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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外婆十八岁-第61章

小说: 外婆十八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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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喜欢擅做主张,我没有理睬她,她兀自笑着离开了,走了很远还回头对我挥手。好奇怪的女孩,等她消失在我视线,我才回过神,我为什么要和一个陌生女孩坐在草地上聊天?看到我吸血的人从来活不了。
  再次去凡尔塞宫是三天后,我跟自己说,只是为了看看咬死游客的后果。
  “科柯林,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她如幽灵一般,在我刚踏入宫殿大门的一刻跑出来。
  我还真被她吓着了,冷冷看她一眼,反问:“为什么要找你?”
  “唉,算了,我还以为我们是朋友来着。”她毫不在意的将手放在脑后,蹦跳着离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跟在她后面,她跑到一处花坛,对我招手,我走过去并排坐下。
  “你是日行者吧?”她问。
  我心生警惕。
  “别怕,我很羡慕的,血族可以行走在阳光下,如果我也是这样,就好了。因为我最喜欢阳光了。”她的笑很爽朗,“我有时候会想,我是为了看阳光而出生在这世上的。”
  “那为什么要变成血族?你被人挟持了?”好奇心驱使我问。
  “没有啊,因为我要陪着妈妈,时间不多了,我很爱我的妈妈,我不想她孤单。很好玩吧!”她的脚在空中乱蹬,“血族应该和血族做朋友,这样就不寂寞了,如果以后我不能见阳光了,我还可以问你很多白天的事情啊,对吧。”
  “笨蛋!”我心里有点恼火,她是个傻子吗?又没有人强迫,为什么要去当血族,失去最爱的东西呢。
  “大概吧。”她敲一下脑袋,傻笑着,“你不觉得能够活在这世上是很奇妙的事情吗?我见惯了死亡,所以才会觉得活着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人类是,血族也是。”
  她脑袋里装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你去过中国吗?”她又问。
  我摇头。
  “我也没有去过,我妈妈常给我说她家乡的事情,还说了好多关于中国的事情,我真想回去看看啊。我妈妈的家乡就在长江边上,你知道长江吗?是中国最长的河流哦,世界上也……”
  她的话好多,喋喋不休的讲着,我在凡尔塞宫找到一个保安的工作,现在需要大量的保安。而她会每天来这里找我,给我说她知道见过的各种故事,讲得最多的是关于中国的事情,什么文字啊,建筑啊,神话啊,很多很多,说得她去过一样。也会说一些人生哲理,她才多大一点啊,对我说人生,唉!
  “以后我想时间很多,我们一起去中国吧。”她说,我点头。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生存的时候最快乐的时光,就算在阳光下,我也不曾感觉到任何的温暖。只有墨,是我心灵的阳光,我渐渐敞开心扉,告诉她我的故事,她总是会听得咬着手帕哭,她的样子很滑稽,为什么哭的时候一定要咬手帕呢?
  对于我犯下的罪孽,她丝毫没有责备我,她说:“我们之所以犯错,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何者是对的。所以我们才需要不断的学习。”
  她是个睿智的女孩!只是我常很不屑的和她斗嘴。
  这样的日子并不长,至少在我百年的岁月中,只能算相当微小的一部分。某天,她兴高采烈的跑来告诉我,她家来了一位非常帅气的画家,是落魄的流浪人,但是管家看过他的画,很赏识,于是把他安排在别馆,让他为女主人画像,她也要被画哦。
  “他很有才华的。”当她笑着如此说时,我一阵心悸,我的感觉是对的,过后连续几天,她没有出现过。她出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不来见我了?我的内心前所未有的惊慌,开始日夜寻找她。
  一个星期后,她终于出现在我面前。
  她看到我,矍然失容,“科柯林,你怎么了,看起来好像很憔悴呢。”
  我心里的波涛翻滚不已,表面却很平静,“你最近怎么都不来了?”
  她羞赧一笑,“科柯林,我爱上那个画家了,他真的非常酷,又有才华,我该怎么办?我不该爱上人类的。”
  她的话将我投入万丈悬崖里,我听到自己心脏破碎的声音。
  她爱上了其他人……
  我的眼前很黑暗,仿佛失去了视觉,投入冰窖,我是爱她的,我非常的爱她,她怎么可以去爱别人!
  我愤怒了,失去理智,收敛的鸷戾之气再次回到我的身体,我紧紧将她揽在怀里,要她不要爱别人,她应该爱我,血族应该和血族在一起。我企图将她压倒在床上,强行要了她。
  “你是我的,你不能爱别人,你知道我多爱你吗?”我咬牙切齿的说。
  “可是我是人!”她歇斯底里的哭着,“我爱阳光,我爱他,我是人!”
  她推开我,踉踉跄跄跑出我的房间,从此后,她不曾来找过我。
  我自认为从出生到现在,没有特别想要某样东西,只有她,我是不能放手的。于是我开始追逐寻找她,她住的地方包围在密党长老的结界中,我是不可能找到的,但是她逃出来了。和那个可恶的画家,一起逃出了城堡。她不是说她很爱自己的母亲么?她不是口口声声要成为吸血鬼吗?为何现在却为了一个男人,离开了自己的家,离开了母亲,投奔到险恶的世界,过着风餐露宿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墨,你只是一时迷糊了,不应该是这样的。
  八年了,整整八年,我游荡在整个欧洲,为了寻找这个女人。不能算活着,我只是苟延残喘,为了再次见到她。而在意大利的某个城市的郊区,我终于找到了她。她竟然为了躲避我们,躲在一个血族不敢踏入的国家。可是,墨,你知道吗?只要可以找到你,我就算踏入地狱也不会害怕。
  她已经二十六了,青春不再,脸上更多的是成熟后的魅力,她还牵着一个两岁大的小孩,站在阳光下,她依旧甜美的笑。
  对于我的出现,她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惊讶,她和往常一样,对我笑,给我打招呼:“Hi,科柯林!”
