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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十作家批判书ii-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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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义腔调,在小说比比皆是,令人心惊肉跳。国家主义认为,国家是有着自身偏好的自主的行为主体,国家与社会非此即彼,两者在权力关系上属于零博弈,表现为国家以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向度侵蚀以致取消个人社会;对外,主张国际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要以国家为中心,(自己的)国家利益压倒全人类利益。有“我”无“人”,唯我独尊。    
      国家的敌人是人民。任不寐强调,个人存在不仅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事实,也是它唯一的事实。人类以此化分为两类:承认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的利己主义者这类人的确是少数,和否认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的利己主义者这类人很多,民族、国家、人民、集体、社会、大多数等等〃大义名分〃是他们千古不变的面具。撕破脸皮的国家主义者的宣言是:〃朕即国家〃;半掩朱颜的国家主义者的法律是:〃批评领袖就是反对国家〃。由于〃国家〃不能〃亲自〃接受礼拜,因此〃朕〃是大义名分的热烈鼓吹者和最后受益人。他们以国家名义占有个人财产,践踏个人权利。霍布斯认为,〃公共权威〃的建立可以制止人们的偏私与天然冲突(他对人性的理解是片面的),给社会提供〃安全保障〃。事实上,这个〃公共权威〃由于它必然以代理人的形式出现正是一种潜在的〃偏私〃和〃冲突〃;在缺乏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这个代表者或篡夺者是最大的〃偏私〃和最大的〃冲突〃。庄子曰:“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作为一种文化概念的祖国,与养育了她的人民的祖国是不同的。在专制政体的国家里,〃国家主义〃是集权主义充分利用人之劣性而发动的一场阴谋。所谓国家,不过是一件赃物而已。所谓“法”,也大都是窃国者的护身符。为之杀人,从莫言自称的民间立场来看,更为“天理不容”才对。然而,在他的笔下,我们几乎听不到任何质疑酷刑的声音。对于那些没有人权追求自由的人们来说,一个制度性施暴的国家及其法令,是没有任何“神圣庄严”可言的。在《檀香刑》里,这种国家神话无所不在。钱丁夫人是位“深明大义”服毒殉国的烈女。钱丁在小说的结尾举棋不定:“这显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大清王朝啊,余是弃你啊还是殉你?”他最后杀死孙丙,与之一起完成了“殉国”的壮举。作为一种制度的牺牲品,钱丁对国家的意识踌躇,毕露出莫言反殖民化思想资源的匮乏。与殖民主义同样压迫人的国家主义,似乎成了他惟一的法宝。    
