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三十大小姐 全 作者:费雯丽 >

第13章

三十大小姐 全 作者:费雯丽-第13章

小说: 三十大小姐 全 作者:费雯丽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依然脊背坚挺,步履轻盈,象是曾经受过专业舞蹈训练的样子。
    有一次我和父亲在大院中看到她搀扶着一位老人从对面走来,父亲赶紧快走几步迎上前去,握住老人的手说:“黄老,最近怎么样啊,好久没有遇到你了”。
    这位被称为黄老的就是她的丈夫,个子也是不高,身形看起来有些发福。气色红润的脸上戴着一付大大的墨镜,从他手中拿的拐杖可以猜出来他的眼睛应该是有问题的。在父亲和黄老的整个谈话过程中,她一言未发,只是静静地搀扶着自己的丈夫,面带微笑地站在那里。下面写的关于她的故事,汇集了我的想象和一些传闻,当然会和事实有些出入,但两者相距应该不是很远。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的时候,吴秋水的父亲,一个有着强烈武士道精神的日本军官剖腹自杀了,她的母亲也在几天后效仿夫君追随他而去,年仅三,四岁的吴秋水被一对好心的中国夫妇收养了。大学毕业之后秋水留校做了一名日语教师,并与一位年轻教师相爱结婚,生育了一双儿女。当文化大革命的红色浪潮席卷整个中国的时候,秋水这样一个有着复杂身世背景的人当然没能幸免。秋水的丈夫,这个很有前途的数学教师,因为不愿意与秋水离婚来划清两人之家的界限,也被一起下放了。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由于恶劣的生活环境,卫生条件再加上自身遗传的因素,秋水的丈夫患了严重的眼疾,视力几乎降为零。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夫妇俩人被落实政策又回到学校教书了,但是秋水的丈夫由于眼睛的问题基本丧失了工作能力,勉强照顾被提到副教授就退休了。
    秋水退休的也比较早,是为了能更好地照顾丈夫,因为基本上黄老先生和盲人一样。正如此,所以他们的退休金都很低,而黄老先生这些年又有多种疾病缠身,经常要出入医院。学校又以经费紧张为由常常拖着他们的医药费不给报销,所以秋水费尽千辛万苦才勉强维持着作为两个退休的大学教师最基本的生活尊严。但是生活并没有因此就怜悯这个善良的日本女人,半年多来她一直忍受着来自腹部的一阵阵的疼痛,当剧痛袭来时,她只能自己找点止痛药来吃。她不愿意花钱到医院去做各种昂贵的检查,或许是她更害怕真的被查出什么病来。直到有一天她晕倒在自家的厨房里,才被送进了医院,一检查果然是肝癌晚期。在医院治疗的几天之后,她就坚持出院回家了,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有她那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她的丈夫。回家后不到一个月,她就上吊自杀了。没有人知道她生命中最后几天内心的挣扎,听说她是基督徒,而基督的教义是反对自杀的。也是在她自杀之后,人们才了解到这两位老人经济上是如何的拮据,而同时学校还压着他们几万元的医药费没有报销。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抱怨过什么,虽然也曾经到会计室追问过医药费报销的事,也总是温温柔柔客客气气的。只要听到职员说学校现在经费很紧张,过几天再来吧,就安安静静地转身回家了,从来没有为钱的是烦过领导,找领导吵过架。她的丈夫也总是被她服侍得干干净净,白里透红,所以在外人的眼中他们的生活应该是很惬意和快乐的。
    我其实一直认为日本这个国家的国民有其民族的劣根性,基本上我很讨厌日本人,尽管我的父亲曾经在日本进修过两年,我们家的电器在几年前也几乎清一色都是日本货。但是这个伟大而善良的日本女性让我重新审视了我狭隘的民族情结,也改变了我对日本人的看法。虽然她的故事和我的整篇文章没有什么关联,我也还是坚持要把它写进来。因为自从得知她的死讯之后,我一直有如芒在背的感觉。我总觉得她在天堂里(虽然她是自杀的,我也相信她死后进了天堂)用那双温柔美丽的丹凤眼注视着我。我知道她是希望通过我的笔能让更多的人知道她生前所经历的磨难和委屈,尽管生前她是沉默的,自杀是她最后所能做的对这个社会无言的抗诉。现在我终于写完了她的故事,我希望那双注视着我的眼睛能够安心地合上了,我也希望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她的痛苦可以结束。就让她安安静静,不受打扰地休息吧,因为这一生她活得太累了。
    31 爱情的懦者 (1)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距离我回北京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表面平静的我,实际上心里波涛汹涌。我一直在等一个电话,我甚至神经质地一天看好几次手机,以验证我没有错过打来的电话。这天终于被我等到了,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中午有空吗?我一点在海明威等你”。我赶紧说有空有空,挂了电话就一阵手忙脚乱地梳妆打扮。我提前十分钟到了,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迟到的女人,找了一个靠窗的桌子坐下,正午的阳光暖暖地照进来,手捧着热腾腾的茶杯,我的身体变得放松而且温暖,那颗一直狂跳的心也平静了一点。不知道为什么,屈指算来我认识他已经有六年了,可是每次和他约会,我的心还是会狂跳不止。过了一会儿,楼梯口出现了他的身影,穿着我最喜欢的黑色外套,黑色长裤和黑色皮鞋。当他携带着一阵冷空气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淡淡的毒药香水味道再一次让我沉醉了。本来以他青岛小哥的作风,是不屑于用香水的,因为他觉得只有娘娘腔的男人才会用这种东西。只是有一次他姐姐去香港出差,买了一小瓶香水送给他,恰好那天我和他约会,他就用了一点点,结果从我这里得到了热烈的回响。因为我发现这种香水和烟草的味道混合之后,非常特别,很有男人味,并让他保证以后每次约会的时候都要用。他虽然答应,可是如果他是从单位下班直接和我约会,或者是和他的同学一起,打死他也不会用的,因为要是让他的同事或同学发现他用香水,这个脸可就丢大发了。这个有着强烈大男子主义的青岛小哥就是我的第二个恋人,剑非。
