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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北京,这个冬天风不大-第8章

小说: 北京,这个冬天风不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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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北京,这个冬天风不大(第11节)

    11     
    四郎约我周末找个酒吧去坐坐,说是为那天破坏了我们的好事赔罪。我说你丫的真要赔罪就把你的秘书小远让我睡一晚上,四郎说没问题啊,要不要他再友情赠送点伟哥,还煞有其事地问我需要几颗就够了。我大笑着不置可否。     
    坐在常去的那家酒吧里,我异常疲惫。四郎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眼神暧昧。女秘书小远就坐在她旁边,一脸的骚样。紧身的黑衣将她的胸脯包裹着更显得硕大无比。我想像着四郎怎么在夜里玩弄这一对活宝,一边故作轻松地问:“药带了吗?”四郎说在小远的包里呢,你直接问她要。     
    小远在一旁问:“王哥你病了吗?”四朗说你王哥病的不轻哩,要你给她治疗。     
    这个花瓶式的女人显然没有意识到我们在拿她开涮,还摆出无限骚样地说:“王哥,你说说,我怎么给你治啊……”四郎笑的把酒都差点喷出来了。     
    我没心情跟她逗乐,闷着头继续喝酒。四郎在小远的身上捏了一把,说宝贝儿,你先回去吧,我跟你王哥谈点事。四郎还是很了解我的,知道我不会当着别人的面,把心里话说出来。     
    小远站起来说:“王哥你要保重身体啊,有病要抓紧时间治。”然后扭着屁股走了。我苦笑不已。     
    我把这段时间的困惑全都说了出来,四郎拍拍我的肩膀说:“兄弟啊,困难的时候要坚挺,要比吃了伟哥还坚挺。”我哈哈大笑。四郎给我说起过一些他当初闯荡时候所经历的种种非人遭遇,我的这些困惑用他的话说,连毛都不是。     
    生活啊,你能说清楚它是什么。你看到那张华美旗袍的后面,又有多少难以为外人道的伤痕呢。八年前,我在校园里上高四,少年四郎背个破包孤身一人去闯荡江湖;七年前,我成了一个被人羡慕的大学生,而四郎给别人当小工,食不裹腹,受尽凌辱;五年前,我搂着薇子在校园里尽情享受美好的爱情,四郎被人讨债打的差点丧命;两年前,我成为一个每个月拿几K薪水的白领,四郎的公司年销售达到几千万……     
    “你说,生活是什么?”往事可堪回首。几瓶酒下肚,四郎数遍伤口,目光已经变的迷离。     
    我始终无法将眼前的四郎和一直植根于我脑海中的少年四郎画上等号。我相信生活加之于我们身上的痕迹会很深,可是能深到面目全非吗?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当年自诩的高山流水样的友谊还在,却感觉缺了一些什么。酒、女人、性、金钱,这是我们的全部吗?     
    四郎远去了,生活的盛宴结束,我看到一堆苍白而空洞的肉体,暧昧地微笑。谁还记得当年我们水样的纯洁?     
    一个长头发的歌手在台上旁若无人地抱着吉他唱着。一些说不清做什么的美女光着肩膀在吧台边喝酒。我闭上眼睛,跟着音乐的节奏摇晃,头脑一片空白。四郎忽然想起什么给我说,他们公司最近新进了一批产品,想在报纸上做一些宣传,要我帮他策划一下怎么宣传。“兄弟啊”,四郎拍着我的肩膀说,“这批货卖的好不好,就全靠你了。你大哥我不会亏待你的。”     
    脑海中突然有一丝灵光闪过,我一下想到即将开展的公司要做什么业务了,不由长出了一口气。我说四郎,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四郎说:那就干吧!     
