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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时我们都在爱着-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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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一眼手中的银匙,它的光泽柔弱,却富丽深沉。这些年来我们的银餐具越来越漂亮,我知道,这些银餐具丰富了我生活的岁月,它们本身也更富有价值。    
      我凝视着窗外。花木丛生的庭院,溶入淡淡的暮霭之中。院里艳丽的玫瑰、丛丛的花木都经过汤姆精心栽种和修剪。他搭的储藏室,此时多像一座童话世界的小木屋!    
      那时汤姆热切地拉着我的手,来看他安在储藏室的蓝色白边的门。    
      “我自知比不上莫戈帝的灵庙,”他得意地扬扬手,“不过还有点风格,对不对?”    
      “挺有风格哩!”我又是高兴又是羡慕地赞同。    
      哦,还有,还有他给我的非洲紫罗兰设计的花架,还有托德的采石标本箱——“水晶宫,妈妈,这简直是水晶宫!”——又是一幅爱的杰作。    
      这些不过是汤姆最近赠送给家庭的几件礼物,他送了我们多少礼物,这些礼物又倾注了一个真正理解了爱和关怀的男子多少心血!    
      我怎能因为他不再有爱的示意,就认为这是自己生活的缺憾呢?一只纸盒可能容纳我们婚前深深的爱恋,而这个家、却包含了我们日益丰富的人生。    
      我在围裙上揩干手,听见电视机声,我想,汤姆一定在看晚间新闻,我去找他。    
      走到门前,我停住了脚步——屋里空无一人。我知道伤了汤姆的心,不过他总有解脱的办法:把每件事在脑中过滤,想法儿——解决。    
      我正要走开,差点撞到他的怀里,他默默地站在我的身后。    
      “啊!”我的声音颤抖了,“我正找你哪!”    
      “我不是在这儿吗?”    
      “汤姆……”    
      他从背后伸出手,啊!一朵用信纸包着的玫瑰花——最心爱的花。    
      “小心点,”他说,“当心刺。”    
      我扑过去,紧紧拥抱着他。    
      “是真的,兰,我们不可能回到十八岁,但爱的示意无论哪个年纪都是美妙的。”他吻了吻我的前额。    
      “本想再附首诗,可是……”他双唇摩挲着我的脸颊,“有些东西远远不是语言能概括的。”    
    


第一章他们中间有一片沙漠

      佚名/文    
      鲍尔与凯拉很小就订了婚。可是在他33岁的时候,他遇上了艾莉丝,并与她结成了伉俪。女人的失望是可怕的,凯拉的失望更是这样,她起诉了。鲍尔因此被判决付给凯拉600英镑作为违约的赔偿。那时候鲍尔每月只挣16镑,他只好从放债人那里借了600镑付这笔赔款。借契规定,他必须每月还5镑,一直还20年!    
      鲍尔和艾莉丝的日子十分拮据,但贫穷在最初并没有剥夺他们的幸福。小宝贝降临之前,他们还可以勉强温饱。为了每月5英镑的债务,鲍尔拼命干活,甚至节假日也从不休息。物换星移,鲍尔已经是5个孩子的父亲了。    
      疾病总是像影子一样跟着这艰难的一家,大儿子8岁那一年,情况更糟了,多年的饥寒交迫,使一家大小都虚弱不堪。要知道鲍尔每月得付5镑的债啊!……悲惨的细节是令人心酸的,12年苦苦挣扎之后,鲍尔被孤零零地留在世界上。    
      他形影相吊,只有苦涩的回忆伴他熬过了一个个清冷的晨昏。工作是他的上帝,只有工作才能暂时冲淡他绵绵无尽的痛苦,在劳累的麻木中,他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每月5镑,5镑……”。20年过去了,他的工资终于全部属于自己了。    
      又是一个寂寞的假日,他踽踽独行,不觉来到了海边,茫然坐在靠海的一条长椅上,呆呆地望着落日的余晖。一个中年妇女走过来坐在他身边。20年的恩怨并没有抹去遥远的记忆,他们认出了往日的恋人。    
      她:“你给我的那600镑至今还存在银行里,不过,已经变成了6000镑,这一切都是为了你。现在,你还愿意与我共享这笔财富吗?”    
      他:“不!”声音是平静的,“你我之间是一片没有绿洲的沙漠,6000英镑,6条生命,它会给我带来幸福吗?    
      残阳滴着血沉入了大海,海滩上一片昏暗。    
      他们走了,向着各自的归宿。    
      两个孤寂的背影之间,是这样一片悲凉的沙漠。    
    