      读《檀香刑》,让我不由地想到了诗人梁晓明的名篇《玻璃》。尤其是他在现场的朗诵,对任何一个听众,都有些残酷至极。那种切割手掌的疼痛,叫特殊材料制成的人闻之也得立马变颜,然而,作者本人却依然沉醉于个人的声音里。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对纳粹大屠杀的文化反思,值得我们注意,“大屠杀是一种价值,因它在无法估量的痛苦中引入了无法估量的认知,其中蕴含着无法估量的道德资源。” 把“大屠杀”替换为“酷刑”,在咱们这个国度,完全可以言之成理。中国历代的酷刑文祸,吞噬、淹没了多少无辜平民百姓与知识精英的生命?如此浩瀚的先天性道德资源之海,莫言居然没有从中取一瓢水?在《檀香刑》里,他对酷刑只顾毫无节制地浪漫化,竟把二十世纪初叶中国的矛盾,降解为单纯的中国人与外国侵略者的冲突,可谓是小说的最拙劣之处。也许是过于胶著于创作“主题鲜明”的小说缘故,莫言有时甚至不惜违背历史的真实,前面已有详述。大家都看过电影《辛德勒的名单》,人家在表现大屠杀时所蕴含的悲悯之情,在莫言表现酷刑时根本找不到影儿。莫言在接受一家报社记者采访时表白:“整部《檀香刑》犹如一出大戏,色彩浓重、主题鲜明。我称之为创作过程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在小说这种原本是民间的俗艺渐渐成为庙堂里的雅言的今天,在对西方的借鉴压倒了对民间文学继承的今天,《檀香刑》大概是一本不合时尚的书。面对当前高雅而温软的流行趣味,我突然唱起了土得掉了渣儿的猫腔大戏《檀香刑》,目的就是想发出自己的声音。”依我的记忆,文学史上任何忠实于生活的真正伟大的作品,都很难说是“主题鲜明”的。在西方某些人的眼里,对屠杀的美化乃是一种“高级文化”,用中文来说,就是“庙堂文化”。《檀香刑》的第三种声音,不是莫言所忌讳的“庙堂里的雅言”,而是国家屠宰场刽子手快意和宣泄之声,其最强烈的表达,就是第二章的“赵甲狂言”、第十四章的“赵甲道白”以及第十七章赵甲的儿子、跟他爹学刽子手的“小甲放歌”的声音。无论就其篇幅的冗长、铺排的繁杂、欣赏的笔调、音量的宏大而言,这种残忍的杀戮之声,始终是压倒前两种声音的最强音,是全书的主旋律。展示残酷的恶并不叫人恐惧,叫人恐惧的是展示者竟给这种恶披上了“国家”庄严的外衣。国家这个概念,其实在咱们这个国度,与个人、与民主是不兼容的。在民俗文学中掺杂“庙堂文化”之音,莫言可谓是长于此道。他要想发出的“自己的声音”,不过是又一次与当今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合谋,又一次对民族主义大合唱的变相加入。而这两种东西,在后极权主义的中国,永远走运。如此看,《檀香刑》这本书很合时尚的口味。    
    


第三章批判莫言 (4)

    六神无主的恋乳    
      莫言的小说缺乏彼岸意识。在诉说就是一切的观念支配下,《檀香刑》与余华斗狠,明显少了那种达观的幽默;与《白痴》较量真实,显然又匮乏陀斯妥也夫斯基那种先天性的悲悯;与《心灵史》打拼激情,明摆着又没有张承志那种偏执的决绝。但是,贪吃的莫言特别会吃,在吃出色情与暴力的同时,竭力吃出一个民族的历史。当我看着他津津有味地叼住世纪奶头叼出齿印的时候,蓦然发现,他又逮住了一个关键部位。    
      聚焦险峰耸立的胸部,不仅仅是为了一览女人的无限风光,更重要的是挺出一种富有魅惑力的恋母文化。中国文化发展到二十世纪,一直是一种母性(女性)文化,从来就没有断过奶。“五四”导致“文化断裂”的说法,纯粹出自臆想。“文革”也是如此。在前者是要断裂而不得,在后者则是自以为断裂了却愈发变本加厉。时至今日,母亲的奶水已显得越来越稀薄清淡。一方面缘于母亲年事已高,另一方面也缘于孩子开始发育,需要更多营养。其时,果断断奶,吃点别的东西,或许开发出更大更丰富的胃口。在乡下,我们常看到有的孩子两三岁了还不断奶,甚至五六岁了,吃几口饭还要扑到母亲怀里吃几口奶。这样的孩子不光营养不良,而且在精神上也不容易长大,会长期处于婴儿状态。莫言之所以特别迷恋用儿童视角讲故事,就是因为孩子的眼睛是无邪的。由于缺乏经验的污染,故而看到的事物就相对地客观。    