    喝完酒后,我忽然间想去看看杜若了,当她穿着睡衣揉着眼睛给我开门时,我一把抱住了她。“宝贝儿,你好吗?”我一边说一边就去亲她。她用手推开我,说全是酒气。杜若房中的灯光明亮,让我感觉温暖。     
    躺在杜若宽大的床上,我有种从未有过的放松。有好几周没见了,这在我跟她认识的两年多时间里,还从未有过。杜若两眼含泪地埋怨着我,期期艾艾的。我连哄带骗,说以后再忙也要抽时间来看她,如果骗她以后就不让我那个云云。     
    磨了半天后,杜若才让我乖乖地摆布。她的皮肤摸起来依然是熟悉的光滑和细腻。我的手指轻轻掠过那些抚摩过很多次的敏感部位,她战栗着,口中轻轻地发出呻吟声……     
    忙了几周以后,我的公司正式开张。起了一个听起来很有意思的名字:优策阳光广告传播公司。寓意为我们给客户提供的服务就像清晨的一缕阳光一样,温暖而舒适。当然,客户感到舒适了,掏腰包的时候也许会大方一些吧。     
    开业那天,我宴请了不少人。除了四郎、杜若、老谋,还有大学同学李辉、高大全、康猴子、任小霞一干人等,加起来有十来个人。饭桌上频频举杯,耳边听着一声声的王总,我有点陶醉了。北京是个很讲究关系的地方,这么多朋友,这么多朋友的朋友,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家公司,他们不是负责人不要紧,有个熟人好办事,只要有一两个成为我的客户,公司就可以生存下去了。公司现在虽然只有我和老谋,等丫头来了帮我,又多一份力量。我做着美梦,也许很快就可以做起来了吧。这是个创富的年代,知识就是财富,只要你敢想敢做。我这么想,似乎腰已经越来越变粗了。     
    我下决心马上正式从猪头老总的公司辞职时,因为另外一家公司的半路杀入,和原来那家软件公司的谈判在一夜之间峰回路转。坚持了一个多月寸步不让的那家公司老总不再要求控股,他巴不得我们马上就在合同上签字。他谄媚地笑着说王经理年轻有为啊,以后我们的合作一定将前途无量。我心里一边骂着,你妈拉个巴子的,要早一点这么爽快,老子也不用这么辛苦了,一边说,以后还要仰仗董总提拔啊。     
    几乎也就在那一刻,我决定继续留在猪头老总的公司里。这次的合作我极为看好。猪头老总给我承诺的是在新公司里我将担任副总经理一职,比我原来的部门主管职位高多了。我似乎看到了一个极为广阔的前景,我找不出放弃的理由。     
    生活中,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取舍,两利相比取其重,这是再显然不过的道理。一颗红心,两手准备。我所设想最好的结果是我在新公司担任重要职务,而同时还拥有自己的公司,可以利用工作之便给自己寻找客户。我兴奋地把这个想法跟老谋商量,他也完全赞同。自己苦点累点没关系,有钱赚才是最实在的,这个社会就这么现实。     
    接下来和那家公司的合作情况进展的异常顺利。我多耍了个心眼,请另外一个跟我负责谈判的女孩白露吃了个饭,许诺在老总面前给她推荐一个新公司的职位,这让她对我言听计从。白露从外语学院毕业后,进这家公司有两年多了,一直是业务骨干,她的旅游行业经验加上我在IT方面的能力,在谈判过程中让那家公司的董总连连折服。我把合作的大部分工作交给她去做,然后再加点自己的东西,给老总适时地汇报一下。猪头老总拍着我的肩膀,特别满意。     
    白露长的并不漂亮,但是一米六五的个头,身材不错,加上皮肤比较白,穿职业套装给人一种很白领的感觉。跟那家公司谈判的那几天,我们每天都在一起讨论问题。我一边骂着粗话一边表示我的愤怒,她也不说什么,微微笑一笑,很忠心的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这让我觉得她很乖巧。即便有一天我对她做了什么,她可能也不说什么吧。有几次我都想勾引她上床。但又觉得兔子吃窝边草不符合我的做人原则,还是免了。     
    有她替我分担工作,我白天甚至都抽时间去自己的公司看看。一到公司我就问:“老谋啊,客户联系的怎么样了,给四郎做的CASE好了吗……。”     
    老谋笑着回应:“王总啊,一切都好,那个CASE马上就出来了。”我给老谋在商场花900块钱买了一套西服,他穿在身上一下感觉人模人样的。     
    我说你丫的像个人物了,老谋说:“多谢王总栽培!”我大笑。形势一派大好,这让我得意。     
    可是,得意之余,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心底深处藏着,似乎是一些不踏实,也似乎是漂浮在空中,有一天会掉下来。我想,丫头来了之后就会让我踏实吧。有一个所爱的人,有一份为之努力的事业,我还有什么不踏实的呢?     
