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皇帝大传(周远廉)-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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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大清律例通考》卷27。
[22]《清文献通考》197。
[23]刑科题本,乾隆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管刑部事刘统勋题。
[24]刑科题本,乾隆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管刑部事刘统勋题。
[25]刑科题本,乾隆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管刑部事刘统勋题。
[26]《清高宗实录》卷97,页26。
[27]《清高宗实录》卷543,页38。
[28]《清高宗实录》卷153页,23;《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第30页。
[29]《清高宗实录》卷153,页23。
[30]《请高宗实录》卷153,页23。
[31]《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第31…33页。
[32]《清高宗实录》卷336,页16,17。
[33]《清高宗实录》卷273,页26、27、28。
[34]陈弘谋:《培远堂偶存稿》卷45,页25…36。
[35]《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第28页。
[36]《清高宗实录》卷574,页31。
[37]《康雍乾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第37…40页。
[38]《清高宗实录》卷151,页20,卷155,页23。
[39]《清高宗实录》卷159,页12,13。
革除积弊 抚恤旗人
第四节 革除积弊 抚恤旗人
一、变更祖制 释放皇庄壮丁为民
乾隆九年,已过而立之年的乾隆皇帝弘历,批准了一个会使其列祖列宗非常吃惊的重要报告。这个报告就
是内务府呈请释放皇庄壮丁出旗为民的奏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了这份珍贵文献,现摘录如下:
“(乾隆九年,内务府总管大臣奏:)臣等查得,口内整分庄头各给官地十八顷,半分庄头各给地九顷,
此内顺治年间开设者,尚有开垦余地,至康熙年间安设者,官地仅足数领,而有余地者甚少。今各庄人口生齿
日繁、亲丁、壮丁已至三万余名,其庄头等承应官差,养赡亲丁尚有拮据不能者,其名下壮丁过多,势必不能
养赡。且庄头等陆续自置人口,遇比丁之年,一入丁册,即系官人,又不敢令其他往谋生,是以壮丁等每处于
坐受饥寒之苦,且庄头等身不能约束人,其中往往有庄头以壮丁妄生事端,而壮丁又以庄头不肯养赡,互相控
告。臣等优思,庄头名下壮丁过多,是属无益,应如该司(会计司)所呈,除庄头等亲生子弟及缘罪发遣壮丁
无庸置议外,其余自盛京随来,并自置、投充,以至无罪发遣之壮丁内,如有庄头委用年久有益农务,以及鳏
寡孤独老幼废疾者,仍令庄头留养,其尚可谋生之壮丁等,令该庄头据实陆续呈报,该司呈明,臣等移咨该部
,转交该州县载入民籍,听其各谋生计。嗣后庄头自置人口,不准载入丁册,其售卖之处,听其自便。倘遇歉
收,惟准庄头之亲丁,并缘罪发遣壮丁,及鳏寡孤独老幼废疾者,仍照旧散给口粮,其余壮丁概不准其散给。