    初恋的痛苦让我有整整四年的时间没敢再碰感情。转眼我已二十四岁,刚刚开始研究生学习。这天,有以前的同事找到我(忘了说明,我大学毕业后在一所中专学校教过一年书),把她表弟的照片交给我,因为我们已经在电话中说好要把我的一个同学介绍给这位表弟。我把照片拿过来一看,哇,好帅的一个小伙子,干干净净,非常阳光,很合我的口味。转眼间,见色忘友的我起了私心,我说这样吧,让我先见见你的表弟,给我的同学把把关。其实我是想,如果真人也像照片这么好的话,我就自己留着。三月三日,是约定见面的日子,地点是我同事的家。当我走进屋的时候,一个小伙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虽然个子不是很高,但是肩膀宽阔,象是很好依靠的样子。浓黑的眉毛下,一双大眼睛象星星般明亮,微笑时血色饱满的嘴唇里闪现着洁白的牙齿。真是不虚此行啊,我暗自窃喜。他看起来又年轻又腼腆,事实上他比我大两岁,还是个什么科长,看起来应该很成熟才对啊,但是却这般地羞涩,是不是和我一样,大姑娘上轿头一遭?随便聊了几句,我就满心欢喜地借故告辞,回家静等佳音了。一天,两天,到了第三天还没有收到他约我的电话,心里有点急,难道他没有看中我?第五天他终于打来了,约好第二天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一个饭店吃晚饭。我心中一阵狂喜,巧不巧,吓死人,第二天恰好是我的生日,是他有心,还是巧合?我更愿意相信是巧合,说不定我们俩人真是上辈子的姻缘这辈子牵。尽管春寒料峭,我还是要风度不要温度地在外套中穿了一件黑色连身毛裙,将我优美的身体曲线表露无遗。
    店名字叫银杏,档次不低,所以虽然外面寒风凛冽,里面却是一派春意盎然。我装作很不经意地脱掉外套,然后偷偷地扫射了一下全场,发现有几位男士不安分的目光不断地向我们的瞄来,我就知道我成功已经不远矣。那晚到底吃了些什么,我早已经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整个晚上的气氛即浪漫又温馨。他点了一瓶红酒,虽然我不胜酒力,但是为了不给他留下做作的影响,还是硬撑着喝完了一高脚杯。一杯酒下肚之后,我不由得心跳加速,满面绯红,飘飘欲仙,激情澎湃,潜伏的幽默细胞也被酒精激发了出来,几次惹得他哈哈大笑。晚饭后,意犹未尽的我们全然不顾寒冷的天气,放弃了坐车,徒步走了两站路,把我送回了家。于是我正式开始了人生的第二次恋爱。
    32 爱情的懦者(2)
    恋爱的具体经过我就不想再多费笔墨来描述了,因为就和大多数恋爱中的男女一样,有甜蜜也有痛苦,有欢笑也有泪水。基本上剑非是个幽默的男人,我一直认为幽默是男人最重要的品质之一,因为幽默是建立在对生活的豁达态度和自身的修养之上,一个人幽默的水平可以侧面地反映出他的内心世界。和他在一起,我经常笑得脸部的肌肉都酸痛了,最后不得不求饶,别再说了,再说,我的肚皮都要笑爆了。当然也有闹别扭的时候,记得有一年的情人节,我无缘无故地发脾气,甚至说要和他分手。剑非觉得很委屈,百思不得其解,他到底哪里做错了。我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之间态度恶劣,是因为情人节我却没有收到鲜花,不仅没有鲜花,其他的东西也没有。我必须要承认在这方面我是依然不能免俗的,偏偏剑非又是个特别务实的人。他总认为我对你好,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来表达的,如果你真的需要什么东西,只要是我能力范围之内的,我一定会为你做到,何必非要在情人节,生日的时候搞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呢?但我是女孩子,我有虚荣心,可是又不能开口向他要,所以心情就会很郁闷,没事找茬吵架。不过在这件事上,最后我们俩人各退了一步达成了共识,就是凡遇到我认为重要的日子,就找一个比较有情调的酒店吃一顿,既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也满足了他的务实精神。
    剑非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是时间观念的问题,以前我总认为既然是女孩子,出门免不了要梳妆打扮一番,约会迟到也就在所难免。更重要的是我受到一些言情小说的毒害,把女孩子约会迟到当成了是一种矜持的表现,而且从男人等待你的耐心和态度,也可以测出他是否爱你以及有多爱你。所以和剑非约会的时候,我每次都迟到,有时候明明可以准时或者提前到,也要磨磨蹭蹭迟到几分钟才肯罢休。刚开始剑非当然没有说什么,等到我们的关系稳定之后,他就这个问题和我进行了一次严肃的对话,深挖了我每次迟到的原因以及直接造成这种原因的错误思想根源。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迟到不但不能说明我的矜持,还会给对方留下极其恶劣的印象,就是我这个人散漫,没有时间观念。从那以后我彻底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不管是和剑非或是其他任何人有约,我都会准时,甚至提前几分钟到。在朋友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并获得了一致的广泛的好评。
    虽然拥有一双修长漂亮的腿,在认识剑非之前,我是不敢穿短裙招摇过市的,因为觉得那样显得有点不太自重。剑非对此却不以为然,夏天里我们约会的时候,他都鼓励我穿上超短裙或者是热裤。走在马路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