第二章求婚

      巴克罗斯/文    
      朱小棣/译    
      一    
      人们常说,每一个女人都会遇到一次求婚。    
      当然啦,求婚是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尽管一个男子在没有得到任何鼓励的情况下,是不会像某些小说家企图使我们相信的那样,轻易地向一位姑娘求婚的,因为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扮演着主动求婚的一方已经变得虚荣自负起来。所以,他通常会有一种成功在望、可以坐享其成的感觉——尽管事后他也许会发现自己是大错特错了。    
      这样的恋人是很喜欢“暗示”式的求婚的。虽然事实上这类求婚在生活中相当普遍,可下面却是我所直接听说的惟一一例。姑娘是个小农场主的女儿,有个爱慕她的青年每个星期六晚上都要来看她,坐上很久很久,却丝毫没有更大的“进展”。小伙子沉默寡言——即使在地处穷乡僻壤的约克郡人当中他也算得上是突出的一个——姑娘家里的人不得不退避舍外或是到楼上寒冷的卧室中暂避一时,以便提供许多次其实从来也没有被利用过的机会。对此,他们也已经越来越不耐烦了。天气日渐其寒,而他还是坐在那里,盯住炉火,一言不发。临近圣诞节的一个夜晚,他终于站起身来,目不转睛地说:“你的火炉跟我妈的火炉一模一样。”    
      “是吗?”她漫不经心地说道——因为她也实在是等腻了。    
      “你觉得在我们家的炉子上你也能烘出同样的碎肉陷饼吗?”    
      他继续问道,两眼依然凝视着前方。    
      “我可以试一试呀。”她说。    
      于是一桩婚事就这么定了。    
      但是今天,我想,人们最喜欢采用的是那种“先吻后问”式的求婚。这也许是因为它毕竟最能焕发出青春的光彩。因为它避免了令人生厌的过多的考虑方式或方法;用不着想到那可能出来反对的家长和亲友,只要有姑娘本人——或是小伙子本人——再借舞会或是网球场的一角,事情便成功了。至于以后的事,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但我想决不会比一桩经过权衡得失、精心筹算以后结成的婚姻所能带来的后果更糟。    
      最流行的一种求婚,特别是在某些超级现代派人士当中,就是那种“倘若”式的求婚。这也偶为那些结不起婚的青年一用,但更为经常的是被那些并不想要结婚的人所用。对于后者,其好处在于实际上这样的求婚者既可以取乐而又无须付出任何代价。他可以告诉姑娘他是多么希望她成为自己的新娘——“倘若”他结得起婚的话。时常,他还会抬出一位严厉的父亲或是不讲情理的叔父来增强他的这种“不可能性”。    
      二    
      还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求婚,也就是肖伯纳在其一生中经常遇到的那种——我指的是被女方“逼上梁山”式的求婚。大多数人很少注意这类事,而且如果是女人的话,却喜欢倒过来看,以为“招架不住”的是女方。因为当被追逐的恋人最终屈服了的时候,他通常是半心半意的,甚至他会在第二天告诉以心相许的新娘,自己夜里又将这个问题重新考虑了一遍,得出的结论是自己还配不上她——搬出这最后的、孤注一掷的借口,以求重获自由。    
      另一种令人不太愉快的求婚是那种“恩赐”式的求婚。这也许是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向一个对他倾心多年的女子求婚;或者是一个富豪向一个分文不名的穷姑娘求爱;或者是一个被母亲宠坏了的宝贝儿向一位美丽而又快乐的女孩求婚——其实他连为她系鞋带都不配呢。这类求婚是很少会有幸福结局的。碰到这种求婚的人最好说“不行”而痛苦一阵子;这比说“行”而痛苦一辈子,直到离婚或死亡要好。    
      “诗一般的求婚”是一种最不为人所知的求婚。但如果求婚者真是一位诗人,而诗人又确实用与众不同的方式求婚,那也许他的话就像春天里山鸟的歌声一样动听。也许他所爱的姑娘会觉得自己仿佛站在四月的树林里,地上铺满了含苞欲放的报春花,一下子都神奇而又轻盈地开放了——且是那样静悄悄地,显得十分自然。但这只是猜测而已。    
      写信求婚,不管信上的词句有多么炽热,都是一件凄惨的事。没有人能够宣称世界执意要求男子乞灵文房四宝以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除非是那些从来就不曾试用过其他方法的人。因为,如果他的求爱被接受了,那他就错过了最美妙的一刻,从她脸上看出答案这一刻,这是地球上任何力量也无法弥补的。而倘若他被拒绝了,那不过是避免了尴尬的一刻罢了。    
      三    
      反复求婚虽非常事,但也确是有的。我不认为那些求婚被拒绝以后每隔半年就要再一次求婚的恋人是最狂热的恋人,但他们是忠实的,而且最后每每把姑娘弄到手了。然而,有时候,他们也激怒了爱慕对象,叫她们难以忍受。我就听说过,有一位年轻小姐被这种不受欢迎的忠诚惹火了,终于有一回,她把那位年轻绅士的丝织礼帽扔出窗外,并奉劝他最好也跟帽子一起出去。    
      我相信,那种没有说出口的求婚是最为常见的;但奇怪的是许多人直到别人问起时,尚未意识到此法自己已用过。于是他们回顾起自身的恋爱史,发现自己竟未求婚,在这决定命运的问题提出来或尚未答复之前,这婚事就早已确定了。    
      找别人代为求婚是最没趣的了,理由很简单,那些找姑妈、朋友或是姐妹来帮忙的人,尽管可以成为一个好丈夫,却很难算是一个罗曼蒂克的恋人。他要么是缺乏自信,要么就是对那种局外人可以做得更为得体的劝婚过于信赖。不管怎么说,这样经人转手是毫无趣味的。    
      总而言之,在地球上有一条适用于每一种求婚的金科玉律,凡是到了女大当嫁年龄的姑娘都应铭记在心——那就是,如果一个女人鼓励她的恋人向她求爱却又拒绝他,并且事后到处乱说的话,正如吻了姑娘而又告诉别人的男子一样,是极其卑鄙也颇为不公的。    
    


第二章童心与母爱

      卡斯林·诺利斯/文    
      黄育林/译    
      一    
      在我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和妈妈伴着几个比我小的孩子在一个海滨度假。    
      一天早晨,我们在海滨散步时遇见一位美貌的母亲。她身边带着两个孩子,一个是十岁的纳德,另一个是稍小一点的东尼。纳德正在听他妈妈给他读书。他是个文静的孩子,看上去像刚刚生过一场病,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东尼生得一双蓝色的眼睛,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卷发,像是一头小狮子,既活泼,又斯文。他能跑善跳,逗人喜欢,生人碰到他总要停下来跟他逗一逗,有的人还送他一些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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