如此,不但可免伊等互相争控之端,且庄头等既无拖累,而壮丁等亦得各谋生计矣。……
谕允臣等行令臣衙门所属盛京佐领、锦州副都统、热河总管,暨凡有庄园之各该处一体遵行。是否有当,
伏祈皇上睿鉴施行,为此谨奏。奉旨:依议。”[1]
内务府总管大臣的奏疏与乾隆帝之批示,及其随即遵旨施行的情况,反映出清朝政治、经济等方面发生了
重大变化,说明了不少问题。其一,皇庄数量很多,作用很大。奏疏中所提“口内庄头”、盛京佐领、锦州副
都统、热河总管等所属庄园,皆归内务府管辖,为清帝私有,通称为皇庄,亦名内务府官庄,或简称官庄。清
朝的皇庄,起源于进关之前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占有的“拖克索”(即庄)。入主中原以后,世祖福
临、圣祖玄烨采取圈占民田、调拨官地、逼民带地投充、垦拓官荒等方式,掠夺了巨量土地,佥拨大批壮丁(
关外旧奴、投充人、缘罪无罪发遣人员、庄头置买奴仆),设立了名目繁多的庄园。康熙中年,畿辅有内务府
所辖粮庄四百余所、银庄一百三十二所、果园二百五十余所、瓜菜园九十余所,盛京有内务府粮庄三百余所、
果园一百三十一园,还有棉、靛、盐、碱庄六十所,以及盛京户部、礼部、工部、三陵所属官庄一百余所,总
计皇帝共拥用庄园一千六百余所,占地近六百万亩,遍布于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及内蒙。此后不
断扩建,乾隆年间增至一千九百余所,壮丁七万余名,连带老幼家口,人数当在二三十万以上。
弄清这些情况,便可解开清史中的一个疑团,即清帝之俭约。康熙中年廷臣奏称,故明宫中用费极多,本
朝极为俭约。前明每年用金花银九十六万余两,今悉充饷,光禄寺送内用银每岁二十四万余两,今只三万两。
明朝宫中年用木柴二千六百万余斤、红螺炭一千二百余万斤,今分别只有七八百万、一百余万斤,“我皇上撙
节俭约,至矣极矣”。康熙帝也多次宣称,“明朝费用甚奢,兴作亦广”,“一日之用,足供朕一月之需”。
其宫中脂粉钱四十万两、供应银数百万两,入清时“始悉除之”。他于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三日下达普免天下
钱粮的谕旨中,又昔重指出,“朕每岁供御所需,概从俭约”,故有储蓄,以供蠲赋之用。[2]乾隆帝于乾隆
十年六月初六日下的全免国中田赋之谕,亦讲了同样的原因,由于他“躬行俭约”,故“左藏尚有余积”,才
能普蠲钱粮。
圣祖、世宗及乾隆皇帝执政初期,是很注重俭约的,宫中用费确比故明减少了很多,这是事实;但是清朝
皇庄之多及其“皇粮”数目之大,远远超过了明朝的皇庄,从而能够提供皇上大部分消费用品,减少了向户部
要银和向民间征派,这也是事实。一千六百至一千九百余所各种类型的皇庄,六七万名壮丁,六七百万亩田地
和大量山场牧场,在此基础上征收的“皇粮”,品名甚多,数量巨大,基本上能满足清帝及其宫中人员的需要
。“皇粮”的品种,有米、谷、豆、麦、芝麻、苏子、瓜、果、蔬菜、鸡、鸭、鱼、蛋、猪、鹿、油、盐、布
、草、石灰、木炭、柳条等一百余种,总数极为庞大。康熙中年,仅畿输的四百余个粮庄,每年便上纳租谷十
余万石,并交鸡、鸭、鹅六万余只、蛋四十余万只,草和秫秸八十万余束,灯油三万余斤,猪二千口。畿辅银
庄年交租银三万八千余两。各类庄园、牧场年贡鱼、雉、鹿、狍、马、牛、羊、驼、参、珠、皮张,多达数百
万。这为清帝少向户部、光禄寺要银,少科派于民,“躬行俭约”,提供了雄厚的物质条件。
其二,适应形势,更改祖制。从太祖努尔哈赤到康熙帝玄烨,在这四朝一百余年中,皇庄基本上是采取编
丁隶庄耕种应役的农奴制经营方式。庄园的劳动者被称为“壮丁”,身份为奴仆。他们在庄头的管束下,耕种
官地(牛具、种子、房舍由内务府供给),交纳皇粮,遭受皇室严格束缚和野蛮压迫,实际上处于封建农奴的