  我们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在她眼里,我只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吧。站在这座高楼上,墨趴在女儿墙边,看着楼下的风景。
  “我喜欢站在高处,每次站在很高的地方,往下望去,有种冲动。很想跳下去,然后背上忽然长出翅膀,翱翔起来。那种感觉一定很棒!”
  她笑着,露出贝齿,洁白耀眼。她一点都没有变。
  我微笑着,搂住了她,她有点惊惶失措,“那就飞吧。”我对她说,然后抱着她往楼下跳去,她尖叫一声,继而变为笑声。是的,因为我们在飞,翱翔的感觉,的确很棒,就像感觉心灵得到了自由和救赎。我带着她飞了很久,直到她挥手对着楼顶叫,“安爱丝,安爱丝!”
  那是她和该死的画家的女儿,小女孩长得比较偏向中国人,墨色的头发,黑溜溜的眼珠,眼睛很像她。
  “科柯林,我必须回家了,明天再见吧。”她挥挥手,抱着安爱丝消失在我的视线。
  后来我知道,他们逃亡在各个国家,她害怕母亲找到了她,直到现在,才稍微有个安定的生活。丈夫依然潦倒,一家人过着窘困的生活,可是她为什么还在笑,一点没有后悔。她以前可是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啊!
  她说,她相信丈夫的才华,只是命运乖张。
  “跟我走!”我无法忍受了,她为何如此死心眼,我为了她,受了多少苦,找了多少年,以前区区八年,弹指一挥间,但是没有她的八年,我简直度日如年。我不想继续下去,我必须得到她。
  “科柯林,你别这样!我永远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的。”她说出了非常绝情的话,我终于明白,有时候话语比最尖锐的武器还要伤人。
  那天下着雨,那个男人带着她和女儿,驱车离开了这个城镇。是的,我承认我疯了,一个星期内在这个地方做出了很多令人发指的事情,逼得他们再次逃跑了。
  他们的车子开得非常快,可是无法逃出我的手心,我紧追不舍。在一个弯道,车子忽然失去控制,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个艺术的弧线,然后跌下了山崖。
  “墨!”我丧失理智,俯冲下去,拉出车子里重伤的她。她还紧紧怀抱着女儿。
  “墨,你看着我啊,我不逼你了。”我看着浑身是血的她,全身痉挛。对了,咬她,咬了就可以不死了。我露出尖牙。
  墨颤抖着伸出手,摸着我的脸,“求你,我,不要……不要,当血族。孩,孩子!”
  她缓缓将孩子送到我的怀里,然后望着车内,痛苦的呻吟着,“Nino!”她的手垂向地面,再也没有睁眼看过我,再次没有对我笑。
  就在那一天,我的心和爱以及最后的人性随着她的离去而泯灭了。我失去了,我心灵的阳光,从此,灵魂再次沉寂在黑暗中,永世不得翻身。
  春天,凡尔赛宫,我再次来到了初遇她的地方,这里依然花木扶疏,节日的盛典正在举行,天空被华丽的焰火照得忽明忽暗。我又咬死了一个游客,只有变成纯粹的恶魔,我的内心才有片刻的宁静。
  等我得意洋洋的欣赏自己的杰作,蓦然回头,发现有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瞪大眼睛看着我。被发现了!咬死她吧。
  “你吸血的样子一点都不优雅。”她对我说。
  听到这一句话,仿佛把我推入时间的海,我肩膀开始发颤,在同一个地方,也有一个女孩对我这样说。墨,我想忘记的墨!我瞬间感觉头晕目眩,麻痹已久的心脏又开始复苏,痛得简直要晕厥过去。我注意起这个孩子,她和墨一样,拥有漆黑的长发,漆黑的眼眸,她是谁?
  “你应该通过毛孔吸血,这样看起来比较优雅。”她清脆的说。
  “你是谁?”我哆嗦的问。
  “我叫安爱丝,是即将成为吸血鬼的人哦!”
  墨的女儿,墨的女儿竟然也在这里,竟然和墨说着同样的话。我抱起了她,她洁白的小手抚摸我的脸。她如果知道,是我害死了他们一家,她会不会恨我呢。而在天国的墨,会不会恨我呢?
  “叔叔好美啊!叔叔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人!”
  “小傻瓜,我并不觉得你在夸赞我!”
  “我以后变成了血族,可以嫁给你吗?”她天真的问。
  我听到自己心脏破碎成一片片的声音,那抹恶毒的伤疤如同丑陋的蜈蚣,爬上我的心头。
  “好,我们说定了。”我同她拉钩。墨,如果得不到你,我就要你的女儿,因为我是恶魔。
  小女孩似乎很高兴,她喋喋不休的给我介绍起她自己,还说十八岁的时候,她成为了血族,到这里来找她,云云。我当然会找她,墨!
  直到一个严肃的老头叫走了安爱丝,她还回头给我挥手。我已经没有人性了,所以摧毁一个纯洁的女孩,不会让我觉得愧疚。我知道,墨肯定死的那一刻都在恨我,她求我,只是因为无助。如果不能爱我,那就恨我吧,至少恨一个人也是需要铭刻在心的,那就把我记得更加牢固吧。
  我来到了中国,墨所说的城市,她的母亲的家乡。也是她说的非常想来的地方。“江书玮”这个名字,是我来中国咬死的第一个男人的名字,于是我擅自拿来作为己用。我隐藏在人群中,做过很多工作,但是不曾放弃嗜血暴戾的脾气,依然一意孤行。
  一天晚上,明目张胆的在公园吸血,被一个女孩撞见。我决定杀了她,她是我班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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