    有好几天没和丫头联系了,我在自己的公司给她打电话。丫头似乎刚睡醒,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什么,一边打着哈欠。我把公司的进展情况都跟她说了,她也很高兴。我要她给我唱首歌,鼓励一下。她说困,只好作罢。我奇怪大白天的睡什么觉啊。     
    网络真是个好东西,我跟丫头是在网上认识的,我跟她将来结婚了,也许又是网络时代的一段佳话吧,我一直这么想。有一次我诗兴大发,很想写点什么来纪念一下这件事,可是半天了只憋出一句来,“网络,这狗日的。”杜若听了笑得一塌糊涂,但她不知道我说这句话的意思别有深意。     
    我一个人不孤单     
    想一个人才孤单     
    边哼着这首熟悉的歌曲,我一边忙着手头的事情。老谋说我又发骚了。刚研究生毕业的他书呆子气十足,网络上的爱情对他来说太不可想像了。他不相信两个没见过面的人仅仅凭打字就可以爱上对方,更不用说将来结婚了。     
    我懒得跟他解释,丫头我是见过的。我们曾经在一起有过一周的幸福时光,我相信,即便虚幻如网络,我们的爱情也可以日久天长。


第二部分北京,这个冬天风不大(第12节)

    12     
    “猪头,我要见你。”认识第二年的夏天,丫头迫不及待地就想见我。     
    那时我已经漂泊到了北京,离开西安后,中间还在上海浪荡了两个多月,给一个年仅20岁的网络新贵打工。那孙子仗着他老子的关系,拿了一笔风险投资,趁着网络热潮开了家网络公司。业务上屁都不懂,却偏偏喜欢对我指手划脚,说三道四。忍耐了无数次后,我一怒之下不干了。把那个新贵气的脸都绿了。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我听到劈里啪啦一阵巨响,似乎是那孙子把杯子摔地板上的声音,心里不由得一阵发笑。     
    我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丫头,“现在不行,等你毕业了我们再见面。”     
    一来我怕影响她的学习,二来我刚到北京,立足未稳。当一个人还在为生存挣扎的时候,离爱情似乎很遥远。我满脑子装的都是如何在北京这个硕大的城市里去实现我的梦想,并没有太多的意识到,18岁的丫头已经爱上我了。     
    丫头不依不饶地说:“不嘛,我想你,我马上就想见你。”     
    “如果你现在想见我,那就别认我这个猪头了。”我冷冷道。     
    丫头伤心下线的时候,我又有点心软。我每天都在忙于找工作,已经焦头烂额,苦恼不堪。丫头是不知道这些的,有时候我忍不住想给她诉诉苦,但想想又罢了。丫头还小,就让她在属于她的世界中,尽情地飞舞并且挥霍吧,我不想带给她任何的沉重,哪怕一丝丝一点点。     
    当年薇子总喜欢吟咏席慕容的一段诗:“我已经在佛前/跪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但我们终归陌路。我曾经发誓再不相信爱情,可是多少次在漂泊的夜里又情不自禁地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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