿再次全票当选。    
    选举方式和最后的选举结果没有变化,可是选举的本质已经在变化中。虽然由于华盛顿的声望,反对党还根本无法与之匹敌,虽然第二届的总统、副总统还是被选举连任,可是他们的当选,其实已经不仅仅是再次代表他们个人,即两个好人当选,而是“联邦党人”当选了。    
    由于华盛顿和亚当斯连任了第二届的正副总统,因此这个为“选好人”设置的选举制度,在一个已经形成政党的社会里可能出现的问题,就被掩盖了。    
    1796年,在华盛顿、亚当斯的第一、第二届政府运行将近八年之后,美国面临第三次大选。    
    华盛顿虽然两次以满票当选,却坚决不再竞选连任了。1796年的美国的大选,由于华盛顿的主动离去,失去了具有压倒优势的总统候选人。共和党摩拳擦掌,两党完全可以争一争了。因此,这一年的大选,就有了更明确的党派之争。    
    可是,选举制度还是原来的。1796年的总统选举方式,还是每个选举人两张选票,选出两个获最高、次高票的人,来担任正、副总统。可以说,当时美国社会的党派政治发展,走到了选举制度的前头。    
    虽然时至今日,总统的道德,仍然是美国人在大选年关注的事情。可是,自从有了党派,民众再也不会仅仅是以个人道德的高下来选择总统。而是哪个党派的执政纲领更符合自己理念和利益,成为民众选择的一个重要标准。    
    这第三次选举的结果是两党势均力敌,票数最高、次高的人,就自然成了两个对立政党的候选人。这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美国第三届政府的正、副总统,亚当斯总统和杰佛逊副总统,分别代表了党派观点的两极。原来在制度设置的时候,料定票数最高的两人,他们必定是两个“最接近的好人”,因此能够合作得好、带来最高效的行政分支,这样的希望,完全落空了。    
    1796年的大选,给美国的行政分支带来的是一场危机。总统和副总统南辕北辙。在古典政治的概念中,他们既然得票最多,他们就应该是最相近的两个人。可是,他们却是现实施政中差异最大的两个人。这种差异,不是说他们一个是“好人”,另一个就是“坏人”。他们可以都是道德上的好人,可是,在治国理念上,却完全可能是对立的两端。他们不但不能密切配合,还带来许多问题。例如,副总统不赞同、甚至反对总统的政策,给总统的工作当然带来困扰。可是,从副总统的角度来说,他原来是一个单纯的在野党领袖,可以公开地、旗帜鲜明地反对政府的政策,那是正常的监督。如今他却兼有“在野党领袖”和“体制内”副手的身份,地位变得不伦不类、不朝不野。    
    在他们意见相左的时候,杰佛逊只能在背后领导他的党人们反对亚当斯的政策,变得像地下活动。而亚当斯也想不通,为什么副总统没有恪尽职守地支持他,如同他当年对华盛顿的支持那样。他很自然地把一切归咎于杰佛逊的党派性太强。显然他们双方都觉得整个状态是不舒服的,可是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是制度的错失,造成了杰佛逊政治地位不应当出现的双重性。    
    在亚当斯就任总统之后,面临的是另一场战争威胁。1795年美国和英国签订了《杰伊条约》,那是一个和平条约。可是,英法在开战,法国就把这个条约理解为英美的结盟,并且拒绝美国派去作解释的平克尼将军。也许你还记得,这位将军也是当时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之一。现在,对英和平了,却轮到法国开始在公海上大肆骚扰攻击美国的商船。虽然从来没有宣战,可是,法国在海上对美国航运的事实战争却一直没有间断。    
    在亚当斯的执政期间,他最焦虑、最疲于应付的,就是如何不断地调节对法关系。曾经一度,所有的人都认为,和法国的全面战争已经无法避免。副总统杰佛逊和他并不合作,亚当斯独力支撑这样的局面,几近崩溃。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三部分告别古典政治(4)

    美国是一个移民的国家,第一次在战争的威胁下,面对可能的、由移民造成的内部敌人的问题。这里不仅有大量的法国移民,还有大量有着仇英情绪的爱尔兰移民。很多人惧怕在内部产生敌人。没有人知道应该怎么办,而当时批评政府政策的媒体,大多是反对党在支持,媒体还没有任何节制的习惯,往往是要么不开口,开口就是攻击。    
    结果在1798年,美国国会在“战时状态”、“临时措施”的口实下,通过了《外侨和叛乱法》。在这样强大的外部战争压力和内部的刺激下,亚当斯总统则赞同并且签署了这个法案。    
    其实这是一系列的法案。其中的《客籍法》给予总统驱逐“危险侨民”的权力;而《惩治叛乱法》规定了,凡对美国国会和总统发表“谎言、诽谤和恶意诋毁”文章的作者,凡企图“挑唆美国的良善民众、激起他们的仇恨来反对总统和国会的人……或煽动叛乱者”,都将处以罚款和监禁。    
    可见,德高望重并有着极佳人品、保守持重的政治家,并不能保证就是好的管理者,也并不保证不会把他的政治倾向推往极端。一个高高在上的管理上层,在某种特定的刺激之下,手中又有权力,就很可能会做出一些他身为平民的时候,不会做出的决定。    
    虽然亚当斯总统从来没有运用过《客籍法》的权力。可是,《惩治叛乱法》不仅直接违反了有关言论自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而且付诸实行。虽然联邦党人和亚当斯后来一再解释,这是“战时措施”。可是,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曾经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    
    “不得制定”条款,是给国会拦出的铁的界限。今天,在实践中已经完善了制度的美国,知道可以用很简单的办法去解决。就是走向法院,让监督和制衡国会的司法分支,来判定这样的法律“违宪”。可是,在美国初建时期,最高法院还是最弱的一个分支。司法分支的“司法复审”权力,还有待于五年以后的1803年,才由最高法院的马歇尔大法官来确立。所以,当时即使有了宪法,一个显然是侵犯人民权利的法律,还是顶着“战时措施”这样的借口,由一个民选的立法机构建立、由一个曾经是最优秀律师的“好人”总统,签署出笼了。    
    当时的副总统杰佛逊感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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