      因为无邪,所以他的好奇心就浓。好奇心愈浓,他就越发觉得这个世界是可疑的。夸张的口气,怪诞的人物,给出了复杂背后的单纯。八十年代是一个色厉内荏的年代。这样的年代,恰恰最需要莫言小说中男女主人公的血性与烈性。事过境迁之后,人们渐渐才发现,貌似阳刚的呐喊底下,内含某种缠绵阴柔的调子;那些痞里痞气、匪里匪气、充满霸气与煞气的草莽英雄,心理上竟是那么幼稚与残缺。他们的“气”不是自己独立地建立起来的,而是从娘胎里带来的,是从“高密东北乡”这块“热土”中浸润出来的,是我们这个“食草家庭”祖祖辈辈从“我老老爷爷”、“我老姑奶奶”那里(见《红蝗》)一直沿袭到“我爷爷”“我奶奶”一脉相承下来的。因此,不论这些人干出了多么惊天动地的事,人们对他们的敬佩总是停留在外部形象动作的剽悍和行为的中规中矩(合乎“义”这一简单的游戏规则)上。他们虽然体现了某种原始生命的充盈和爆发,但在今天,要模仿这些顶天立地的人物来处世行事,就势必沦入天真、愚蠢以及异想天开的层面。《红高梁》中的人物个个都像没娘的孩子,在胡闹一通之后,都最终想起了自己的亲娘——高密东北乡的父老乡亲和民气,并坦然为之献身。这种由观念混合着想象力刻意为“阳刚之气”所进行的鼓涨,也最终暴露了莫言写作中的某种恐慌。恐慌迫使莫言,在六神无主的九十年代,抓住了《丰乳肥臀》。在这部挺美和看下去也美的长篇小说中,人们终于打探到了文化中国的国情真相:阴盛阳衰、恋母、心理残疾。    
      和《红高粱》一样,《丰乳肥臀》也描写了一个农民家庭的故事。小说重构了1900年至毛泽东后期的历史。莫言所描写的上官鲁氏,以其丰乳肥臀的女性形象,遮蔽了高密东北乡的所有男性。令人称奇的是,一直被国人视为历史驱动力量的男人,在小说中几乎如数遭到了作者的嘲笑与挖苦。与《红高粱》中的我奶奶一样,母亲也被迫反叛了传统强加于女性的〃妇道〃。她嫁到上官家三年,仍没有生育孩子。尽管没孩子的原因应归咎于父亲,可她却一直被丈夫与婆婆羞辱打骂。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女人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为丈夫生孩子,尤其要生儿子以传宗接代。因而,母亲只有通过和别的男人睡觉来〃借种〃。她先后与五个男人发生关系,并生下六个女儿,被四个士兵强奸而生下了第七个女儿。就因为一直未生儿子,所以她在丈夫家遭受的侮辱与打骂一直没有停止。第八胎时,她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先是一个女儿,后是一个儿子。孩子的生父是一个在高密乡生活了大半辈子的瑞典传教士。无论从哪方面说,这个家庭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杂种家庭。而家里唯一的香火继承人,可谓是杂种中的杂种一个洋杂种。    
      这个杂种,故事的叙述人,母亲的独子,乳房是贯穿其整整一生最基本的东西。从婴儿时期开始,他就表现出独占母亲乳房的强烈愿望,后来对乳房的渴求与迷恋,竟成了统领他一生的顽念。乳汁是唯一适合他的食物,甚至到了上学的年龄他也依然未断奶。更甚的是,他不仅渴念母亲的乳房,而且对他的姐姐们以及其他妇女的乳房也渴念。七岁时,他妈决定给他断奶。他立即又转向了他大姐的乳房,尽管她并不在哺乳期,乳房没有乳汁。这个插曲表明,乳房已成了上官金童的本命。只要不择手段地触摸到乳房,就是对个人本命活动的最好验证。评论家张清华说,这个中西两种血缘和文化共同孕育出的“杂种”,实际上是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化身。来自西方的“非法”的文化之父,在赋予了他非凡的气质(外貌长相上的混血特征)、基督的精神遗传(父亲马洛亚是个典型的瑞典籍的牧师)的同时,也注定了他的按照中国的文化伦理来讲的“身份的可疑”。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不幸困境,正是源于这种二元分裂的出身:是西方现代的文化与思想资源造就了他们,但他们又是寄生在自己的土地上,对本土的民族文化有一种近乎畸型的依恋和弱势心理支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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