地位。落后的生产关系与剥削方式,摧残了壮丁,束缚了生产力,激起壮丁猛烈反抗。早在关外,壮丁就不断
逃亡,入关以后,他们更大批外逃,有的还参加反清斗争,不少壮丁和庄头争控,“滋生事端”。这种落后的
生产关系,在壮丁的反抗与汉族地区封建租佃制的包围和影响之下,日益衰落,庄头不得不大量出租庄地和典
卖庄地,康熙末年,皇庄采取庄头招民佃种的租佃制已很盛行。因此,到了乾隆初年,原先是皇庄主要劳动力
的壮丁,竟成为脱离生产、需要庄头养赡的“拖累”。据畿辅四百六十余名庄头的报告,他们所辖的一万六千
八百余名壮丁中,“委用年久有益农务”的壮丁,仅二百九十余名,不到壮丁总数的百分之二。正是在旧有的
农奴制经营方式陷入穷途末境难以延续的形势下,一向自翔为“敬天法祖”、“以皇祖之心为心”的乾隆帝,
采取了明智的态度,对旧有的祖制果断地予以改革,批准了内务府总管大臣的建议,畿辅、奉天、热河、驻马
口等地内务府所属庄园,除庄头亲生子弟及缘罪发遣壮丁无庸置议外,其“盛京随来陈壮丁”、投充人、庄头
自置壮丁及无罪拨庄壮丁中,鳏寡老幼残疾者与少数“庄头委用年久有益农务”之壮丁,仍令庄头“留养”外
,其余壮丁交地方官“载入民籍,听其各谋生计。”皇庄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三,促进生产,利民益国。乾隆帝对皇庄的改革,产生了强烈的影响。首先,大批壮丁释放为民。据畿
辅四百六十余名粮庄庄头向会计司呈报,遵照帝旨,应拨出为民的,有“盛京随来陈壮丁”一万零三百余人,
投充人二千零三十余人,庄头有置壮丁三千六百余人,无罪拨庄壮丁一百八十余人,共一万六千余人,仅留下
壮丁九百余人。奉天等地内务府庄园也放出大量壮丁。这样一来,数以万计的原来处于农奴、奴仆地位的壮丁
,摆脱了农奴制枷锁,成为“良民”。他们或赴边外垦荒,成为自耕小农,或在原地认租旗地民田耕种,大多
数人的境况较前颇有改善。
其四,推动了旗地一般封建租佃制的迅速发展,皇庄的阶级关系起了显著变化。乾隆帝批准释放大量壮丁
出旗为民以后,畿辅、奉天、热河等地内务府辖属的各种庄园,普遍实行了封建租佃制的经营方式,满汉农民
向庄头承佃官地,缴纳租银,不与皇室发生直接联系,庄头再向内务府纳粮当差,佃农成为皇庄的主要劳动力
。八旗王公官员庄田也受此影响,租佃关系迅速发展。清朝初年,摄政王多尔衮、乾隆帝之曾祖顺治皇帝,在
关内强制移植、扩大的役使壮丁生产的农奴制,彻底衰落了,农奴制残余只在旗地(包括皇庄和八旗王公官员
与一般旗人占有之地)中占有很小的比重了。
其五,皇庄的租役剥削有所减轻。由农奴制到封建租佃制的转化,决定了皇庄的分配关系也要相应地发生
变化。佃农在法律地位上是“凡人”、“民人”,自备耕牛、农具、种子,不是皇室的“包衣”(奴仆),人
身依附关系比壮丁有所松弛,因此,原有的剥削壮丁的方式必须改变,剥削率需要降低。这个变化主要表现为
“皇粮”的折色增多,额租下降和杂差减少三个方面。
这一切表明,乾隆帝对皇庄实行改革,释放大批壮丁为民,对旧壮丁和承种皇庄的满汉佃民的压迫剥削,
有了相当程度的减轻与缓和,对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和满族的前进,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开户家奴”出旗为民 修改主杀包衣律例
乾隆帝在改变皇庄经营方式的旧制基础上,对八旗王公官员和富裕旗人占有“包衣”的祖制,亦进行了改
革。他于乾隆二十一年二月初二日,下了一道释放八旗“开户家奴”出旗为民的谕旨。他说:
“八旗另记档案之人,原系开户家奴,冒入另户,后经自行首明,及旗人抱养民人为子者。至开户家奴,
则均系旗下世仆,因效力年久,伊主情愿令其出户,现在各旗及外省驻防内,似此者颇多,凡一切差使,必